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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边走边写--情感游记-第7部分

小说: 边走边写--情感游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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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六年前。      

  我没有酒力,两杯啤酒下肚就感觉脸蛋开始发热,胃里已经塞不下东西了,我抱着小枕头,慵懒地靠在边上,眯缝着眼睛,脸上似笑非笑的表情。丁手指轻轻地抚摸我的脸颊,轻轻的,爱怜的。      

  这两天当我的女朋友。丁说。      

  好的,就两天。我笑。      

  明年的今天,如果我未娶,你未嫁,我就们结婚吧。      

  好啊,明年一月一日的时候。我卷缩着身体,嘴里喃喃着,斜眼看他,不清晰的,意识开始变得模糊。那个时候已经是凌晨四点。      

  他抱起我,走进房间,把我放到笑的旁边,轻轻吻我的额,然后地退了出去。那个怀抱是温暖的,有沐浴后的清新气味,我象婴儿般沉沉睡去。      

  次日一早就被外面的喧嚣吵醒了,进进出出的门铃声音,脚步声和男人说话的声音,我翻了一个身,搂着笑,她也已经醒了,是每天早上一个定时打来的电话把她吵醒了,那是一个会想念她的已婚男人。      

  我说,笑,不要再理他了。      

  笑说,可以做朋友。      

  我说,恐怕他对自己的妻子也没有一天一个电话。      

  笑说,他过份了,我不知怎么办。      

  我说,或者你可以关机。      

  我们在床上又耗了一个小时,终于愿意起来了。工作室里的人在忙碌,丁带我们去逛街,同行的还有彬,是丁的死党。走在中山的步行街里,有点置身于民国时期的感觉,大部分建筑的檐上都镶着各种浮雕,白色的,粉红色的,还有淡淡的苍绿色。天空清澈明亮,有很漂亮的颜色,漂亮得让人心痛。举起手透过指间看着天,天空是那么遥远,那么大,远得令我望而生畏,大得令我无所适从,如果说白色和蓝色是天空最完美的配搭,那么小鸟飞在天上的时候又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

一场简单的恋爱(二)
步行街的的另一头有一雕铜像,一辆黄包车,和穿着布衣唐装的黄包车夫,有一个西装夹履的人在一旁准备上车。我拿起相机把他记录下来,在睡行街里逗留了一个小时,充分感染到国父孙中山那个时是期的古朴气氛。      

  丁在电话里叫来了在附近居住的同学,觉得他们是很有心的,从顺德、广州和附近的镇里赶来了。我们在北区的公园里散步,一个很不错的公园。公园不大,却有很多个特色的景点,铁路,轮船,各种异型的建筑框架,工作中的工人雕塑,诡异的红墙……      

  有三对新人在外景婚纱拍摄,雪白的婚纱,庄重的礼服,幸福的微笑,含情默默的眼神,这一刻,他们以为爱情是永远的。我不知道永远到底有多远,是生命的结束还是灵魂的延续?因为他们,我感觉到快乐。      

  直到走累了,我们回到丁的工作室,男生们都热衷于打牌。我在把玩近搁置在门旁边的那套茶具,学着煮开水,泡工夫茶。在煮开水的时间里,我点燃了一支卡碧,深深地吸一口,感受着烟雾滑过喉咙漫延到肺部,那种辛涩的味道麻痹着我的大脑。眼前的暄嚣对我没有任何影响,我依然寂寞,觉得存在的只有自己一个人。      

  丁说要和我到外面拍一些相,我放下手中的茶具,熄了烟,叫上笑,一起到屋后面的山上去。经过一遍菜地,阳光跳跃在那油油的绿上,经过一遍篱笆,爬满了牵牛花,紫色的小花争先恐后地向着路边探伸着脑袋,这一种生命的气息感动着我。上山的时候,丁伸出手来向后摆一下,我快步走上去,把自己瘦骨如柴的手塞进他厚实的掌心里,我回头伸出另一只手把笑拉过来,一种很相亲相爱的感觉,这是很久没有的一种感觉。一路上,丁拿着相机不停地按着快门,后来看这辑相,是我喜欢的。     

