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了。我发现我喜欢在书里感叹"多少多少年过去了"。因为我有一个丝毫没有新意的发现,时间的过去真的是很快。在我参加赛车的三年以及之前准备的两年,在我记忆只是一个拼命想往前跑的一个过程。所有能叫被叫做过程的,都是短暂的。我觉得人若有自己喜欢的事情就必须去做,这怎么都没错。但是做分两种,一种是大张旗鼓的做,一种是偷偷摸摸的做,对我来说,赛车一直是大张旗鼓在做的一件事情,一来因为此事不同写作,赛车是必须有宣传的,二来是坚信自己能够做好,顺便断了退路。举个反面例子,打桌球就是必须去做但只能偷偷摸摸做的一件事情,因为自己打得很一般,没必要说出去丢人现眼。我一直希望赛车能象桌球或者足球一样,有事没事就可以练练。这样自己水平一定提高很快。但相应的,有可能我隔壁邻居是N组第一。虽说这事也未必,因为开出租车的没见到可以是好车手的。这事必须用心。...
今天,我想告诉你们我生命中的三个故事,并非什么了不得的大事件,只是三个小故事而已。 第一个故事,是关于串起生命中的点点滴滴。 我在里德大学呆了6个月就退学了,但之后仍作为旁听生混了18个月后才最终离开。我为什么要退学呢? 故事要从我出生之前开始说起。我的生母是一名年轻的未婚妈妈,当时她还是一所大学的在读研究生,于是决定把我送给其他人收养。她坚持我应该被一对念过大学的夫妇收养,所以在我出生的时候,她已经为我被一个律师和他的太太收养做好了所有的准备。但在最后一刻,这对夫妇改了主意,决定收养一个女孩。侯选名单上的另外一对夫妇,也就是我的养父母,在一天午夜接到了一通电话:“有一个不请自来的男婴,你们想收养吗?”他们回答:“当然想。”事后,我的生母才发现我的养母根本就没有从大学毕业,而我的养父甚至连高中都没有毕业,所以她拒绝签署最后的收养文件,直到几个月后,我的养父...
读城记(1)北京之一:皇城之都 我是喜欢北京的。北京有一种浓重的大气,很磅礴,很有气势。像压得住场的老生一样,一出场,就凛凛的。这一点,任何城市不能比。 并非因为皇家气派,当然,红墙琉璃瓦抬了气场,重要的还是人,慢悠悠的,并不在意的神情。北京人流露出来的不在乎和自信来自心里,语调很平很稳,很无所谓——我喜欢听北京人说话,即使一个街道大妈都透着自信和悠闲。 穿行于北京那些老胡同时,我常常被一些烟火气打动得体无完肤——那么美的老槐树,四合院里纷杂芜乱,仿佛光阴在那些破旧的四合院里穿行,都斑驳了,老树上搭了鸟笼,铁丝上晾着衣服——女人的内衣、孩子的尿布、花棉单……我爱看这些寻常风景,一招一式脚踏实地,和这灰色幽静的胡同相辅相成。 和皇宫比起来,我更喜欢细腻的北京——老槐树底下卖香油的老人,名人旧居里长出的青苔。春天时,我去探访张伯驹故居,桃花开满了他家的院,枝枝...
** 作者:胡野碧 序及书评 自序 野碧是湘西人,我是鄂西人,两地距离很近,河湖相连,方言几乎相同,但与各自省会的方言却差很远。我们都在楚文化的氛围中长大,都带点儿巫气,还有股邪劲儿。此外,我们俩还同年出生,都在海外念MBA(他在荷兰,我在美国),又同在1991年被各自的公司派到香港工作,而且不约而同地住进了愉景湾,当了超过十年的邻居,这就是我俩相似的背景。 萧洪驰 2004-12-20 于上海 书评:灵魂像风(1) 最后的死去和最初的诞生一样, 都是温馨时光 最后的晚霞和最初的晨曦一样 都是太阳的辉煌 让风吹散了年华 撒给雄鹰 让云托起了身体 交给穹苍 ————何训友《天唱》 灵魂像风,这是将近十年前马丽华女士的书《走过西藏》中的一个篇章之名。...
