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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部分

(向着炮火前进同人)枪声偏冷-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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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自己进去看不就知道了。”晓晓数着蚂蚁被猴子的纠缠打断,回过来就再没法继续了,她略有不快地瞥了眼蹲到自己身旁,还没从衣兜里掏出什么的猴子,脆生生打断道,“妈妈说不能拿陌生人的东西!”
  “嘿,你个小丫头!”猴子本想逗她玩玩,没想被噎得接连碰壁,回头又见笑意不明的阿福,正想啐他,突然就觉得这小丫头刚才跟自己说话的腔调十足十地像极了阿福,这才反应过来阿福在笑些什么,登地跳起身,一脸不可置信,朝着阿福结巴道,“阿、阿福,这丫头不会就、就是……”
  “书华!”猴子话未说完,只听两人身后传来慧云颤抖着的声音。她从林妙瞳那儿知道了这些年发生的事:书华就是黎明,他一直没有离开过她!四年来,她始终抱着这一丝幻想,这样的梦她做过无数次,但突如其来的喜讯和转身便看到的这个熟悉的背影让她反而更加害怕,她怕这又是无数个梦里的一个,等清醒过来,还是人去楼空。
  四周依旧是人声嘈杂,但时空却在两人间凝固。年少轻狂时,都以为博得“神枪双煞”的美名,叱咤风云于乱世便是爱情,轰轰烈烈,待到阅尽沧海桑田才恍悟,再没什么比静默相守更加珍贵。阳光将彼此魂牵梦萦的脸孔照得真切,明媚如同那年一同看过的阿尔卑斯山的雪。雪是纯洁的,就像眼角滑落的泪,生生死死、浮浮沉沉、国仇家恨、血债杀孽……都在相拥而泣中洗涤干净。
  “我以上帝的名义,郑重发誓:接受你成为我的妻子,从今日起,不论祸福,贵贱,疾病还是健康,都爱你,珍视你,直至死亡。”
  “我以上帝的名义,郑重发誓:接受你成为我的丈夫,从今日起,不论祸福,贵贱,疾病还是健康,都爱你,珍视你,直至死亡。”
  ……
  “爸爸!”阿福只觉得衣角突然被拉了拉,低头便对上晓晓稚气的小脸,“妈妈你没有骗我,不打仗了真得就有爸爸了。”
  “雷爷,嫂子!”
  “猴子!”
  ……
  春风和煦,吹开所有不安的黑暗,所有绝望的挣扎,所有痛苦的分离,所有纠缠的思念,迎接人们的是劫后余生的重逢,春日里,阳光将倒影拉得很长很长,他们怀念起曾经的日子,对着狐牙峰的方向,向沉睡在那里的烈士们庄严地敬礼。
  ……
  “阿福,你、你家那小丫头,多点大就、就跟我抬、抬起杠了来……”猴子耸着肩站到阿福身边,瞥瞥雷子枫和上官于飞,嘟囔道,“这不行啊……回头嫂子再生个像雷爷的孩子出来,你们合起来指、指不定得怎么埋汰我呢……”
  “你要能多只猴子跟我抬杠,我倒不介意。”阿福嗤了猴子一句,朝猴子挑眉,示意他往远处看过去。猴子一边咋呼,一边放眼望去,远处街角一队朝气蓬勃的小护士正经过,而他一眼便看见了那熟悉的身影。                    
作者有话要说:  

  ☆、后记

  小桥流水,又是一年江南春。
  石板古桥对岸新绿的桑树地头隐约可见人家升腾起的袅袅炊烟。稀薄的春日里,放眼望去不觉惨淡。小镇地处上海郊区,山水秀美,人杰地灵。
  “清末民初时这里出现了大批靠买办致富的商人,他们收购蚕丝,倒卖到上海,赚了大钱,成立了商会。商会以沈氏家族为首,显赫一时,富可敌国……”简陋的教室,十几个孩子排排坐着,聚精会神地听着讲台上的老师讲课。黑板前的身影依旧挺拔,却多了一份沧桑;黑板上的字迹依旧潇洒,却没了狂放不羁。
  “邱老师,我知道沈家!”座下一个稚气的童声喊起来,“我奶奶以前是那儿的丫鬟。她老说起她伺候过的沈老爷和东少爷,说他们为人仗义,对她很好……”
  “不对,我爸爸说东少爷后来做了国民党特务,杀了好多人,是反动派!”一个喊声不满地打断,“他还说让我遇上沈家的人,千万要离远一点!”
