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主人们一想起那次经历,我就激动不已,很低想再和他们玩一次,可是他们都出国了,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再见到他们,如果有缘的话,我还愿意成为他们的奴隶,他们愿意的话,我也可以成为他们永久的性奴、狗奴和刑奴。那是三年前的夏天,我去南方一个大城市出差.听说这里有许多同志,也有很多玩SM的同志,我就想找机会能见到一个。晚上我去一个网吧,找了个不易被人注意的角落开始寻找我的梦想,聊了一阵,一个网友的名字吸引了我,他叫“三主找全能奴调教”,我试着和他们聊起来,从对话中知道他们都是中年人,玩了几年的SM,有经验又有工具,他们只喜欢三十以上的中年人,不喜欢小的,这也正是我喜欢的年龄段。聊了一会后,他们说有诚意的话可以见面谈,不喜欢就当不认识。我稍微犹豫了一下就同意了他们的要求.我们约好了在江边见面,度说了我穿的衣服颜色,我就怀着复杂的心情去江边等他们....
陆海空三军那一个军种最容易发生奸情呢?其实很难说啦!如果问说军中同志多吗?那应该不少吧!但是要在军中找到同志并且发生奸情,这种机率可能就不是很大了。所以,同志没找到,找些异男来充数也不错,而且异男有些比同志还好用!我服役的单位集合了海陆空三军,外加隔壁友军是陆战队,让我可是虎入羊群,亲身见证我国壮盛的军容,简直是上天的恩赐。以下是我集二年实战演练的心法密笈。一、如何在军中去试探别人?说到去试探别人,总觉得当你在试探时,不正是也把自己的性向大剌剌地呈现在别人的面前,所以在没有十足把握之前,还是不要轻举妄动。我刚下部队时在高雄,我们队上两个政战士看起来就一脸同志相,远看像是个优质偶像,近看其实是不折不扣的姐妹淘,再加上他们政战室的抽屉里,别的没有,倒是有一堆瓶瓶罐罐的保养品,我因此有了九成九的把握,肯定他们一定是我族类,于是便要开始计划怎么去试探他。...
1.年初刚转换跑道进入了一家媒体科技公司,大概因为我一脸书卷气外加孩子气吧!说真的其实外表看起来我是相当年轻的,大概是这个缘故!所以上至老板下至一般职员很快的都成为我相当好的工作伙伴,再加上我的工作关系~系统工程师,常常必须协助解决同事使用计算机上的问题,很快的就打成了一片,所以工作可说是相当愉快!可是说也奇怪就是有一位男同事对我特别的照顾;起初我也不以为意,可是到后来….真的、真的对我太关心了;每当我帮他处理计算机相关问题时,他总是会如是问:我可以坐你的旁边看你处理吗?当然可以!~我一向这么说…大概因为我回答的太干脆了,很快的他就坐在我身旁,因为椅子只有一张,所以两个人就勉强挤在一起…其实我是很专心的!就在此时,不晓得他是不小心还是故意?他的手肘竟…竟然就这么刚好…放在我的荫茎上;而可能是坐太久的缘故吧!此时我的荫茎正巧处于勃起状态!!有点尴尬说…可是此时只听到他在...
(因为都是相遇的情节未免枯燥,南宫墨嘛,就写他将要成亲时所发生的事吧!)“有件事,我想跟你说一下。”亲了亲怀里的人,南宫墨忽道。心下有些感慨,怎麽都一年多了,自己倒是越来越眷恋上这幅身体了呢?原想著,这种地下关系维持不了多长时间,所以当初才慨然答允了凌飞以不成亲为前提的交往要求,哪知道,竟然一拖就是一年过去了。“什麽事,你说。”凌飞心头其实已有些明白了,近日里江湖上的某些传闻,他是搞八卦的,当然知道了解。“呃,两个月後,我要跟北冥世家六小姐北冥枫……订婚。”南宫墨边说边观察凌飞的反应。可惜很遗憾的是,凌飞啥意外啥异常表情也没有,只是蹭了蹭他的胸口,带著睡意地道:“那就恭喜你喽。”看来要结束一个床伴了呢,唔,结束一个也好,太多了他也忙不过来。因为在江湖上鬼混快两年了,所以招惹了不少人,越来越大的後宫让他有些招架不住。可是如果对方没有越轨,他又不好处理掉,现下南宫墨...
