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爱情回来过-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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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烈女也是女人
应对各种各样的聚会,林飒原本是驾轻就熟的,大学毕业开始做跑腿的专刊记者,到现在坐上时尚杂志主编的位置,扎堆儿插科打诨,从来就是她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可是今晚的聚会却让她有些怯场,S大中文系98级入学10年同学会的邀请函放在案头已经好几天,去或不去,她进退维谷。
关于同学会的段子有很多,诸如搞垮一对算一对这等顺口溜林飒张口就能说上一堆,可是嘴上生冷不忌的人未必心底也百毒不侵,对于和大学相关的一切,林飒一直敬而远之。之前小范围的聚会,她从不曾出席,到后来也就没人再来讨她的没趣。可这次当年的系主任隆而重之的将邀请函亲自送来,再不出席,怕是说不过去。
纠结良久,终是没有结果,林飒于是向自己让步,打开衣橱看看,如果能挑出一件顺眼的衣服,那便去吧,都说时间是治愈一切心病的霸道良药,自己六年来如华佗附体,对自己试尽望闻问切,又兼开药无数,伤疤似已痊愈,却也没敢触碰。今晚的聚会,许是一台先进的X光扫描仪,让自己看看,伤口是真的复原痊愈,还是已在暗处化脓,无药可治。
S大的校园依然草木葳蕤,连那些年轻的面孔也一如当年,林飒甚至有一刻的恍惚,自己是否从来不曾离开,此时,自己只是在家度过一个周末,带着大堆零食和鸡零狗碎,急着要到秦朗的寝室去一一献宝。秦朗,这个名字已被刻意屏蔽了六年,此时突然闪现,熟悉与陌生在脑海中交叠,宛若荒腔走板的映画戏。
正要摇头苦笑,却听见背后传来惊天动地的尖叫“林——飒,我的甜心”,苦笑顿时化作了无可奈何的微笑,不用回头她也知道,能如此公然示爱的,只有她的死党——陈烈。此女当年是睡在林飒上铺的姐妹,行事风格如她的名字一般烈度十足,曾经将编造不幸婚姻经历妄图博得芳心的外国文学史教授打得满地找牙,也曾经为了追求心仪的学长不惜将求爱信贴进食堂旁的告示栏,因此成为声震江湖的“烈女”,在当年的S大,烈女陈烈和才女林飒并称中文系的镇系之宝,倾倒粉丝无数。
“烈女同学,以您的高龄,真的应该学会收敛,到哪儿都一副撤房毁屋,寸草不生的嚣张样儿,谁敢要你”。
林飒转头嗔怪,却引来陈烈更大烈度的狂笑:“行啊,林飒,才女就是才女,我早就说过,就你,能把我炒作得如此传神,怎么,想通啦,我还以为你准备跟S大中文系老死不相往来。”
林飒紧一紧身上有着经典格子花的风衣,带着戏谑的笑轻轻耸肩,“真是哪壶不开你提哪壶,不过我已经不是当年那个伤春悲秋的文艺女青年,不说刀枪不入,多少也经了些事,那个人让我逃避了这么多年,如果还不能坦然面对,岂不成了肥皂剧。”
林飒自爆其短,让陈烈有些意外,这些年林飒几乎割断了一切与大学有关的联系,可是和陈烈一直还是亲近的,十天半个月通一次电话,一两个月聚聚吃个饭,可是她们从来不提秦朗,陈烈亲眼目睹六年前的那场分手是多么的天崩地裂,当年的林飒可不似如今这般风轻云淡,若不是全寝室的姐妹们轮流守护,她恐怕早已自行了断,虽然对两人之间曾经发生过什么,陈烈并不完全知情,但仅是林飒当时凄惶的眼神,已足够让她断掉任何想要追问的念头。
