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走私前沿地带-第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受“水客”辱骂和威胁都在千人次以上。
txt小说上传分享
打击“水客”一直在行动(1)
风险信息与情报工作是破获大要案、端掉走私团伙的关键,深圳海关在“旅客通关管理系统”的平台基础上,整合资源,丰富风险信息的搜集渠道,加强对现场查缉的提前预警。
与口岸联检单位建立联动机制,争取口岸派出所等单位支持,与香港海关建立互访制度,保持双方联络员24 小时联络,加强领导间的会晤、交流,根据不同时期的打私重点,开展联合行动。
将旅检渠道的打击重点确定为捣毁“水客”走私团伙,通过跟踪调查、风险分析,掌握“水客”团伙惯常交货点及走私时段,建立“水客”档案和小汽车“黑名单”,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把查获“水客”走私方式、“水客”团伙内部的基本情况、“水客”的照片、收货窝点等信息存储在网上,形成一张致力于打击“水客”走私团伙的法网。现场关员发现“水客”携带走私物品入境时,先放行,然后通知缉私分局派员出击,查出“水客”交货点,捣毁“水客”走私窝点。
以下是针对“中英街”“水客”开展的一次专项行动:2004 年9 月1 日,大鹏海关缉私分局抽调数十名警力与沙头角海关一同开展“雷霆行动”。行动第一天,查获人身捆绑走私案件6 宗,抓获涉案“水客”6 人,查获硬盘8 块,液晶显示器6 台,数码摄像机6 部,胶卷102 盒,手机耳线120 条。
9 月5 日16 时,“雷霆行动”小组乘坐民用车,来到沙头角桥东街伏击待命。不多时,两辆形迹可疑的面包车从“中英街”驶出,缉私车辆立即跟了上去。两辆车在明斯克航母附近的路段兜圈子,走走停停。缉私警察判断车上“有料”,便在海景路进行拦截检查,一辆面包车司机弃车逃跑,另一辆面包车上的两男一女被扣留。经检查发现,车上有MD 光碟、电子手表、纽扣电池、摄像机、手机耳机、化妆品等货物。
9 月6 日17 时,行动小组在海涛路附近,发现一辆面包车可疑,遂跟踪至深盐路口,进行拦截检查,发现车上载有无合法证明的进口月饼、饮料和咖啡等食品,当场扣留3 名涉案人员。18 时,在海景路发现一名骑脚踏车男子,带一可疑塑料袋,经检查发现,袋内装有无合法证明的进口化妆品一批。19 时,行动组在桥东街附近巡查,发现一辆面包车形迹可疑,跟踪至盘山公路沙头角入口处拦截检查,查获走私进口摄像机22 部,车上3 名涉案人员被当场扣留。据涉案嫌疑人交代,这批货物是从海涛路一店铺收货并被装车,准备邮递至上海销售牟利。行动组人员迅速对那家店铺进行搜查,查获无合法证明的进口数码摄像机、摄像机电池、胶卷、MP3、CD 机等货物一批。
9 月8 日18 时,行动组分别在沙头角桥东街和公园路开展查缉行动,在桥东街4 号102 房,端掉一个走私窝点,查获涉嫌走私洗发水125 套、进口相纸2 卷。在公园路附近一住宅内,端掉另一走私窝点,查获涉嫌走私的化妆品一批。
“雷霆行动”后不久,大鹏缉私分局接着又开展了“旋风1 号行动”,再次开展打击“中英街”“水客”走私活动,端掉走私窝点17个,抓获涉嫌走私人员12 人,留置审查2 人,扣留车辆1 辆,查获涉嫌走私赃款人民币3 万余元、港币2 万余元及私人存折、银行借记卡若干张、进口手机说明书和包装盒4 余吨,此外,还有化妆品、奶粉、工业用菲林、月饼、饮料、药物、手机充电器等货物。。 最好的txt下载网
打击“水客”一直在行动(2)
