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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话说"红楼梦 中人"-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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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春在《红楼梦》中无疑是一个活跃人物,她个性突出,与众不同。元妃省亲时诸姐妹的题咏、林黛玉葬花之诗,都显示着大家的诗才。贾探春,这个有才干、有思想的三姑娘,正是根据这种情况第一个提出了建立诗社的创意(第三十七回),她给宝玉和众姐妹送上了帖子(犹如今日之开会通知或邀请函),邀集大家共议。在给宝玉的帖子中,还特别举出了东晋高僧慧远之莲社及谢安邀友集于东山的典故,以为结社之榜样。但值得注意的是帖中云:“孰谓莲社之雄才,独许须眉;直以东山之雅会,让余脂粉。”意思是谁说结诗社以展示才华,只能是男子的事,我这里却主张我们女子也应有此雅会。我们虽不能说探春是女权主义者,但她不让须眉的刚烈品格,却是显而易见的。对探春的创意,宝玉自然“喜得拍手”叫好,而且表示“早就该起个社的”。在探春的号召之下,众姐妹都热烈响应,聚会在秋爽。探春提出了诗社活动的时间,“一月之中,只可两三次才好。”又表示“我须得先作个东道主人”,并决定当日就开一社……总之,探春不仅是建立诗社的创意者,也是诗社活动的“决策”者。于是,大观园中第一个以女诗人为主体的海棠诗社诞生了,而且此后一发而不可收,海棠诗之后,有菊花诗、芦雪广即景诗、怀古诗、桃花诗……诗,成为《红楼梦》这部交响乐中最美好的旋律。而诗社的创建,正是探春才干的一次高雅的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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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花”——贾探春(二)
《红楼梦》中写探春故事最动人的还是她的“理家”及其在“抄检大观园”中的表现。
  第五十五回一开始,就写凤姐“小月了”(流产),在家养病,“不能理事”。于是,受王夫人之托,探春偕李纨、宝钗共同理家,用下人们的话来说,则是“倒了一个巡海夜叉,又添了三个镇山太岁”。探春理家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那些管家媳妇们对她的轻视甚至是故意的刁难,如吴新登的老婆就是一个代表。赵姨娘的兄弟赵国基死了,该赏多少银子?按常规,吴新登老婆应该在报告此事的同时,还要说出惯例,以备主子裁决,但这次吴家老婆报告了赵国基已死之后,“垂手旁侍,再不言语”,意思很明白,看你三姑娘如何处置,更何况赵国基与贾探春又存在那种特殊的血缘关系,所以更是对探春考验。聪明的探春,当然意识到问题的敏感,立刻制止了李纨的赏银四十两的表态,责令吴家的说出以往的成例,而吴家的却回答说忘了,要现去查旧账。探春笑道:“你办事办老了的,还记不得,倒来难我们。你素日回你二奶奶也现查去?”……一通不软不硬、绵里藏针的妙语,把个吴家的说得“满面通红,忙转身出来”。这一回合,探春显然是强者,是赢家。查了旧账以后,探春按例决定赏银二十两。
  但这一决定立刻引来赵姨娘的大闹,赵姨娘说:“……如今你舅舅死了,你多给了二三十两银子,难道太太就不依你?……(你)如今没有长羽毛,就忘了根本,只拣高枝儿飞去了!”探春没听完,“已气的脸白气噎,抽抽咽咽的”哭起来了。从血缘关系上说,赵国基无疑是探春的舅舅,但在封建宗法制社会里,这一血缘关系是不被认可的,她只能承认王夫人是母亲,生母赵姨娘反而成为“姨娘”,因此,她也只承认王夫人之兄王子腾是舅舅,不承认赵国基是舅舅,而且在她眼里,赵国基不过是跟着贾环的仆人(这也是事实)。这一切,对今天的读者来说,是不可理解的,但历史就是如此。这是封建社会的畸形状态,是封建宗法制度对人性的摧残。贾探春作为贵族之家的一个年青女子,她根本不可能与这强大的宗法制度相抗衡。探春最痛心的,就是赵姨娘唯恐别人不知道贾探春是她赵姨娘养的,“必要过两三个月寻出由头来,彻底来翻腾一阵,生怕人不知道,故意的表白表白。”庶出的身世,无疑是探春终身的悲剧,而生母赵姨娘卑劣的品格,阴暗的心理,在贾府中的恶名,更给探春造成极大的压抑。然而刚强的探春,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以自己的才干,成为众姐妹中的公认的佼佼者。
  探春是最关注家族命运的“政治家”,她为贾府上下的“自杀自灭”而痛心疾首。在她的心目中,“抄检大观园”对贾府来说,就是“自杀自灭”的奇耻大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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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花”——贾探春(三)(1)
第七十四回写了对大观园中七个地方的抄检,最精彩的就是在探春房里的一幕。我们不妨把整个过程分为八个层次:
  1。探春知道有人来抄检,“命众丫头剪烛开门而待”;
  2。公然申明:“我的东西倒许你们搜阅,要想搜我的丫头,这却不能”;
  3。联想到甄家的被抄,慨叹自家是在“自杀自灭”;
  4。要凤姐明确回答“东西都翻明白了”;
  5。王善保家的“显势作脸献好”,拉起探春的衣襟;
  6。探春大怒,打了王善保家的一记响亮的耳光,痛骂“狗仗人势”的奴才;
  7。侍书挖苦王善保家的,凤姐赞许“真是有其主必有其奴”;
  8。众人劝慰探春,结束。
  由此可以看出,探春对此丑行深恶痛绝已达极点。被抄检的其它六处,所有的人都恐惧万分,而探春却“剪烛开门而待”,这本身就是抗议!她维护自己的丫鬟,不准翻抄丫鬟之物,这也是抗议!她怒打王善保家的,这更是抗议!探春之所以如此愤激,道理很简单,请看下面一段探春的最“经典”的剖白与感叹:
  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须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
  说到这里,探春已“不觉流下泪来”。探春不是贾府的叛逆者,更谈不到封建社会制度礼教的叛逆者,相反,她是贾府大厦的最真诚的维护者。因此,当她以“政治家”的敏锐眼光看到了大厦将倾的现实时,激发出的悲愤、痛惜之情,就比贾府上下所有的主子来得更强烈、更真挚。实可谓一片赤诚!
