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鸟电子书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蝴蝶来过这世界 >

第6部分

蝴蝶来过这世界-第6部分

小说: 蝴蝶来过这世界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把腥红色的鱼肚毫不客气地摔到我身上。     
  吃饭的时候,小嫣很客气地称赞朱朱的手艺,夸我有福气。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朱朱笑得像朵花,完了也夸我说:“罗明也很能干啊,他正在做一本书,很有希望畅销呢。”     
  “莫提那本书。”我板脸说:“从头烦到尾。“     
  “是封面的事?“小嫣忽然说:“或者我可以试试?”     
  “你?”     
  “对呀,对呀!”朱朱拍手说:“小嫣是学设计的呢,她的画一流!”     
  我将信将疑,在电脑里将书稿调给她看,照样骑着车出门去找别的工作室,磨破嘴皮跟人家定时间,砍价钱,再将要求重复数次。     
  烈日炎炎,神经错乱。     
  回到家的时候是深夜。客厅里的灯开着,不过没有声响。二女想必已躲在被窝里呢呢喃喃。我刚走到浴室门口就和一个人撞个满怀,吓我老大一跳。定神一看,竟是小嫣,她换成了淡紫色的长裙,头发扎成松松的马尾,用一双大眼睛看着我。     
  “对……对不起。”一向伶牙利齿的罗明竟然结巴,只因没见过那么美丽的眼睛。     
  “朱朱有事出去了,我在做你的封面,你要不要来看一下?”     
  我随她到书房。一张美伦美奂的图已出现在我面前,线条简洁明快,颜色绚烂但一点也不显俗气,我要的就是这样的封面!     
  小嫣说:“明天中午可以交货。但愿你会满意。”     
  “满意!”我搓着手,毫无原则地说:“傻瓜才会不满意。”     
  完了又加上一句说:“明晚庆功,我请你和朱朱吃饭。”     
  “不必,天太热。喝稀粥就可。”     
  “那岂不是太便宜我?”     
  “我只有一个要求,书上别署我的名。”     
  “那署什么?玫瑰?”我绞尽脑汁拍她马屁,她却做出赶我的手势:“我要加班了。”     
  我乖乖退出。     
  朱朱回来,我把她拉到客房问小嫣到底是做什么的。她摇摇头一问三不知的样子。我没好气地说:“不明底细的人就往我家带,当心人家把你卖到东北!”     
  “罗明你就是太俗气!”朱朱批评我说:“交朋友只要感觉。”     
  我撵她出门,被子蒙起来睡大觉。翻来覆去,脑子里都是那双美得要命的眼睛。     
  美编和老总看了小嫣设计的封面后大为赞叹,我心情大好,打电话让朱朱带小嫣出来喝咖啡。朱朱说:“她回家了。”     
  “啊?”我说,“不是说好住三天?”     
  “你舍不得了?”朱朱说:“我可以替你致电告诉她你想念她。”     
  “狗屁。”我说,“要打我会自己打。”     
  她咯咯笑着挂了电话,之前没忘记吩咐我替她买好张学友演唱会的票子。             
  那晚我独自在酒吧宿醉,酒吧里放着一首老歌:“这神秘的女郎啊,你来自何方,你去向何处,独留下我,惆怅旧欢如梦……”     
  我骂自己说:“罗明你脑子发昏,死有余辜。”     
  恶毒地诅咒完自己,我付帐离去。     
  生活和以前一模一样地继续。我拼命工作,常常加班,有时在排版公司呆到深夜,骑着我的破摩托在城市的夜色里踽踽穿行。内心当然是有盼望的,至少,盼望我做的书可以畅销,让我可以在出版业混出点名堂。     
  再或者,盼望一次重逢。     
  老天有眼,没想到的是,二周后的一次晚宴,我竟然又看到了小嫣。     
  那是出版届的一次盛会。各路相关人马纷纷前来。我一眼认出小嫣,这一次她化了淡淡的妆,穿晚礼服。精致而高贵的一张脸吸引了众多的目光。     
  我按住一颗狂跳的心上前与她打招呼。     
  “哦,罗明。”她记性还行,笑笑说:“朱朱可好?”     
  “好。”我的眼光没法从她身上移开。     
  “怎么啦?”她笑着说:“你的书就快要出来了吧?”     
  “就这几天。”我说,“你看我,一直没机会谢谢你。”     
  “朱朱的事就是我的事。”她的措辞无懈可击:“你这么客气到是见外了。”     
  “朱朱就是你你就是朱朱那该有多好。”     
  “你这张嘴啊。”她板起脸来,不再与我多话。转头找别的朋友去了。     
  我甚是失落,看来我对她并无半点吸引力。同去的编姐凑到我耳边问:“你居然认得于嫣儿。”     
  谁?谁是于嫣儿?小嫣原来叫于嫣儿?     
  “她和所有的名作家熟络,让她替你约两部书稿,你很快就会做红。”编姐激动地说。     
  “她到底是做什么的?”     
  编姐嘴里轻声吐出一个名字,那是我们业内的大红人,不过至少也该过四十岁了吧。编姐说:“于嫣儿从十七岁时就死心塌地跟着他,今晚她应该就是代表他出席吧。这件事当时全城都闹得沸沸扬扬,你会不知道?”     
  我不知道。记得朱朱说小嫣和她同年,那么于嫣儿十七岁的时候我也不过十八九岁吧,整日在球场上蹦达,渴望朱朱等年轻MM倾慕的目光,肤浅得至死,哪里懂什么是真正的爱情。     
  我唏嘘。     
  谁让我比人家晚熟数年,不然说不定也能来场对手戏,谁输谁赢谁知道呢。     
