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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

金簪记-第67部分

小说: 金簪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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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二给准备了个单间的大房间,一行人都进了门去。和玉夫人坐当中,芸萱和雪儿坐其左侧,夫人又拉金兰坐到了其右侧,接下来依次是子廉、漫修、雨清,正围起了圆桌。

    和玉夫人要了好酒好菜,张罗着众人去吃。酒席间,知道了芸萱、雪儿和雨清的离奇经历,但漫修承认这一切都是由他绑架芸萱引起的。虽没再多说,但和玉夫人也猜出了他脸上的伤多半是雪儿的杰作。

    和玉夫人笑笑道:“我说你们怎么凑到了一起呢,原来是这样!”

    “娘怎么会认识漫修的?”雪儿一边大口啃着鸡腿,顺口问道。

    漫修暗下摇了摇头,示意和玉夫人不要说,可是和玉夫人才不管那一套,硬是回答了句:“在百花馆啊!算起来,认识也有五六年了吧。”

    漫修刚喝下去的半杯酒差点没再吐出来,雪儿吃了一半的鸡腿也好像塞到了口中。

    看着众人惊愕的表情,和玉夫人笑得更厉害了。“哈哈,你们想到哪里去了!我和他是好朋友!他年龄虽小些,但我也不大,算不得忘年之交!”

    这一说,众人才哈哈一笑,表情也从僵硬中解脱了出来,尤其是芸萱和雪儿,这可是要做自己母亲的人啊,要是和男妓扯上什么关系,尤其还是漫修,以后还怎么见面那!

    闲聊时,和玉夫人又知道了叶子廉和漫修的因缘,但众人却怎么也不能把眼前这个美男子和曾经的嗜血怪物放在一起。

    “漫修,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怎么这么大的事竟没跟我提起过呢?”

    “夫人也没问起过啊!”

    “那好,我问的话,你会说吗?”

    “那当然,这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

    “那你能否告诉我,你珍惜的比你命还重要狄花荷包怎么会跑到金兰身上呢?”这一问倒没来由,荷包明明还在自己身上啊!怎么说就到金兰身上了呢? 

正文 第九十八章 丹阳身世

    原来和玉夫人在和众人领时,无意见到了坐在自己身边的金兰身上所挂狄花荷包,当初她见过漫修也佩戴过的,跟这个一模一样。本不该说出来,可和玉夫人偏又是个直性子,觉得闷在肚子里难受,便直问了出来,这倒闹得子廉和漫修都很尴尬,因为漫修知道,金兰,是子廉的女人!

    “夫人说的可是这个?”金兰倒大方的先把自己的荷包取了下来。

    “恩,我绝对不会看错的!就是那个!”

    “我的在这里!”

    当漫修也拿出自己的那个时,在场的众人无不惊奇,居然一模一样!

    “你可是姓秦?你就是漫修哥哥?”金兰都要哭出来了,可漫修听得一愣一愣的,今天不才第一次见面吗?怎么就知道他姓秦呢?莫非是子廉告诉她的?

    “你是?”

    “我是金兰啊,何金兰!母亲说,我出生时你就在我身旁的,怎么三叔和三婶没跟你提起过我们吗?”

    “何金兰?三叔、三婶?你们?你出生我怎么会在你身旁?”这话说得漫修一头雾水。

    “金兰,到底怎么回事?”子廉不禁好奇了起来。

    只听金兰娓娓道来:“叶大哥,对不起,我没有跟你完全说实话。其实我不是东京人氏,那过世的也不是我亲生父母,而是我的养父母。我本姓何,出生于丹阳竹林村村落处的一座被匪人占领的后山上。而我父亲,就是那匪人中的二头领,人称何老二的。”

    听到此,子廉不禁一愣。而金兰则继续说了下去:“据母亲说,我父亲有五个结拜兄弟。大伯是他的亲哥哥,人称何老大,两人原占了山头是为打家劫舍,后来来了四叔袁非,带着他二人改了邪归了正,虽也抢,但只抢不义之财,还救助贫苦百姓。五叔比他们年龄小的多,叫做孟兴,原是个镖师,一支红缨枪使得出神入化,只因得罪了权贵,才无出头之日。后来在为苏州府尹护送那不义得来的贺礼过丹阳时,被我父亲抢来了一箱,而他,也连伤了山寨三名头领。幸好三叔在,最终将他折服,才归顺了山寨。而这三叔,在母亲的口中,是个大英雄,更是个好丈夫,好父亲,连我的名字,据说都是他给取的,取义结金兰之意。而三叔的名字,就叫秦威!”

