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记:这一篇原本是想忠于原著,写东方不败自宫以后杀了妻妾,与杨莲亭相爱的那部分,主要想写东方不败的心历过程。只是,重新看了一下原著后,汗。。。我放弃。唉!我想用10K是绝对写不完的,一个月的时间也是不够的。还有,最重要的问题是偶的文字功底不够。呵呵,让大家见笑了。。。所以,我决定修改,基本人物不变,内容调整一下,变为N18文,大家就当做点心消遣一下吧!正文:1。“啊。。。莲弟,温柔些啊,啊。。。。。。”“啊。。。我错了,我错啦,莲弟,求求你,求求你进来啊,莲弟,莲弟,我不敢了,我再也不敢了。。。。。。”“啊,啊。。。。。。莲弟,深些,莲弟,啊,对,再深些啊,对,就是这里,啊。。。。用力,再大力一些,啊,好,啊,太棒了。。。。。。”我,东方不败,日月神教也就是让江湖上人人变色的魔教的现任教主。...
挥退了左右的仆人,我轻轻走下了竹楼。 他们一定又在说我任性难侍候吧,只是讨厌他们过分的担心,稍一咳嗽,立刻引来一堆人,又是大夫,又是汤药的忙个不停。如果我不是太师最宠爱的儿子,还会有人担心我的身体吗,就连那个众人皆说疼我的爹,为什么也总不在我的身边,只是偶尔才能见上一面。 没有人看见我的努力,只会凉凉的称我命好,如果不是太师府的二公子,怕是早就活不成了。命好吗?拖着孱弱的身体什么也做不了,就为了得到一个不常见面的爹的一声称赞,我只有拾起书本拼命的学习,就算,我不喜欢整天对着艰深的文字。不过那又有什么用,换来的也只是偶尔的微笑和更多的功课,到底,值得吗?大病的这几天,天我经常这么考虑着。 好累,好想就这么睡过去,不再醒来,拖着大病初愈的身子,我暗暗想着。站在空旷的庭园,我张开双臂感受午后的阳光,虽然是在炎夏,拜体质所赐,却不觉得闷热。这也算是生病的好处吧...
【番外】燕王.王夫(Q_Q|||)争宠事件簿三人床 春宵一刻值千金,花有清香月有阴。 歌管楼亭声细细,秋千院落夜沈沈。 ……如此良辰美景夜,稍微通点人情的人也知道不应该去打挠别家夫妻正常的“睡眠”时间。可是现在,却偏偏就有这麽一个不通情理的霸王!而且被他打挠到的,还是燕国名副其实的第一夫妻──燕王和王夫! 此刻,小霸王正四仰八叉地酣睡在燕王的御榻上,粉嫩的小嘴一张一翕发出“呼……呼……呼……”动听的鼾声,给这个暧昧的夜晚注入了完全不能和协的低音。 “为什麽他又在这里?”风星野皱著眉头,冷冷地看著床上的小人。虽然燕王的御榻尺寸是有够巨大,但如果床的正中心被人四肢张开地霸占了,怎麽看其他地方要想同时睡上两个大人再做点什麽运动,面积都有点不太够用。...
第一章 “凛,这是你的新父亲。” 年方十五,正处于叛逆期的颜凛,冷着一双深邃而绝美的眸子瞟过对自己做着介绍的母亲和她的新任丈夫。 “你好,凛,我是商典尉。”年轻男人笑容可掬地伸出右手,“希望能先以朋友的身分和你相处愉快。” 漠然的视线扫过眼前笑容友善的男人,颜凛虽然面无表情,但心中却微微被母亲出乎他意料的选择撼动了下。 尽管年岁已三十有九,但天生丽质和保养有方使得颜墨筑看起来仍旧年轻貌美,丝毫看不出岁月曾留在她身上的痕迹,与较她年轻一轮以上的商典尉并列非但不觉突兀,反而令人有天作之合的赞叹。 然而清楚自己母亲喜好的颜凛,倒是相当讶异她这次居然选择了这样一个伟岸健硕的男人。 就过去的记录,他曾经有过的四个“父亲”,全是纤美青年,而这个他母亲的第五任丈夫,却一反过去的是位拥有轮廓分明的俊帅青年;壮硕健美的体格、英姿飒爽...
吴证元算是鼎伟公司的新进人员,到职才三个多月。不过,从总公司一直到他所任职的杨梅厂区,有不少女性员工私底下打探他的种种背景资料。原因无他,虽然他只有企管专科的文凭,但毕竟经过数年社会化的历练,世俗的外在给人一种恰如其分的好感;更何况他又长得英俊帅气,卅岁新好男人的容貌,散发出成熟却又不失年轻气息的风采。一百七十七公分、七十公斤的体格也称得上是标准身材。而且在文质彬彬的举止之下,任何厂区联谊活动他都愿意和上上下下的员工们打成一片。体育活动方面,吴证元更是公司乙组成棒代表队的生力军。不过,这个星期天,他的运气似乎不太好,周末晚间因为应付女朋友呕气的情绪,打到台北的长途电话直到凌晨三点才收线,于是,周日早上公司棒球队八点集合的训练召集他迟到了。...
百度首页 | 登录新闻 网页 贴吧 知道 MP3 图片 百科 吧内搜索 | 帮助进入贴吧 贴子搜索 按作者搜索百度贴吧 > 草本精华吧 > 浏览贴子 吧主:浅殿的浅浅 鲨鱼的伤心泪1 恋尸癖 by草本精华收尸人 莲花看二胡走过,跟见鬼似的,脸都绿了,向地上吐了口唾沫,一溜烟跑开了。他娘的,个个都不是东西!都瘟死了才好!二胡狠狠地抽了口烟,把肩上的麻袋向上提了提,继续走,路上没再碰到那些人。转过山头,就到义庄了,连个鬼影都没见着。进到义庄,空棺材里传出的鼾声,响得震天。二胡走近一看,老王喝得醉醺醺的,歪在里面睡。他把麻袋扔在地上,踢了脚棺材,那老鬼嘟囔了几声,又睡死了。二胡劈手拿过放在旁边棺材顶的劣酒,泼了他满头。他这才手忙脚乱地爬起来,胡子连着花白头发,乱糟糟一团。...
