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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部分

[综童话]无冕之王-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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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成为神祗的力量,得他先成神才行,而在这片大陆上,估计和塞缪尔以前看过的西幻小说里一样,是靠信仰成神,像这里的神怎么都有些信徒,而一旦成神了,也就是站自己的队了,那他就失去自己力量包容性的特点。

    塞缪尔突然呸了自己一声,想这个干什么?就好像他真能成神似的。还是做人好,他还要做一个好人。

    接下来这几天,塞缪尔就没有什么空闲了。他已经成为了官方明面上的圣子,也就是正式和那些神职人员是一伙了,那么同事之间的走动就不好拒绝了。其实也不是不能拒绝,只是塞缪尔虽然仍然保持着高冷的形象,但是他知道自己要干什么,所以得和同事搞好关系,再说反正来找他的都是地位高的,说会话也没什么损失,于是打着交流一下对宗教理解的奥义这种旗号,皮笑肉不笑的互相刺探着。

    现在圣子骑士团已经跟着塞缪尔了,塞缪尔虽然想新官上任三把火做些什么,却发现自己还是没什么可做的。改善一些人民的生活水平?他什么都不会;发明点什么游戏娱乐下大众?教廷一样厌恶那些腐蚀思想的玩意。至于更大方向的,他既不敢妄自对宗教的发展提出什么言论,也没法以圣子这样超凡脱俗的身份干涉世俗势力,于是只好认真分析,他该投靠哪个势力才好。

    教皇之争的激。烈性和世俗王位之争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只是披着的皮子文雅高尚点,手段在明面上也不会那么凶残。就算他们说是为了更好的服务神,也是为了更大的权利和利益,不然去当苦修士不更好。

    教皇会从枢机院院中进行投票选择,枢机院里又分为三个级别,枢机主教,枢机神父,枢机执事,他们都穿红衣,所以又叫红衣主教,从资格上看,他们都可以被推选为主教,只是很显然,等级太低的枢机主教也是不行的,历任教皇都是从人数限制在十二位的枢机主教中产生的,他们又叫红衣大主教。而在这次里,十二位主教中只有四位有意竞选,剩下的要么保持中立,要么已经投靠了四位之一,反正塞缪尔了解到这个情况的时候,脑海里瞬间想起了九龙夺嫡,因此在了解这四位资料的时候,先去了解了比较蹈光养晦的那位。

    不争就是争,而争的最激。烈最明显的,往往会输掉。中华上下五千年,这多少经验在这呢,塞缪尔当然会选择一个赢面较大的,后来看来看去,他就和其中一位搭上线了,打算亲自见面考察考察。
第六十六章
    从龙之功,多么令人心驰神往;可惜又还有一句话,狡兔死;良gong藏。不过塞缪尔注重的是前面那句话;至于后面那句话;他可不怕;圣子是终身制行业;在下一个金发碧眼出现之前;他都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更何况,即使地位和话语权上去了;圣子本身也无法掌控权利。

    在过去的历史上;圣子从不会搀和进教皇之争中。一般圣子都是在各国游走;很少回弗恩,而且不管谁当上了教皇;都和圣子没关系;即使这样,各方竞争教皇的势力也都会想拉拢他们;只是图个好印象;或者指望圣子说句好话,谁让圣子代表神行走,在普通信徒中呼声很高被。而虽然普通信徒没有投票权,但是圣子的态度却容易影响到枢机神父和枢机执事,这两级的神职人员都是十分贴近普通信徒的,因此选入枢机院的主要要求是信仰虔诚度和美德,以及或多或少为教廷做了贡献,能升到这里来的,宽泛的说,都是好人。

    现在竞争教皇的四方,有三方塞缪尔都已经见过了,在那天仪式后有修士带着塞缪尔挨个去拜见他的重要同事,免得见面却不相识。还有一位,却是因为之前在外地赶不回来,直到前几日才回来。

