橙色记忆番外 —— 读你1童阅初见凌毅的时候,一点也没想到自己的一生会因为这个人而彻底改变。那一年,他二十五岁,在首都医科大学生物研究所工作,研究领域是分子生物学。他是少年大学生,从小到大的学习成绩都极为优异,十五岁时便在化学奥林匹克大赛上获得金牌,有好几所闻名遐迩的重点大学来找他,打算提前录取他。他最后选择了首都医科大学,立志做一个最优秀的医生。自从北京医科大学与首都医科大学合并以后,这所大学已成为国内首屈一指的医学院。在这里苦读八年后,他不但拿到了博士学位,而且有了不小的名声,在国内外的权威医学杂志上发表的好几篇论文都颇有份量,引起了不少的震动。他参与甚至领导开发的一些基因类新药对攻克某些绝症有着极好的效果,挽救了许许多多濒死的生命。因他长相秀美,气质优雅,举止斯文,遂被国内医学界称为“白衣秀士”。...
引子 入夜了,一条破旧的胡同里。 一个小男孩慢慢的走着。 路灯把他的影子拉的好长好长。 路灯下三五围观路边象棋的男人中,一个男人抬起头来“肖铮,找到你爸没?” 小男孩摇摇头。没有停下脚步,他的身影就拐进了一个黑黑的院落。 破旧的木门前。一个人影蜷缩着。 “关凯?你怎么在这?” 蜷缩的人慢慢的抬起头来,也只有十几岁的光景。 “我来给你送晚饭来了。你爸又找不到了?好像好几天没回来了。” “都几点了,我没在你放这不就行了?”肖铮不理会关凯的问话。 “怕野猫来偷吃了。”说话的人带着一丝的倦意。 “好了好了,给我吧,你赶快回去吧,一会你爸回去不见你,又打发你妈找来了。再说你也要中考了,要好好休息了。”...
作者 :禁忌姻缘不要被名字吓到不敢进,以为是俱沉重压抑的故事,其实是很温馨感人的故事,越到后面越好看,好,现在开始喽这是发生在我身上的故事,听着《王的男人》主题歌《姻缘》写这个帖子,当无法承受某件事时,一个人在寂寞的角落里是需要发泄的。(相识)我自认为不是很帅的人,在人群中不会被一眼注意到的那种。每当看见一些帅哥在眼前飘来飘去时,总感觉上天不公,难得来世走一回都不给我个好面孔。但我也不至于污染环境,和女友从高二开始交往,大学也填报的是同一个。事情就是从两年前开始的。一次我和女友参加寝室里同学的生日Party,他也是我同学的朋友,应邀参加。那时他刚大学毕业,在一个广告公司工作。学营销的就是话多,一会他就和我们混得很熟,我女友对他印象很好,不,是相当之好。。。但我不是很习惯热闹,我喜欢静静的一个人画画或者听喜欢的音乐。大概是感觉他和我女友走的有点近,我直觉有点反感他,那晚...
双程之彼岸 Another paradise文/SE7EN 整理/TEA河之彼岸,你的左眸,我的右肩。如果最终到达必须由生活的重创不断洗礼,那我宁愿只回到泅水而渡以前,你我单纯的幸福时光。──IT IS DEDICATED TO MY LIFE1997~1999 第一章抬头看了看墙上的挂锺──餐盘从端上桌子时菜肴丰盛香味四溢到现在这样接近完全清洗的状态不过五分锺而已.斜眼瞥了瞥对面那张把饭粒吃到鼻尖上还浑然未觉的脸,我咳嗽一声敲著筷子表示抗议:“亦晨,你慢点吃!怎麽跟亚非拉难民似的?别人不知道的又要说我我虐待宠物!”狭长的眼睛冲我眨了眨,有狡黠的光芒一闪而过,嘴里唧唧咕咕地也不知道在哼些什麽。...
