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夫(全本)-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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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你昨日为何要去盛德楼?”纳兰笙蹙眉不解。
明思叹了口气,“你以为我想啊!郑国公府想要入股五成到我们铺子,我知道秋池同郑书远交好,便想借他的名头用用。”
纳兰笙自然知道这种“入股”的意图,顿时有些恼怒,“这郑国公府简直欺人太甚——”
明思似笑非笑,抬眼望定他,他便说不下去了,神情有些讪讪发虚——这等事,纳兰府也做过不少……
明思倒了一盏茶摆到桌前,“五哥哥,过来坐,老站着做什么?”
纳兰笙走了过来坐下,“我这不是被你吓着了么?”望着明思,“你胆子可真大,连太子和秋池也敢骗。”
明思举手摇了摇,“我可没想骗太子——若是昨日知道他在,我去都不会去。”说完放下手,握住茶盏,朝纳兰笙眨了眨眼,“至于秋将军,我也不算骗他吧,我可是真金白银给了银子的。”
纳兰笙无奈地叹了口气,忽想到太子,看了明思一眼,有些期艾地,“其实太子人还是不错的,女儿家始终……”
他方才忽然想到,若是知道明思是这般光彩夺目,太子只怕也会喜欢。从太子今日看“方世玉”的目光,相识多年,他哪能看不出其中的兴趣。若是太子知道方公子是纳兰家的女儿……至少,他从未看见太子用类似的目光看过其他女子,甚至是最美的明汐和最有才气的明柔。
女子始终都要嫁人,天下女子谁不想嫁给那位置最高的人?何况,太子还长得那般好。
可看着明思那明亮清澈的一双眼,他再一次说不下去了。
明思知道他想说什么,“五哥哥,你日后想娶什么样的女子做妻子?”
纳兰笙一愣,奇怪明思怎么问起这个,不过,这个问题他自己却是想过的,只是不好意思同明思说,只含糊道,“自然是挑喜欢的。”
明思淡淡一笑,“五哥哥定然想娶一个聪慧可爱,善解人意又美丽的女子,对么?”
虽不全中,也对了九成,纳兰笙脸微微红了红。
明思垂了垂眸,抬眸一笑,“若有了这样的女子为妻,五哥哥还是会有侧夫人,还是会收伺妾——我说的可对?”
纳兰笙怔住,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不是别的原因,而是这个问题几乎不成为问题。
于大多数大汉男子,除非家贫,这都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从来不需要考虑。
可当明思这样问的这样清清淡淡,他突然觉得有些说不出的感觉,一念间,他忽地想到了四叔和四婶。
他明白了明思的想法,可是,四叔那样的男子在大汉几乎比凤毛麟角还稀少啊!
看着他神色几度变化,明思感受到了他的想法,也没有什么意外和不满的情绪,世家子弟自幼耳濡目染,已经把这样的事等同规则,作为受益的一方,自然更认为理所应当。
明思轻轻笑了,一张小小的面孔粉光若腻,双目晶莹剔透,若琉璃宝石。
“可是,我不愿意。”她轻轻的重复,“五哥哥,我不愿意过那样的生活。”
纳兰笙看着这张犹如在发光的柔美面孔,嘴张了张,却又合上。
若是别的女子,他会质疑,甚至会讥讽。
可这是明思,从昨日到今日,他哪里还说得出反驳之词。这样的明思又岂是一般女子可比,他完全相信她能靠自己的本事活下去,不必依附于任何男子。
“可……”他迟疑地看着明思,“六妹妹难道你就不嫁人么?”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明思再有本事和才学,也不能一个人过一辈子啊!能同纳兰府这样的门第结亲,自然不可能是贩夫走卒,而这样,有些事情也是避无可避的。
老祖宗、祖母还有他娘,大家不都过得好好的么?
明思轻声笑了笑,“嫁给一个男子,顶着一个正室的名头,替他生儿育女,再看着他同别人生儿育女,管教自己的儿女,还要管教他同别人生的儿女,不管心里再不痛快,还要要摆出一副大度的面孔,同其他的女人勾心斗角,担心别的女人霸占了自己丈夫的心,担心别的女人生的孩子霸占了属于自己孩子的产业——”顿住,摇了摇头,“五哥哥,我做不到,我真的做不到。”
沉默了片刻,她望着窗外,“世界很大,天地很宽,我宁愿自由自在的过一辈子,哪怕是粗茶淡饭。我有手有脚,我不需要人伺候也能活下去。人的心是自由的,人才会快活。心是快活的,人的眼睛才能看到美,心是快活的,人的耳朵才能听见好听的声音。”
纳兰笙怔忪地望着明思,心底深深地被触动了。
原来,昨日和今日的方世玉还不是真正的明思,此刻的明思,才是真正的她。
他终于明白。
他的六妹妹有一双桀骜高飞的翅膀,只可折翼而不能拘禁。
他笑了,心底是淡淡的骄傲和怅然。
看着明思,他信誓旦旦,“六妹妹,我绝不会同任何人说!你放心就是。”
明思回首俏皮眨了眨眼,“就是相信五哥哥会替我保密,我才告诉你的。”
纳兰笙“嗤”了一声,哼道,“也没见你早告诉我。”
明思笑道,“我的脸也是这两年才好的,再说,我这不都告诉你了么。”
纳兰笙瞟她一眼,“还有什么未说的,赶紧想想,若是日后知晓了,我可是会生气的。”
明思偏头想了想,笑道,“大事都说了,小事一时半会也说不完,反正日后日子长着,五哥哥想知道什么,我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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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章节调整(重发)
纳兰笙掀了掀眉梢,“你还藏了些什么本事,就先从这个说起好了。”
明思一噎,瞄了一眼纳兰笙,“这个,会写一点字,会画一点画,弹一点琴……”
纳兰笙起身拉着她朝书房走去。
过了一会,只听纳兰笙磨牙声,“你,你,你这叫一点儿……”又过了片刻,又是恨恨地,“一副字、一副画,对了,还要一个荷包,要你亲手绣的!”
