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我爹叫白起-第11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果然是拥有“百分之百打脸成功”这一设定的男人。
这一巴掌打的人好疼啊!
嬴政将切好的食材都归于一处,然后命人将食材、面饼、酱料用食盒都装起来,再细心将白仲教他的作法写上,一并放进食盒里,最后命人快马送到雍城。
做完这一切之后,净手洁面完结的嬴政,才对着白仲说道:“这个啊,其实我娘教我的。”
“啊?赵姬夫人……她还会这个?”白仲回忆起她脑海里赵姬的模样,虽然刚回秦的时候有点落魄,看着还有点营养不良的样子,不过现在已经养得差不多了,柔媚娇俏风情万种,否则也不会把子楚迷得团团转了,“真看不出来啊……看不出来,真是看不出来……”
白仲连连摇了摇头,女儿家最重容颜,而油烟又是最损容貌的,再加上做菜的过程中,有可能到影响容貌的事太多——比如切伤手、被油溅、烫伤,在这个没有整容整形技术的年代,这种伤害对女孩子将会是终生的伤害,因此大户人家的姑娘,一般的要求是有两个拿手菜,但绝对不会专门学习厨艺。
就算学习厨艺,无非也就是做个点心、做个xx羹之类的东西,那种东西不需要动火,也不需要动刀,小姐们只需要把厨娘们准备好的食材组装起来,再用器皿装上,最后放在灶上,其他的东西就是别人的工作了。
自家公主娘就经常这样干,号称是自己亲手做的羹汤,实际上她就负责将食材丢进水里而已,其他什么活都是别人的。
赵姬虽然只是商女出身,但其父也是赵国土豪级人物,应该用不着女儿去干下厨这种粗活吧?
“我娘教过我很多东西……做饭、洗衣服、劈柴,只要我能自己干的活,她都会让我自己干。你别误会,我娘教我这些不是因为不疼我,而是……我娘说,就算有一天她不在我身边,只要自己能自食其力,那么无论走到哪里我都能活下去。”嬴政的声音里带着一点淡淡惆怅和忧伤,显然这并不是一段非常美好的回忆。
想想自己八、九岁的时候在干什么?小学二年级还是三年级,除了学习之外,好像连个袜子都没洗过,至于煮饭……洒把米洗一下,再接点水最后往电饭祸上一放,这个她还是会,但是用高压锅的话,全家就等着吃糊饭吧,不糊闻不到味道。
“阿政,很喜欢赵姬夫人吗?或者说,你和赵姬夫人的关系非常好?”白仲有些不敢确定的问道。
“那是我娘!”嬴政没有直接回答白仲的问题,而是用一种“你特么在说废话”的表情,看向白仲大声的说道:“我娘是天下最好最好的娘!”
对!你娘是天下最好最好的娘,可惜她不是你一个人的娘!
35|4。8||
听完白仲的胡说八道,小海归嬴政认真的点了点头,拿出笔和竹简,一边在上面写字一边表情严肃的说道:“老秦人的规矩这么多,我得拿笔记起来,免得自己忘记。”
看着认认真真书写的嬴政,白仲瞪了一眼似乎想说点什么的赵高。
赵高脖子一缩,立刻开始继续装死。
不中用的家伙!这点小事就缩了,还口口声声说要保护阿政呢!难怪最后变成了叛徒!
女人的心就是这么奇怪,对方要逆着你来,觉得他不知天高地厚;但是要顺着你来,又觉得软弱不堪,一点用都没有。
嬴政写完注意事宜,又顺口问了一句,“阿仲,除了这个之外,老秦人过生辰还有什么规矩?”
“吃长寿面吧。”白仲随口答了一句,老秦人比较朴实,连秦王过生辰都不讲究搞排场,更何况是小孩子过生辰。
穿越过来这么多年,每年过生辰之时,除了能收到宫中还有各家夫人以及小伙伴送的礼物,然后再借机大吃大喝一顿之外,好像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过法。
“长……寿……面……那是什么东西?”嬴政一脸不解的看着白仲。
“长寿面啊……就是面条,面条你知道是什么吗?”看着听见“面条”两个字,却依旧满脸迷惘状的嬴政,对春秋战国时代食物,早已忍无可忍许久的白仲,一拍长案说道:“不知道也没事,我给你煮一碗吃,你就知道‘面条’是什么了。小高子,带路去厨房。”
白仲一指赵高,示意他在前面带路。
临出门之前,白仲回过头,看着戴着小老虎帽子,穿着宽袍大袖的衣服,坐在地上缩成一团,显得十分可爱的嬴政问道:“对了,阿政,你要吃什么口味的?是老坛酸菜、香菇炖鸡,还是红烧牛肉。”
身为王太孙的长子,嬴政不但有自己独居的院子,而且院子里还有一个小厨房,常年不熄火,并备着各色菜肴和点心,以满足嬴政随时的需要。
不过先秦时代的菜嘛,呵呵哒,黑暗料理界。
因为没有铁锅这样传说中的厨具,烹饪食物的道具只有青铜鼎。考虑到鼎的厚度,秦朝人烹饪食物的方法也只有煮、烤、炖这几种方法,炒、煎、炸什么的,那是传说中的神级料理。
那么厚的青铜鼎,然后食物一锅放在里面煮,再加上秦人即后世的西安人,不管在古代还是在现代,食物都是以粗犷豪放为主,所以除了少数菜味道还行,大多数菜都黏黏糊糊像翔一样,再加缺少各种调味料,那味道简直是……让人一想起来就酸爽得不得了,吃一口立马感觉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净化。
厨具已经如此作孽,食材方面更是让后世之人,提起来就抹一把心酸泪。
说什么“白菜是三国”的、“辣椒土豆是明末清初”的、“葡萄石榴都是汉武通西域”、“包子馒头要等诸葛亮研究出发面术”之类的数据帖,实在是老生常套超没意思,白仲只想说一句……在长年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演化过程中,先秦时代被人们当成蔬菜吃的植物,因为太难吃不好吃,而逐渐被后世之人抛弃,最后又重新变回了野草。
看见没有看见没有!大吃货帝国人民都不吃的东西,想想就知道有多难吃了!