    金兰说到此处停顿了一下,因为她看到漫修不同寻常的反应了。“三婶是个贤惠之人,还十分深明大义,与母亲的关系极好。这桃花荷包也是母亲央她绣给我的,只因她的儿子身上,也有相同的一个。”

    啊!原来如此!

    “你说秦威的儿子身上也有一个相同的荷包?”

    “对,三婶姓孟,单名一个灵字,做得一手好针线,那荷包就是周岁时她送给儿子的礼物,也是我出生时的礼物。”

    十一年了,第一次从外人的口中听到父母亲的名讳,漫修不禁感慨万千。

    “这么说我没认错人了,你就是漫修哥哥,对吗?”

    “你,母亲在何处?”漫修不禁动情的问道。

    金兰的脸上掠过一丝悲伤。“死了!被苏州的那狗官杀了。”

    “啊?怎么会这样!”

    “听母亲生前说,三叔三婶带着你在山寨中住过一段时日,可那时你还小,想必不记得了。后来你们举家离了山寨,来了东京,虽不经常,却还有书信联系,可直到十一年前,却完全的断了联系。爹娘担心出了什么事,商议之下,让四叔和五叔亲上东京来打听。结果,一去半载,竟连四叔和五叔的下落也没了踪影。父亲之后又连连派人来京城,可还没等得到回信儿,丹阳的山寨便被攻击了。原来,苏州太守知道了是山寨劫的他要送给庞太师的贺礼,大为恼怒,又听闻我母亲国色天香,便更加动了歹意,竟连同丹阳守兵一起突袭了山寨。我父亲虽为头领,实则武艺不高,大伯为保我一家三口性命,拼死与官军战斗,却最终寡不敌众,被乱刀砍杀……而我们三口,还有另外的几个兄弟,却得大伯争取来的时间,得以从秘密小路平安逃离山寨。周边的地方全都张贴出了通缉我父亲的告示,更可恶的是,那苏州太守竟指使人将我大伯的尸首裸挂于城门处。我父亲不忍亲兄弟死后还要遭此羞辱,在安顿好我和母亲后,便不听母亲的一再规劝,硬是冒险和几个一起逃出来的兄弟去抢尸首。结果,却果真中了官军的埋伏,被射得,体无完肤……”说着,金兰的泪水便再也止不住了,伤心欲绝的流了下来。

    “好可怜啊!”和玉夫人不仅感慨道。

    “后来,母亲和我东躲西藏,又过了几年担惊受怕的日子。可母亲无一日不在重复的告诉我,父亲和他这几个兄弟都是重情重义的好男儿,将来有一日,我们母女若能到得京城,找到三叔、四叔和五叔,定是能为大伯和父亲报仇的!可我清楚的记得,就在我九岁那年的一天,母亲突然从外面冲回到我们租住的一个小屋里来,并二话不说便把我丢进了衣柜里,还告诉我‘无论一会儿看到什么,一定不许出半点声音,等一切都结束了,立刻离开去东京,寻找亲人。’那是母亲最后一次对着我的眼睛说话了。因为就在母亲把我藏好之后,便进来了一批官军。我没看清他们的样子,但至今却还清楚的记得当时的情景。

    金兰的思绪又被拉回了母亲遇害那日的场景。

    ‘走吧,连夫人,你可让我们找的好苦啊!’

    ‘你们杀了我全家,还想让我跟你们走?’