    塞缪尔对其他三位没什么很突出的印象,反正都是四五十岁的老头子,一看就是比较守旧顽固的性格,不好说服,而且塞缪尔或打听或亲自套话,都得知他们就是传统的那种,讲究被神放弃的人不可救恕,特别是对渎神区十分厌恶,巴不得一把火全烧个干净。

    这样的人物要是当上了教皇,可就没塞缪尔什么发挥的余地了,说不定还会把宣传仁慈的他当作卧底抓起来呢。而他没见过的那位,据说才刚过三十,年纪轻,思维应该没那么守旧,要是他也那么根深蒂固的话,塞缪尔只能现在开始大刷威信度,然后当一回裂教者了。

    塞缪尔站到以利亚·何博思的门前,在心里想着关于他的资料。这位以罕见年轻的年纪就当上枢机院十二位之一的枢机大主教,并不是出自于常见的虔诚信道者家庭,从祖辈里那么接过神职一步步往上升的,而大部分枢机大主教,都是如此出身。在教廷中,子承父职是很常见的事情,枢机院以外的机构都是这样操作的,接过上一代临终后传给他们的神职后,有了基础的就更容易往上升,他们认为这样的信徒受到的熏陶更深,更能很好的侍奉神。

    相反,何博思出身于家境穷苦的普通信徒家庭,这样家庭的信仰虽然也不容置疑,但是操心生计往往会影响到信仰的纯粹度,就好像穷人信神是指望神能让自己吃饱肚子,而富人信神则是为了精神上的需求一样,这种家庭出来的孩子,很少有能成为神职人员的资格,更别提何博思的家庭往上数几代,还出过一个被大绝罚的异端。

    大绝罚是教廷最最严厉的处罚,相比之下,死刑和火刑在他们眼里,倒不算什么。以塞缪尔的看法,这大绝罚类似于现代的剥夺一切人身权利,就是指将犯错误的人剥夺信徒身份,不准他参加任何教廷和神的仪式,并且禁止任何人,包括他的妻子亲戚和他来往,并且宣布此人死后也无法回归神的怀抱。在群居社会,这可是相当严厉的终生惩罚,特别是禁止死后回归的那一项,对一个信徒来说,无异于宣布他已被神放弃。

    虽然听起来还不如死刑火刑等剥夺身上的刑法,但是绝罚的实施条件在于此人是异端或裂教者,这种人往往擅自解读神的典籍,并且宣扬和教廷不同的主张,甚至认为教廷是错的,而他才是对的,其实也就是党派的不同,但是这种人也是信神的,因此这种惩罚对他们来说才最残酷,而死刑则是针对于改变信仰和玩弄巫术的,对他们来说绝罚不会让他们感到痛苦,还不如直接死掉呢。

    虽然绝罚并不牵连后代——这也是塞缪尔欣赏教廷的一点,犯错者的后代只要不知情,他们就不会受到牵连,但是虽然明面上的惩罚没有,但暗地里的排斥和鄙夷是少不了的,在邻里间也会举步维艰,言行稍有不注意就会被人拿这个来攻击,一般一个姓氏要是出了这种错,之后就会渐渐消弭在历史上,但是何博思却硬生生的崛起了,甚至还爬到了枢机大主教的地位,不得不称的上是传奇。

    据说此人有大美德,而且圣力浩荡,打着要祖辈赎罪的名义开始做好人好事,也是出了名的平民出身的主教,塞缪尔知道他的经历之后都觉得这样的人才是要做大事业的,多么好的主角经历标配呀。只要他不是偏执狂,念在自己少年时曾受过的歧视,应当不会是支持全诛的政策。塞缪尔想完何博思的经历,终于敲响了他的门。

    “请进。”

    一个郎朗如玉的声音传来,霎那间让塞缪尔产生幻觉,仿佛此人温润如塞缪尔那里定义上的君子,即使他说的是这里的语言,也长的欧式的相貌。塞缪尔推开门,就看到一个身影坐在一排放着各种神学典籍的书架旁书桌上,刚刚放下笔,看到塞缪尔的相貌愣了一下,方才笑着说:

    “圣子,不知您来我这里?”