“啊,你说什么?”持着话筒,曲翔不太客气的吼道,随即哈啾一声,鼻水喷得整个话筒都是。 (我说我女朋友对我下了最后通牒,若是我再忙着工作不理她,她就要马上跟我分手。所以拜托你,请帮我代班,我会感谢你一辈子的。) 李义信停顿了一会儿,续道:(我们是好朋友,而且还是最好的朋友,在我这么危急的情况下,你一定会罩我的,对不对?曲翔,你想想看,小时候你没钱买冰棒,是谁分你吃一口的?) “我感冒了,头痛得要死,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一感冒就会头痛,而且我也不想帮你代班,每次帮你代班没有一次有好事,你就只会找一些烂工作丢给我!”曲翔吼得更大声:“而且你别给我提小时候,那时候是冰棒掉到地上去,你才给我吃的,记得吗?” 在话筒的另一端是曲翔的儿时玩伴李义信,他尴尬地笑道:(别这样啦!曲翔,别那么会记恨,我知道你大人有大量,宰相肚子里能撑船,拜托,我知道你很缺钱,所以才会特别请你代班...
文案: 他不爱男人,只爱女人,是个再正常不过的十六岁高中生, 却身处在同性恋大本营。 哥哥是GAY,监护人是GAY,放眼望去只要叫得出名字的, 大票都是GAY。 虽说一向不中意同性,但这回接受了、奢挪了,爱情消逝后终将荒芜。 他将那人拒于门外,选择无损幸福的方式,佯装从来无事发生。 但,心底那个声音,在渴求什么? 一张风雨夜里消失的巨幅海报,一个模糊许久的背影,他不断追寻。 而后被一个吻引起,结束在那个人眼泪里,他听见羽翼搏动的细碎声音。 阴霾过后,天使,即将降临。 楔子 刚搬到现今居所的晚上,碰巧遇上台风。夜里很不宁静,风吹击着空无一人的街面,吆喝起雨旋打着窗。 整座城市电力中断,他在屋里,陷入一片要将人吞食的漆黑当中。...
李非是众多皇子中最不济的一个,五岁才学会说话,十四岁才学会作诗,至于骑术和武艺他更是半点也不精通会,成日里疯言疯语的,就知道玩弄他饲养的金丝雀。而如今,李非坐在皇位上受着百官的朝贺。他一时有些傻了,瞪着黑压压的一群人,不知道他是舌头打结还是被唬住了,竟说不出平身的话。众臣是跪地脚酸,但也没一个人敢站起来。先皇的几个皇子为了争夺这个皇位斗得你死我活,到最后还活着的除了几个不够格的外,只剩下这个贵妃生的皇子了。局势正僵持着,突然有人来报,说是诚亲王回来了。李非愣在当场,这倒也不能怪他,诚亲王虽然是他的四叔,可是在李非很小的时候就被派去驻守边防。对他的记忆,李非可以说是一点都没有。朝中众臣可是忘不了这个诚亲王的,想当年他英姿勃勃,聪慧懂事,深得先帝的宠爱。听说这皇位本该是他的,后来被同母的兄长抢得了先机,兄长继位后怕他的才能威胁到自己,故而派他镇守边防。...
这天,一道突如其来的圣旨让已经忘了户部、忘了自己官职的秦思重新踏入了尚书省。刚走到门口,就看见罗云笑容可掬地迎了过来,“秦大人,这边请。”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秦思淡淡地瞄了一笑,嘴角轻扬,“罗公公健忘了吧,下官是户部的侍郎,可不是吏部的。”罗云听了他的话,抬起头来,轻轻笑了笑,“皇上正在吏部大堂候着大人呢。”秦思瞪着罗云,感觉头皮有些发麻,“罗公公,这是……”“大人放心,不是坏事。”罗云看着眼前的人在听到‘皇上’两个字时脸上的痞气全飞了,不由得感到有点好笑,“皇上让奴才给大人带一句话:还人情的时候到了。”秦思的眉又再次皱在了一起:安生日子到头了吗?随罗云来到吏部大堂,赫然发现皇上坐在正中的位置,两边站着的都是朝野上的泰山北斗:老丞相袁青墨和他的长孙袁子鹏立在皇上的左下方,旁边站着的是左右仆射风凛、王文扬,正对着他们的则是吏部尚书陈良新以及刑部尚书魏士杰。也就是说天...