  在山上深深呼吸着那远离市区喧嚣的清新空气,不自觉地就会昂头望天,天空淡淡的蓝,忧郁的颜色,一只鸟儿也没有,我们快乐地笑着,说着,但我知道,我们都是寂寞的孩子,我们不想挤身于人群之中,却又怕独处。如果可以和一个异性和平相处,那我们将永远是朋友,因为相爱的两个人在一起总会彼此伤害,直到把对方折磨得遍体鳞伤才会罢手,转身的那一刻起就成了永远的陌路人。想起昨晚和丁一起,酒后许下的那个承诺,我问笑,你觉得丁怎么样。笑说,我们的观点是不会相同的,我不能作评论。不评论也罢,现在人的承诺都是单薄无力的,连承诺的人也不知道将来是否会实现,冥冥中安排好的事情,不是一个承诺就可以改变的,如果彼此的承诺变成了事实,那也只能是巧合。      

  晚饭后,我们去了酒吧。这种灯红酒绿的生活,在每一个城市里上演着,11个人挤在狭小的房间里,喜欢这种挤拥的气氛,他们玩游戏“007呯呯”,第一次玩这种游戏,输了得喝啤酒,我不断地喝,不知道喝了多少。在洗手间的镜子里看到自己玫瑰般醺然的脸,用冷水来洗面,神情已经变得呆滞。      

  走出酒吧,已经是凌晨时候,街上安静得只剩下路灯在散发着昏暗的黄色灯光,裹紧外套,空气变得寒冷。步行回工作室只需要15分钟。      

  今晚到房里睡吧,外面太冷,三人一起睡。我对丁说。      

  待我们梳洗完毕,笑已经早早入梦,我和丁同盖一张被子,呼吸着彼此特有的气息。他轻吻我的额,然后说晚安。醒来的时候发觉整个人倦缩在丁的怀里,没有躲闪,看着对方的眼睛,淡淡地笑。他吻我的眼睛,薄薄的嘴唇滑过我的脸蛋,我闭上眼睛,感觉到唇边有潮湿的温暖,我们开始接吻,轻轻的,没有声音,像偷情一样。     

  翻过身去,看着睡眼朦胧的笑,我问她,那男人还打电话你吗?      

  我关机了。笑说。      

  对,没必要接那种电话,要是我就骂他了。      

  他还会找我的。      

  让他找吧,你可以不理他。      

  嗯……      

  今天是我在中山的最后一天,午饭后就要到车站去,下午3点半的车。和笑拥抱道别,丁送我到车站,候车室里我们始终紧扣着十指,就象一对正在热恋的情侣,我对他说,如果我很想很想他,就会再来看他。最后的时间里我们吻别,在车上,我回头,透过车头布满灰尘的玻璃向他挥挥手,车开动了。六个小时的车程,丁的短信息一直陪着我。  

  一场简单的恋爱,一场短暂的温存 。 想看书来

亲切网人(一)
2月,这是一个下雪的季节,第一次去北京,听说零下的天气会把耳朵和鼻子冻掉,于是我提前一个星期,开始准备要带去的装备。 

  花了几天时间去逛街,走了很多商场都找不到羊毛袜子,只好买几对厚厚的绵袜,两套保暖内衣,一套绿色的帽子和围巾,最重要的是要有一件羽绒外套,淡淡的粉色,想象在皑皑白雪中一朵粉粉的红,是那么的纯洁美丽,心里就愉快起来了。 

  把东西全放进包里的时候,不忘带上一瓶香薰,无论身在何处,最想伴陪在身边的是香薰,涂在身上,头发上,会闻到自己的气味,是自己喜欢的。喜欢带点诡异的香气,不能太过于单纯,忧郁、高雅、野性、颓废的混合体,用心就能感受得到。 

