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论-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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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父母亲有时会在房里议论我和弟弟的事情。根据一种习惯,我结婚后当然会成为另一个家庭,这是一种很自然的现象。
我结婚后当然是会这样的,没有偏离这种即定的轨道。
只有等你结婚了,你才发觉你变化的不仅仅是因为你有了一个妻子,你会发觉在你结婚后你在父母的眼里已不同了,一种原有的环境已被打破,被改变。在文学作品中,钱仲书笔下的方鸿渐对此是深有体会的。本来在出国留学回来时,就已发现自己早已与所谓的家有隔膜了,到他结婚后竟后来不愿意回那个家。《围城》之所以人们喜欢看它,主要是钱仲书所描写的这个人物,刻画的那种环境,无不给我们以真实现象。我不敢比那方鸿渐,但我在结婚后也深有同感,我发觉我和父母的关系变了:对于已结婚的我,他们出于更多的要我承担某种责任,已把我从心里划分了出去。对他们这点,我无不在生活中感到。
认识我自己一
这种情况是非常难堪的,因为我们是亲人,和父母生活那么多年,突然间我们被推了出来。说实心话,当时我对种状况感到痛苦时,也想了很多。我们每个人在他的一生中几乎都要经历这一关,对于我们的大人来说,当他们孩子长大成家后他们的责任也尽了,把我们分开是一种很自然的现象。而我就正是在我分家时,对家的这种概念发生很大的变化,当时的我对这种现象也进行了深思。
难道这就是我和父母的关系吗?
我们非要分家吗?
当我在脑子里产生这些疑问时,也说明了我对自己和父母之间的关系存在着某种疑问。而要知道,做为他们的孩子的我们,已不是那小时依靠他们的孩子了,已结婚了的我们是独立的个体,除了血缘以及血缘产生的关系,我们之间没有任何联系。这就是我们和父母之间的真正关系。
记得有一次,我买了一些东西回来。当时是傍晚,父母在他们的房里,我从他们那虚掩的房门透出的电灯光,知父母还没有睡。在房里说话的父母,也听到我打大门的声音,我并听见母亲对父亲说:“大伢回来了。”说实话,在买东西回来快到家时,一个难题就恒在我面前了。我这买回来的东西,要不要给些父母?当这个念头在我心里闪过时,我就感到自己的卑鄙。他们是我的父母,我在买吃的东西回来时,我竟对他们产生这种念头,这就是他们的儿子吗?也许有人对此不以为意,但在我那时的情况下,我相信许多人都会产生这种念头的。要知我们家还很穷,生活不富裕;一个生活贫穷的人对他来说那食品的诱惑力是很大的,处在这种情况时也最能说明人性,我还没有进屋时已有这点意识,虽然我感到自己的卑鄙,心里感到羞耻,并且因这种念头我想进屋时应分给些父母。但我真的走进屋里时,我犹豫下,在黑暗里我的脸红了,我很快走进自己的房里。
即使进了房里后,我的心都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我是他们的儿子吗?”
“我们是什么关系?”
没有把买回来的东西分给他们一些,我明显地看到我的人性。我在这里还要说一下,我在人们的眼里是一个很听话并且很孝顺的人,而我竟然做出这件事来,在我父母面前。也许有人说因为我的贫困才致使我这样的吧,我认为不是,假如是一个有钱人,与他有钱相配的是他的适服的生活,按比例来情况是一样的。并且一个人在享受舒适的生活后他会更看重这种生活,并且怕失去它,相对于一个穷人来说,富人对钱看得还要重,因为他已享受到了钱带给他的快乐。
我在说我这件事时,我想起了我听到的一些也是关于这方面的事情。我母舅有一次对母亲说,老表即他的儿子也是这样。我不知老表这样做时心里有没有内疚感? 。 想看书来
认识我自己二
当我把我那一面说出来,是否我就对人性有清楚的认识呢?恰恰相反,我不可能沉浸于这种状态中,假如这样,我跟那些自以为对人的自私有深刻认识的人一样,没有区别。我在我家庭的生活中即看到我心里的这一面,也看到另一面。我在这里要叙述的是这类方面的事情了。我相信对自己和家人关系的叙述能使我们对人性的理解起到有益的认识作用。从人的生活环境来看,自我们出生那刻起,我们就是和家打交道,处在襁褓中的我们,是要父母亲来抚养长大的。仅凭这点,我们的性格就会囿于家的环境里。可以说,以自我为中心的个人,他的认识是先家而后外,母亲在这方面的作用是任何人无法取代的。因为是她给了我们生命的同时,也是她在我们来到人世那一刻时,用她的乳汁来喂已来到人世而还在啼哭的我们。
我对母爱的叙述不会在这里详细,因为这是不用叙述的,我们已自知。但是否我们因自私而对父母产生的某种行为就与这不符呢?不给一个合理的解释出来,有些也做过对父母而认为自己应感到内疚的事的人,有时会想不开而至使这件事始终会压在他的心灵上,时机成熟的话,不堪受此重负的心灵会变异;对这种人来说,他的后果我们就可想而知了。弗洛伊德在《梦的分析》里有过论述,他的观点是性,性从始至终贯穿于人的一生,只到人在肉体上死亡而才不会在这个人的意识里存在;他的观点是否是对的,我们不得可知了。我要引述的是这个精神病专家对精神病人的一些分析,他认为一些精神病人之所以得病,是因为他会对母亲产生性,当然这个人是在他的意识里产生这种念头;而这与我们道德一点都不相符的,不用说这类病人后来在心里上受到压抑,最后至使他在精神上出现问题。
一些精神病人之所以得病,是不是如他分析的这样呢?