我和科长我在16岁时我发觉我对女生没有兴趣,反倒对高大英俊健壮的男人感兴趣,特别是三四十岁,甚至五十多岁的衣着笔挺鲜光,英俊洒脱,事业有成的成熟男性。总是幻想和他们在一起,被他们抚摸,亲吻并肆意的玩弄抚摸他的大鸡芭,最后让他们把他那根粗壮的大鸡芭插在我的嘴里,高潮并射出他的精华,我会一滴也不浪费,全部为他吃掉的,那将是多么幸福的事情啊!我渐渐的开始留意我身边的男人,晚上回到家中,躺在床上想象和他在一起。怎么被摸弄、被插入,我喜欢脱光了站到镜子前摸弄我自己的鸡芭,对着镜子摆动我的屁股,爱抚自己的屁股,然后手Yin。就这样,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自己身体的兴趣也越来越变态,喜欢对着镜子扭屁股,做出各种风骚的姿势。再后来,简单的抚摸和手Yin已经满足不了自己的欲望了。我希望有男人用鸡芭真的插入我的屁眼,但怕家人和朋友知道就没脸再生活下去了。我自己开始用东西插我的屁眼,开始只是细...
“午时三刻已到,行刑——”监斩官一声喊,熙熙攘攘的菜市口立刻静下来。静到鸦雀无声,仿佛一幅凝固的画儿一样。背景是万里无云的湛湛晴空,灿烂明媚的太阳光洒下来,照在生气勃勃的人群中,活泼泼好像在跳舞。本来也就是皆大欢喜。乱臣贼子有三个,正义群众万万千。顾惜朝无疑是焦点中的焦点,松松垮垮的囚衣往他身上一套,反倒显得他腰板挺直身形修长,像棵迎着风微微摇晃的白杨树。黑眼圈和新冒出来的胡茬子也掩不住他那份从容风度。看这样的一个人掉脑袋,无论是从现场的感官刺激和茶余饭后的谈资来说,都比平时看杀个把贼眉鼠眼的采花盗和凶神恶煞的强人过瘾多了所以今天来的人特别多,从卖鱼的小贩到抱着孩子的大婶,全跑来捧顾惜朝的场。两撇胡子往上翘的傅宗书,小眼睛四处乱转的黄金鳞,到了这会儿统统被顾惜朝翩翩浊世佳公子的气度给打压成他一个人的陪衬。...
首先,在故事的一开始,我赞同你的看法:我的确很病态。 这是一个关于我如何饲养儿子的真实故事。 它可能会触怒99%的读者,但我仅为剩下百分之一的同好而写。 我的儿子喜欢Jing液。他当然喜欢,他就是吃这个长大的! 当儿子四岁的时候,我教他如何吸吮Rou棒,而他现在已经十一岁了。在去年,我作了概略的估计,儿子在这最近的七年中,已经喝下超过两加仑的Jing液了。 大概有一半是我的。 你可能认为我在说谎,但我才不在乎你怎么想。 这百分之百是正在发生的! 它既不是某些愚蠢的网络发烧呓语,也不是娘娘腔男孩的幻想,而是真人真事。 当某些团体中的大多数人们,还在抨击一些对幼小儿童不法的企图,我已经很有勇气地将之实现了,多快乐! 瞧,这该算是某种恋物癖:幼男和Jing液。...
(本篇若与正文有出入,请勿核对,为了不再使用新人物,某生用的是旧人物)凌飞初出江湖时,当然不可能贸贸然就跑去找那些侠少。在自身条件尚未成熟之前,贸然行事,只会遭遇失败。先是,凌飞花了相当长的时间,调查各人资料。当然,这件事是与另一件事同时进行的,以尽可能节约时间,尽快完成自己的计划。这另外一件事麽,正是……床上技巧。如果什麽也不会,生涩地上场,岂不是会怯场?如果怯场,肯定会影响自己的计划的。所以凌飞在左思右想之下,便来到太平最繁华的所在——青州,找到当地某个最红的小倌馆,以某种暴力手段,迫使了该小倌馆的老鸨,同意了他在这儿挂牌。当然,为了不使别人在日後认出他,他第一次相当用心地费事易了容,一道道费事的工序对他这样的懒人来说,能坚持做下来实属不易。...
