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鸟电子书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大道须弥 >

第83部分

大道须弥-第83部分

小说: 大道须弥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可是今天,一个名不见经传,从未听说过的年轻人,举手投足间就破了他十几年的不败神话。

    地上银光闪闪。

    一百零八根银针,没有一根完整,都被齐刷刷地拦腰斩断。剑法精湛得简直无可挑剔。

    “这么可能,那小子是怎么做到的!”

    “他究竟是何方神圣?”

    “使得这又是何等剑法?”

    周围的人也是惊得瞠目结舌,都在暗自猜测。要问这里哪个人心最惊讶,恐怕没有人比得过花野蜂了。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花野蜂一招不成,士气已经下了一半。

    他面色铁青,手握得青筋暴起。

    戈登这时也忽然停了下来,确切地说他吃地已经很慢。他嘴里吸着牛奶,眼睛却盯着赤夕一动不动。

    赤夕慢慢放下手中的杯子,站了起来。

    花野蜂的脸色突然变了,只见他的双手一探,手里又多了一把银针,双臂齐发。

    周围的人竟都看得呆了,因为这时不仅从哪个角度看,此时的花野蜂都是八条手臂。

    八臂连发,转眼间,花野蜂已经将全身三分之二的银针发了出去。满天飞针,犹如牛毛,射向赤夕。

    赤夕嘴角露出一丝冷笑。“满月”

    剑光一闪,赤夕身前忽然就多了一个红色圆桌,猩红如满月,银针撞在上面,发出刺耳的撞击声。

    “啪啪啪”纷纷掉在地上,竟没有一枚能透入而过。

    这一幕,更是惹的周围人一阵叫嚣。

    “剑气!”

    “这家伙根本就不是一般的剑士!”

    “剑气这种东西可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使出来的!”

    “天纳,这家伙的剑气,已经可以凝形!”

    周围的人惊得是目瞪口呆,感叹道。

    花野蜂在赤夕使出剑气后,脸色已经变成了土灰色。剑气!剑气!这是何等的存在啊。这可不是光靠天赋就可以练成了,南瞻部洲不知道有多少使剑的天才,可是到头来,又有几人能激发出剑气。就算运气好,激发出了剑气,可能凝气成型的又有几人。有的人穷奇毕生精力,可是连一点剑的气息都没有捕捉到,不能不说,造化弄人,命运使然啊!

    花野蜂,头上冷汗直冒。眼前这人的实力,深不可测,他今天算是踩到铁板了。

    谁输谁赢,已经显而易见。花野蜂已经意识到了,自己无论如何都必败无疑。

    他已经在后退。
第三十章 残月
    诺大小店,靠门口一侧,虽站了不少人。但是在这一刻,却没有人说话,静得出奇。

    整个屋子里恐怕只有一种声音,那就是赤夕脚踩在银针上面发出的吱吱声。

    “剑剑气!你究竟是何方神圣?”花野蜂脸色惨白,汗如雨下。

    “赤夕!”他的话冷如骨髓,不带丝毫感情。

    “赤夕!”花野蜂嘴里默念着这个名字,后退的脚步,已经缓了下来。他脑袋里不断的想着这个名字,与这些年来他在悬赏榜上看到的画像匹配,可是毫无效果,这个年轻人,他似乎从没有见过。

    “既然名字知道了,那么就送你上路吧!”赤夕说话中,眼中已经闪过一道寒光。

    花野蜂不是一般之人,听到这句话后,整个人的身子已经向门外倒射飞去,飞去时,他还不忘将身上最后的银针,向赤夕身上招呼。

    “你就这点能耐吗?”

    赤夕冷笑。

    “残月!”

    焚炎剑轻轻挥下,一条血色月牙就激射而出,沿着地面,斩向花野蜂。所过之处,地板寸寸断裂,银针蒸发虚无,沿着地面,留下半尺多深的划痕。

    此时屋子里怎一个静字了得。所有的人都看呆了,每个人都被深深地吸引,竟忘记了呼吸。

    “好霸道的一斩!”

    “了不起!”

    “小伙子让我们瞧一瞧,什么才是真正的剑法!”

    人群中不知是谁首先喊了一句,瞬间使整个人群都沸腾了。这才是剑法,这样的剑法,他们看着是一种享受。

    每个人都忍不住激动地欢呼着。

    戈登看着这一幕,眉头紧皱。他忽然看向诗语,不免有点担心。诗语似乎也看出了他的担忧,淡淡一笑,紧紧握住了他的手。

    戈登本来是想让她闭上眼睛的,可是见她这个样子,也没有说什么!

    这一切都发生在瞬间。

    剑气划过之时,花野蜂也已经感到了。细密的汗水已经从他的额头渗出,他离门口只差半米,跃出这里,他就得救了。外面有一匹好马正等着他。他置信只要其上这匹马,他就能得救。

    可是他还是失算了,就在他只离门口半米有余,他甚至都能看到外面拴着的宝马时,剑气斩过。凌冽剑气,将他拦腰斩断。

    “啊——”

    诗语一声尖叫,吓得脸色惨白,戈登忙握紧她冰凉的手,另一只手摸了摸她的额头。

    鲜血洒下,染红了一切,每个人都盯着眼前这位不苟言笑的年轻人,不敢在说一句话。

    “噌——”红光闪过,剑已入鞘。那是一把猩红的剑,比剑鞘更红,在阳光下反射的红光刺痛着每个人的双眼。

    如果那把剑是被人的鲜血染红的,不知道得杀多少人,不知道要在血池里浸泡多久,才能达到那样的效果。

    在众人惊异的目光中,赤夕从怀里摸出一枚银币,仍在了桌子上,然后大步向屋外走去。入过花野蜂的残尸时,他微微低头,瞥了一眼,便扭头离去。

    “八臂天王花野蜂竟竟死了!”

