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善若水之杨戬同人-第7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闹了脾气,这个火气竟然持续了三四千年不见消退,如今老龙已薨,龙母更是希望女儿能再续前缘,可自从这敖凌听闻杨戬于嫦娥有心,更是不乐意了,于是,更加不待见人家提起杨家的事情来,听见就要发火——得她一时的安静便是西海得福份,故而也没有人敢去招惹她,那东海的敖红更是不敢随便前来,否则西海龙族可是要跟她爹爹老龙王告状的。
但是這樣的龙女,本该是不甚老实的,可偏偏这敖凌可是老实得不得了,从来不会到处乱跑不说,更是整日里坐在海底冷笑,也不知道是犯了什么毛病
“女儿啊,你哥哥坐镇西海,你大可以四处游玩,何必单单坐在海底……”龙母过来,刚要安慰安慰女儿,忽听得巡海夜叉来报,说是来了一对父子,偏偏自称驸马,一定要公主前去讨个抛夫弃子的罪名。
“胡说!”龙母发威,“我西海公主端端正正,几千年来没有走出过这西海半步,何来的驸马孩儿!”龙怒,则波涛汹涌,云雨皆狂,“来人,把这个造谣生事的小子拉出去喂了鲲!”
“娘娘且莫动怒……”夜叉抖如筛糠,“那……小的原本也是不信来着,动了武要去抓那胆敢污蔑我公主清誉的父子二人,可是……可是……可是那小孩儿不过气把岁模样,竟然有一对龙角,那龙角长大,颇为有力,顶得小的不知东南西北,昏昏沉沉,惊诧不已,方才敢来禀报。”说着,跪下讨饶。
有龙角?!
龙生九子,各不相同。
有龙角者,必然是龙族亲眷了。
龙母也拿捏不定,转过来看女儿,这敖凌倒是仔细听了,便沉沉冷笑起来,似乎不是以往那爱闹的模样,却越发标致了。
“母亲不必动怒。”敖凌站起来,“夜叉不过小妖,如何抵挡得了高深法力,待女儿带了兵将,出去会他一会!”说着,已是一身戎装,人也越发精神了,额间闪现出一抹银色的光泽,那是龙母从未见过。
“凌儿!”几千年来,敖凌从来没有露出过半点修习了武功的姿态,似乎法术才是她的专长,而似乎只有医药才是她的喜好,可是,她此刻的一身铠甲,却显得那么容光焕发,英姿飒爽,尤其是眉间的银色流云,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
“母亲不必挂怀,女儿自有分寸。”敖凌腾空而起,随后带着的是整个西海的三千精兵,那新龙王一看自己妹子要出海,也不由得手忙脚乱的跟了后面去,龙母更是不放心,便也匆匆随着。
霎那间,西海面上,是波澜壮阔,黑波涛涛,乌云蔽日,似乎是有什么在涌动,可是这样的景象在杨家父子眼里,不过尔尔。
父子二人,冷静得吓人。
海面上的波涛,似乎没有静寂下去的预兆。
任谁,看见这样的阵仗,腿都会软。
那波涛汹涌的海面上踏浪而来的,可不就是水族兵将!
且看那明晃晃刀兵冲云霄,飘摇摇旌旗震波涛,风云际会颜色变,黑云蔽日天也焦,但只见,三尺浪高,十丈风啸,也有那海中英雄,更有那龙族天骄。
父子二人,却是沉稳得很。
“好,好一个父慈子孝寻亲图!”
一声娇笑,且看那波浪之中,是一身穿冰蓝色铠甲的女子,样貌绝色,姿容非常,更有绝代的风华,典雅端庄,却是戏谑模样,手中偏偏是一柄长长的枪,枪尾上竟然有一面磨得出了刃的镜子,看似古怪,却又趁手。
终于,见到了。
女子双脚化作一条长长的银色蛇尾,上面磷光点点,似乎还有着许多年前为了补天而沾染的淡淡火气……
“一般凡人见了这阵仗,还能如此镇定,且不知这位先生姓甚名谁何方人士,真是颇有胆识,敖凌佩服!”女子在水中,蛇尾腾于半空,卷出一段浪潮来。
“公主莫非忘了小生?”杨戬上前唱喏,其一举一动,似乎真就是个凡人,看得杨毓只有忍着笑意,不过仍然是暗自吐了吐舌头。
“先生说哪里话来。”女子看着杨毓的眼神格外温柔,“小女子从未走出过西海半步,何来相识之说?”
