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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部分

我不是粽子,是个杯具&砚凉-第137部分

小说: 我不是粽子,是个杯具&砚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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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绷紧了身体,迅速说道:“她能帮我找到龙髓。”
  九叔没有立刻回话,他一只手支着下颌,目光慢慢看着我。我强迫自己不移开视线,过了很久,九叔的眼睛才闭了一下。
  我对九叔的感情,与其是忠诚,不如说是敬畏。我素来喜欢和强者合作,而九叔显然是强者中的佼佼者。他身手一流,更加可贵的是他那从来不因为个人感情而耽误任务的黑暗内心。和这种人在一起,只要你没有成为他的麻烦,就绝对能够完成任务。
  我清楚记得,当初九叔同意任守这个废物入伙的时候,眼中的深沉和算计。任守的不死、怪力自然对我们很有助力,可她最大的用处,却在于限制张玄上面。天门五个人之中,张玄无疑是最强的,所以九叔始终苦恼着没有控制他的办法。任守的入伙,为以后关键时刻让张玄卖命提供了很方便的条件。
  那时候的我自然是赞同九叔的,但是现在……不知为什么,我不想让九叔觉得她除了废物以外还有什么作用了。
  “你真的这么认为吗?一个傻乎乎的小姑娘,能帮你找到龙髓?”
  “……可是,她也是方瞳!只要从她下手,一定可以找到的!”
  “她只是对张玄很重要吧?可是他对她只是因为相似产生的依赖而已!这不是什么牢不可破的感情!九叔,你不是一直这么认为的吗?”
  我故意忽视了心里不舒服的感觉,强调着任守没什么意义,九叔目光深沉地看了我很久,久到让我都有些心虚。正当我想要说些什么的时候,九叔的话锋却忽然一转:
  “不。枪兵,你记住,她也是我们的同伴。”
  我和他吵,和他解释,甚至不惜亲手揭开我过去的伤口,可当我发现任守就在门外的时候,我忽然发现这些理由连我自己都说服不了。
  “枪兵,和那个丫头的过去比起来,我倒对她的未来更感兴趣。”
  九叔的表情是难得的兴致盎然。这是他的恶趣味之一,看周围的人困惑、挣扎、迷茫,然后用最冷静的手段把真相一一戳穿。我曾经很乐于参与他的这个游戏,不过这次,当游戏的玩家变成我的时候,我觉得任守说得对,九叔这家伙,真他妈无聊。 
  我坐在屋里静静回忆的功夫,出去告状的任守已经扯着她的救星回来了。我看她拽着张玄进屋,一边教训着:“别睡了!张小玄,你看看,枪哥这种骄奢淫逸的家伙存折里都有这么多钱,作为勤俭节约二人组的我们怎么能输给他!来来来,我们一起给九叔提意见给我涨工资,这样我也能拿着这么一张存折来迎娶你了!”
  张玄:“……”
  我夹着烟,漫不经心看那两个蠢货在我面前肆无忌惮秀恩爱。
  真想用火箭筒把这两个混蛋轰出去啊……他们不知道泡不到妹子的汉子伤不起吗?!
  泡。不。到。妹。子。
  曾几何时,这五个在人生赢家的字典里绝对属于已删除条文的字,居然被我提到了“最不能触碰的伤”的高度?
  不不不,应该是,我什么时候产生了“想要泡人兽”这种凶残的念头?!
  她对我,是死蠢货,基友,兄弟,什么都可以,但是绝对不会是“妹子”。
  没有哪个妹子像她一样没心没肺,被九叔那个黑心老板利用来卖死也假装不知道,在外面打工受了多少罪也假装忘掉,被使唤来使唤去搬行李挡暗箭、上刀山下火海也假装自己在发挥光和热。
  就好像她曾经在地下呆过的四十年一样,好像什么事情都不会在她身上留下难以忘却的伤痕,她的心也和她的身体一样,无论遭遇什么都能快速自愈。
  我有点羡慕她,有点嫉妒她。当她把冒着生命危险从地下带出的返魂香递给我的时候,也忽然有点想要拥抱她。
  那块返魂香终究是没有把菡菡的灵魂召唤出来。也许是时间久了,也许传说中的返魂香根本就不存在。可我却没有太失望。那块香也许真的带来了什么,它让我明白没有什么伤口不能愈合,逝去的人终将在记忆彼岸安静微笑,而我们会一直往前走,无论遭遇过多少苦难,只要等待,就会有希望出现。
  我看着面前两个死蠢的家伙,掐灭了烟,微微笑了笑。
  也许我发现的太晚了吧。但是有的人,不一定要做恋人。就这么一直和他们在一起,一辈子一晃而过,听起来也不错的样子。
  后来每当我回忆起来这一刻的时候,总是无比痛恨那一瞬的想法。真是近二者二,任守那家伙明明已经无数次给我证明过了,我依然犯了那个错误——Flag这种东西不能随便乱竖,不然竖着竖着就真他妈的便当掉了。
  即使是做惯了危险任务的我也很少遇到那样的情况了,弹尽粮绝,队友重伤,身边跟着个废柴,更令人崩溃的是,这根废柴还非要冲锋陷阵上去堵枪子儿!