    几乎是一瞬间,塞缪尔就喜欢上这个人了。这种感觉很奇怪,他明明一直警惕着,怎么会因为一个照面,而觉得一个很好,很值得依靠呢?但他又知道,让他一瞬间喜欢上的何博思并没有用什么讨好人的小技巧,而是他天生的人格魅力和亲和力,没有作伪,仿佛有声音在说,这个人值得喜欢。

    塞缪尔觉得他没必要克制这种感觉,喜欢上就喜欢上好了。

    何博思说是三十多岁,但是他面目很年轻,称不上俊美,但很容易升起好感,又同时混合着人到中年的稳重成熟,他看人的目光,让人无时无刻不觉得,他爱着神,爱着这个世界,也爱着他目光中的你。塞缪尔一时之间,不知道自己该怎么答了,简直觉得自己想推他登上教皇之位好互利合作的想法,是在亵渎他似的,而且,这样的人,单凭这种让人喜欢上的第一印象,能落败吗?

    总之塞缪尔说不出什么政治什么势力的话,他只是微微一笑,下意识飙起了演技,拿出了他圣洁高贵的圣子模版往身上一套,默默的把今天来找他的目的,改成了神学讨论。

    他们讨论了半天,塞缪尔已经很会忽悠人了,他现在记忆力很不错,硬生生的背上了很多神学书籍,再加上一些有新意又不越轨的观点,成功的让何博思赞叹连连,夸他不愧是让神音书发出强光的圣子,又说怪不得之前好多年没有出金发碧眼,原来是把精华都集中在他身上了。

    塞缪尔是被夸得忍不住脸红了,一种羞愧从心中升出,简直想对着何博思忏悔他的心是多么的不诚。这感觉特别古怪,一瞬间塞缪尔就领悟到,在何博思的身上,也有和他类似的力量,夸大了他本身和言语的感染力,让人禁不住对他心悦诚服,把一切都献给他。

    但即使塞缪尔认识到了这一点,他也发觉自己没法讨厌何博思,他这个人就像是个洗脑神器,塞缪尔能做的就是把持住自己别吐露出自己的秘密,剩下的就交给何博思,让他带着他走。等着两个人说到天黑了,塞缪尔才恋恋不舍的告辞。

    他觉得自己找到“偶像”了。塞缪尔现在正是仍然对人心生崇拜的年纪,来到这里又没见过几个可靠的人,现在见到让人特别有安全感的何博思,忍不住生出依赖的心理。这和力量无关,和心性相关,特别何博思真的很有人格魅力和领导才能,即使他们一直在讨论神学,也不难知道何博思在政治、民事上的智慧。

    他回去和埃德文一说,埃德文就酸溜溜了:

    “小心你被他卖了,还得夸他卖的好呢!”

    “他确实是不错的人。”

    塞缪尔仍自夸赞的点点头。

    “我和他说了一下午的话,至少我可以肯定,他不是那种守旧的人。他信的是神,信的是神音传书里记载的最早的神言,而不是教廷经过几千年演变而慢慢变化的制度法律。这可是纯信徒,多难得啊。我看现在好多信徒,信仰其实早就变了,神音传书里可没有说要杀死一切渎神者,只是现在的家伙总觉得这是为神好,甚至觉得是神吩咐的,他们早就混淆的,信的哪里是神,而是后人认为的神了。”

    “我过几天再在找他,我会告诉他,我是和他一方的。”
第六十七章
    信仰这东西,往往具有一个特性,既非此即彼,太过决绝,非得逼人做出一个选择,若不选择,就和选择他们认为错的那一方一样,同罪。

    在以弗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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