编者:顾平【浓情生灵】一只狗的偷渡真相◎乌娜姬那还是我当兵的第二年,发生在我们哨所的事情。我们哨所建在中俄界河最窄的一处,站在这边能清楚的听到对面俄罗斯人说话的声音,因此我们哨所也是许多偷渡者觊觎的地段,每天我们都要严密监控周围。哨所有一个特别的成员——警犬贝贝,贝贝血统很纯正,机智勇敢,在哨所这几年立下不少大功,给我们枯燥的生活增添很多乐趣,战士们都很喜欢它,我们称它为哨所之花。这一年开春,界河的水特别浅,班长说,这是重要时期,大家就是睡觉也得给我睁一只眼睛。这时,我们的哨所之花贝贝生下五只小狗,可小狗出生后却不叫,拎起来都软绵绵的耷拉着脑袋,没有一点气息。原来贝贝怀孕期间忽发高烧,导致小狗胎死腹中。贝贝不能接受小狗已死的事实,不停的舔着小狗,试图叫它们爬起来吃奶。我们想把小狗拿出去掩埋,贝贝疯了一样冲我们咆哮着,不许我们拿走小狗,班长摇摇头说就随它去吧,贝贝...
序 三十五年【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重印前记 《围城》一九四七年在上海初版,一九四八年再版,一九四九年三版,以后国内没有重印过。偶然碰见它的新版,那都是香港的“盗颖本。没有看到台湾的“盗颖,据说在那里它是禁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夏志清教授的英文著作里对它作了过高的评价,导致了一些西方语言的译本。日本京都大学荒井健教授很久以前就通知我他要翻译,近年来也陆续在刊物上发表了译文。现在,人民文学出版社建议重新排印,以便原著在国内较易找着,我感到意外和忻辛。 这部书禄版时的校读很草率,留下不少字句和标点的脱误,就无意中为翻译者安置了拦路石和陷阱。我乘重印的机会,校看一遍,也顺手有节制地修必了一些字句。《序》里删去一节,这一节原是郑西谛先生要我添进去的。在去年美国出版的珍妮·凯利(Jeanne Kelly)女士和茅国权(Nathan K.Mao)先生的英译本里,那一节已省去了。...
书籍介绍:--章节内容开始---正文 史记简介《史记》最初没有固定书名,或称“太史公书”,或称“太史公记”,也省称“太史公”。“史记”本来是古代史书的通称,从三国开始,“史记”由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名。作者司马迁,字子长,左冯翊夏阳人。生于汉景帝中元五年,约卒于汉武帝征和三年。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在汉中央政府做太史令,负责管理皇家图书和收集史料,研究天文历法。司马谈打算编写一部通史,愿望没有实现就死去了。临死的时侯,嘱咐司马迁完成他未竟的事业。司马迁幼年时就很刻苦,十岁开始学习当时的古文,后来跟着董仲舒、孔安国学过《公羊春秋》、《古文尚书》。汉武帝元朔三年,司马迁二十岁,满怀求知的欲望,游遍了祖国的名山大川,到处考察古迹,采集传说。通过对历史遗迹和西汉建国前后的史实的实地调查,司马迁开阔了胸襟,增长了知识,为后来编写《史记》作了很好的准备。...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官场新秀》 作者:二月二十八日一个拥有着搜索别人二十四小时记忆能力转业特种兵,他是一个优秀的刑侦人才和反贪天才,可他并不喜欢当一个职业的刑警或者是从事反贪的工作,他不愿意看到自己抓一个贪官,别人又提拔起来一个贪官,他希望把这一切掌握在自己手里,他充分的利用的法律的武器,为自己官场之路保驾护航!类别:官场沉浮 总点击:1739539 总推荐:46104 字数:5050808作者自定义标签: 特种兵、热血、刑侦第一卷 乡下小所长 第一章 小法官大队长柳罡今年二十一岁,别看年纪不大,简历却不简单,六年特种兵生涯,一次个人一等功,两次个人二等功,三等功七次,二十一岁转业到津州市法院,担任司法警察大队协助执行组组长,因为和副院长打架,或者说揍了副院长一顿,被发配到了津州最偏远的临山县法院担任副大队长,负责执行工作。...
