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鸟电子书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最特攻 >

第113部分

最特攻-第113部分

小说: 最特攻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生活里出了点儿状况,拖拖拉拉写了接近一年。而后写了本邪行花都,个人很喜欢这样的类型,不过定位错误,三江推荐之后,十五万字左右宣布被咔嚓,当时记得是五千多收藏。然后太子,一万五千收藏上架,成绩算不得理想,不过养家糊口没问题,写了接近一年,最终订阅比校园好比最穿越差。

    休息了大半个月,开始进入最特攻的写作。没存稿,因为对这类题材心里没底。说穿了,最特攻和邪行花都大致是同一类型,只是主角获得超强武力的背景不同,最特攻的主线要比邪行花都更明确一些,虽然邪行的主线我也研究了很久。

    其实说真话,真没指望最特攻的成绩能好到哪儿去,经历过邪行花都,就知道这本书的类型在都市类别里算是小众,现代武侠,并且偏侠不偏武,并不是受众群太广的书。不过发书之后的成绩还是有点儿出乎我的意料,甚至从任何方面看起来连邪行花都都不如。邪行上完三江应该是发书二十五天左右,五千多收藏,那是个普通的三江推荐。而特攻是三江封,推荐质量显然不一样,而且时间也多了一周,达到三十二天,收藏当时不到七千。整体算起来,应该是比邪行还差的成绩了。

    所以做了决定,延迟一月上架,没指望延迟之后能增加多少收藏,其实就是给自己一个一定要写完坚决不太|监的理由。

    嗯,理由找到了,如今也功德圆满即将上架了,和我最初的预计差不多,最终临近上架的时候,收藏总数在一万附近。现在是九千九百多吧,几乎一万。

    这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基本上仆定了。

    去他妈|的,爱仆仆去,谁叫我一根筋的就是想写都市侠客呢。

    其实发书以来,跟邪行发书的时候状况很类似,看进去了的,通常还都tǐng喜欢这本书,没看进去的,谓之剧毒。我只是想写点儿起点不多见的题材,千篇一律的搞暧|昧,扎堆发书的官场,又或者都市玄幻一般的升级流,再不就是无敌装|逼流。

    这本书的主角无疑很无敌,不过并不怎么装|逼,写到现在四十多万字,一个字存稿没有,也基本上没有任何装|逼的桥段,完全是靠着一个个的案件,一个个的故事在推动着主线。女人当然是会有的,和尚书我也不会写,我也写不了,不过这本书的暧|昧应该比较少,基本比较直截了当,喜欢了就在一起然后推倒,搞不出那么多暧|昧的花样来。

    想好好写故事有错么?应该是没有的,不过市场的需求显然和我的诉求不同。

    不去纠结这个了,说这些,也只是希望可以通过这些来告诉大伙儿,我就是想好好的编故事,我始终还是相信,小说最重要的部分就是故事。同时,当然也希望真心喜欢这本书的兄弟姐妹们,能够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这本书正常的订阅,我也得养家糊口是不是?

    说回到这本书,我一开始就说了,这本书的创意来自于一部美剧,而书评区里,也有不少兄弟看出来了,灵感源自《疑犯追踪》。最初的框架是一样的,不过目的不同,故事自然也没什么相同的,除了开头主角也是进了警察局之外,其余部分,我敢拍着xiōng脯说,跟疑犯追踪没有任何相似之处。疑犯追踪没有什么主线,它就是一个个的案件,主角甚至是毫无目的的惩恶扬善。这本书的主角,显然是有自己明确目的的,每一个案件之后都会有一些碎片的证据,指向那个让他失去了二十年,也让他获得一身超人本领的幕后黑手。当这些证据被整合起来,揪出幕后黑手,这本书也就到了该完结的时候。这本书的主角是带有自身强烈诉求的,他要查找那二十年的终极真相。

