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我爹叫白起-第1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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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辈子都别想用真名去楚国、赵国、魏国、韩国。#
“阿仲,别老是在那啃叶子,你以为是你是兔子吗?一大早就啃叶子……来,吃块肉!”嬴政说着,用刀割下一块烤成金黄色的羊腿肉,放到白仲的盘子里,“看什么?这块可是羊腿上的精华,最好吃的就是这里了,而且等会有马术课,要是不多吃点肉,怎么有力气拉弓射箭?昔日武安君,定下的招兵法度第一条,便是看你一顿饭能吃多少……吃不下五斤干肉两斤干饼,便不能入军。长平之战时,武安君已经年逾五旬,但每顿饭还能吃大半只羊……阿仲,武安君可是你爹啊。”
别逗了好嘛!我爹是军人,体力消耗大一顿饭吃大半只羊很正常,我……我吃巧克力、薯片、冰淇淋,我不缺热量我!
白仲看着喷香扑鼻的羊腿,摸了摸自己日渐粗壮的腰身,恨恨的挟起一筷子秦苦菜,放到嬴政碟子里,含笑说道:“太子,别老是只顾着吃肉,多吃点青菜……”看见嬴政因为自己那一筷子而瞬间色变的脸,白仲在心里吃吃直笑,脸上说话时的表情却越发严肃起来,“苦菜虽苦,但是我老秦人惯常之食物。昔日孝公、惠文皆是以苦菜为食,现在大秦虽国富民强,但阿政既为太子,自不可忘本,因常思先祖之苦。”
听完白仲的话,嬴政怨念的看了她一眼,你也知道是孝公、惠文时期了,那个时候秦国是吊丝国,现在秦国是天下第一的强国,秦苦菜什么的,早就从宫廷食谱里退出了,你到底是从哪翻出来的这玩意?
白仲笑了笑,苦菜消暑保健、清热解毒,最重要的是,它专治各种富贵病。
怨念归怨念,白仲这一套套大道理砸下来,最主要的是这是白仲亲手挟得菜,嬴政虽然不喜欢,但还没奈何的吃了一口。
苦菜一入口,嬴政就感觉嘴里充斥着一股又苦又涩的感觉,这么难吃的东西,真不知道阿仲是怎么吃下去的。
#为了保证体型,女人什么苦都能吃!#
吃过早饭,就到了上课的时间。
秦宫规矩,太子是单独在太子宫接受太傅司吏员的教导,无须去和成峤等公子城西的王子学宫读书。
能陪着太子读书的人,只有太子的伴读,而嬴政只有白仲一个伴读,所以一个班就两个学生,偶尔想偷个懒都会被老师一眼识破,这种痛一般人不懂得。
嬴政的老师之一,或者说能唯一被嬴政称为“师父”而不是“师傅”的人,就是后世大名鼎鼎吕不韦。
吕不韦生得浓眉大眼、相貌堂堂、面有胡须,一看就是一副稳重、可靠的谦谦君子模样,也无怪华阳夫人对其颇有好感,而子楚那么信任他。
在正式接触吕不韦之前,或者应该说接受吕不韦的教学之前,白仲虽然知道吕不韦编写了《吕氏春秋》一书,同时又是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但对其都没有太深的印象,反而一直都认为其只是一个善于投机的小人而已。
现在当了吕不韦的学生——虽然只是教嬴政时,顺手一教的半个学生,白仲才知道在这年代,能有所为者很少是靠运气,若是自己像吕不韦一样有才,但偏偏又出身低下,同样也会不甘于商人的低贱身份。
吕不韦被后世之人称为“杂家”,因为他主持编纂《吕氏春秋》一书,“兼儒墨,合名法”,汇合了先秦各派学说。
想想,这么一个虽然不是精通,但大略上是通百家思路的人,在教导学生时自然也会习惯性的带上自己的政治主张,试图从小给君王进行洗脑。