尘缘(代序) 二度从尼日利亚风尘仆仆地独自飞回加那利群岛,邮局通知有两大麻袋邮件等着。 第一日着人顺便送了一袋来,第二袋是自己过了一日才去扛回来的。 小镇邮局说,他们是为我一个人开行服务的。说的人有理,听的人心花怒放。 回家第一件事就是请来大批邻居小儿们,代拆小山也似的邮件,代价就是那些花花绿 绿的中国邮票,拆好的丢给跪在一边的我。我呢,就学周梦蝶摆地摊似的将这些书刊、报纸 和包裹、信件,分门别类地放好,自己围在中间做大富翁状。 以后的一星期,听说三毛回家了,近邻都来探看。只见院门深锁,窗帘紧闭,叫人不 应,都以为这三毛跑城里疯去了,怎会想到,此人正在小房间里坐拥新书城,废寝忘食,狂 啃精神粮食,已不知今夕是何年了。 几度东方发白,日落星沉,新书看得头昏眼花,赞叹激赏,这才轻轻拿起没有重量的《 稻草人手记》翻了一翻。...
(HP)玩骨头的死神 作者:哭泣的瓶子 公告 开文感言: 话说,瓶子是从2008年12月1日开始写文的。到如今已经是将近整整五个月,一直以来,瓶子都是个非常懒惰的人,但是在众亲们的支持下硬是熬过了最难熬的起步阶段。 在此,瓶子特意感谢一下大家几个月来的支持。 另外,在四天前。瓶子的第一篇文终于完结,而且反应良好。瓶子是很高兴的,希望亲们以后继续支持瓶子。 第一章 再次睁开眼睛,花燃魂已经不再惊讶。空洞的眼神微微环视了一下四周,大森林吗…… 只看了一会,花燃魂就收回了自己的视线。脑子里就像是播放着电影一样,回放着他苍白无力的几次人生。仿佛又看见那天…… 看见那宣布自己可悲人生开始的那一天,春日的轻风吹拂在耳边,自己快乐的跑着穿过了人声鼎沸的马路。耳边一直不断地传来人们的轻笑声,手里紧紧的捏着一个漂亮的小盒子,那是他准备送给妈妈的生日礼物,用的钱都是他...
子弹上膛 第一章(1)1 热带丛林。中国西南边境T45地区。 一架迷彩色的直升机在丛林上空掠过,迷彩的机身和丛林几乎浑然一体。 机舱里,陆军下士小庄等特战队员满身满脸都是迷彩,手持武器待命。他们穿着特别花色和款式的迷彩服,搭配各种战术背心,手里的武器搭配很自由,有81-1自动步枪,95自动步枪和88狙击步枪,也有战术改装过的56冲锋枪等。臂章赫然是只狼头,闪电利剑标志,用汉字写着“中国陆军狼牙特种大队·026”。 他们——中国陆军狼牙特种大队的对外番号——026后勤仓库的秘密影子部队——孤狼特别突击队B组,号称精锐中的精锐、狼牙的牙尖子。他们奉命执行代号为“丛林黑手”的抓捕任务。任务很简单:抓获一名秘密入境的国际毒枭,如果抓捕失败,就地击毙。...
梁晓声写给最心爱的学生·蝶儿飞走蝶儿飞走 梁晓声 田维同学给我留下的印象是很深的。而且,也是很好的。 她曾是我所开的选修课的学生。每次上课她都提前几分钟来到教室,从没迟到过,也从没在教室里吃过东西,或在我讲课时伏于桌上。更没在我讲课时睡着过…… 分明的,她和同宿舍的一名女生很要好。往常是,她们双双走入教室,每并坐第一排或第二排。 她不是那类人在课堂,心不在焉的学生。 有次课间,我问她俩:“你们形影不离似的,是不是互相之间很友爱啊?” 她俩对视一眼,都微微一笑。 和田维同宿舍的那一名女生说:“是啊!” 田维,却什么也没说,目光沉静地看着那一位女同学,表情欣慰。 大约就是在那一堂课后,我在自己的教师信箱里发现了田维写给我的一封信。她的字,写的是别提多么的认真了。笔划工整,接近着仿宋体。两页半笔记本纸的一封信,竟无一处勾改过。她对标点符号之运用,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