  然而,探春的警策之论以及种种兴利除弊、秉公治家的举措与努力,都终究未能挽救贾府的最后的败落,而她自己也只落得一个远嫁海疆的结局。
  美丽的探春,不仅才干出众,而且情趣高雅。她的诗才虽不及薛、林,但亦有自己的韵味,其《簪菊》诗,就受到姐妹们的好评。她处事、治家,也更有“文化品味”,与凤姐相比,两人皆有才干,都可谓理家能手,但两个人的“境界”却不同:探春关注的是整个家族的命运,而凤姐主要是为了一己之私利;探春理家有理念,有危机感,有忧患意识,而凤姐全靠随机应变,惟以讨好贾母为主,充满市俗气。探春身为女子,但其爽朗气概不让须眉。请看她居住的阔朗的秋霜斋里:大理石案上“笔如树林”、“宝砚数方”,墙上是“大幅字画”,案上是“大鼎”,架上是大观窑的“大盘”,盘里是数十个“大佛手”……居室如其人,这毫无脂粉气的居室,正表现了探春的男子气度。
  廉介孤独的惜春
  贾惜春,是贾府四春中年龄最小的四小姐,亦称四姑娘。她是宁国府贾敬之女,即贾珍的胞妹。在第三回出场时,书中对她的描写只有八个字:“身量未足,形容尚小。”因为年纪小,而又生活在充满矛盾与丑恶的环境中,所以,对周围的一切,只好采取回避、躲避的态度。虽说因贾母喜欢,让她跟着贾母生活在荣府,但从她对宁府的态度可以看出,躲避宁府这个是非之地,则是她入住荣府的主要原因,而且,最终的出家,更是对红尘世界的躲避。同样的,也是因为年纪小,看问题比较简单,所以往往一意孤行,天生成一种百折不回的孤介癖性。
  对惜春孤介冷漠的性格,是刻画得淋漓尽致的。特别是在第七十四回抄检大观园的情节中,她的性格特点得到了集中的表现。“抄检”的本身就是一场可耻的闹剧,而惜春的行为似乎更加令人不解。当抄检到惜春的住处时,虽发现了其丫鬟入画箱子里有几件男人之物,但这是宁府贾珍赏给入画之兄的东西,暂存在入画这里,事情是清楚的,入画绝无大过,凤姐也仅仅表示,“下次万万不可”而已。然而这惜春小姐,不仅不为自己的丫鬟辩护,反而向凤姐说道:“嫂子别饶他这次方可。这里人多,若不拿一个人作法,那些大的听见了,又不知怎样的。嫂子若饶他,我也不依。”次日尤氏(惜春之亲嫂子)来时,惜春似更反常,坚决要求尤氏把入画快带走:“或打,或杀,或卖,我一概不管。”可怜的入画,跪下哭求,说:“再不敢了。只求姑娘看从小儿的情常,好歹生死在一处罢。”尤氏等也一同劝解。“谁知惜春虽然年幼,却天生成一种百折不回的廉介孤独癖性,任人怎说,她只以为丢了他的体面,咬定牙断乎不肯。”(第七十四回)最后,尤氏在气愤之下表示:“即刻就叫人将入画带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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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花”——贾探春(三)(2)
惜春对入画持这种态度的原因,一方面如书中所说以为入画之事丢了她的体面,而她本人又年纪不大,阅历有限,经受不起这样的“刺激”,把事情看得过分严重了;另一方面,则是出于对宁府丑恶的愤激,自己亦受牵连的愤慨。入画是她从宁府带过来的,属于宁府的人,坚决要赶走入画,正是为了与宁府断绝。第七十四回,惜春与尤氏的一篇尖锐的对话,实在是精彩极了。惜春之态度极其明确:“从此以后,你们有事别累我”,“我清清白白的一个人,为什么教你们带累坏了我!”她小小年纪,对宁府种种丑事、丑闻,如此嫉恶如仇,实属可敬。她对入画的冷酷,看来确有些不尽人情,但值得注意的是她对尤氏说的一句话:“我不了悟,我也舍不得入画了。”这就是说,她之所以“舍得”入画,即源于自己的“了悟”。接着,她似在为自己的“了悟”作注释一样,说道:“古人曾也说的,‘不作狠心人,难得自了汉’……”由此可见,冷酷对待入画,正是她勘破尘缘,了无挂碍,要做一个摒弃种种烦恼、欲念的“自了汉”的必然选择。当然,此种禅意,尤氏是不可理解的,在她看来,这正说明惜春是个“心冷口冷心狠意狠的人”。
  “自了汉”也罢,“心冷口冷”也罢,总之,贾府中的种种丑恶,使惜春“将那三春勘破”皈依佛门,决意在“青灯古佛旁”了此一生。后四十回里,又写了惜春的一些故事,如王夫人等都在铁槛寺为贾母守灵,委托惜春看家,于是她经历了妙玉被劫,家财被盗,这使她更加看破红尘,最后,入栊翠庵带发修行,并有紫鹃随身侍候。正所谓:“勘破三春景不长,缁衣顿改昔年妆,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第五回惜春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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