当然,换一个好听的说法就是,吕不韦要将自己满腹所学教给嬴政,希望他能成为一个合格的秦王。
嬴政现在还小,对吕不韦所教的东西不是太懂,古代教学一开始又是填鸭式,一开始教书不管三七二十一,只是让学生一味死记硬背,等学上几千字之后,才会进行课本讲解。因此嬴政现在对吕不韦的理论,也只是朦朦胧胧有个大概的印象,属于吕不韦教什么嬴政就学什么的阶段,暂时没有自己的太多想法。
和嬴政不同,白仲好歹是接受过后世系统教育的人,古文这玩意虽然写不出来,做个阅读理解还是可以的,课文读透了以后再背诵,背起来就特别快了。
不过嬴政是真得过目不忘啊,这种又生硬又拗口的东西,竟然也能硬生生背下来,简直是人比人气死人。
吕不韦教得很认真,嬴政学得也很刻苦,这对师徒在课堂之上经常性浑然忘……白仲,以致于充当壁花的白仲,常常在下面走神也没人发现。
伴读嘛,就是伴着太子读读书就好了,要那么学习成绩好干什么?更何况了,白仲日后又不打算走文官路线,学那么多百家学说有什么用?留着上《百家讲坛》吗?
这也是白仲一开始敢发言说,“吕不韦从来不凶我,要凶也只会凶你”的原因。
因此,无聊的白仲常干的事,就是在课堂上瞅瞅这个,再时不时瞅瞅那个,最后感慨一番世事无常,现在如此相得益彰的两师徒,马上就要走上撕逼、翻脸的道路。
子楚应该快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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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嬴政真得想错了,他话还没有说完,这个“褪色发白”的段子,就被系统拿来作为“秦始皇很呆萌”、“我家陛下就是这么蠢萌蠢萌”的证据,叽里呱啦的说给了白仲听。
听得白仲只能感叹,幸好大秦太子是国家管发媳妇啊,不然这个情商,就是注定孤单一生的节奏啊。
不过话又说回来,蠢萌蠢萌的嬴政,真是想起就萌萌哒的惹人爱。
来正是因为这种错误的印象,以致白仲对嬴政失去了男女相处之间应有的警觉性——当然,有隔壁魏国龙阳君的故事当例子,男男也不是那么安全的。
一时之间,暂时被嬴政蠢萌无害形象迷惑的白仲,忘了嬴政未来“天凉六国破”霸道帝王形象,被嬴政忽悠的在他院子里吃了个晚膳,然后又被拉着请教学问,请教完学问又吃了个夜宵,接着又是请教学问,一来二去到了该睡觉的点,预先安排好的宫人来向太子殿下报告——
殿下,对不住了,嘤嘤嘤,长平侯的东西实在太多了,他的院子我们还没收拾好,您看……
你们这些废物,养你们干什么?拖下去,先打了五十大板!哼!
打完宫人板子的小太子,转过头看向白仲,脸上的表情也相应的从霸道太子转成受委屈小媳妇,“阿仲,怎么办?”
“没事,我随便找个地方凑合一夜都可以的。”白仲虽然隐隐觉得哪里不对,但也没想太多,她又不是一出生就含着金勺子,上辈子也是过过苦日子的——夏天像蒸笼、冬天像冰窟、没空调没暖气、八人一间的大学宿舍也睡了四年,只要给个房间给床被子,凑合一夜还是可以的。
“那怎么行?我昨天跟姑祖母说,要好好对你,怎么能说话不算话呢?”嬴政表情愤愤的说着,那模样就好像在说“你瞧不起人,你逼我说话不算话,我不跟你玩了”之类的台词。
白仲看着比自己还要生气的嬴政,一脸无奈的说道:“其实我是很无所谓的,只要有个房间有床被子就……”
嬴政“啪”的一声拍了一下桌子,红着脸怒吼着打断白仲的话,“不行!绝对不行!”