行动期间,沙头角海关与盐田区出租屋租赁所联系,调取“中英街”附近可疑出租屋的情况,合理排查,排查掌握20 多个走私窝点,查获电子产品、小电器、冷冻品、日用食品等货物一批。
各口岸海关结合各自实际情况,不定期开展打击“水客”专项行动,收到良好效果。
2006 年9 月10 日上午,陈某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经皇岗口岸旅检大厅走无申报通道入境,经海关现场检查,在其行李包内有摩托罗拉手机E77 手机24 部,三星牌P233 手机100 部,未向海关申报。经进一步检查,又从身上查获摩托罗拉V3i 手机20 部,三星牌BST4149BC 电池100 块。同日上午,刘某持往来港澳通行证,经皇岗口岸旅检大厅走无申报通道入境,经海关现场检查,其行李包内有三星牌全新带电池P858 手机100 部,身上捆绑摩托罗拉L7 全新带电池手机120 部,未向海关申报。林某持港澳居民通行证,经皇岗口岸旅检大厅走无申报通道入境,经海关现场检查,在其行李包内有摩托罗拉L7 全新带电池手机130 部,身上捆绑摩托罗拉全新带电池手机50 部及摩托罗拉V3i 全新带电池手机80 部,未向海关申报。
在同一时间内分别查获3 宗“水客”涉嫌走私案件,查获走私手机700 多部,价值人民币118 万元,涉嫌偷逃税款人民币万元。
皇岗海关缉私分局接到现场报案后,迅速开展行动,全面收集3 人共同犯罪的证据,初步认定3 人属共同走私犯罪,遂将3 名“水客”走私案件进行并案处理。经调查,2006 年9 月10 日6 时许,犯罪嫌疑人陈某、林某接到李某(男,香港人) 雇请其做“水客”的电话后,当即同意。陈、林二人随即来到香港上水火车站,与一名30 岁的男子接上头,在上水某大厦的一间房子里,往陈、林二人身上捆绑手机。同一时间,刘某经人介绍,也来到这间房子,往身上捆绑手机。
装好货物后,这名男子给陈某、林某、刘某每人一串黑色佛珠,令3人戴在手腕上,作为过关后交货时接头信物。3 人随即搭乘巴士从皇岗口岸入境,被海关查获。
2008 年2 月27 日,罗湖海关缉私分局对罗湖口岸附近和罗湖区某大厦同时展开查缉行动,现场抓获涉嫌走私人员20 名,查获走私入境旧手提电脑174 台、硬盘591 块、手机179 部,货值64 万元。
同时,查获大量与该走私团伙的犯罪活动密切相关的账本、收据等书证材料。经初步侦查,发现该团伙从2006 年8 月份至2008 年2 月27日,共走私旧手提电脑26 000 台,硬盘30 196 块,PSP 游戏机12 000台,MP3 机5 536 台,苹果牌手机520 部。2 月29 日,罗湖海关缉私分局抽调人员组成“2?27”专案组,立案侦查,又抓获涉案人员36名。
只要有利润,就会有“水客”。打击“水客”关键在于打团伙、抓主犯,这样才能铲源头,才有震慑力。
2008 年初,海关总署把“治理东南沿海重点地区群体性蚂蚁搬家走私活动”列为打私重点,深圳海关积极响应海关总署部署,缉私局在调查中发现,2006年至2007 年,全国燕窝正常贸易进口量只有1 300多千克,而广州的一个市场每年的销售量都在近2 万千克。可以肯定,市场上绝大多数燕窝都是从不正当渠道进口的。深圳海关缉私局决定将目标锁定为燕窝,通过跟踪、监视、调取口岸资料等手段,终于摸清一个燕窝走私“水客”团伙的底细。
2 月20 日凌晨,缉私警埋伏在走私分子接货点———地铁口。中午时分,只见一名中年妇女将一个黑色塑料袋交给两名中年男子后,立即各自走开。整个交接过程不到2 分钟,双方没有说一句话。缉私警立即跟踪,两名中年男子一回到住所就被抓获,现场搜出大量走私账册、电子数据等资料,及部分没来得及转运的燕窝。经讯问,发现这两名男子只是接货人,并不是团伙头目。缉私警便埋伏在住所附近“守株待兔”。不出所料,23 时,团伙头目之一———潘某以为缉私警撤走了,放心大胆地回来,没想到被缉私警逮个正着。