  妈蛋的有你这么上进的废柴吗?!平时汉子不是让你这种时候也汉子的!女人就老老实实呆在老子的后面,别上来碍眼挡路,特别是别为了另外一个男人和你基友我闹别扭!
  张玄那家伙有什么好?又呆又傻又木,不就是有张脸有点钱吗?你要脸要钱还是要身材老子……老子都有而且绝对比他多啊!为什么那家伙都变成怪物了还护着他啊混蛋!
  她跟我哭,跟我闹,踢我踹我打我揍我,这些戏码都是我们平时经常上演的,更何况这家伙现在半死不活的身体杀伤力实在有限,软绵绵的动作我一只手就能摁她十个。
  可是为什么这软绵绵的胳膊腿给我带来的杀伤力,比当年这家伙力能扛鼎的时候还要强十几倍?
  后来她好像终于放弃了,无力地站在原地低垂了眼睫,我有点心软,刚想学张玄平时的样子摸摸她的脑袋顺毛,她却忽然抬起了头,很认真地看着我:“枪哥,我喜欢你。”
  人生赢家。特种兵之王。砍死能升级一百次。种马男。天门那个节操碎了一地的……
  如今,败倒在某个性别成谜种族成谜的家伙的一句谎言下。
  其实就连张玄这种等级的都应该知道那家伙是在蒙我。但是……可能是曾经在最不可能的梦里面幻想过太多次,如今真的听到的时候,竟然有那么一个刹那我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如果是梦,那么能不能长久一点。
  既然是梦,那么我能不能发一会儿呆。
  ……
  事实证明,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她说完那句难得顺耳一点的话的瞬间,就掏出棒子把我打晕了。
  最后我看见这个家伙抛下我义无反顾奔向草泥马怀抱的背影,颤抖地竖着中指晕了过去。
  她对我,是基友,兄弟,也是,最近在咫尺远在天边的梦境。。a01a0380ca3c61428c
  最后她逃出了生天,生死难料,他被关在地下,前途未卜。她固执地为他等着,多远都等,他傻乎乎把所有给了她,不计代价。
  他们之间是没有任何人插足的余地的,我不会傻到做这种完全不可能有回报的投入。只是我没想到,最后竟然连以一个朋友的身份呆在她身边都成了不可能。  “你不去和阿守告个别?”红摇站在我背后看我收拾行李,“这一去,我看你很难回来了。”
  “你那乌鸦嘴能不能说点好的?怎么不说我最后戴着军功章来迎娶她呢?”我啪地合上了箱子,瞪她。
  “你啊,就骗鬼去吧。”她嗤笑,“她连你是谁都不记得了,还迎娶……”
  我沉默了一会儿,把所有行李打包。转身出门:“胡说八道,那家伙为了鸡腿也记得我是项戎钧。”
  “诶等等……你就这么走了?那东西不带了?”红摇指了指桌上的电脑,“那可是你们当年打联机魂斗罗的利器,就这么……”
  我停下了动作,抬起头来,电脑桌面上笑得眼睛都看不见的傻瓜正对着我做鬼脸,那张十几年前的照片,和昨天我见到的脸一模一样。
  我从未走进过她的世界,她却已经在我的世界里肆无忌惮了好久了。
  我从来没像张玄那个肉麻的家伙一样,一口一个“诺诺”地卖萌。因为我明白那是他一个人的诺诺,而只有任守,才是当初和我相识并陪着我走过这段岁月的人。只有任守。
  “……不,不带了。”我转身出门,手里是很轻的一个行李箱。我摆了摆手:“那东西就是个妹子离我远点的无敌flag。我还想出去再留个种呢。”
  身后是红摇一茶杯扔到门上摔碎了,她难得拖着哭腔的声音从门后响起来:“滚吧枪兵!你们都滚吧!没良心的混蛋……张玄失踪了,阿守把我给忘了,你这家伙要去上战场,毛线啊!当初的那些人……现在怎么变成这样了?!”
  是啊,当初的说好的那些人,怎么变成这样了?
  我走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美景和美人,只是当初那个“和某个二逼一起逛”的愿望却再也没有实现过。很少有人和我一起出生入死打架斗嘴,就算有人,也不再是她了。我是项戎钧,是项家最后的耻辱和骄傲。既然我已经在叛逆的路上走了太久,那么现在,该是我回去的时候了。
  红摇不知道,有些东西就算不带在身边,也能让人清楚记得当初的模样。那是和我的枪一起刻在心口的温暖。我才不是张玄那个幼稚的家伙,成熟男人的心里话,一辈子都不会说出来。
  我的祖国,我的亲人,我的兄弟爱人,你们脚下的土地和胸中荣耀将会由我们来保护。我今以手中长枪起誓——纵然此身粉身碎骨,也定要护得你们一世安宁。
  这是我枪兵,我项戎钧对你一生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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