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之城-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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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第1节:自序
人类,阴阳两极,本只有黑、白两色,因为爱情,便缤纷了。
尽管爱情的一端,不乏灰色的伤感、痛楚,乃至死亡。
但是,人类仍执着地守望着,守望着幸福。
所谓追求,无外乎一个两情相悦的他(她)。
多一些爱的信念吧,用眼泪,为逐渐黯淡的爱情抹上一笔鲜艳——
题记
序
这一季深秋,似乎特别伤感,很多朋友失恋了……道是爱情很难,不过态度又是随意的。或许是面子问题,所以才这么不屑一故地。但那一双双失落的眼睛透露出来的讯息,还是叫人怜之。他(她)们心血来潮地将故事洋洋洒洒数万字写了下来,给我看,只单是给我这个可以信任的朋友看。他们仅是在倾诉,在灰色的日子里,因爱铺就的文字,是动人切绚丽的。他们爱得那么深刻,又爱得那么揪心。谁能说这世界上没有爱情呢!?
我的确为之一次次的感动,但我说不好该如何处理其中的是是非非。是呀,谁能真正说清爱情的道理?爱情就是那么个东西,阴阳之道,黑白混沌,是非难分。或叫人眼泪一把,化作利刀戳着心房,虽是痛苦万分,却又不能自拔。或叫人热血沸腾,情难自己,哪怕是要剖腹掏心,都要证明自己的爱是那么深刻。
无论是悲是喜,终究还是要爱下去啊!人生来就是为了爱的,有爱才有生命的延续。所谓缤纷,不就是多了那么一抹〃爱〃的色彩么。它就是调色剂,一轻一重,或是冷色,或是暖色,总之,色彩是愈来愈丰富,于是,我们痛快了。
时常去KTV里唱歌,点播最高的一首歌是《勇气》,我颇喜欢里面的一句歌词:爱真的需要勇气,来面对流言蜚语。这首歌让不少自作冷酷的人儿多多少少还是感动了一回,瞧这些人唱得动情,唱得深情……
没了冷色的衬托,光有暖色,色彩的质感不会夺目。没有了暖色,那一抹抹的冷色要叫人觉得悲凉。爱情如是,不可能全是一帆风顺,若全是浪漫甜蜜,我第一反应则是——一夜情?但一夜情里有几成是爱情呢,心照不宣吧。但也不会晦气到一辈子就遇不到真爱了,除非是放弃了爱情或者自己不断地背叛了爱情。
爱过方知情重。分手之后才会明白——我是真的爱了一回。爱情乃是百感交集,只有经历了风雨同行的爱情,流过泪,伤过心,我们才算全情投入爱了。那么我们的人生才算是丰富的。
正是以上的种种思考,让我有了编这么两本书的冲动——一本全是因为对爱情的感伤而令人落泪的书。另一本则是因为对爱情感动而令人落泪的书。悲喜两极的组合,我给其冠之以书系名〃润色〃。我觉得只有将爱情里的种种痛全给剥出来,我们才会见到爱情的真面目。只有真正向往爱的人,才会从中看到另一个层面——爱情虽有残酷,却是那样美。世界因我们爱的润色,而可爱。
这两本书会成为恋爱的参考和镜子。爱真的不简单,是可遇不可求,若已经爱上,那么尽情付出吧。珍惜眼前人,别轻言放弃。这就是我心血来潮之后大费周章编辑这两本书的初衷。
愿天下人幸福。
裘蓉康
2004…12…15
飘零叶
阿细
我深爱着疯子。从十六岁认识他开始。
我跟他在一起九年,但我什么都不是。他跟别人介绍我时只说,我朋友,叶子。
