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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4部分

嫁夫(全本)-第3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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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察海月就坐在明思身边,看着明思那吹弹可破的如玉肤质,不无羡慕,“你的皮肤可真好!看着跟个玉人儿似的,真好看啊。”
    胡人女子皮肤极少白皙者,就算有,但大多都有些毛孔,绝无明思这般如新剥鸡蛋光洁嫩滑。更别说,还有隐隐的美玉生光之感。
    明思的这身皮肤,莫说同这些胡人女子比,即便是在大京这些日日呵护娇嫩的汉人贵女中,也是无人能出其左右的。
    而这大多,却要归结于四夫人给明思服用的那两颗归女丸之效。
    这时,莫清清突地抿唇一笑,目光在桌上转了一圈,似在审视比较,最后在温娜儿脸上停了一瞬,这才柔柔笑道,“我看咱们这一桌上加起来,也比不上芳华郡主皮肤好。难怪太后一见就喜欢,连我身为女子,看着也喜欢得紧呢!”
    这话一出,温娜儿脸色瞬间一沉,目光在明思脸上一顿,眼底现出一丝寒意。
    明思将两人神情收入眼底,神情不变,只淡淡一笑,“我原先可是京城出了名的怪模样——”说着,看着众人莞尔一笑,“也不瞒大家,我原来的皮肤同诸位可是差远了。也是这近两年,药性才退了。若非如此,我都不敢出门,就怕吓着小孩子。”
    “真有那么吓人?”坐在明思对面的一个少女问,神情却有些不信。
    明思噙笑颔首,拿起象牙箸指向席面上的一道风干牛肉,“真的,我原先的皮肤就像这个颜色——脸上还有许多黑斑。”顿住,放下筷箸,微微一笑,“那十来年,我都不怎么出门,也没人同我玩儿。”
    女人大多天生都有些同情心。
    那些个贵妇贵女看了看桌上那黄黑色的风干牛肉,再看向明思的目光中便多了些怜悯。
    如今这般好的皮肤固然是让人羡慕,可要用十来年的孤独寂寞来换,那是值得商榷的。虽然明思未说仔细,但她们也能想到。一个这般怪肤色的女子,定然会遭受不少的非议和冷眼。
    这样一想,心里也就平衡多了。不知不觉间,那目光也和气了些许。
    刚察海月瞅了瞅明珠的面上,又摸了摸自己的脸颊,悄悄靠近明思,“芳华郡主,你可有法子让皮肤白些么?”
    她的皮肤并不黑,却是有些黄,肤质也不够嫩滑。
    明思想了想,低声道,“你可以用些猪蹄和鸡爪熬汤,喝汤吃皮。然后用蜂蜜和蛋清加点柠檬汁用了敷脸。坚持一段时日,应该会好些。”
    刚察海月惊喜的睁大眼,“真的么?”
    明思笑笑,“不能保证,但多少会有些效果。”
    刚察海月连连点头,眸光亮起,忽问,“啥是柠檬汁啊?”
    明思这才反应过来,忙道,“就是酸橘。不用多,一次挤两滴就行了。调好后,敷脸一刻钟,便可洗去。”
    刚察海月满脸欣喜,忙不迭的点头。
    两人虽是低声说话,可附近的贵女贵妇都听在耳中。闻言也有意动之色。
    明珠见两人说完,赶紧插话进来,“那我也能用这个法子么?”
    “猪蹄和鸡爪熬汤,谁都可以。这对女子皮肤极好。”明思笑了笑,“可第二个敷脸的法子,你脸上痘子未全消之前,却是用不得的。”
    明珠高兴了片刻,听到后一句又泄气,摸了摸额头上几颗已经泛白的痘子,“这些好像很难消呢。以前有的要一两月才消,还会留些印子。”
    “别怕,”明思眸色柔和,轻声安抚她,“我这回带了东西来,晚些,我教你怎么用。至于那些痘印,时日一长,自然会慢慢消去的。”
    大约是明珠也得了医嘱,并未去动那些化脓的痘苞。故而明思看着,那些印子并未影响到皮下真皮层。只要未影响到真皮层,随着人体自身的新陈代谢,迟早也会消去的。
    望着明思,明珠的感动溢于言表。
    明思轻笑莞尔,抿唇几分戏谑,“你莫要这样看着我,万一你的那些痘兵不可听我的话,那我可就没脸了。”

    第四百一十二章“心理医师”

    旁边一桌的荣眉“扑哧”一声笑开,其他的一些贵女贵妇也都笑了起来。
    心道,这汉女还真是个有趣的!