2 月23 日,深圳海关缉私局对“2?20”走私燕窝案立案侦查,成立专案组,组织警力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开展追逃,重点对深圳、广州两地7 个较大的货主开展调查取证。经查,这是一个有组织的家族式走私团伙,从2007 年3 月至案发,不到1 年时间里,走私高档燕窝及各类滋补品6 万多千克,涉案案值6 亿元人民币,涉嫌偷逃税款2 亿元人民币。
这个走私团伙的供、运、销一条龙服务的走私流程是:国内货主向香港燕窝商铺订购燕窝,境外“水客”头目莫某,在香港商铺收购燕窝并分给“水客”,同时莫某还制作“水客”排位表和送货单,电邮给亲戚潘某来安排接货、送货。
每张“水客”及接货排位表都详细地标明燕窝总量、接货时间、接货地点及接货人,走私团伙严格按照不同的排位表安排接货、送货。团伙组织严密,主要成员之间存在亲属或同乡关系,负责招揽货源、组织“水客”、记账、分销等重要环节。这些“水客”携带燕窝过关时,如果被海关没收,由莫某负责按燕窝的原价赔偿给货主。
“水客”可以不用承担任何风险,每带一斤燕窝可挣港币100 元至150元不等,因此,这些“水客”都愿意跟着莫某干。这支“水客”队伍已发展到200 多人。深圳海关还延伸打私战线,增加“水客”违法成本,将“水客”
携带的未达立案标准的物品,现场暂扣“待调查”,转变单纯“退运”
的被动做法,为缉私部门并案处理创造条件。与此同时,深圳海关联合深圳市打私办,开展外围“端窝打点”专项行动,通过对口岸周边地区走私分子的交货地点、路线进行侦察,采取大面积撒网和各个击破的方式,将打击“水客”走私的阵地由“行政”处罚,向“刑事”
处罚延伸,截断“水客”走私交易链条。
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深圳与香港边界特殊
铁门铁窗,四面高墙,几个囚徒竟然在狱警的眼皮子下,挖掘了一条由囚室通往监狱外的地下通道,得以逃跑———”这是美国电影《越狱》的故事。
一男子手持长杆,在高空铁索上行走自如———”这是杂技表演时的惊险镜头。
走私货物通过地道由境外直接流入境内;一包包走私物品顺着空中丝线,由境外频繁滑入境内———这是2006 年夏天发生在深圳沙头角镇,并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法治在线》、《经济半小时》、《今日说法》等栏目和《人民日报》等平面媒体竞相报道过的真实故事。
深圳和香港之间有一条铁丝网,铁丝网两侧50 米范围被划为禁区,任何人不得进入。正因为如此,为走私分子提供了走私便利。禁区内的部分土地,允许种蔬菜或其他作物,耕种人员持有深圳市公安局签发的耕作证出入,走私分子趁机诱惑他们,携带走私物品,赚取费用。
2005 年4 月3 日,蔡某(女,40 岁) 持深圳市公安局签发的耕作证,从罗湖桥耕作通道入境时,经海关查验,从其随身携带的编织袋内,查获电脑内存条1 500 根、IC 芯片100 000 粒,案值人民币32万。蔡某称,为收取200 元港币带工费,帮人携带入境。
此外,走私分子还利用禁区做手脚,白天,香港方面的走私分子将私货运到深港边界区靠香港的新界、打鼓岭、沙头角的荒郊野外,夜晚,国内走私分子趁着夜色,进入深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