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玄关穿鞋子的时候,被经过走廊的母亲发现了。尽管不是在做坏事,不知何故,那道看着自己的视线还是让高桥内疚不已。“诚人,你现在要出去啊?”“我去外面走一趟,晚饭前会回来。”为了让穿起来不太舒适的鞋子感觉合脚,高桥用脚后跟敲敲地面。母亲说了句“这样啊”,小步跑进屋里,然后拿着一条灰色围巾走出来。“不穿暖一点的话,很容易就感冒的。你的身体又不是很好。”恩……他顺从地收下。母亲随意抓了抓似乎是灰白部分比较多的头发,唉的叹了口气。“如果你能早点把能帮你照顾身体的女孩子带回家就好了……”高桥一边苦笑一边走出玄关,避免让话题更加深入。虽然才刚过下午四点,不过附近的天色已经开始变暗。天空覆盖着灰色的雪云,马路两旁还有尚未融化的残雪。高桥弓着后背,将发抖的手指插进黑色长外套的口袋。...
被爱是福气。相爱是幸福。能被所爱的人爱上,那简直是要乐极生悲的幸福最高点。赵旌星此刻就深深体会到这种带了极大冲击与震撼力、伴随着全身无力晕眩呕吐症状一同出现的“极品幸福”。原因无他。因为幸福的来源是房内那两张笑得一模一样的面孔,以一模一样的姿势亮出落在左颈上一模一样的吻痕,然后再以一模一样的口吻很理所当然地说:“既然你说过你爱我(们)了,我(们)也爱你。以后你就是我(们)的人了!”那一瞬间,自赵旌星脑海那贫瘠的词库里涌现出的不是自古人人艳羡的“齐人之福”,也不是现代男人渴望的“左拥右抱”“左右逢源”,而是——唉,这也许是从某个方面说明他的确是个没有任何文学修养及美感可言的超现实主义者——那一刻,他唯一想到的就是:“比遇到一个恶魔更可怕的事,就是看见两只魔鬼在向你微笑。”...
各类漫画中现在销路最好借势最旺的就是耽美系的东西,不光女生借,男生也有借的,难道是好奇心驱使?偶一直不太理解。 直到某天,去某位熟知的圈中人士家中做客,他看偶小包里面鼓鼓囊囊不知何物,偶回答说是漫画,原以为他不会有兴趣,谁知此人竟说:"哦,日本漫画,就是绝爱青铜之流罢。"然后就死缠烂打要我拿出来给他看。众位姐妹,偶不是小气,只是偶那天带的不是一般的BL,绝对丽奴是也。折腾不过,给他看了,此人翻了半本,啧舌叹曰:"怎么能出这种东西,恶心。"遂故作不屑地把书往我包里一抛,连套书的塑料袋一并拿了过去,说:"你平时忙,我先帮你收着。" 过了两天再见此君,问及他对那套书的感想如何,据说是没什么感觉,看了两本就腻烦得不行,马上拨电话给自己的小BF,说句:"喂,我想做,你过来。"原来如此。...
戚少商还记得,第一次见到顾惜朝是在一个怎样风和日丽的傍晚(小顾:风和日丽的……傍晚?小戚:朝朝,只要有你,晚上都可以风和日丽~)。那天,夕阳西下,所有的街道都染上瑰丽的颜色。春天的暖风徐徐吹来,吹动着戚少商的雪白衬衫,他感觉会有什么很好的事情发生。但是在他长达半个小时的回家旅途中,他眼看着夕阳也差不多掉到地平线以下,街道也慢慢有点暗下,他被暖风熏得几乎要睡着(很危险,好孩子不要学。),好事还没有发生。他不禁有点失望。(某东:你不是女人,直觉出个几次错是很正常滴……小戚:谁说我是失望这个?!)小顾就在这个时候华丽丽滴登场了。(小戚:手舞足蹈状,看,我的直觉是没错的!没错的!!某东:→_→还说你不是失望这个……)戚少商就迷瞪着困眼,看着那个青色的身影,骑着一辆黑色的脚踏车,像骑着骏马的侠士,纵横在无人的草原上一般……冲过了还有58秒的红灯……...
【完结合集】《狼人封印》BY:卜若第一章“啊……快点,用力……啊……”白色的大床上,两个赤裸的男体相叠搂抱著,时而发出墒情呻吟。一波波的有力的冲击,让床跟著两人的律动而摇晃著。“还要,快点!进来,用力……啊啊啊!”躲在床上的长发男子忘情的大叫,绯红的脸上一片迷醉。“小翼……喔……”压在长发男子身上的男人加快速度,将自己的欲望插到最深处,惹得小翼尖叫连连。深沈的粗喘声,男人将小翼开启的双唇吻住,深允轻挑,惹得两人气息如急。小翼环住男人的肩膀,被汗侵湿的长发凌乱的散发,那迷人妩媚的模样让男人抽了声气,分身又涨大了些许,用力将男子抱起,下身朝那湿热的蜜|穴用力一顶,两人一直抽蓄,同时到达了高潮。“呼……呼……”小翼推开倒在身上的男人,拂开汗湿的长发,俊美的五官染上一丝红潮,显得有些媚豔。...
