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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阿伦·艾弗森传-第11部分

小说: 阿伦·艾弗森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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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简单最蛮横的第一步启动强行突破,足够有效,但天才后卫们并不喜欢这个。运球突破有种种华丽技巧:停顿步,变速,变向。而最华丽的,是胯下、体前或身后的大幅度双手拉球,不断地改变步伐和可能性,来玩弄对手——这个东西很难确切翻译。单纯把它叫做胯下运球未免简单了。它的本称,叫做crossover。
  第一代crossover大师,是NBA史上最伟大的控卫之一,奥斯卡·罗伯逊——60年代除了张伯伦和拉塞尔外唯一获得过常规赛MVP的家伙,1961…62季创下单季场均分个助攻个篮板的三双记录。除了他的神话数据外,在许多技巧上,他都是教科书般的典范。如果你去黑白镜头里寻觅,其实他是一个玲珑浮凸的技术样本。除了他那经典的底线翻身跳投外,他也是60年代用胯下运球来变向最好的家伙。在人人都埋首低头忙于护球时,他敢大方地在体前做胯下、换手运球。他总使球保持在对方的触及范围之外,196公分的身高和颇壮实的身体,他总是可以把对方和球隔开。
  奥斯卡·罗伯逊最常用的花招是:斜向地缓慢运球,诱惑你贴近他,然后,一个幅度略大的展臂,似乎是变速的开始,接着的却是一个胯下换手,他已经变向闪到了你的侧边。到了晚年,速度已经失却,这一招却越发精练:变向与变速,慢变快的瞬间时差。胯下运球在罗伯逊那里,就是一个最简洁的变向方式。简洁而潇洒,就像斗牛士一个小侧身让过公牛,然后优雅地轻甩穆莱塔。
  在此之后,NBA有过其他的运球大师。70年代,“珍珠”厄尔·门罗,用他绵软得犹如上帝制造的橡皮泥般的身躯,将后转身和半转身运用得犹如舞蹈。80年代中期,年轻的乔丹擅长利用胯下运球变向加速,或是用一个反向垫步错动对手重心,然后自如地突破。
  而第二代胯下运球大师,是80年代末的“甲虫”蒂姆·哈达维。他的招式,被称为“杀手crossover”。如果说,第一代crossover被罗伯逊用来变向,那么,哈达维就用他的杀手crossover来冻住对手——胯下运球,左手转右手,似乎是一次变向的开始。可是,球瞬间又从左手弹回右手。这样一个简单的往复,就是杀手crossover。你知道他下一步会怎样,但你的步伐会被他的那一记胯下运球牵住,犹如木偶被丝线牵引。这轻盈的一个停顿与交错,就像一个瞬间的时间停止仪式,一记点穴:你全神贯注于蒂姆,于是,在他做双胯下运球时,你的身形条件反射地做出顿挫。这是蒂姆·哈达维对本能的利用:即便你知道他下一步会怎样,你还是会亦步亦趋,而他只需要选择一个他熟悉的节奏,你便被他完全放诸身后。
  1996年12月,第三代出现了:阿伦·艾弗森。
  以晃开乔丹投中的那一球为例:艾弗森大幅度展开双臂,左手,右手,左手,右手,反复地胯下运球。每一次展臂都可能意味着一次假动作。你必须捕捉并跟上他的摇摆,不断细微地调整身体重心,来预备堵防他的切入。可是,你不能露出破绽。因为,你任何一次重心的处理不当或心志犹豫,都会被他阅读出来。然后,艾弗森的切入步伐就会像利剑一样,刺到你没有准备的那一侧。