是夜,明思想着今日种种,心里微有不安。
同方师长商议一番后,决定明日便回别院,反正去了秋府一趟,过场也算走过了。
可惜,天不从人愿。
第二日一早,郑国公府的朱大管事便递了帖子到府中,邀约方少东家晚上酉时中于百花楼一见。
明思一看那百花楼三字,赶紧遮住,方师长没有看全帖子,只问,“朱大管事约你做什么?”
帖子上的措辞倒是很客气,想必匾额一事,还有昨日明思在北将军府同太子同席之事,他们也收到了风声。
明思垂眸笑了笑,“大约是来解释前些日子的误会吧。”
百花楼可是大京城最有名的销金窟,消费可不低。
“那咱们是去还是不去?”方师长有些犹疑。
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她们现在是仗了太子的势,可真要同郑国公府比,那是云泥之别。
既然人家放低姿态了,又怎能不去?
明思点点头,方师长有些担心,明思做这方世玉一日,她就放不下心。
“师傅,没事,”明思安慰她,“帖子是一大早送来的,若这个时候说不能去,定然会得罪于他。应付了今晚,我就走。”
方师长叹了口气,“你小心些,莫要喝酒。”
明思哪里还敢喝酒,人家说酒后吐真言,活生生就是说的就是她。
忙不迭摇首保证,“放心吧,师傅,再不喝了。”
愿望很美好,现实很无奈。
朱大管事人如其名,肚大脑圆,脸上的五官被肥肉挤得只剩缝隙。
这朱大管事生平有三大爱好,爱钱、爱色、爱酒。但他也明白只有保住眼下的地位才有资本继续这三大爱好。
听闻前两日的事情后,他惊了一身冷汗。
昨夜一整夜没睡好觉,万一那方少东家在太子面前说了什么不中听的话,那他麻烦就大了。如今朝上,闹得正厉害,若是这事惹了太子的不痛快,国公爷可不会管其他的,只怕头一个就会拿他开刀撒气。
所以,今日一大早便递了帖子,打算下血本请这方少东家出来见识见识。
是猫就贪腥,那方家又是乡下地方,这十丈软红,温香软玉的一泡,这话也就好说了。
于是,朱大管事很是热情,不住的劝酒,催促明思两侧的窑姐儿好生热情伺候。
明思心中叫苦不迭,面上还得装着一副享受的模样。
这种场合只能主动。
一开始,她显得有些不自在,立时在两侧美人的眼里看到了“狼光”,心中一吓,好吧,为了不让人摸,她只能去摸别人。
明思发现欢场女子都有一种奇特的共性。当客人拘谨时,她们便会豪放。而当客人豪放时,她们又变得矜持。
她只好一副色与魂授的陶醉表情,捏一把左边美人的脸,接过她敬的酒在顺手灌到右边美人的口中,又转首摸一把右边美人的腰。
至于美人那高耸的胸部乃至其他部位,她实在是下不去手。
朱大管事从明思哪里得到了想要的答复后,心里也放下了一块大石,举了酒杯,舌绽莲花般的说了一大堆祝酒词,其中心思想就是他与方少东家一见如故,简直如同失散多年的兄弟,一定要相亲相爱云云,最后陈词是,为了这段万古长存的友谊,方少东家一定要连干三杯,否则就是看不起他,不认他这个哥哥。
明思心底磨牙,最后也只能咬牙,连干了三杯。
朱大管事大声叫好,心情愉悦。
酒足饭饱思yin欲,眼见朱大管事扯下了身边女子的肚兜,就要当场表演春宫秀时,明思摇晃着站起,借机尿遁了。
百花楼不一栋楼,而是一个占地宽广的庭院。
亭台楼阁,小桥流水,是应有尽有。
明思出来,面对夜色,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顿觉舒爽。
里面的脂粉香气和酒气混在一起,实在难受的紧,她真是想不通,那些男人在这样浑浊的空气中,怎还有那样的兴致。
好在这百花楼里的酒还比较清淡。想来也对,若是客人都喝醉了,酒钱少收不说,连主要消费项目也没法推销出去了。
摇首一笑,她朝前行去。反正,那朱大管事现在也不顾不上她了。
穿过游廊,又过了一座白玉拱桥,桥边是一棵棵的垂柳。
不远处阁楼屋檐翘角高高挂起的大红鎏金灯笼,将水畔柳条倒影在水中。
风动、柳动、水动,千丝万缕飘飘荡荡,好似天际倒印在水中的那轮圆月也随着轻轻晃动。
忽然——
明思“咦”了一身,这水中柳条倒影中似有……
她转首望去。
一道黑影风吹般的扑了过来,脖子上瞬间贴上了冰冷轻薄的金属锐器,“不许叫!”
明思简直有些欲哭无泪,自己没事去看什么看。
这大半夜的躲在树上还能是赏月看风景?
“我不叫,我什么都没看见,”明思低声道,“你放我走吧。”
那人却不理她,只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