他寂寞时总会打个电话告诉我,叶子,我烦。然后放了电话,五分钟后出现在我面前。再然后,我们一起抽烟渴酒,一起沉默,莋爱。
疯子有不少女人,但没一个能留住他,包括我。疯子从来不会爱上什么人。
第一部分 第2节:飘零叶
疯子是学画的,他经常背着画夹四处采风。有时候,会几个月不见踪影。在人们快忘记他时,再啪一下带着一身尘土跳到你眼前。最长的一次是八个月,在我二十岁那年。
疯子今年二十七。疯子的头发是褐色的,有点自来卷,像堆干草。疯子的眼睛也是褐色的,他说他妈是俄罗斯人。疯子的皮肤是棕色的,胳膊和腿上的肌肉都坚实有力,他能把我从一楼抱到十二楼而不喘粗气。这都是他常年东跑西颠和打零散工的结果。
疯子几乎没什么朋友,除了我。他说的。
疯子没送过我任何东西,除了那几幅给我画的像。他做的唯一一件让我感动的事就是有次我问他:〃我们分开五十年,你还会不会记得我?〃他说会,在他烦的时候。
疯子就那么忽隐忽现地活在我的空间里,一直。我从来没说过我爱他。
我经常满大街地乱走,希望能碰上疯子,但从来没成功过。我爱穿黑色的衣服白色的鞋。我的头发很长到腰际,天蓝色。我的眼影,睫毛膏,唇膏都是蓝色。我的耳环和指甲是黑色。疯子说不喜欢我这样,他说像个疯子。我很爱听这话。是的,我就是疯子,要不怎么会爱上他。
疯子也不喜欢我叫他疯子,但他没办法阻止我。
我比疯子矮一厘米,他180CM我179CM,所以,当他累了,不管站还是坐,他都可以轻松地靠上我的肩。
二十四岁的一天,我电话响了两声,我接起时又挂断了,莫名其妙间门铃响,我开门,是疯子。旁边站着个女孩,短发,大眼,一身绿色连衣裙,见到我浅浅一笑,露出漂亮的小虎牙,嘴边飘两个可爱的小酒窝。
我闪身让他们进门,在他们坐定后盯住疯子的眼睛。
疯子介绍那是她女朋友刘眉,快结婚了。女孩儿恬静地坐着,看我和疯子抽烟,和我们一起沉默。我给刘眉倒一杯水,给自己和疯子各拿一罐啤酒。
〃爱她?〃我问。
〃不。〃
〃干嘛娶她?〃
〃累了。〃疯子叹口气。
〃她爱你?〃
〃是。〃
〃以后怎么打算?〃
〃活着。〃
〃仅此而已?〃
〃像个人一样地活着。〃
〃就这样?〃
〃就这样。〃疯子一直没看我。
我叹口气,喝光了剩下的啤酒,问疯子,要不要再来一罐?他说要。我又拿来两罐,之后沉默着,我和疯子各喝了六罐。冰箱里只剩了最后两罐。
我拿来递给疯子一罐,在自己那罐倒出半杯在女孩的水里,碰一下她地杯子跟她说了声祝贺你。然后一气喝光了剩下的。女孩眨了一下长睫毛,端起杯子向征性地碰了下嘴唇。我笑了下,端起她地杯子喝掉。疯子看我做这些,眼睛里有奇怪的东西。
〃今晚睡哪儿?〃我问。
〃你这儿。〃
〃她呢?〃
〃回家。〃说这话时,他看了女孩儿一眼。
女孩儿乖巧地站起身,走了。临出门前,她又冲我笑一下,从始至终没说一句话,像个哑吧。
〃醉了?〃疯子把啤酒也喝完了。
〃没有。〃
〃那我下去买点儿?〃
〃随便。〃
疯子下楼买了二十罐啤酒上来。我俩依旧沉默地吸烟喝酒,像以前一样。疯子又寂寞了,我知道。
这一夜,我们什么也没发生。疯子在我醒之前离开了。
我看着满屋地空罐和疯子坐过的沙发,睡过的床,听到了自己的心碎掉的声音。这是疯子最后一次来我这儿,距离上次来是二十天时间。
第一部分 第3节:他比烟花寂寞
我等了一年,他没再来。
叶子注定爱着飘泊,叶子注定今生只能与风相伴。当疯子不再流浪时,叶子便只能与泥为伴。我在第二年的同一天,用一罐啤酒送下七十七片安眠药。七十七,那是疯子五十年后的年龄。