  在罗伯逊的单胯下变向和哈达维的杀手胯下运球之后,艾弗森的双胯下运球继续了对时代的改革。反复连绵地原地胯下运球,横向大幅度摇摆。如果说,乔丹的反向垫步是朝一侧做假动作,蒂姆·哈达维的杀手crossover是在让你瞬间愣怔被他点住,那么,阿伦·艾弗森就是这一切的综合版本。他的双重crossover是重复多次的变向、变速的试探,以他的球感与速度,你几乎想象不到他无法做到的运球方式,于是你当然也无法预测他的下一步——因为,他在不断地摇摆和试探中等候并诱惑你失误,然后把你晃倒。
  当然,这开创先河的技巧,只是他武器的一小部分。闪电般的第一步、快速后转身、杀手crossover、停顿步,各种华丽技巧,艾弗森都了如指掌。他是运球突破技巧的集大成者。在对纽约之战中得到35分,把所有企图防他的人都逼到犯规下场。在场下,他快乐地每天给600个篮球签上自己的名字。每天都有一些人开始知道他的名字,所有街区的水泥球场,都有孩子在模仿他商标般的运球过人。阿伦·艾弗森。这个名字,在他成为职业球员仅一个月,便开始如雷贯耳。他成为明星的速度,甚至比他的运球过人还要快。
  只不过,稍微有点太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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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叛逆的角色
媒体最热爱的勾当,无非捕风捉影和添油加醋。1996年尾,他们终于逮住了只言片语。11月2日与公牛交战前,艾弗森说:“我在场上不会惧怕任何人。”此后,有媒体开始说,艾弗森在比赛中也对乔丹嚷:“我不会惧怕任何人!”甚至,连那记优美的胯下运球晃过乔丹,都被认为是对老将的不尊敬。
  记者如闻到血腥的鲨鱼一样兴奋起来。迈克尔·乔丹的王朝时代,所有人都惧怕他的神威而毕恭毕敬。有个一年级生愿意朝王座发出怒吼,而且这孩子还是个天才。艾弗森的经纪人大卫·法尔克老奸巨猾鼻子灵敏,嗅出了媒体的意图,赶紧出来打圆场:“迈克尔是阿伦的偶像。可是,阿伦不希望因为对迈克尔的尊敬,影响了球场上的较量——大概就这意思吧?”
  可是,各方媒体并不蠢。1996年,球员们都已经学乖了,很少会像70年代似的,口无遮拦互相打嘴仗。NBA的坏孩子们销声匿迹,最坏的丹尼斯·罗德曼已经成为公牛的大将、乔丹的羽翼。看到艾弗森,媒体认定他们终于找到了一个和乔丹对掐的反派叛逆角色,这可是每天用来填专栏首页的无价之宝啊。他们继续包围艾弗森,探问他,诱惑他,给他设计无数语言陷阱。来不及采访他的媒体纷纷开始抓住他的其他部分:不良少年背景,街头男孩背景……嗯?还进过监狱?啊哈!
  大卫·斯特恩1984年当NBA总裁时,NBA最好的球员是一群会喝酒、会吸毒、会得艾滋病的家伙。十年之后,他把这个球员联盟搞成了一个剧场演出式联盟,而且找到了剧场形象代言。联盟的偶像是迈克尔·乔丹。毫无疑问,飞翔灵动的他比沉默的贾巴尔、不爱进攻的拉塞尔、猩猩模样的尤因们更招人喜欢。斯特恩非常清楚他的职责,他负责推广的不是篮球运动,而是NBA这个联盟。他在试图把NBA从一个拳打脚踢、喝酒吸毒、大笨熊们的运动变成一项高雅的富有观赏性的白领运动。1996年,媒体热爱格兰特·希尔和“便士”哈达维,因为他们都是翩翩君子,前者尤其是贵公子。而街头出身的青年和高中生球员一样,是要被打入另册的:他们总被看成滋事者、酗酒者、*、更衣室捣乱者。
  确切地说,不是媒体发现了阿伦·艾弗森的顽劣和叛逆,而是他们试图制造渲染出这么一个顽劣和叛逆的形象。而且,他们真的找到了些蛛丝马迹。成为状元之后,艾弗森在费城做了个奇妙的亮相。在一群西装革履的球队人员中,他独自穿着锐步衬衣,歪戴着帽子。他的身旁,张牙舞爪的汉普顿死党们前呼后拥。他们和安·艾弗森一样,珠光宝气得近乎俗气,放胆大笑,满嘴俚语玩笑。76人试图制造一个温文尔雅的歌剧院氛围,可是艾弗森和他的死党们,让发布会变成了黑人嘻哈乐演唱会现场。