    难怪家里男人回来都说,说是陛下也被这女子哄得心情极好。原先她们还有些不信,眼下看着,却是信了几分。
    不过这女子说话温温柔柔,看着脾气也好,也会说话,倒似个好相处的性子。
    这一来,心里的戒备敌意,也轻轻去了几分。
    荣眉见到众人神色,眼底眸色轻轻一闪,蓦地转首冲明思俏皮笑道,“思思姐姐,今日可是明珠的大日子——按理,你也该说些话儿祝酒才对。不过呢,眼下也不要你说那些个呢,你就给大家说个好玩的段子听听吧!”
    明思原本看着气氛差不多,正准备寻机会退席,冷不丁听荣眉这一说,却是一愣。
    明珠也蓦地眸光一亮,“好好好,姑姑这主意再好不过了!”
    说完,便满脸带笑的望着明思,一副等下文的模样。
    周遭的人听着,虽未出声,也都好奇地朝明思看来。
    明思无奈了,只得道,“别忙,让我想想。”
    明珠喜笑颜开,连连点头。
    略略沉吟了片刻,明思开口道,“父子俩住山上,每天都要赶牛车下山卖柴。老父较有经验,坐镇驾车。山路崎岖,弯道特多。儿子眼神较好,总是在要转弯时提醒道:‘爹,转弯了!’——”
    厅中都静了下来,一些还在举箸的,也都放下了筷箸,朝明思这座看来。
    莫清清垂了垂眸,唇边一直笑意浅浅柔柔,未曾变化。
    脸色最不好看,却是要数温娜儿了,感觉到众人对明思态度的松软,她的脸色愈加发沉。
    明思只当是没看见,说话间,声音比平素稍微提了些声,不疾不徐的缓声继续,“有一回,父亲因病了,没有下山,儿子便一人驾车下山卖柴火。可到了弯道,那牛怎么也不肯转弯。那儿子用尽各种办法,大声吆喝,下车又推又拉,用青草诱之,牛还是一动不动——”
    说到此处,明思目光在众人面上扫了一圈,话声顿住。众人面上都露出了疑惑的神情,荣眉眨了眨眼,忽地眸光一亮,下一刻,却是抿唇忍笑。
    明珠皱眉思索片刻,还是不解,“莫非这牛只认老爷子?”
    明思微微一笑,语声依旧柔缓,“这儿子想了半晌,百思却不得其解。最后,他看了看,只见左右都无人,就贴近牛的耳朵上大声叫道,‘爹,转弯啦!’——这牛当下便迈开蹄子,转过了弯道。”
    明思话声一落,厅中笑声便响了起来。
    一屋子七八十人,倒有一大半笑出了声。
    明珠的笑声最为爽朗开怀,“这个好玩儿!这牛倒是占了大便宜了!”
