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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部分

二分之一王子(全+番外小小蓝的大冒险)-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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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忘记就好,忘记就好,我松了口气。

  “而且城主不但武艺好,连歌声都好听得不得了呢。”老妈笑吟吟的看着我。

  “哪里,哪里。”我扯着笑脸。

  “不过小蓝啊,你不是最喜欢It‘smylife吗?怎么没唱那首,反而唱第二喜欢的梦想飞翔啊?”老妈一脸疑惑的问。

  “喔,因为古琴不适合摇滚乐,所以换一首抒情一点的。”我笑吟吟的回答。

  “原来是这样啊!”我们三人都哈哈笑着,三张笑脸出乎意料的相似。

  “王子,你的小名叫小蓝?”一旁的剑心不经意的提起。

  我的笑容顿时僵住,终于发现我爸妈讲了什么,我瞪大了眼狂滴着冷汗,困难的吞咽着口水,瞪大了眼睛看向笑吟吟的两个人。

  “你们、我,不是……”我有点语无伦次的回答。

  “别否认了啦,小蓝,你以为我们是大脑辨识人组织天生就有缺陷的扬名吗?”老妈的话从密语频道传来。

  “你们怎么发现的?”我有点气馁的问。

  “很简单啊,第一,扬名说你在第二生命当人妖(臭老弟,你的广播电台听众也太多了吧!),第二,灵斌明明就是喜欢小蓝的,却在游戏里缠着王子,依那小子的死脑筋,会脚踏两条船的机率低于零啊,所以最有可能的是,王子和小蓝根本就是同一个人,第三,小蓝你每天都在哼那两首歌,谁还会认不出你的唱腔吗?呃……扬名那笨儿子除外。”老爸得意洋洋的把他的分析说了出来。

  我愣了半响,最后只问出一句话。“你说什么?卓哥哥喜欢我?他不是喜欢扬名吗?”

  老爸老妈也楞了很久。“灵斌喜欢扬名?怎么可能?他不是一直缠着你吗?”

  “卓哥哥只是想保护我吧?”我呆头傻脑的说,根据我之前的推论,卓哥哥不是和居在抢我弟吗?咦?有点怪……那他们为什么在游戏里缠着我,而不是风无情呢?

  我爸妈愣住……然后我妈哭倒在我爸怀里。“老公~为什么我们生的孩子都缺根筋啊?”

  “唉,一定是我们生孩子之前忘记去拜送子娘娘了。”老爸摇着头叹气。

  “到底是怎么样?”我偏着头咬着手指想。

  “当然不是!”爸妈一齐大吼着,老妈更揪着我的耳朵(哎呀呀,痛啊!)说。“你可别辜负了人家的一片痴情,灵斌可是喜欢你八年了呢,而且他可是个高材生,长得又那么帅,你不把他娶回……嫁给他,你是要嫁给谁啊?”

  我抢回自己的耳朵,哀怨的揉着。“卓哥哥喜欢我八年了?那……”我突然想起,卓哥哥和居之前的争执内容,难道争的人不是扬名?是我!

  “说,你到底要不要把灵斌那个帅哥娶回来给老妈养眼啊!”老妈再度抢走我可怜的耳朵。

  老妈你终于露出本性了,我无奈的回。“可是、可是,我还不知道我喜不喜欢卓哥哥啊!而且要是我嫁给卓哥哥,居一定会哭倒长城给我看的。”

  “居?”老妈眨着两双无辜大眼。“是不是那个帅让人想一口啃了的吟游诗人啊?”

  “嗯,而且他是我的大学教授呢!”喂!老妈,你当着自己老公的面说想啃别的男人,这不太好吧!虽然老爸好像早就习惯你的恋美男癖了……

  “大学教授?真的吗?”老妈露出满脸的饥渴,然后又眨着两双眼睛看我。“他也很帅呢,跟灵斌是不同的类型,不过两个人都是俊美的长期饭票。喔呵呵,不错不错,小蓝,你就随便选一个好了,妈妈都没有意见喔。”

  你只要有帅哥看就好,哪还会有意见啊,我叹气!一想到还得跟两男两女出去卖唱,而且每个都是我的爱慕者,这下,事情可复杂了。

  “总之,妈,你别把我的事说出去。”我一脸的恶狠狠。“连扬名都不准说,要是说了,我就嫁给一个丑男,污染你的眼睛喔。”

  老妈露出满脸惊慌。“别、别!我发誓我一个字都不会说的,小蓝你要记得在那两个帅哥里面,选一个嫁喔。”

  我无力的点点头,要选谁?算了,顺其自然吧。

  至于我老爸会不会说出去……没听过“妇唱夫随”吗?我老妈说的话,就是我老爸说的话,懂了吧!