  克罗斯有些紧张。他和格林伯格旁敲侧击、小心翼翼和艾弗森谈及过此事。他们暗示艾弗森:他已经是NBA状元,是体育明星、千万富翁。他应当文质彬彬、谈吐风雅。应当流露出标准的微笑,说最幽默、最聪明的言论让媒体刊登。那些哥们,他们会牵累他的形象,应该轻飘飘地把他们褪下。就像任何一个发财的人一样,立刻扔掉家里储藏的啤酒瓶、外卖快餐盒,开始研究红酒年份、鱼子酱的口感和跑车。
  “你们不明白。”艾弗森对媒体说,“他们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在监狱中时,他们照顾我的家庭。我不可能和他们分开。我对朋友是绝对忠诚的。”
  在此之前,他已经对媒体解释过了。“我说我不需要尊重任何球员,那是指在球场上。我不想在场上显出对任何人的畏惧。”可是呢,媒体并不会因此就宽待他。打造艾弗森不良青年的工程在1996年底开始,不可能停止。如果他赶紧改头换面,也许还来得及。
  可是,艾弗森拒绝掩盖过去,他听任他的朋友和妈妈在他周围喧嚷。他不仅不加掩盖,而且为之自豪。他要让世界知道,他就是汉普顿街头出来的青年。他的过去被固定在那里,永远都不会改变。
  承认并忠实自己的过去,忠实于自己在过去的友谊与亲情,苟富贵无相忘。于是,叛逆的形象构造完成。阿伦·艾弗森在1996年末的无数杂志报纸封面上,用桀骜不驯的眼神看着你。
  此后十年中,媒体笔下的他,一直用这种形象睥睨着世界。
  

11。 自我
1996年底至1997年初的冬天,阿伦·艾弗森经历了1993年保龄球馆事件后,最曲折的一季岁月。舆论如潮汐,在他的耳边沙沙作响,不断把已被抛离的过去冲上海岸,供世界参观。
  他并不是一个复杂的人。他从那食人沼泽般的街区长大,所以信奉弱肉强食。他看着母亲像蚂蚁般渺小却执着地工作,于是相信勤劳致富。他经历过监狱、背叛、污蔑和忠诚,于是相信那些粗俗却鲁直的哥们。他相信科兹洛维斯基教练的话,所以忠实于自己的内心做事。一切本该简单得自然而然。
  可是NBA以及NBA的世界,却提早向他暴露出了美丽风景下的面目。花团锦簇的面目之下,暗藏着无数吞人的旋涡。在表面看来,你只要打好球,就可以成为优秀的球员。可是NBA并不止于此。利益、算计、诱惑、陷阱——约翰·汤普森担心的一切,在慢慢找上艾弗森。
  他带着费城76人,前12场6胜6负,自己场均接近22分。对此卓越成绩,媒体选择性无视了。唔,那不是状元应该做的吗?媒体正忙于纠结他对乔丹不敬的言论。而当12月费城一波八连败后,非议立刻追来。面对公牛得了32分,在丹佛得了31分?嗯,你得分很多?你助攻了吗?你是否帮助了队友??
  状元的身份,总会让新秀压力重重。而艾弗森的压力,则是历史上所有新秀中屈指可数的。他的优点和缺点都如此明显,所以热爱与非议他的人两极分化;他的形象早早被树立成桀骜不驯的叛逆青年;76人并没有一个德高望重的老帅或管理层大师,能在媒体面前保护他。
  应对争议的最聪明方式,除了顺从,便是置之不理。可是,自从保龄球馆事件后,他就拒绝对公众压力低头。乔治城时期,汤普森更教给了他那句真理:
  “一个人对抗世界……不是挺过瘾的吗?”
  他对应公众舆论的风格,犹如他的切入冲击,犹如他在橄榄球场上奋死不顾地突袭。即便面前是师兄尤因领衔的纽约铁汉内线,他也小鸟撞飞机般的终己不顾。世界不喜欢汉普顿的街头青年,是吗?那我偏要让你们看看。
  1997年2月,NBA50周年的庆典在克里夫兰的全明星周末上演。艾弗森去了。他还不是全明星,但却需要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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