    明思但笑不语。
    牛那里能懂那么多,不过是习惯成自然,把那句话当做了条件反射的指令罢了。
    想归想,但明思却不会再将这话说出来。
    现在她算是明白了一个道理。生活有时候不那么透彻,或许能更多些快乐。
    这笑话还是胡之文给她讲的,当时她便是这么分析的。胡之文却是摇首苦笑,说她这般过日子,会少很多乐趣。
    原先,她还不明白。
    现在却是有些体会了。
    古话说得好,难得糊涂。其实,人有时还真是需要这种糊涂。
    简单的快乐,快乐才能更简单。
    说了这个笑话,明思便再未出声。虽是不饿,也慢慢拣了些菜在碗里,细嚼慢咽着。
    过犹不及的道理,她还是明白的。
    今日出了这么些风头,已经足够了。
    酒筵气氛本就和乐,纵有那心有不快者,也不会在这种场合乱说话,搞僵气氛。
    若真个那样做了,即便不怕这火爆脾气的英姿郡主当场发作,也得忌惮她那同样火爆脾气,威力却要大得多的老爹左柱国刚察海几分。
    于是,大家又开始接着方才的位置,开始向英姿祝酒。间中,也有人说些趣事儿笑话。一时间,厅中笑声不断,喜气四溢。
    明思又坐了会儿,便借着方便的藉口,退了席。
    这样的场合,她也喝了几盏酒。所幸酒的度数不高,除了脸色微微薄酡,并未有多少酒意。
    沿着先前的来路行着,明思走得闲散,只当是在散酒气。
    刚走到一半,却见刚察青石院子里那小厮行了过来,一见明思便露出笑意,“纳兰小姐用完膳了?”
    明思笑着点了点头,
    他“呵呵”笑道,“还真是凑巧,少爷打发我过来看看。没成想还真碰上了。”
    明思抿唇莞尔,“我这就去。”
    他有些不好意思,挠了挠首,赔笑道,“往回府中宴客,那些个小姐夫人们喝多了,也会歇息歇息……”
    未说完,也算得是解释了。
    明思微微一笑,“我酒量不好,不敢同她们比。”
    两人遂一笑,朝刚察青石的院子去了。
    进了后院,刚察青石正站在木工床前,面前摊放着那几张明思先前画的图纸。
    见明思来得这般快,他眼底露出一抹诧异。
    小厮忙笑道,“奴才在路上便碰见了纳兰小姐。”
    他旋即了然,淡淡地颔了颔首。
    待小厮退下,他看了明思一眼,“坐。”
    明思转眼一看,院子里多了一把圈椅,上面还铺着软软的毛皮垫子。
    明思坐下后,他望向明思,“要多少?”
    明思一时没明白过来,他又用目光示意那图纸。明思这才明白过来,他问的是图纸上那几辆童车。
    想了想,明思笑吟吟道,“若你不嫌费功夫,就每样给我做三辆吧。”
    刚察青石没甚表情变化,只微微点头。
    明思左右望了望,好奇道,“你是自学的么?”
    刚察青石垂了垂眸,须臾,才淡淡道,“我母亲家是做木器的。”
    明思一怔,明白过来。应该是有些耳濡目染,然后自学。想来,他应是遗传到了这方面的天赋。他这样的出身,想必家里也不会让他学这个,更别说让人来才传授技艺了。
    这个男子确实是天赋不浅。
    明思笑了笑,“青石大哥,其实你真的很厉害。我从未见过人只靠自己琢磨就能将东西做得这般好。而且,你还有很多新的心思想法。”
    刚察青石只看她一眼,却未说话。
    这时,后门开了,那小厮端着托盘走了进来,“纳兰小姐,请用茶。”
    明思道谢接过,将茶盏放到圈椅右侧附带的一个连体案板上。小厮朝她点了点头,退了下去。
    不消说,这个带茶案的圈椅应该也是出自刚察青石之手。
    明思看了一眼,望向他,“原先我在一本书上看到过一个故事,说的是数朝之前的一个皇帝。他天生就爱做木工活儿,且十分心灵手巧。书中说他曾按照皇宫的模子,造出了四尺高的宫殿模型。连最细微处,都丝毫无差。他还经常微服偷偷出宫,去人家木器店偷师。听得何处有出色的木工师傅,他便寻机会,乔装打扮去见。同人家交流,还同人家比技艺。”
    “你为何说他同我……”刚察青石听得极认真,见明思话声顿住,露出疑惑。
    明思却笑了,侧身端过茶杯,双手捧住,抬眸笑看他,“因为他是皇帝啊!皇帝没得选择——就因为他痴迷这个,不理朝政。所以朝堂被奸人把控,弄得民不聊生。老百姓怨声载道,提起他都以‘昏君’二字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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