“公主于某年某月某日,定情于小生,可是有媒证的,如今孩儿也大,如何说素昧平生这般话来,莫不是……看不上小生穷苦,要悔婚不成?”杨戬在心里也是笑的,可是仍然坚持把这出戏演出得出神入化。
“先生说话是在过分!”敖凌怒了,“小女子幼时定亲于杨家,却因为这杨家二郎移情别恋,退了婚的——自此,小女子日夜啼哭,自卑身世,怎敢出门招惹他人?!如今已经几千年,何来的改配先生?难不成先生是要来诬赖不成?”说着,还声催泪下了起来。
这两个人,如何这般这般,一个个都在说自己的苦楚,却是条条悲苦,句句伤心,更加是苦作了一团,哪里是找茬,分明就是在诉苦了!
杨毓可算是知道了,为什么当年自己是爹不要妈不留,敢情这两个人,那个时候根本就没想到要怎么照顾小孩儿!
“唉……原来都是苦命人啊!”这句话,是杨毓感叹给自己的。
“呵呵!真是有趣!太有趣了!”
缥缈的声音,在空中回荡,低头假哭的两人也感觉出来有些不对头了,却诚然只有声音,而见不到半个人影,更别说那些虾兵蟹将,甚至连声音都没听到——难不成,是什么古怪?
起点中文网 。cmfu。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四十一、小桃无主怎开花·;下
更新时间2007…11…9 19:38:00 字数:0
四十一、小桃无主怎开花·;下
这声音来得突然,说得突兀,似从空中来,却如水中来,声音清脆,带着的是幽远空灵,且,旁人偏偏听不到,似乎只有这哭作一团的两人听得到,看那旁边的众家兵将,似乎也就是面上尴尬,没有听到什么古怪。
但是,楊毓听得那一声笑,却不是熟悉的声音,稚嫩得很,反正如今耍宝的是那一对,与他也无干系,不如就找找看是何人作怪——也不管别人如何,他自己倒是来了个元神出窍,超脱出去寻那说话的人。
这边,杨戬的神目看得清楚,女娲与杨毓虽然母子连心,可毕竟还是母亲天性,况且如今还是敖凌,并没有完全取回女娲的本领,所以看见儿子这么睡了过去,心里惊诧不小,也担心不已。倒是一干人等,忽然发现两人也不哭也不闹,就是看着那昏沉沉睡过去的小孩发呆,更也觉得不妥。
“这……”龙母上前,摸了摸灵魂出窍的小男孩,体温尚存,也就当他是昏睡过去了,不免也是母性大发,“想是劳累了才会这般倒下就睡。”
“孩儿与我走了许久,果然是劳累过度了。”杨戬顿时懊恼,抱起孩子叹息,“唉……”
“他……真的就是劳累过度?”敖凌听得有点古怪,当然是不信的,毕竟自己的孩子,虽然是前生所留,但今生也不能放下这牵挂,“且抱好了,回我龙宫休息休息再说。”
说是个无心插柳,杨毓这一个灵魂出窍,竟然是个转折点,给了两个老的台阶,也算是尽了孝心。
单说杨毓,元神出窍之后便顺着声音而去,居然是一不过襁褓婴孩儿,似乎才会说话,却是魂魄没有肉身,荧荧光华,居然是神魂!
“哈!”婴儿的口中没有牙,但脸上却有一对儿很可爱的酒窝,笑起来十分可爱,“有趣有趣,太有趣了!”
感情,这孩子就会这么一句!