何宝荣说不如我们从头来过有两个意思。黎耀辉说不需要从头来过也有两个意思。我决定写番外同样有两个意思。首先,写完遗失的春光后,很多朋友都希望看到他们去雪山的情景。其次,写了春光系列这么久我多少对他们有了些特殊的感情,一段时间不见也有些想念。所以,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我决定以瑞士为背景讲一个生活中的小插曲。因为在一起并不是结束,反而是新的开始。生活每一天都是不同的,需要人们慢慢去学习。希望这篇小小的番外能带给我们大家一些甜蜜和感动。(一)瑞士是欧洲中西部的一个内陆国,被称为欧洲的花园。境内地势很高,山脉纵横,是欧洲的屋脊。其中最为出名的是阿尔卑斯山脉,蒂特利斯山处在阿尔卑斯山中部最著名的景点,也是何宝荣与黎耀辉五年前就决定要去的地方。...
郑传[终章九歌] BY:姬泱九歌终章——丽江 大脑中出现了幻觉,张亦以为自己快要疯掉了。 为了躲开一些事情,他一个人来到了这里,可是他却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忧虑,也许他并没有走远,而是站在越来越靠近的边缘。 丽江古城,这个二十年前由于一场地震而从地面下升起的残缺小城,如同呈现在人们眼前的时间遗骸一般,带着一种新鲜的潮湿气息矗立在西滇高原上。而今,纳西族人和远道而来的一些精明的商人把它装点一新,贩卖起一种特殊而刻意的文化。 古镇入口有面写着‘世界文化遗产’的墙,旁边就是一个随着石砖筑成的渠中流淌着的清绿色的水转动的水车,人们大多在这里拍照留念,而他没有。他顺着眼前这个街道看了进去,石板路,原木本色的木雕花窗,青色的砖房黑色的瓦片,两旁拂动着的柔软柳枝,一树一丛的淡粉色的桃花,一派和谐明媚景致。但是这样的画面在他的眼中出现了扭曲,他似乎看见了另外类似而又全然不同的图案...
(本篇若与正文有出入,请勿核对,为了不再使用新人物,某生用的是旧人物)凌飞初出江湖时,当然不可能贸贸然就跑去找那些侠少。在自身条件尚未成熟之前,贸然行事,只会遭遇失败。先是,凌飞花了相当长的时间,调查各人资料。当然,这件事是与另一件事同时进行的,以尽可能节约时间,尽快完成自己的计划。这另外一件事麽,正是……床上技巧。如果什麽也不会,生涩地上场,岂不是会怯场?如果怯场,肯定会影响自己的计划的。所以凌飞在左思右想之下,便来到太平最繁华的所在——青州,找到当地某个最红的小倌馆,以某种暴力手段,迫使了该小倌馆的老鸨,同意了他在这儿挂牌。当然,为了不使别人在日後认出他,他第一次相当用心地费事易了容,一道道费事的工序对他这样的懒人来说,能坚持做下来实属不易。...
第三部:[流花]这一次,换我离开【1】这年冬天,早早就到了。樱木坐在街边的长椅上,冻得像紫萝卜一样的手捅在袖口里,缩着脖子,看面前的车水马龙。一只皮球滚啊滚,撞在他脚边,停了。他抽动僵硬的嘴角,对捡皮球的小男孩露出个“慈爱”的笑容。小男孩看了他两三秒,哇的一声哭起来,嘴里叫着“妈妈”,一溜烟跑没了影。樱木摸摸自己的脸,凉森森的,硬得像冰棍,下巴颌全是胡茬。他想,当初上高中时,好歹也是高大俊帅风流倜傥的篮球队大前锋,现在怎么连小孩看到他都跑呢。青春像风信子花一样随风而逝。这一年他三十九岁,人近中年,很多想不通的问题都想通了,很多看不淡的事情都看淡了。其实樱木不知道,每天在校门口卖和果子糕点的时候,总有十六七岁的女生红着脸偷偷看他,打量那头火焰般燃烧的发、古铜色的强壮肩膊、蒙着汗的油亮脖子、肉感的唇、高直的鼻、暗褐的眼……樱木不知道这些,所以他失去了又一次双手叉腰仰天...
(1)静寂的夜一直是这方天地的特色,方圆百里内徒有野草与这家出了名的精神病院比邻而居,一天都充满着嘶叫傻笑的病院向来只有此时才能偷得片刻的安静可供人休憩!可惜这难得的安静似乎并不存在于今夜……原本只是虚挂无用的路灯失去了往日的光芒,更别提一直灯火通明的病院早就沦落到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当中,电力极好的城市选择在这个没有月色的夜晚断却了电力,即使只有一瞬却足以让有心人有机可乘,种种用来防止病人逃跑的障碍失去了电力的支持只余无力的外壳驻站在病院四周,根本无法制止一条小小人影的轻易越过。努力地从墙上攀爬下来,耿樊晨回首望着关了他整整一年的精神病院,终于露出了真心的笑颜,想困住我?没那么容易…… #######################...
By: S夏朵这是一座华美堂皇的官宅。雄伟的建筑,精致的雕栏无不显示主人的财力。在院子里面,春天的杜鹃花开得正艳,阳光温和、花香鸟语。可是,金俊秀却愁眉苦脸地呆坐在一群正谈论着诗情啊!女子啊!美酒啊!的年少公子之中。他们这些人还真无聊!大好时光不去睡觉在这儿浪费口水。他才不想管哪儿的花酒好喝!要不是他们金王府老哥装病,小妹装死老爹闹失踪,也不会害得他这个金家唯一清醒的人来参加一年一度在王爷之中举行的春日会。想他也不会无聊到与一群酒囊饭袋坐在这儿。但是他们谈性正浓不时发出夸张的笑声,金俊秀支着下巴,呆滞地看着一只小鸟飞过来,飞过去,又飞过来又飞过去近1500次之后,终于忍不住“嗖”地站起来:“对不起!各位兄长,我去方便一下就来。你们继续啊!”随即便逃似地蹿出了凉亭,以免自己崩溃到失控发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