#真是想想就想为自己抹一把辛酸泪。#
到了厨房,白仲将厨房里原本的厨娘和侍女都赶了出去,又将厨房大门关上,同时命赵高站在门口给自己把风,做完这一切才开始召唤系统。
'少年,你真得会做长寿面吗?一根面条不断,拉出一碗面的份量,那可是极考验面点师功夫。'
呵呵……我连吃都没吃过,你觉得我会做吗?告诉你,我几乎从来不吃面条么么哒。
'那你还说做长寿面?还什么老坛酸菜、香菇炖鸡、红烧……慢着?这口味怎么听着那么耳熟?'
'莫非……你准备给未来的秦始皇大大吃泡面!秦始皇大大怎么能吃泡面呢?逼格一下子都没了!'
吃泡面了怎么了?吃泡面怎么没逼格了?我就是吃泡面长大的!更何况了,史书上秦始皇不是想成仙、想长生不死嘛,长生不死我是没有办法了,多吃点方便面、多吃点防腐剂,说不能还能保持死后尸首不腐呢。
至少……尸体就不用和咸鱼为伍了。
白仲走后,嬴政拿着书桌上的竹简,又继续翻阅起来。
虽然今天是新年又是自己生日,现在又是放假时间,大人们也不在家,但嬴政却从来不会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每日必能背诵默写一卷书,外加写十篇大字。
虽然无法和阿仲那样的天才比,但他相信勤能补拙,勤奋必能弥补两人之间的差距,总有一天他会追上阿仲的脚步。
不过今天,似乎真不是一个读书的好日子。
嬴政本以为,按白仲的速度,等她煮完那个什么“长寿面”,至少也得小半个时辰,而自己正好可以趁机将功课做完,这样等会就可以开开心心的陪阿仲玩。但是没想到,嬴政才写了半篇大字,就闻到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奇异的香味。
那香味又香又浓,且还带着几分辛味,让一惯很少吃辛辣之物的嬴政,鼻子略为有些不舒服,但嘴里却忍不住津液横生。
“这是什么香味啊?怎么这么香啊?好像从来没有闻过这种香味!”嬴政用力的抽着鼻子,顺着空气中的味道,抬脚向外间走去。
刚走出书房,就看见白仲正端着一个木托盘,站在门口准备脱鞋进门。
木托盘上放着一个黑色的小陶罐,那种迷死人的香味,就是从小陶罐里发出来的。
“阿仲,这是什么香味?你这里面装得是什么?长寿面吗?怎么这么香?”一连串问题,噼里啪啦的嬴政嘴里说出来,让白仲不知道先回答哪个好。
系统出品,不愧是精品,好不好吃先不提,但香是够香了。
“等会打开,你就知道了。”白仲轻盈的躲过嬴政想接盘子的手,微笑着走到大厅里一张空案旁,拍拍身边的位置,笑着对嬴政说道:“阿政,坐。”
嬴政凑到白仲身边,笑嘻嘻的看着白仲,一脸期待的等着她揭晓谜底。
白仲手按在陶罐的盖子上,又故作玄虚的说了一大通“阿政不要眨眼”之类的话,确定已经将嬴政的好奇心完全钓起来之后,另一只手一指陶罐,嘴里还大声叫道:“下面……见证奇迹的时刻到开了。”
陶罐打开,蒸腾的热气混合着好闻的香味,一起迫不及待的从陶罐里喷了出来,瞬间就让嬴政的双目流下来感动的泪水——薰的。
“阿政,这么大人了,怎么还这么毛手毛脚的?”白仲掏出怀里的手帕,将嬴政脸上的泪水擦去,嗔怪的说道。
“没……没事,就是……味道有点辣……我平常很少吃辣的。”嬴政接过赵高递过来的筷子,好奇的拔弄着陶罐里的东西,一样一样的挟起来问白仲“这是何物”。
虽然口里对系统拍秦始皇的马屁很不屑,但凭心而论,白仲对嬴政还是挺好的,眼前这碗泡面不但加了泡面伴侣——火腿肠和荷包蛋,还有榨菜、冬菇之类的素菜,保证做到有荤有素,搭配得当。
“吃就吃嘛,哪来那么多话?放心,我不会下毒毒死你的。”白仲喝了一口水,没好气的说道。
早知道这家伙这么麻烦,吃个泡面都要问这么多问题,自己拍什么马屁啊?直接开水冲一碗多省事!
“那我就不客气了。”
嬴政眉眼弯弯的看着白仲,小心翼翼的挟起一筷子面,再小心翼翼的咬了一口,面无表情的嚼了老半天,没回答白仲“怎么样?好吃么”的问题,又再次挟了一筷子面放进嘴里。
和第一次的小心翼翼比起来,嬴政这一次的动作明显要快很多,而且没有拿筷子的那只手还会挡在陶罐旁边,摆出一副防卫兼护食的模样。
看着嬴政吃面的样子,白仲自己不用再问“好不好吃”这种愚蠢的问题了,泡面这玩意真不愧其美食界大杀器之名,对没吃过泡面的人杀伤力不是一般的大,对小孩子的杀伤力那更是巨大无比。
似乎就没有小孩子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