醉颜红废稿 (虽然是废稿,个人觉得比正文好玩,就发上来)才回到府中,沈烟清便急急地迎了上来——派出去的手下找遍了扬州上乘的茶楼酒肆,连妓院都找过了,就是没想到他们会在攮来熙往的市集上吃面。“怎么了?”苏慕情发觉他神色有异,便叫墨颜先回房去——一向泰山崩于眼前的沈烟清竟然也有不知所措的时候,想来是发生什么大事了。沈烟清取出一封信笺交给苏慕情,道:“落弦山庄快马来报,南宫少主出事了。”苏慕情神色一凛,撕开蜡封,草草地阅览了一遍,两条眉毛拧了起来,沉吟道:“借尸还魂?搞什么把戏?南宫是怎么死的?”沈烟清招手让信使过来,那是个矮瘦的青年,毕恭毕敬地对苏慕情行了一礼,道:“小人李部,奉洛老庄主之命前来报丧。”苏慕情啼笑皆非,道:“洛老前辈寿辰在即,这种节目岂非不吉利得很?”...
●1、回家的路“嗯,我挺好的。晚晴你一个人在外面要注意安全,上山一定让小玉跟着……中秋节过了才能回来?没关系,我买了月饼去车站接你。……去忙吧,别太累了。”顾惜朝合上手机,匆匆赶去图书馆占座。女友晚晴念的是临床医学,现在已经是实习医生,经常跟着导师的医疗援助小组去西南山区行医。晚晴是富家小姐,家里一直反对她与自己这个穷酸小子交往。顾惜朝毕业时考取了法学院的研究生,努力想要在这个冷漠的城市找到属于自己的位子,这样才配得上晚晴。秋天据说是北京最美的季节,却偶尔狂风乍起,提醒着人们寒冬迫近,萧瑟的气息像极了这个城市里艰难挣扎的人生。顾惜朝在图书馆前的林荫路旁忽然停住,秋天似乎真的是适合重逢的季节,他居然看见对面站着一个熟悉的身影,戚少商!失去联系两年的戚少商!过肩的头发随意地扎在脑后,简单随意的黑色T恤,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半旧的耐克鞋,左手手腕上缠着粗犷的西藏天珠。帅气...
【第一章 火红的天空】今天的天空不知为何一片火红,如同打翻了我的红色颜料一般,看起来好象一片鲜红的血看了有些令人呕心,难得天气那么好我想画一幅好的写生画,没想到竟然出现这种景观使我的好心情都跌停板了,收拾好我的画俱我要准备回家了。虽然家人都希望我不要老是躲在家里,我也知道他们都是为我好而且不断忍受我的坏脾气,但是我实在不能忍受别人的异样眼光,我只是想到躲在自己的壳里,只有这样我才能得到一点点的安全感和自在。对了,我忘了介绍我自己了,我叫强生只可惜我一点也不强壮,我的左手又瘦又小,对!我是个可怜的小儿麻痹者,所以不断逃避着别人的眼光中的同情,只因我没有和别人一样健全的身体,真不明白为何我会诞生在这世界上又为什么而活,唉,有什么人能为我解答呢。...
幸存者(一)“哐当”远处又传来开关铁门的声音,和往常一样,紧接着便是皮鞋踏在水泥地板的声音,一下一下地接近。罗钢清楚的知道一切又将重新开始。这已经是他开始新的一天的前奏,然后呢?是什么?他甚至有些不敢想了。但无论今天内容如何,对于他无非就是扭曲的躯体,剧烈的颤抖,痛苦的嚎叫 ... ...在这里时间已没有任何意义,因为自从进了这座位于地下的越南军事监狱,他就再也没见过太阳。他只有把在这漆黑阴冷的牢房里的时候称作夜晚,而所谓的白天则是有亮光的,但那不是阳光,而是刑讯室里照如白昼的汽灯的光。与以前不一样,现在他更喜欢夜晚,这里虽然黑,虽然冷,但毕竟看不见自己那赤裸裸的躯体,和布满其上的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伤痕。他甚至开始感到身上的伤口也开始作痛,虽然他不懂生物学,但也知道这叫条件反射。但是他也只能任由这种疼痛发作,因为抚摸一下身上的伤口是根本不可能的,他的四肢被“大”字型牢牢...
红尘醒梦读序只剩下钢琴陪我谈了一天睡着的大提琴安静的旧旧的我想你已表现的非常明白我懂我也知道你没有舍不得你说你也会难过我不相信牵着你陪着我也只是曾经希望他是真的比我还要爱你我才会逼自己离开你要我说多难堪我根本不想分开为什么还要我用微笑来带过我没有这种天份包容你也接受他不用担心的太多我会一直好好过你已经远远离开我也会慢慢走开为什么我连分开都迁就着你我真的没有天份安静的没这么快我会学着放弃你是因为我太爱你一“皓云,就到这里吧,思然还在等我。”低声丢下这句话,没有再看身边的一眼,杨萧然大步向马路对面走去。脑袋始终低着,红绿灯变幻了五次之后,才蓦的抬起头来,湛蓝的眸子里满是水气,然而,马路对面,已没了杨萧然的身影。泪珠再也忍不住了,掉了下来,一滴一滴打湿了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