“能来就好,人生不如意十之*,人活着,不能太过执念,更不要吝惜放过自己。”
“没错,再多的伤悲也不能让一切重头来过,过去了就让它过去,昨天杂志社的小编辑在稿子里写:世上的事情,无论当你经历时觉得有多么的痛不欲生,经过了时间的洗礼,都只剩下不过如此。一句话看得我一身冷汗,现在的小姑娘还真个个都是妖孽转世,活得那叫一个明白,比比看,你我都算白活。”林飒露出一丝苦笑。“别光说我,你的向天哥呢,多半也会来的吧,他虽不是我们班的,跟我们班的交情可不一般,这种场合,郁老师不会忘了他的。”
这次轮到陈烈苦笑“他来又怎样,当年他的眼里只有你,而今更是老婆孩子都齐全了,我们之间如果还有话说,恐怕只剩下恭喜他高升,刚刚坐上了开发区主任的宝座。”
谈话间,中文系的大楼已从婆娑的树影中露出了轮廓,这栋经历了百年风雨的大楼,承载了她们青春年华的诸多段落,而今想来,这些段落有悲有喜,但无论悲喜,她们都愿细细珍藏,一点一滴都舍不得丢弃。
“最近听说你们杂志社要被收购,会不会影响你?”陈烈从回忆中回到现实,悠悠地问。
“老板最近也开始放出风声,让大家有个心理准备,其实对我们这些打工的来说,谁收购都一样,换人剥削而已。不过这本杂志我做了三年,从地摊货办成现在城中富人的心头好,说不看重那是假话。”林飒轻叹口气“老板的思维是暴发户思维,一心想着取悦广告客户,每每内容的需求和销售有冲突,他必然是选择牺牲内容的,这样下去杂志迟早玩儿完。如果能有更懂行的人来介入管理,未尝不是好事。”
“若是这样,那便最好,到了你我这个年龄,一份稳定的工作,比任何东西都来的踏实妥帖”。
林飒轻笑:“果真岁月不饶人,烈女陈烈竟然也会有这样的感慨”。
“即便是烈女,总归也是女人,是女人就需要安全感。” 。。
第二章 不诉离伤
中文系大楼前短短的一段林荫道,林飒像是走过了几个世纪,她的脑子不受控制的急速运转,当年闹得沸沸扬扬的一段往事,被尘封了良久,今天又要打开,不管是亲历者还是旁观者,他们会以怎样的面目出现在自己的面前,而自己,应该如何自处,才能算端直妥帖,不致失了风度。她甚至有些后悔,怎么会一时冲动就低估了这样的场合会让自己多么的难堪。
秦朗、苏宁宁、向天,这些自己一辈子都不想再见到的人,今天竟要齐聚一堂,这在常人看来最普通不过的一场同学会,对于她林飒而言,还真就成了刀山火海。
林飒还在自顾自的思想斗争,系主任郁元朗已经满面笑容的迎了上来,用陈烈的话说,这是一个风度翩翩的帅老头儿,父亲是国内史学界的泰斗,家学渊源,让他从头到脚都透着浓浓的书香气,最难得的是,郁元朗的气质圆通温润,绝少一般文人让人疏离的清高劲儿,这也是S大中文系人人都爱郁老师的最大原因。
见郁元朗迎出来,林飒赶紧断了自己的小九九,回以招牌的微笑:“郁老师您看您,哪儿能让您跟这儿当知客呀,咱们班的班干部们呢,太不象话了。”
郁元朗爽朗地笑,“98届的才女和烈女齐齐到场,我老头儿是抢着来迎的呢,不然早就有大堆人挤过来了。”一席话说得林飒和陈烈都有些不好意思,不禁心想,这些年在外面摸爬滚打,什么奉承话没听过,不过是肉麻之余再虚以委蛇,听过便算。然而回到学校,听自己的老师这么恭维两句,还真是无比的受用。