  提前一天来到广州,因为看望一个网上的朋友,他叫海,湖南人。 

  到广州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海来接我,第一次见面。满面帅气的阳光男子,拥有婴儿般的笑容,说流利的普通话。因为之前看过对方的照片,在等待的地方,一眼就能认出来,看着就笑了,没有语言,感觉是亲切的。他接过我的行理说,走吧。我说,去哪里?他说,跟着我走就是了。然后我毫不尤豫地就跟着他走了。 

  我们在喧嚣的马路上穿行,城市上空弥漫着混浊潮湿的空气,阳光透过路边的树木,音符般地在脸上跳跃。海回头对我笑,天真的,热情的,孤独的,这张笑脸在阳光下凝洁成一个斑斓的络樱我小跑着跟上去,和他并着肩,像一个怕迷失方向的孩子。 

  我们穿过几条长长的马路,穿过天桥,到省站去搭那一班叫做269路的公车。那是一个在城里的村庄,叫做棠下村,房子非常零乱,是典型的单身男人公寓,他说刚刚送走一批来渡假的朋友,还未来得及收拾。 

  晚餐是在肯德基里进行,很久没进过这种儿童场所,其实是很喜欢去的,但一个人的时候会觉得很丢脸,那是情侣或带着小孩子才去的地方。在异地遇上有亲切感的陌生人是难得的,心底里悄悄地就当了一回情侣。 

  走在马路上,天已经黑了下来,上空仍然弥漫着潮湿混浊的气雾,没有星星,天空灰灰的蓝色,是那种令人心痛的颜色。站在天桥上,俯下身去看桥下的车辆,那是在家里去看海时候的习惯。经常梦到自己能够飞,飘浮在天空中,穿过不同的城市,到自己爱的人身边去。在辽阔的宇宙中,我们抱紧自己的梦想,但却过着无从选择的生活。 

  城市里布满了霓红灯,暂时把黑暗掩藏起来,这种奢华是我喜欢的,带有迷离的伤感,无处不散布着物质的颓败气息。曾经独自己一个人走在阳朔的西街上,凌晨三点从街头走到街尾。雕刻精致的银手镯,锈着大朵花的肚兜,有着印地安特色的木项链,酒吧里传出撕声力揭的歌声,十字路口处卖烤羊肉的新疆人在一群围观人的欢呼声下跳舞,我也加入了围观者,人群中有情侣拥抱亲吻,他们是富有的,爱情对于我是极其的奢侈。 

  回到公寓的时候已经是9点多,一天的劳累,我需要洗一个热水澡。然后和海一起,把他电脑里收藏的所有电影翻出来,我们需要找点事情来消磨时间。我在背包里翻出随身带的ESSE香烟,海吃惊的望我说,你抽烟?我说,是,我抽烟。他说他不抽烟,然后他陪着我抽,我相信他只是陪着我。 

  从小一直不喜欢抽烟的人,看着他们发黄的牙齿就感觉厌恶,想起象毒气一样的烟雾在身体里回荡就不能忍受。但是从大学开始,我就离不开香烟了。对香烟有一种非常独特的感情,抽烟对于我来说是一种非常私人的方式,别人向我递烟的时候,我都会回绝,只抽自己的烟,而我的烟,也只是留给感觉着是最靠近自己的人。它是一种镇静剂,让我暂时忘却了疼痛。 

  最终我们找不到共同喜欢的电影,后来便各自娱乐起来,他在网上打牌,我用笔记本看一部叫做“春田花花同学会”的港片。海在网上抄下了一份到机场的时间和路线的资料给我拿着。凌晨时份,各自睡去。 

  次日一大早就起来了,要赶一列机场快线的班车,早餐的时候,我找不到那张记录路线的便条,他竟然抄多了一份,说知道我是会忘记的,为这个细心的男子,心里有微微的感动。一路上我们没有太多的言语,就象是非常熟悉的朋友。一个小时后到达白云机场,我找到一起去北京的团友。海希望我回程的时候能再到广州看他,我没有应承,因为时间上不允许。我们握手道别,喜欢看他婴儿般的笑容。

亲切网人(二)
第二次见海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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