  席间我还是忍不住溜过去问她的联系方法,老着脸皮说等书出来了要给她开封面设计费。她低声说:“不必了,算我那两天住在你家给的房租。”     
  “到底是有钱人,”我说,“我那破屋也让你出手如此阔绰。”     
  她的脸色微变,但尽量维持着风度。     
  我自知自己说错话,赶紧向她道歉。她转开话题说:“你告诉朱朱我最近忙,有空的时候再约她聊天。”         
  我真疑心她们同性恋。     
  吃完晚饭后到停车场取车,我那辆破摩托怎么也发动不了,一个恬静的声音从身边传来:“不介意我送你一程?”     
  我知道是她。     
  我上了她的车,看了看牌照,是私家车。她将车开得极为平稳,我们一路上无话,车子快要经过立交桥的时候,有一个小广场,她忽然将车停了下来,告诉我她想休息一下,然后开门下了车。     
  我看到她灰败的脸色。她显然是喝多了。     
  “何苦呢?”我对她说:“不能喝就要少喝些。”     
  “世事无常,焉能常常自己做主。”她叹息:“别以为人人都可以象朱朱那么甜蜜快乐。”     
  “你和朱朱大不同。”我说。     
  “我那日匆匆出门,报了个旅行团,胡乱跟人就上了机。亏得朱朱对我细心照料,晚上的时候,她把她自己带的真丝睡裙让给我穿,自己穿一件大汗衫,也不问我到底是谁,单纯得让我妒忌。”     
  “呵呵。”我笑。     
  这个聪明的女子,我知道这是她给我的解释,当然还有很多背后的她认为不必要对我解释的东西,比如为什么要匆忙离家,为什么要不开心等等,相信她对朱朱也末曾说过,我当然也不会问。     
  我在天桥下跟她告别,自己打车回家。     
  忘掉于嫣儿,我对自己说。     
  可是有一日,朱朱却苦着脸对我说:“小嫣手机号码也换了,我怎么也找不到她。”     
  “忘恩负义之徒,”我说,“你想她做什么!”     
  朱朱说:“那日分别时她送我一枚钻戒,说是给我玩玩,我今日才知价值近万,说什么也要还给她,怎么可以收?”     
  “我替你找她!”我恼怒地说。我也不知道恼怒从何而来,有钱了不起么?有钱就可以随便摆谱么?去她妈的!     
  我托编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查到她办公室电话,本想打电话过去,可最终还是亲自上了门。走到她办公室的那一刻,我才惊悚地发现其实我是想见她。     
  但是我已经来不及回头了,我听到她叫我的声音:“罗明?”     
  的确是她。她手里拿着文件袋,一身黑衣,头发束起来了,露出颀长的脖子。与我上两次见她有很大差异。我罗明一辈子没见过这么高贵的千变万化的女人,好半天才回过神来。     
  “我找你。”简直是废话。     
  “我知道。”她微笑替我开门,“请进。”     
  我把一个信封递给她:“这里面是你的报酬和朱朱还你的戒指。”     
  她收起微笑:“你们都太认真。”     
  “这是原则。”我努力调节气氛,“再说朱朱的钻戒应该我送,你送像什么话?”     
  “一枚小戒指而已,我喜欢朱朱所以送她,她若不喜欢,随时扔掉就是。”她的脸变得比翻书还快:“罗先生我还忙,你还有事么?”         
  “有。”我说。     
  她奇怪地看我。     
  “我想约会你。”我开门见山。     
  “呵呵,”她取笑地说,“你怎知不会被拒绝?”     
  “因为你寂寞。”我说。     
  她将我给她的文件袋扫到地上。     
  我转身离开,我赌她会看那袋子,里面除了支票和钻戒,还有两张音乐会的门票。朱朱是不会喜欢看那样的演出的,她喜欢听张学友,和一帮小Fans一起尖叫,她连F4都会喜欢,她永远十七岁,她和于嫣儿一点也不同。     
  音乐会的那天,我有事耽误了,去的时候已经开场。于嫣儿早就坐在那里,这次是一身淡绿,也是很好看。轻声抱怨我说:“你居然迟到。”     
  “我在家换衣服。”我说,“揣测于嫣儿会喜欢哪种套装。”     
  她不再与我说话。     
  演出很精彩。我和她很有默契地鼓掌。她身上的暗香让我恍惚,我对自己说:“罗明你得知道你在做什么?罗明你怎么可以毁在一个女人手里?”     
  可是这个世界上有一个词叫身不由已。对,身不由已。     
  多好的一个词。     
  罗明的灵魂早被一个叫于嫣儿的人偷走。     
  散场的时候她问我:“你怎知我会来?”     
  “嘘!”我故作调皮状,“秘密!”     
  “恶心。”她笑,象个孩子,然后问我:“你怎么来的?”     
  “打车。”我说,“回去想搭你便车。”     
  “我没开车来,”她说,“今天心情不错,所以一路走来。”     
  “那就一路走回去好了。”我说,“说说为何心情不错?”     
  “嘘,秘密!”轮到她将我军。     
  “不许笑!”我呵斥她。     
  她不解地看我。     
  “你笑得我方寸大乱。”我老老实实地说。     
  她果然收住笑,叹息说:“罗明,你何时练就这一张嘴?”     
  “以前是为了生计。”我说,“不过现在我发现有更大的妙用。”     
  “为何?”     
  “为了讨你欢心。”我单刀直入,目光炯炯看她。她的脸色突然菲红。调过头去。我自知有戏,穷追不舍:“请你夜宵?”     
  她没拒绝。     
  我们到“名典咖啡屋”。很优雅的包间,我喝乌龙茶,她喝咖啡。喝到一半时我坐到她身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