    这算不上剧透,基本上从两个案子结束之后,这一点就已经算是很明确的摆在大家眼前了。而如何设置悬念,如何设置对手,如何设置剧情,以及如何将每段剧情都跟一个证据碎片联系起来,又如何将这些碎片整合为一个完整的指向,最终挑战最大的BOSS,才是本书的看点。

    我一直都觉得还算比较精彩,虽然没有虎躯一震,也没有扮猪吃虎,不过,行文一直还算比较流畅,悬念和故事的结合也还算不错,我自己tǐng喜欢这本书。

    这几天我也仔细想了想,这本书的失败,可能在于一个最大的原因,那就是看着比较费脑子,你得跟着去琢磨剧情,然后呢,主角很少再能得到什么好处,他需要的,只是自己需要的东西,而他需要的这些东西,对于其他人而言,可能一文不值。这,大概就是这本书跟起点目前的环境最格格不入的地方吧。

    还是那句话,去他妈|的,老子就这么写了,怎么着吧!

    于是,很快就上架了,于是,还是希望大家能鼎力相助,订阅啊,月票啊,打赏啊,同样都是多多益善。好歹让这本书达到一个养家糊口的底线,大家伙儿说是不是?

    看书就订阅的兄弟,我不多说,感谢诸位。

    会选择一部分自己喜欢的书订阅的兄弟,我喊一嗓子,这本书需要你们的帮助,因为我,小sè狼,需要赚取稿费养家糊口。所以,请多帮忙订阅,其实也花不了多少钱。

    极少订阅或者没有进VIP的兄弟,查查兜里的银子吧,如果每个月还能挤出个十块八块的,要不然就加个VIP,给小sè狼订阅一下这本书?

    不管如何,始终谢谢所有兄弟姐妹两个多月来的陪伴,然后,静等着最后的上架。

    萧瑟朗,顿首,鞠躬,下台。

    ·

    ·

    C!。



………【第一百三十八章【另一个答案】(求订阅!)】………

    一会儿还有一章!

    当然不会有人说话,罗金所有的话都是冲着凌义杰去的。现在的凌义杰正在极为积极的冒充他的兄弟黄凯,试图以此逃过罗金的审判,如果开了。,岂非前功尽弃?

    罗金也不着急,他迟早会揪出凌义杰来,到时候,以凌义杰这种骄傲到狂妄自以为算无遗策的人,是绝不会放弃炫耀的机会的。哪怕凌义杰以死告终,他也绝对会在临死前,恶狠狠的炫耀一番,他曾经牵着罗金的鼻子走,而甚至于警方连察觉都不曾察觉,半点儿线索都还没有的“壮举”

    “你们都坐下”罗金的声音不大,却绝对不容置疑,不管是真的黄凯,还是凌义杰,都带着点儿惧意的缓缓向后坐下。他们的身后,是凌义杰的chuáng,chuáng下,还留有凌义杰的呕吐物。

    “你去拿拖把把这儿拖拖吧,太脏了。”罗金仿佛随口一说一般。

    可是凌义杰充分显示出了他在这些细节上的优势,根本不为所动。他没有忘记这是在自己的家里,黄凯即便来过这里拜访他,也很难知道拖把会放在哪里,甚至于有没有拖把都得两说。所以罗金的这句话是个彻头彻尾的陷阱,只要有人站起来准备拿拖把,又或者迟疑一下,罗金就能立刻分辨出谁才是凌义杰,谁又是黄凯。

    眼前这两个一模一样的人再一次的表现出相同的特征,他们同时望向了对方。

    罗金这随口一句,其实包含了数个陷阱,当然,这个陷阱是针对凌义杰的。

    第一,凌义杰有可能自然而然的起身找拖把。第二,凌义杰身体微动,略显犹豫。第三,凌义杰置若罔闻,不为所动。

    只要符合这三点里的任何一点,罗金都可以立刻肯定谁是凌义杰,可是,凌义杰却显然又一次做出了最优选择,他和黄凯一样望向对方,这才是黄凯必然会做出的举动。

    “都不肯去?难不成你们打算让我帮你们清理地板么?那就我指定吧。你”多金指向自己左边的“就你去吧,不管你是谁,拖把正常会放在哪里,你总该知道吧?”