我等着疯子再来找我。我一定跟他说,我爱他。
他比烟花寂寞
裘蓉康
和他干了一瓶啤酒,就听他抱怨:〃我快崩溃了,我的日子寂静得离谱。〃记不得这是第几次听他的抱怨,我们知道他很辛苦地过活着,尤其在他内心里。
他是个帅气的小伙子,经济上有一定的保证,生活有条不紊。爱慕他的女孩子不少。但正值大好年华的他总是独来独往,不断用各种身体行为诉说着他的孤独、寂寞和难受。
朋友中几乎都有对象了,也都在偶遇的时候见着过,独独他就是例外。于是我定下了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兄弟集体聚会不得带对象一道,大家都表示同意。但我们越是顾及他,反而使得他更加压抑。
有一回我们在酒吧里喝酒的时候,兄弟几个不约而同对台上的歌手夸赞起来。一席长发、黑裳加身的她特有蓝调感的美。她唱歌完全不受台下素质低劣的酒客影响,忘我专注地演唱着,歌声有如天籁,无论是人还是歌声在我们的感觉里都是美不胜收。开始一言不发的他竟不服气地说他的爱人比那个歌手强多了,然后细致地描述起她来,一个在他眼中几乎完美的人。当他发现众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他身上时,竟出人意料地害羞起来,说自己是喝多了。我告诉他有机会把她带来,大家都很想见见。他表情无奈地回道,总有机会的,之后还是如前地一言不发。
于是我们知道他有爱慕的对象,只是一直不介绍我们认识而已。尔后他也偶尔说上有关她的一二,除了赞美她之外,只是用悲凉的语气一再强调〃我们不可能在一起的〃。每每说完这句话的时候,他都会喝上很多酒,直到不省人世。由此,我们也不便多问。
一日他打电话给我,用微弱的声音告诉我他不想死了,让我赶快去救他。到他家的时候,一只空啤酒瓶在桌上,而地上散落着一地的白色安眠药。
幸而救得及时,他并无大碍。我给他一巴掌,责他竟如此不珍惜自己。他只是说着谢谢,然后神情沮丧地看着窗外。窗外的天色很好,蓝天白云,和病房的景致形同天壤。不是病房的装修过陈,而已有个哀怨的人而已。
〃为什么想死?为什么又想生了?〃我问他。
〃因为她结婚了,她和我都很痛苦,不如死了,一了百了。但当我决定死的时候想通了一件事情:我死了,我们的爱情将彻底消亡。爱只是想对方好过一些而已,我死了不会有第二个人来取代,没人比我了解她。我想我得活下去,在她背后爱她,是的,就是如此。〃
见他说话的时候神情有些兴奋,很久没有看到他这么愉悦,像是经历了大浪终于见到了彼岸。
〃祝你好运。〃
出院后,他频率最高的举动是一个人在角落发着短消息,时常日夜颠倒的生活。他不再是那个俊俏干净的他,头发凌乱胡子拉茬。他告诉我他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因为他比以前更接近她了,他似乎能更彻底地去爱她。
毕竟她已为他人妻,而他年纪也不小了,他的家人和几个兄弟联合为他相亲。故是陈年的把戏,总好过他一味的放任下去。大伙都不忍看见他一日日憔悴下去。
第一部分 第4节:我不是故意这么坏
每次相亲他都会打扮得清清爽爽出门,但每次相亲都是亲朋成了主角,而他的心思不知道飞哪去了。来相亲的姑娘要论姿色、论气质、论智慧、论体贴都面面俱到,却都没能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