  再次抢过剑心的茶来喝,我故意忽略阳光那一脸“我有问题想问”的神情,径自揉着自己的太阳穴,唉,事情好像越来越大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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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7章

  “点名,王子、居、邪灵、晴天、凤凰、阳光、剑心。”小龙女一边念一边点着人数。“看来都到齐了,那么就开始说明吧,今天就是你们开始卖唱的日子,根据我深思熟虑后的结果,决定从星城开始,再来月城,最后日城,这样的顺序来巡回。”

  我露出一脸怪怪的神情,深思熟虑?掷骰子也算深思熟虑?好吧,如果我们考虑买哪个颜色的骰子考虑了很久这点也算的话。

  “首先,你们要先在各城的广场上公开演唱一次,然后不定期出现在各酒楼,最后再回到广场演唱最后一次,其中要特别注意,每次的演出完时,一定要说你们是无垠城出来的,还有无垠城将在一个月后举办演唱会,懂吗?”小龙女神色严肃的说。

  我们都点点头,早就被告知数百遍了,我们乐团的主要任务是,帮无垠城造声势和拉人气,再来是赚钱。

  “好,无垠乐团,出发!”小龙女气势万分的喊,连我们也热血沸腾的跟着喊:“出发!”

  “对了,羽怜说经费不足,传送费和住宿费叫你们自己去打怪赚。”小龙女不经意的补充。

  “……”难怪昨天羽怜大嫂突然又把我身上的钱全部都掏走,我转头看了其它人,所有人都面色沉重,看来昨天大家都惨遭打劫了。

  “打怪赚钱吧!”我沉重的说。开玩笑,一个月内要全大陆走透透,还要在三城演唱?你当我要选总统啊?更何况,就是总统也还有吉普车代步啊。

  “可以用我的飞毯。”阳光微笑着提出建议。

  我猛然转头感动的看着阳光,救他出来真是个明智的决定。“太好了,就坐飞毯吧。”

  “幸好还有烤肉可以吃。”我松了口气,急忙吞着我美味可口的烤肉,一边看着火凰载着肉包子在天空玩得不亦乐乎。

  “是呀。”居也感叹着。“跟小龙女硬要了住宿费后,却把伙食费给忘得一乾二净了,幸好有火凰和肉包子在才不至于饿肚子。”

  晴天和凤凰早就被难得一吃的美味烤肉给俘虏了,两人狼吞虎咽,哪有半点淑女样,那饿女程度只怕跟我有得一拼,而阳光边吃着肉还不停的问着旁边无言的剑心问题。

  “晚上要住哪?”邪灵淡淡的提起。

  “公园?”我提议,这样就可以把住宿费拿去吃东西了。

  “王子,委屈您了。”居一脸疼怜的看着我,然后提议。“还是睡广场吧,明天起来就可以直接开唱了。”

  我点点头。“说得也是。”

  “什么?要睡广场?”晴天和凤凰急忙吞下嘴里的烤肉,满脸的不可思议。

  “不好吗?反正只是在下线前和上线时各睡一下而已。”我耸耸肩,不甚在乎。

  “不行。”晴天胀红了脸大喊。“开什么玩笑,就算是一下下也不行,女生睡觉的样子怎么可以让人看到啊!”

  难得和晴天有共识的凤凰也拼命点着头。

  “住旅馆吧,女孩子不可以随便给人看睡姿的。”邪灵有意无意的瞄了我一眼,对了,我也是女孩子的一员喔,差点忘记了,我摸着后脑勺傻笑着。

  “那就租三间吧,晴天和凤凰睡,阳光和剑心睡,邪灵和居睡……”我偏着头想,那我呢?总不能跟晴天和凤凰睡吧?好歹在游戏里,我也是有小XX的男性耶,等等我要是被两个女人霸王硬上弓怎么办啊?