    被罗金指着的人只得站起身来,朝着洗手间走去,倒是没有故意装出四下寻找的样子。原本,像是这种不带阳台的酒店式公寓,拖把比较适合摆放的地方也就只有洗手间了。

    这时候,坐在罗金右手边的那个人,开了。,声音里充满担忧:“这位警官我才是黄凯,我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在家睡的好好的,突然脑后一疼被人打晕了,醒来就已经在楼顶了。”

    罗金点了点头,态度和蔼的说道:“嗯,我知道。”

    自称黄凯的人仿佛松了口气,但是迅即感觉到不对:“你知道为什么还不把他扣起来?我真的是黄凯,他才是凌义杰啊”这时候,他的脸上仿佛有些绝望。

    如果不是因为跟凌义杰打过交道,一个小时之前,罗金才看够了凌义杰的表演,尤其是他听到罗金说分尸的时候,哇的就吐了出来,或许,罗金此刻真的就会相信这个人的话了,将其当成黄凯。可是,凌义杰的表演实在过于完美了,罗金还真是不敢轻易下结论。

    包括他刚才回答此人的话,也是一种试探的手段。这人的反应算不上无懈可击,但也是正常的反应。如果他仅仅是松了一口气,而没有后来补充的那句话,罗金反倒可以认定这人是凌义杰了。

    黄凯作为凌义杰的双胞胎兄弟,可能在家庭背景以及教育背景方面差了他不少,但是,智商却绝对不会相差太多,罗金这明显不对劲的态度,如果黄凯无法反应过来,他就一定是在装佯。这一次,眼前这个依旧不知道是黄凯还是凌义杰的人,再度过关。

    这时候,去洗手间拿拖把的人回来了,拖把已经打湿,他略显有些不耐烦的将地上的桩物拢到一起,脸上却并没有什么反应。

    罗金见状,摇了摇头,心道这人不管是凌义杰还是黄凯,都算是做到完美了。

    在正常人的思维当中,或者说在正常人的行为当中,哪怕这个人是罗金,当他在拖走这滩呕吐物的时候,都一定会表现出皱眉,甚至反胃恶心等情绪。但是这个人是黄凯,黄凯是什么人?他是一个曾经的环卫工人,别说是已经有些发干的呕吐物,就算是有人在路边趁夜拉下的粪便,他也应该司空见惯。这样的一个人,他是不会对这滩略微有些发干的呕吐物有太多的恶心表现的,顶多是表现出对干呕吐者的厌恶。但是黄凯又不可能知道这滩呕吐物是谁的杰作,在场的人里他只能排除罗金一个人,凌义杰和李婷婷都有可能是这滩呕吐物的始作俑者,黄凯就自然不会表现出任何厌恶,只会是相对机械的将呕吐物清理干净。

    “还真是天衣无缝啊”罗金暗付,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已经是凌晨三点了,韦甜甜诚然是个工作狂,如果听说分尸案的凶手被抓获,她一定会〖兴〗奋异常的穿上衣服直奔这里。不过,罗金倒是有些犹豫,要不要在这个时候把韦甜甜喊来,因为一切已经尽在掌握,凌义杰反正是已经跑不掉了,那么等到天亮韦甜甜睡到自然醒再喊她过来也是一样。

    想了想,罗金最终还是决定给韦甜甜打去电话。

    电话响了大约七八声,几乎都要被宣告无人接听了,韦甜甜终于带着浓浓的倦意接听了电话。

    “喂哪只啊?深更半夜还让不让人睡觉了?”此刻韦甜甜的声音显得有些慵懒,倒是比她平日里干练果断的声音显得有女人味的多。

    “我是罗金,分尸案已径破了,凶手就在娄面前,你要不要过来?”“什么分尸案啊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