    ‘太守大人可是对你一片痴心那!只要去了,就一辈子荣华富贵,要什么有什么!不比做个压寨夫人要好得多吗?更何况,咱们大人要学问有学问,要地位有地位,要模样有模样,要人品有人品,哪里竟还比不上你那个丑陋无比、贼眉鼠眼的小山贼丈夫了?’

    ‘我呸,你们这些狗奴才!有什么资格说我的丈夫!他重情重义,哪里是你们这些猥琐小人可以比的?人品?你们也配!’

    ‘呵呵,夫人莫发脾气!何老二再怎么好,不也就是个山贼吗?现在已被官军擒杀,也是他罪有应得。您那,识时务者为俊杰,倒不如早早的顺从了大人,享不尽的荣华富贵,才是正理儿!’

    ‘正理儿?这个世界上有吗?你们回去吧,告诉你们那个什么大人,我这辈子生是何家的人,死,也是何家的鬼!’

    ‘呵呵,夫人。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啊!我在这儿好心的劝说您,那可都是为了您好啊!我们老爷可是说了,您要是顺从了,正室夫人就是您的!他立刻休了所有的妻妾,一辈子只对您好!要是不从……哼哼!’

    ‘不从又当如何?’

    ‘不从?就是强把您抓回去,您也得是大人的人!’

    ‘我呸,你们这些不要脸的下流坯子!光天之下,朗朗乾坤,岂由你们这般胡来?’

    ‘夫人也莫着急生气,下官又岂敢对夫人不敬。只是想提醒夫人一句,您,说好了,是被那伙儿山贼掳上山的受害者,说不好了,可就是山贼的同伙儿。搭救和剿匪,就在大人的一句话间,你不该不明白这个理儿吧?而且,下官还听说,您还有个女儿,大人说了,只要您愿意,他就能把您的女儿当他的女儿养。堂堂太守大人的千金那,吃的用的且不论,之后至少嫁个朝廷的富贵公子应该是小事一桩吧。您不为自己着想,也总该为令千金着想吧?日日涤亡好,还是千金的小姐好?您是个明白人,不用下官再说了吧。’

    ‘她,已经死了,在逃亡的路上。’

    ‘哦,这样啊!……那更好啊,我们大人本来就只点名要的你,没有孩子的羁绊,就更好办事了!’

    ‘哼!想让我乖乖的跟你们走也行,但得先给我一样东西。’

    ‘呵呵,夫人吩咐,下官哪敢不从?敢问夫人要的是什么东西啊?要是太稀有了,恐怕还得费些时日。’

    ‘不稀有!贱得很!我要的,就是你的命!’

    “通过衣柜的一条细小的缝隙,我看到母亲掏出匕首刺向了那人,但母亲还没刺到那人时,背后便中了一刀。我永远也忘不了母亲那最后的一回眸,是看向我所在的衣柜的……”此时的金兰已泣不成声,和玉夫人和芸萱好歹安慰了她一番,才算好些。

    “娘的尸体也被他们带走了,据说也当成剿匪的一功报与了朝廷。我独自一人,无依无靠,又不敢在那里常呆,便开始了到处飘零的生活。直到后来,恰好遇到了一艘开往开封的船,我便悄悄躲入了货仓里,跟着来了东京。可偌大的东京城,让我去哪里去寻找母亲说的几位叔叔。尤其是三叔,我从记事起就没见过他,母亲又一再嘱咐不许随便说出他的名字,找时只说寻找丹阳的孟灵。我找了几天的结果,就是不得不沦为路边的乞丐,向过路人讨些吃的,幸好有一对好心的夫妇收留了我,这才在东京城里过了下去。可祸不单行,我的养父母也不幸逝世,我没钱埋葬他们,只好卖身求钱,却偏巧遇到了叶子奇,嘴里竟说些不干不净的言语。若不是叶大哥出面相保,想必我,我早也就随父母而去了。” 

正文 第九十九章 金簪旧事

    金兰诉说完了自己的身世,在座的众人无不动情。

    “漫修哥哥,今天能找到你真是太好了!三叔三婶可还好?刚才我听到的百花馆,是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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