  可是,也不能和居、邪灵睡,毕竟人家还是个女孩子,要有矜持……(矜持的定义:心里想得要命,可是表面上还是得装作不行,呜~如果卓哥哥不知道我是小蓝,那该有多好啊,我就可以欣赏两大帅哥的睡姿了,想到那养眼画面,我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好麻烦,我第一次发现自己的人妖身分是这么麻烦的一件事。“我和阳光、剑心一起睡好了。”我最后决定,反正他们两个“人”也不算真的“人”,而且这两个帅哥也挺帅的……

  闻言,居和邪灵首先面无表情的转过头来看我,然后居开始露出沮丧、失望,悲凄等等的哀怨神情,而邪灵则是危险的玻鹧劬Γ卓济俺龌鹈纭

  我冒出无数冷汗。“我自己睡好了。”

  走到旅馆,我哀怨的和大家道别,一个人走到角落的房间去。

  “王子。”居突然叫住了我,小跑步上前来,叫出了他的宠物火凰。“火凰给你带去吧,你如果想吃东西,就有烤肉可以吃了。”

  “居……”我感动的看了居一眼后,就开开心心带着我的食物来源走向房间。

  回到房间,我迫不及待的拿出肉包子,想在下线前好好饱食一顿。“肉包子,吐点肉出来。”

  “好呜,妈妈。”肉包包开心的吐出一堆肉,而火凰也习惯成自然,马上喷出一道火焰把肉烤熟,我开心的狼吞虎咽,一边看着火凰和肉包子在一旁玩耍,他们两个的感情好像越来越好了嘛。

  “火鸟,肉包包要坐火鸟。”肉包子拼命用头顶火凰的腿,撒娇似的磨蹭着。

  火凰高傲的抬了抬头后,又低头看着肉包子无辜的双眼,叹了口气?我发誓,我真的看到它叹气了。“真拿你没有办法,上来吧。”

  肉包子欢呼了一声,被火凰叼到火凰的背上。

  “火鸟飞飞~”肉包子又开始撒娇起来,而火凰的眼神充满无奈,只有在房间里回旋飞行。

  我微张着嘴,有点吃惊,这算是宠物之间正常的互动模式吗?智能化的宠物果然厉害,连感情都表现得那么真实,那无奈的眼神和我在跟肉包子对话时的心情一模一样……我闭上嘴继续咀嚼着烤肉。

  肉包子在天空中不停的欢呼着。“火鸟最好了,肉包包要一直跟火鸟飞飞。”

  “真的吗?”火鸟的火似乎更旺盛了点,就好像……人在脸红?我突然冒出这个奇怪的念头。

  “嗯,肉包包最喜欢火鸟了。”肉包子高兴的乱叫。“跟妈妈一样喜欢喔。”

  我点了点头,肉包子果然乖,没把我给忘记了。

  “那肉包包你、你要跟我结婚吗?”火凰有点结结巴巴的说。

  ……我张大了眼,而美味的烤肉也从我呈O型的嘴里掉出来。

  “什么是结婚?”肉包子眨着大眼问。

  火凰严肃的开了口。“我也不知道,只知道结婚了就可以一直在一起了。”

  肉包子在火凰的背上到处乱跳。“好啊,肉包包要一直跟火凰一起,结婚,结婚!”

  我闭上嘴,一边把掉到桌上的烤肉捏回嘴里咀嚼,一边想现在是怎样?一只鸟跟一颗肉包求婚?更不幸的是,那颗肉包还是我女儿,这、这简直比倪匡的科幻小说还科幻,比爱伦玻的恐怖小说更恐怖啊!

  我猛地想起了小龙女的话,听说两只宠物可以生小孩?这这这,鸟和肉包会生出什么东西来?鸟肉做的肉包?这……可能是最好的情况,要是生出了肉包头的凤凰……呃,我觉得我快昏倒了。

  在我还在想象肉包头凤凰是个啥德性的时候,肉包子和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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