  “邱老师,我爷爷认得你,他说你就是东少爷的儿子,所以现在才会住在沈家宅院里。”另一个小孩天真地问道,“邱老师,他说的是不是真的?你是不是沈家人?”
  “我……姓邱。”他是镇上学校里最受学生欢迎的历史老师,他讲课从不用讲稿,话不多,但总能讲出学生们感兴趣的故事。他愣了愣,清清嗓子,平静地继续,“继续上课……后来商会转移至上海,改倒卖买办为兴建实业。随着帝国主义入侵,经历一个世纪的战火,最终衰亡……”
  山鹰死了;
  沈书华死了;
  阿福死了;
  荻野惠子死了;
  蒋慧云死了;
  ……
  活下来的是劫后余生的性命,换了姓名,换了身份,换不了尘世飘零,换不了岁月匆匆。
  许多年,很少有人愿意去了解这群活跃在乱世的青年,也可能真没有人敢直面这样一群血债累累、可恨却更可悲的乱世青年,只在很多年后,作家丁三才在《蓝衣社碎片》里直面了他们,他这样写道:
  “在上世纪30年代中期的漫长时光里,几十万的青年,或无可奈何、或无所谓、或认真乃至异常热诚地加入了复兴社,在这个过程里,他们把自己的身躯、当作了复兴社的一个工具。但命运的转折,从复兴社解体后开始了。他们身不由己地被各种变迁、运动、革命、战争所牵引,乃至吞没。”
  “几十万青年,几十万双饱含着泪水、哀伤地注视着自己参与缔造的中华民国,一步步堕落下去的眼睛。这每一双眼睛,都和腐败、堕落、血腥、暴力连在一起,令人如此难忘。他们都曾痛心疾首过这些腐败、堕落、血腥、暴力,也誓言要以一己的心力、热情与生命,来根绝这腐败这堕落,原罪般、天真地认为他们的枪杆、他们的子弹,甚至他们的生命能给中国带来光明。但,命运一般地,他们自己的身躯却无一不沦落进了这腐败堕落的深沉黑洞,陷进了残忍血腥的泥淖。”
  “这些青年的身上,隐藏着一部黄埔、民国的“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的历史。他们的身上集大成着各种民国的、青年的象征。事实上,他们就是那个时代的活化石。”
  ……
  后来,他们中的一些远走海峡彼岸,留下毁誉参半一生,在临死前依旧不忘写下“我希望我的故乡,山河无恙;我希望我的故乡,人文发扬;我希望我的故乡,腥膻洗尽,从此无人敢侵略;我希望我的故乡,爱我如慈母,不让我飘泊他乡;我爱我的故乡,我永远离不开我的故乡”这样的诗句;
  他们中的另一些在11年的战火纷飞中化为粉末,烟消云散,于青史只字不留;
  而他们中更多的则是放下枪杆,带着一身伤痛悄悄回乡,更名换姓,孤独终老。
  ……
  对比那些断送在历史车轮下的生灵,阿福和慧云已是千万个不幸中的大幸。他们还有一个完整的家,有一双令人羡慕的儿女,镇上的人弄不太清他们具体的名字,但都会尊敬地喊他邱老师,喊她邱师母。他们也渐渐淡忘了过去,只在偶尔夜半噩梦惊起,相拥而泣时,才重见那惊心动魄、撕心裂肺的画面:灾难、分离和死亡,冰冷的枪杆,冰冷的子弹,冰冷的乱世,触目惊心的赤红,是他们的青春,他们的血。
  枪声偏冷冷却当年半壁山河碎,血染残灯灯尽往昔一世儿女泪。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一