“你是谁家的孩子?”杨毓把这孩子抓在手中,模样清秀,倒是还有点眼熟。
“太有趣了,呵呵,真是太有趣了!”这孩子也不管自己现在处境,就是不断的重复“有趣”,也不知道真个儿是有趣还是假的有趣,竟然反过来用她那肉嘟嘟的小手去捏杨毓的脸,“呵呵,太有趣了,实在是太有趣了!”
一个魂魄,一个婴儿的魂魄,一个神灵婴儿的魂魄,而面对这个魂魄还想要审问出来什么的自己简直就是痴呆了!
杨毓叹气,放开抓着婴儿的手,可这孩子却不放松,两只小手抓着他,口里还在不停的说“有趣有趣”,似乎……
“你要我说‘有趣’?”终于,明白这个孩子的意思了。果然,他一问,那婴儿就开始猛点头。
这个小孩,一定是有点问题的。
杨毓却没有说那什么有趣无趣的话,反而思索了片刻,抱着婴孩儿便走——且不管是谁家的孩子,先带走再说,似乎……还是个没有出生的孩子呢!
此刻的西海水晶宫,龙母从来没有见到自己女儿如此慌张过,把那孩子安放在床上之后就寸步不离的照顾,或是擦脸,或是擦手,紧张得一如亲生母亲,难道……真的是女儿在外偷养的不成?
“三妹,你这是怎么了?!”龙王却是老大的不乐意了。
“小妹自有道理,大哥且莫担心。”敖凌深深下拜,转过来又狠狠挖了杨戬一眼,专心去照顾床上的孩儿去了。
几千年不见的儿子,如今一见,如何让她不心痛,不心酸,不心伤呢?
当年,他还只有那么一丁点大,如今……如今都这么大了……自己错过的,竟然是他的成长过程,竟然是他的一颦一笑,竟然是他的撒娇耍赖……这些,她这个做母亲的都没有尝试过,而今却是另一番景象相见了……
“三妹,你这样叫人放心?”龙王可是恼了,伸手就把自家妹子拖了起来,“你还真地跟这小子有了野种不成!告诉你,莫以为天条修改你就能随心所欲,廉耻也还要得,就算成亲,也须得看清人品如何,偏偏躲避了家长,岂不是找死!”
“大哥!”敖凌哪里受过这般委屈,登时也火了,“莫说我没有跟人有私,就算是有,也须要拿了杨家的退婚书,如今杨家婚事未定,如何敢自由?就算我恼他杨戬背信弃义,也不能自己背信弃义!大哥,你太小看我敖凌了!”
一番话,说得杨戬一边,不时汗颜。端的知道前因后果,却不能被说破,说出来,自家都觉得薄情了,更是对不起她在先,如今却又找来麻烦,惹了她不快,若是真个儿如此,说什么也不会这般玩笑了——左右,这次,他先认输了。
“在下有话说,烦劳各位出去罢!”说话时,衣袖一挥,竟然将所有闲杂人等都送了出去,只留下了龙母、龙王并敖凌、杨毓在场,又捻了一个法诀,更是隔绝了所有——哪里是什么凡人,分明就是大罗神仙,也没得这般法力!
“你!”龙母吓了一跳,转而就见眼前这貌似凡人的男子居然是变了一个模样——眸如星,含清明,颜如玉,人见惊,说是儒雅却自带风流,说是孤傲却满身霜雪,偏偏是女儿的冤家,生来就是那叛天逆命的主儿!
“杨戬!”龙王也下了一跳,连忙改口,“真君大人……”
“哼!”敖凌眯起眼睛,仔细打量了杨戬一番,转过来自顾自的生气,却又坐回床边,仔细抚了抚儿子脸上的碎发,“真君大人还是早些回去吧,我们这西海庙小,受不得您大人的大驾光临,且一来就毁人名节,便给了一纸退婚书,放了小女子便罢!”
“敖凌!”杨戬无奈,走过去,单膝跪下,“都是我的不是,况且你也是知道这其中原由,许多年了,今日才算重相见——或者,我该叫你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