流逝 结局28时间过去了半年。古兰是一个很好的妻子与媳妇,承担了家里的大小家务,只要她在家里,从不让蒋妈妈做饭,每到休息日就陪着婆母去医院里做针灸治疗眼睛。她比爱军略大几个月,简直把爱军当成小弟那样地疼爱。她觉得爱军除了寡言少语一点,真是样样都好,结婚以后,娘家的蜂窝煤都是他买好了送过去,并且一个一个地码好,所有的重活儿,他都包了,对老人也很孝顺。古兰妈妈说,别人的女婿是半子,古家的这一个,顶了一个半,比古兰大哥在时还要省心。他脾气和缓,总是微微笑着,每逢古兰值晚班,他都会去接她。古兰心痛他太辛苦,说了几次不叫他接,他只笑着说,晚了会不安全。古兰觉得自己实在是一个有福气的女人。只是,爱军常常露出恍忽的神情,不知在想些什么,这样的时候,古兰总觉得,他的心,她握不住,心里是一种踩不到实处的不踏实,可是转念一想,下过乡的人,谁没有一点故事,谁没有一份不能与人道的心思?或许...
阴沟里翻船,终日打雁的还是给雁啄了眼──这两句话,形容的就是清文的现况。清文其实是个年轻而健康的男人。打小就没有什么成亲的念头,生得又是一副好相貌,原本也曾以风流名号响彻京城。但因为身处于难以启齿的「不正常」环境之故,他开始疑惑起是否男孩比女孩好的这种问题……夜路走多了终要遇到鬼,他搞什么神经突发奇想去抱男人──所以将自己陷入这麻烦的情况。清文要成亲了!对象还是外族人!啊啊啊,清文怎么可以成亲啊!这消息一传回京城,马上就四散传到大江南北。怡红院的头牌闭门不见客,某大臣站在早朝上发呆。小尘儿整天殴打铁大将军出气,而远在西胡国的某村长则是哭得死去活来,让西胡国王几度有挥军东进的冲动。好好的一件婚事却搞得天下愁云惨雾……而清文的对象,竟是……...
文案当年的索罗门王用一枚戒指与魔王BERIAL签订了契约,拥有号令地狱72君主的权利.由于威力巨大而让人畏惧,所以世人决定毁灭它,却始终不能.所以只能分割它,将它变成三枚.千年之后的罗马.那枚戒指被分割为三枚.黑手党世家由于那戒指招来杀身之祸,焚帝刚教会也存放着一枚却在某日不翼而飞.最后另一枚在北朝鲜.拥有这三枚戒指的人有着截然不同的命运.究竟谁才是最后的索罗门?或者魔王BERIAL要的不是索罗门而是祭品.寻这里被称罗马,拥有拂罗伦撒的罗马,耶苏基督诞生的圣城.最接近上帝的国土,千年之前的罗马.这里是意大利,首都那座歌特的城市才叫做罗马.到处可以看到枪杀与暴力,这里的黑手党举世注目.最靠近地狱的地方,千年之后的罗马.一座郊外的大庄园内的地下室里,一个年轻的男子被掉在房梁上.满身的鞭痕,他痛苦的吼叫着却始终无法解脱.有人掰开他的下半身,用灼热的男性生殖器贯穿着他.血不断的从他被蹂躏的部位滴落,站着的位置下汇...
我的门生殿下 BY:东堂翔[楼主] 作者:mirafly 发表时间:2006-03-13 13:46:37 点击:次 发帖得万元! 活动官方论坛我的门生殿下 BY:东堂翔【内容简介】若要形容黥朝二皇子常月为「温室里的小草」一点也不为过,他最擅长的事──玩乐;最厌恶的事──念书;最大的优点──头脑……简单?当以散播学识为己任的夫子良安遇上不学无术的二皇子常月时,秉着有教无类的他,包膳宿免学费为的就是要常月体会书本的美好,可他上课却频频拜见周公,还因垂涎他的美色拿「书」击昏他!嗟呼!真不知他教到的是根朽木还是块璞玉?……他竟答应了这辈子最不可能的事──念书,可第一天他就后悔了,当初看来热心和善的夫子怎么一教起书来却严肃得令人害怕!让他想烧书不敢做、要落跑却迷路……偏偏他发现自己竟为了讨他欢心,主动接近书本、还开始「思考」!他想,自个儿定是「病入膏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