    “魔鬼域这下有好戏看喽!”

    “死了!”

    “这这家伙是何来头?”

    “不知道,以前从没有见过他!”

    “魔鬼域又来了位了不得的家伙!”

    “是啊!”

    “这等凌厉的剑法,似乎只有那白衣剑客才能匹敌吧!”

    “我看也不行!”

    赤夕走后,屋子里的人竟又开始议论纷纷,说个不停,这些人当然也不是鼠辈,在魔鬼域这种混乱的地方生活下去的都不是泛泛之辈。

    戈登看着怀里的诗语,忧心忡忡。对他还说,诗语是个柔弱女孩,既美丽,又神秘,而且胆子还很小。

    她的美,于众不同。她本就是仙草所化,所以天生身上就有一种淡淡出尘的气息。

    戈登嗅着她嘴里吐出的芬芳,如兰似麝,沁人心脾。他不知道这个女孩是否会一直跟着她。在他看来,她应该是自由的,是属于这片广阔的天地。

    “诗语,你好点没有?”戈登的语气很缓和,忽然问道。

    “好点了!”诗语脸色惨白,一双手紧紧地抓着戈登那破旧的衣衫。

    “那我们走吧!”

    “你还想追那人吗?”诗语有点黯然。

    “嗯!”

    “那人是个杀人狂魔!我不喜欢他。”诗语有点退缩。

    “我也杀的人不少,也是个杀人狂魔,你最后不也是喜欢上了我吗?”戈登道。

    “你不是!”

    “可我今天早上就杀了一个人,而且我以前也杀过!”

    “但你也和他不同!”

    “为什么?”戈登觉得有点好笑。

    “因为我爱你!”诗语眼中泪光闪动,深情地望着戈登。是啊!只要我爱他,无论他做了什么,有多少缺点,可在我眼中他都是可爱的。情人眼中出西施,这句话并不假。

    戈登看着眼前的美少女,喉咙动了动。这还是以前那位见了自己就脸红,与自己说话都害羞的少女吗?从在沙漠里遇到他,但现在为止,还不到一周的时间,她就说爱我,戈登有点不信。

    她是个既善良,又胆小的好女孩。而自己以后一定是跟生死打交道,流血丢命的事,比吃饭都常见。他本是个爱好和平,宁静的姑娘,可她为什么硬要留在自己身边,委屈自己呢?

    难道她是在报恩?故意委身在他身边。像他这样的姑娘,这种事情确实完全可以做的出来。

    如果是这,戈登那么就太伤心了。他最不愿意做的事情,就是给别人戴上情义的枷锁。他是个爱好自由的人,他明白自由的可贵,他不愿意别人为了还他的恩情,将自己的一生的自由牺牲掉。

    “诗语,你为什么跟着我?”戈登忽然问道。他这一句话使得诗语那羸弱的身子打了个寒颤。

    “是因为你觉得欠我吗?是想报答我吗?如果是那样的话,你还是走吧!我不想一个人为了还我的恩情,而放弃自己的自由!”

    戈登突然握着她的手, 痛苦道。

    “哦?戈登”诗语忽然道,“你怎么可以这样说,这样说会伤害我,难道现在,你还不懂我的心吗?”诗语说话中,已经将戈登的手,放在了自己的胸口上。

    “我想做你的妻子!”诗语泪光闪动,哽咽道。

    戈登忽然低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在想是不是自己又说错话了。

    正在这时,诗语忽然扑入了他的怀中。一只小手摸着戈登消瘦的脸。

    “诗语!”

    戈登忽然将她搂在怀里,紧紧的搂在。他发现自己心竟渐渐被眼前的女孩偷走。

    “你现在愿意想干什么,我都不拦你,只要你不赶我走就行!”诗语搂着他的脖子哽咽道。

    她竟然同意戈登去追赤夕。

    戈登松开她,看着她的眼睛道。“不了,今天我听你的,先不追了,我相信,我和他还会再见面的。”

    “真的吗?”

    “真的!”戈登敲了一下她的脑袋,忽然笑道。

    。
第三十一章 一见如故
    魔鬼域大名鼎鼎的杀手榜,一天之内,就先后死去两人。花小蝶,花野蜂。

    花小蝶,杀手榜排十三,人称‘蝶老虎’,而且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老虎。

    花野蜂,花小蝶之兄,杀手榜排第五,人称‘八臂天王’,魔鬼域,十步之内,天王绣花,少有敌手。

    当日赤夕从饭馆出来的时候,街上的人已经少了大半。蝶老虎平时鱼肉乡里,现在却莫名其妙被一名剑客斩于剑下,引起不少轰动,街上的人都跑去看热闹去了。

    现在天色刚过中午,天色还早,可赤夕已经向他入住的客栈走去。客栈还在大街的另一头,所以意味着他还要走一段很长的路。

    他其实并不困乏,只是因为今天一连斩杀了二人,这个小镇已经有不少人开始注意他了。

    他这个人跟戈登不一样,他这个人最怕麻烦,而且喜欢冷清,总是独来独往。

    路很长。

    但他的步子却走的很慢,他似乎很享受这种感觉。他腰杆挺得笔直,白衣如雪,剑鞘如血。

    与他擦肩而过的行人,都不由自主地看他一眼,一些入过的女子更是如此,就像没见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