寒暄之后,林飒才有机会观察周遭的情境,中文系的大会议室今天淡妆浓抹,主色调选了大气的金属灰色,用各种字体书写的诗词歌赋是底色之上唯一的点缀,诗词均是描述聚会的名篇,扬扬洒洒的笔触之下,明明是一片低调的颜色,竟比一片大红大紫还让人觉得热闹非凡,大厅靠右的位置,从凯宾斯基请来的厨师们有条不紊的备餐,整齐制服的侍应生不着痕迹的游弋在室内的每一个角落,为各人斟满红酒或饮料。
“哈哈,秦公子的手笔,场面上的活儿玩儿得越发纯熟了。”陈烈永远控制不住她的大嘴巴。
林飒附和着笑“你也看出来了,确实眼熟。”
怎么能不眼熟呢,10年前,S大百年校庆,各系的学长纷纷返校,能被邀返校的大多非富即贵,系里自然希望能接待得礼数周全,接待方案研究了无数套,不是太过土气,就是太过铺张。正当系领导们一筹莫展的时候,还是新生的秦朗建议,不如将欢迎的宴会改作轻松的冷餐,辅以丝竹民乐,再设文房四宝,若来宾有兴致,可以现场题诗题词,也可配乐诗朗诵,既显现了中文系清雅*的学风,又不失隆重待客的礼数。这套方案让领导们深以为然,并依言实施,成为S大百年校庆上最大的亮点之一,多年之后还被众人津津乐道。
世易时移,人都在变,可是骨子里的东西竟是怎么都变不了的,就像这会议室的一应场景,林飒只需看一眼,便觉得哪儿哪儿都刻着秦朗的名字。
“哟,这不是林大才女嘛,毕业之后可就没见过你,我还以为你嫁了大款出国了”如此出言不逊的,除了苏宁宁不会再有旁人,林飒深吸一口气,将笑意盈满双眼才转身:“苏宁宁,确实好久不见,不过你也没什么变化,还是跟当年一样以己度人,其实不是人人都有嫁大款出国的福气,纵是你这般冲着这个目标下尽苦功的,而今都还没能达成所愿,更何况我这种看得淡的人。”
一席话说得苏宁宁直翻白眼,却又不知如何还击,满眼怨毒地一把拉过不远处的向天,“向师兄,快管管你的林妹妹吧,这伶牙俐齿可真是不饶人。”林飒气结,这苏宁宁不愧是天生的是非精,自己越是不想招惹她,她越要横生事端,好好的又把向天扯进来,看这架势,她也没为今天这场聚会少费心思,不让她林飒铩羽而归似是不会罢休。其实林飒不太明白,当年占尽了便宜的人是她,自己亲眼目睹了她与秦朗翻云覆雨的*,为此险些自杀,如今她却一副找自己讨说法的怨妇相,这世道到底是怎么了。
不管怎么说,苏宁宁的无理不能连累无辜的向天,林飒大方的伸出双手给向天大大的拥抱,“向天哥,别来无恙。”
“我很好。”向天轻拍林飒的脊背,温和的回应。
“听陈烈说你已经添了宝宝?”
“是的,我的孩子已经五岁,一个英俊的小伙子。”说到孩子,向天的脸疏朗开来,满眼都是笑意。
向天是比林飒高两届的学长,林飒入学时,他是系里的党支部书记,作为迎新小组的组长,他成为S大留给林飒的第一印象,那便是温暖和健康。高大结实的男孩儿,在初秋的阳光里向她展露最温和的笑容,帮她把所有的行李放进寝室,甚至认真地帮她铺好了床。坐在上铺的陈烈就在那一刻芳心暗许,而向天的一颗心却为了在一旁巧笑嫣然的林飒瞬间沦陷。人与人之间的缘分确实很难说清,命中注定的纠缠大概是上辈子留下的生死结。
对于向天的心心念念,林飒并非全无感觉,但那时,秦朗就是她唯一的轴心,着实顾不得向天的感受。纵是如此,向天对她依然照拂有嘉,林飒不会忘记,那时候的向天,就是她的多啦A梦,可以帮她实现所有的愿望。向天在毕业不久闪电结婚,女方无论是品貌还是职业跟他都绝不般配,林飒深知这跟自己不无关系,却也不便挑明。两人便在彼此的讳莫如深之中,渐渐断了联系。
见林飒像是被回忆缠住不能自拔,向天体贴的圆场,“林飒,还记得我毕业的时候,你为我送行的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