叶秋接到马学仁的信时,他的二儿子正在花园里把小慧刚栽下去的郁金香连根拔起来,还朝着他炫耀地笑。两个小小的酒窝若隐若现着,他一时就失了神,忘记小慧对那些花的宝贝可是比儿子还大。其实,那个家伙一笑起来,也有两个酒窝啊……晚饭中,小慧一直向他抱怨着儿子的“恶行”,顺便指责他这个间接帮凶。他无奈笑,然后很突然地告诉她,想去趟加拿大,就他一个人。小慧很惊讶,然后脸色变的苍白,叶秋知道,他的话又吓着她了,于是抱了她和儿子在怀里。告诉他们,只是有个兄弟要结婚了,他无论如何得去见上一面。是啊,无论如何他们都该见上一面了。温哥华的天气很好,湖蓝的天空,烟丝般的云,一切都很宁静地流动在空气里。按着地址一路找到“午夜阳光”时,太阳已经快落山了。浓郁的金红色挥霍着最后的热情,肆无忌惮地泼洒着,大片大片的渲染着叶秋眼前满山坡的向日葵花海。...
我本应只是个三流的随从。老板是有名的富商——以有钱出名,也以风流著称。是谁?啊,这我不能说。老板当然有亲信心腹,亲信心腹的下面也有为他们办事的人,而我,就是给办事的人跑腿的人,所以是——没数错吧,一、二、三——三流随从。不够聪明,想要有好的收入只有做偏门。可是混黑社会太危险,帮富商做事相对好点。也就是因为不够聪明,只有靠“死忠”来争取重用。我本应只是个三流的随从。连帮忙开车的差事都轮不上,我终日用以代步的,只是一台机车,还不是特别酷的那种。外型很普通,不过性能倒是特别好。我的顶头主管——一个二流随从——给我解释说,干跑腿不能太惹人注目,开得快就够了;如果任务需要引发混乱,自然有别的人去负责。我倒是挺羡慕那个人,起码没任务的时候开着改装得面目全非的机车上街,多好啊。...
龙阳风月——肉蒲团徐府是上餘县的大户人家,在此地有钱有势。这天,徐老爷和夫人在在大听上閒聊著。「夫人,咱们贤儿今年有都十六岁了,我想送他到书院读书,你想如何?」徐老爷说道。「也好,不过该送他去那间书院呢…」徐夫人问道。「前些日子我听赵员外说县郊的『及第书院』似乎不错,他儿子去那之后学识猛进,还常念著要在回去。」徐老爷说道。「那不如便把贤儿送到那吧!」徐夫人点点头。隔天一早,徐家二老便带著儿子和二个家丁来到及第书院。徐家的小少爷名仲贤,虽说是十六岁而已,但却生得俊秀英挺,剑眉星目,鼻挺唇丰。家丁上前敲了敲门,跟著走出一名俊美斯文,肌白肤嫩的年轻男子,全身散著一股重重的书卷气息。「您是上官先生了?」徐老爷礼貌的问道,在他要来之前,早已向赵员外探听过一切,知这书院的先生虽年纪轻轻但满腹文学。...
少年红狮战士被带到黑暗王的宫殿,红狮战士是在追踪黑暗组织时被黑暗战士抓获的。此时,红狮战士的百兽珠已取走,而一身御敌装备也已经被彻底解除,只穿着红色的紧身战士服和皮靴,他的双手被反绑在背后。黑暗王点了一下头,两个黑暗战士上前,一边一个,拽推着少年红狮战士到黑暗王面前。黑暗战士把少年红狮战士的面具也脱了下来。壮硕的黑暗王,是个性情残暴,肆虐成性的家伙。他穿着黑色的皮衣和斗篷,脚蹬黑亮的皮靴,手上戴着皮手套。黑暗王打量着眼前这个被捕获的少年红狮战士,从上到下,从头到脚,他仔细地观察这个年轻的红狮战士,他发现这个穿着红狮战士服的少年其实只是个孩子,而且长的相当俊秀,看他的年纪应该不会超过十九岁。不过他却和其它几个百兽王战士一样,拥有着阻止自已称霸地球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