“那……那……你说怎么办?”被嬴政拍桌子的声音吓一跳的白仲,扫了一眼嬴政刚完拍子的小爪子,刚才那一下拍得那么响,小爪子都拍红了,他不疼吗?
嬴政淡定的收回手,将手掌藏进衣袖里,再将疼得快要流出来的眼泪憋回肚子里,开口说道:“这样吧,今天你就先凑合一夜,和我一起睡吧。”
“啊?”白仲一愣,刚想要拒绝嬴政的请求,发现嬴政已经从暴走模式转成软萌模式。
#画风变得那么快,真得没有问题吗?#
虽然白仲在户籍上性别为“男”,但实际上内心里还是一个可萌可萌的女孩子。
女孩子大多具备两大特点:一、喜欢萌萌哒的生物;二、有母性,比较喜欢小孩子……仅限于长得漂亮的小孩子。
十岁的嬴政就正好具备以上两种特质,因此当他全心全意卖起萌来的时候,白仲根本抵挡不住啊。
清醒过来的白仲,看着刚才还小白菜苦逼样,现在却一蹦三尺高,兴高采烈招呼宫人去铺床的嬴政,再次觉得哪里不对劲,有种智商一下子被人拉低的感觉。
#汤姆苏光环——自动将敌方智商,拉到自己的水平,再以丰富的经验打败她。#
但是话都说出口了,看着这么开心的嬴政,白仲也不好意思改口,只好在心里百般安慰自己,“没事没事,不就睡个觉嘛,嬴政才十岁,我才八岁,同个床他能干什么?最重要的是……我没发育。”
白仲摸了摸自己平坦的胸口,只要不脱裤子,自己的真身是绝对不会暴露的。
睡觉嘛,当然要换衣服,命人将自己的睡衣从院子里拿来,白仲换上了自己萌哒哒的小睡衣——粉红色丝质荷叶边无袖背心加小短裤,又舒服又清凉,小女生的最爱,如果忽略嬴政奇怪的眼神。
“阿仲,你这衣服……这衣服……”看着白仲露在外面的胳膊和大腿,嬴政有种眼睛都不知道该往哪看的感觉——是看白仲那张白里透着红的小脸蛋呢,还是看她如藕一般的胳膊,又或者是雪白雪白的大腿呢?
“这是我自己做的睡衣……怎么样?好不好看?”白仲跳上床,在嬴政面前转了一圈,笑着说道。
“好看……很好看……”嬴政红着脸,一副怪不好意思的模样,点点头开口说道。
嬴政不好意思看白仲,白仲到是挺好意思看嬴政,只见对方本来皮肤就白,现在还穿着一身黑色的亵衣亵裤,更衬托着肤白如雪,再加上红扑扑的小脸,看着就像可爱的小白羊。
嘻嘻!小阿政,你是小白羊,就不要怪姐姐当红太狼了!
等等!为什么是红太狼不是灰太狼?
怪只怪嬴政掩饰的太好,明明是不停的偷看偷看又偷看,想看得不得了,偏偏脸上还能装一副纯情又害羞的模样,以致于白仲都没发现面前的小白羊,其实是一只大老虎。
“嘻……那就好……”白仲嘻笑一下,钻进被窝里,冲着嬴政微微一笑,“阿政,你是要睡这头?还是那头?”
“跟你说一头吧……嗯……我可不想闻你的臭脚。”嬴政走到另一边,冲着已经在床上躺好的白仲,做了一个鬼脸说道。
“我洗脚了!”白仲不开心的“哼”了一声,但同样也因为嬴政那一句“臭脚”而放下了心里的戒备。
也对!哪个女孩子会因为一个十岁小孩要跟你睡,而心中警惕?
事实证明,白仲放心放得太早了。
谁来告诉她,为什么嬴政他有睡觉踢人的爱好?
当第四次被嬴政踢醒来时,白仲捂着小肚子,一脸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