我依然不去做分析。我还要说一点,对这我也不内行,也就因不了解而分析他了。不过从弗洛伊德的这点能让我借鉴一下,弗洛伊德所持的观点,是从人的意识里去做分析,而他认为性是人的本性,不受我们控制而会在我们意识里抑制不住会出现,这就是说,它的出现和现实不会是矛盾的。弗洛伊德之所以有这么大的影响,与他的才华有关,还有一点是他揭示了我们内心的一个秘密,我们每个人在小时都有他说过的这种现象。我记得当读他这本著作时,看到他这种观点,我立即想到我也曾有过,某些儿时的念头并有过的行为因看到他的观点时在我的记忆里复活了。真的,弗洛伊德真的不愧为大师;在他那个时代,有他这种观点并有胆量敢于说出来,那需要很大的勇气的。
即然在我们意识里存在过,并有过这种行为,即使它与我们所持的观点不相符,不符合我们的道德观,我们也要正视它。事物的存在并不应我们不承认而有所改变,它依然会在那里,对付它我们只有去正视它并因此而认识它,这才是主要的。。 最好的txt下载网
肉体与灵魂
我要说的是,我在家的生活中看到我自私的那面,当然我也会看到我对父母爱的那面。按照常规,一个物存在这种的正反面是不可能的,而我们应看到,这物不是别的,而是我们所说的灵魂。在这里我提到灵魂了,假如人确实不同于别的生命,可以说他不但具有肉体,还有他具有自己的灵魂,最主要的是他对自己的灵魂会有所意识活动。
从这两个方面划分人,使我们对人的理解也就更容易了。除了自然生长的变化,人在肉体上是不存在正反方面的。而灵魂对于我们来说,那是无形的,指的是我们感情方面的活动。我在这里说的感情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自私也包括在其中。我在前面说了,自私是我们生命的底色,在灵魂这个概念里就更好能理解它了。应该说灵魂本来就是自私的,但因为它是无形的,由自私这个底色产生的爱与善良等也就与它相溶了,虽然在整个灵魂里它们是一个整体。
区别就在这里,我们认识不到这点,就对一个人身上因自私产生的贪婪以及由此产生的恶的行为而又与他身上表现出的善的一面会感到不能理解。凶手李磊杀自己的妹妹与父母,这是很残忍的,是他恶的一面;而他以前与家人的生活中,他一定也有因血缘产生的那种亲情,我对这不能去调查取证,但可以从他杀人后新闻报道上可以看出来。
在李磊自灭家门后,他一个朋友不相信凶手会是李磊,因为在这个朋友的眼里,这个李磊给他的印象就是一个孝顺的人,一个对父母孝顺的会做出刀刃父母的事情吗?不光是这个朋友,在旁人的眼里,他的家庭也是和睦的,这里的和睦不光指他和妻子俩人的关系,也包括他和父母的关系吧。
而偏偏凶手是李磊。
对这我们也不要感到奇怪。我在上面已分析了,人是自私的,当一个人从自己的角度考虑,若认为眼前的某些事已和自己的个人利益挂上钩,那么他灵魂里的其他东西全部会给他脑子里的这个念头让路。这就是李磊要杀人的动机,这个动机只有是他家的那笔拆迁款了。在这个社会上,在我们的生活里,再没有比金钱这个东西对我们更有影响力了。不管我们是否认为鬼能通神这句话是否是真理,但无可否认的是我们在一生中受钱的影响是巨大的,可以说我们的利益完全与金钱挂钩;假如把别的利益与金钱划上符号,那么金钱就完全等同于我们的利益了。特别是面对那数额巨大的金钱,对我们的诱惑是相当大的,在这时世上有几个人面对它而不动心呢?假如人不是受法律与道德的约束,我们更是经不起这种诱惑,因它们的约束而使我们的灵魂受到一种钳制。而对于这种钳制我们大多数人心里都有数,而有的人还要去以身试法,这又是一个问题了,有的人存侥幸心里,以为会躲过为自己所做的事要承担的惩罚,还有些人以身试法的人说起来你也许不相信:虽他有意识但意识是意识,严重的后果没有真正的落在他身上也就使他对这种惩罚不会有身有体会的感觉,经至他冒昧地去做他意识里想做的事了。
肉本与灵魂一
李磊就属于我所说的后一种人。他为什么要杀妻子我要到后面去分析,因为这属于夫妻关系的感情,没有血缘的夫妻感情更易破碎,我在后面不但要分析他杀妻子的动机,我还要从更高的角度来分析人类的男女关系,在这里就不用多说了。还是接着来看李磊吧,他在被抓后说了一句话:“我是多么傻啊!”
对于杀人犯的他来说,被抓后等着他的是法律的制裁,李磊的命运在他杀人时就已决定了。
李磊的这个杀人犯不同的是不光他杀的是自己的亲人,还有一点他有钱,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是我在前面所说他在巨额的拆迁款面前因他自私而使他的贪婪与杀心占了上风,把他的与家人的亲情挤到一边去了。这个在杀人过程中头脑如此冷静的杀手,有没有考虑自己为了得到钱而最终丧失他本应该得到的他那本份的一笔钱?
回答是肯定的,他没有想到这点。但他知道这样做的后果,而后果只是后果,就与我所说,没有到的后果还处在想象中,一点都不现实。而李磊等自己杀了亲人后,被抓也就是手铐已把他铐住,那冰凉的手铐确实铐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