  漠北没有秋天,一过夏季就入冬了,冬季的风暴最可怕,而今夜,风暴来袭。我缩进昏暗狭小的屋子,黑暗里到处蒙着岁月的灰烬,唯独床头那把斑驳的二胡一身明净。填饱肚子,拿过二胡,拉动弓弦,悲怆的旋律惊散头顶无边的夜空里闪烁的孤星。琴声如泣如诉,更像叹息。这二胡琴声特别,因为琴里藏了枚子弹。我长满茧子的手指触碰那冰凉的弹头、弹壳——它们并非一体,来自两把一模一样的枪,弹头由我胸口取出,弹壳由我枪膛取出。
  “特别消息:我军飞狐岭支队神枪手阿福与日本特高课狙击手荻野惠子近日在团城对决,前者一弹穿心,后者命中眉心,同归于尽。”收音机里忽然的消息惊落了指间的子弹,“目前已确认两人为失踪多年的国民党漠北特别狙击队‘神枪双煞’沈书华蒋慧云夫妇,详细情况还需进一步调查。”
  颤抖着拾起子弹,收音机继续:“为表彰团城保卫战我军飞狐岭支队成功粉碎敌特阴谋,守住团城。中央经讨论,特此恢复独立三团番号,由原飞狐岭支队队长雷子枫同志任团长,原飞狐岭支队副政委上官于飞同志任政委。对在保卫战中牺牲的原飞狐岭支队政委刘建功同志授予个人一等功……”
  窗外狂风肆虐,烟沙不尽,而指间的烟却到了尽头,烫痛饱经沧桑的皮肤。
  “好枪配好手。”年轻人打量着我,将背上的□□换到手里,递给我。
  “不必了,拿不动。”我拒绝得果决。
  “一杆枪而已。”军绿色斗篷随风翻飞。
  “你不懂枪。”我摇头。
  “未必。”年轻人挑眉。
  “我尝过子弹擦着心脏的温度。”我指向胸口。
  “又不是穿透心脏。”年轻人不以为然,笑意轻蔑,“懦夫。”
  “穿透心脏的不是子弹。”我重重叹息。胸口扯痛,战火里滚过,动辄就惊起旧伤:心下一寸的地方,那年被子弹贯穿了。浑浑噩噩地活下来,像是失忆,不记得以前有个枪法极准的神枪手,不记得那神枪手爱过一个同是神枪手的女人,不记得她的子弹几乎要了我的命,而我的子弹不差地正中她眉心……
  “多久的事?”讲完我的故事,年轻人问道,“她是什么人?”
  “四一二。”谈及过去,我神思麻木,“地下党。”
  “你后悔活着?”年轻人脸色微沉,“或者开枪?”
  “不知道。”我灭了烟。
  “我妻子也是狙击手。”年轻人忽然冒出这句,笑笑,“她是国军。”
  “恭喜。”我惨然笑着。
  “逃是逃不开的。”年轻人在我眼前甩灭火柴,目光凌厉,“枪是狙击手的命,生死命定。”
  “逃不逃开,都不得解脱。”我呼出一口烟,“这才是狙击手的命。”
  “我不信命,我不逃。”年轻人为我续上一根,晃晃手里带血的烟盒,“前线才是我们的舞台,流过血的舞台,卖烟不是。”
  “是舞台,总有人离开。”我接过,目光黯淡,没有波澜。
  “也有人回来。”年轻人拍拍我的肩,转身离开,“枪收下,前线等你。”
  ……
  手下一颤,拉出个撕心裂肺的音色。烟雾缭绕里我像是重见那个意气风发的年轻人。那年夕阳如血,长街燃烧着人烟。
  “一包烟。”放下枪很久,我蹲在巷口卖烟。枯萎的黄叶随风翻卷,带着马车里扔出的两枚铜板入侵面前放烟的木盒,发出鄙夷的声响。我伸手先拣去枯叶,再取烟,最后看了眼钱。枯叶被微扬的风沙卷入漩涡,奔向远处窗口一晃而过的光点。我挑了眼角,黑色马车上坐着黑色人影,带黑色礼帽。
  “快点!”礼帽下飘出不耐烦的声音,眼前伸来只西装笔挺的手臂,竟鲜活地拿走了烟。
  “来不及了。”我手指翻转,看向那个光点。枪声响起,惊散行人,子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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