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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云雨-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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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之而行;半路醒来,竟操戈要与狐偃拼命。这位齐女的魅力,也就可想而知。
  “好色”被视为本性而非恶德,那么不好色——或者说能抵抗美色的诱惑——又如何? 这大体倒是被视为美德的。值得注意的是早期儒家经典中几乎绝口不提此事(孔子说少年时戒之在色,也不是意在鼓励人们抗拒色之诱惑)。有兴趣谈论“不好色”的,在早期主要见于宗教家和文学家中。
  道教并非禁欲的宗教,相反专以无限期享受人间物欲为号召(成仙——长生不死、法力无边、玉女为伴等);但在道教文献中却也经常可以见到对抗拒美色诱惑的赞赏,这种抗拒力被认为是在“修仙”过程中非常必要的。仍以早期的重要经典《太平经》为例,其中几次谈到“数试人以玉女”(卷七十一),“或赐与美人玉女之像,为其作色便利之,志意不倾”(卷一一四)等。又如《神仙传·张道陵》中有著名的“张道陵七试赵”故事,其第三试是:
  使于草中守黍驱兽,暮遣美女非常,托言远行过寄宿,与接床,明日又称脚痛不去,遂留数日,亦复调戏,终不失正。
  类似的故事后来成为俗套。在这种故事中,抗拒美色诱惑的男主人公通常总是怀着更大的欲求——成仙,而成仙之后,美色是可以长久享用的。这一点在《喻世明言》卷十三“张道陵七试赵”所敷演的故事情节中,可以看到极透彻的说明。在那篇故事中,诱惑赵的美女无功而返时,在土墙上留下四句诗:“美色人皆好,如君铁石心,少年不作乐,辜负好光阴。”赵见了大笑,说出八个字道:“少年作乐,能有几时?”这八个字赤裸裸地暴露出拒小色求大色、拒暂时之色求永久之色的功利心态,可谓深得道教成仙学说之旨。
  与道教典籍中苍白而功利的拒色故事(佛教之言禁欲,当然也有许多拒色故事,但意义明显不同)相比,文学家笔下的抗拒美色故事,描写更为深刻,意境更为高远,要动人得多。首先我们当然会想到宋玉那篇著名的《登徒子好色赋》,宋玉在赋中用文学夸张手法,强调自己如何禁得起美色的诱惑——天下最美的美女就住在他东邻,这位多情的美人向宋玉秋波频送三年之久,他仍未动心;而登徒子之妻丑陋不堪,登徒子还和她生了五个孩子——“丑色”尚且好之如此,对“好色”焉能不好之若狂?这篇赋为后世提供了“登徒子”和“宋玉东邻”两个著名典故。“登徒子”成了“好色者”的同义语(而且有明显的贬义)。“宋玉东邻”主要用于恋爱题材的诗歌等作品中:“因游洛城北,偶向宋家东”(元稹《会真诗》),“宋玉东墙流美盼,乱花深处曾相见”(赵德麟《商调蝶恋花词》之一)……但更重要的是创始了中国古代描写“不好色”的一种文学套路,后世仿效者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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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欲:早期儒家所持开明态度(3)
在《登徒子好色赋》的模仿之作中,非常突出的一篇是名声相对较小的短赋——司马相如《美人赋》。《美人赋》的前半部完全是宋玉之作的拷贝:也是有人在王前指控作者好色,作者辩解,先举出的例证也是东邻女子为绝代佳人,也“登坦而望臣,三年于兹矣”,但作者不动心。司马相如新的发展在赋的后半部,其中描述自己旅行中的一次艳遇:首先是艳遇发生的地点,就使人联想到《诗经》中的一系列恋情篇章:
  途出郑卫,道由桑中,朝发溱洧,暮宿上宫。上宫闲馆,寂寥云虚,门阁昼掩,暧若神居。[16]
  在如此香艳而神秘的场所,作者遇见的是:
  有女独处,婉然在床。奇葩逸丽,淑质艳光。
  这位绝色美人是如此多情,她招待作者,请他饮酒,邀他奏琴,她唱起恋歌,咏叹青春易逝,渴望及早获得情爱。最后她将作者领进一间华丽的寝室,当此夜深人静之际,美色的诱惑和召唤达到高潮:
  女乃弛其上服,表其亵衣,皓体呈露,弱骨丰肌。时来亲臣,柔滑如脂。……
  然而到这个关头上,作者却“脉定于内,心正于怀”,结果是“翻然高举,与彼长辞”,成功地抗拒了诱惑。
  将各种在表面上看起来都属“柳下惠坐怀不乱”类型的故事笼统理解为“禁欲”,将是非常轻率而浮浅的。在前述道教徒的故事中,坐怀不乱是为了不坏掉自己的“道行”,以求最终成仙了道,永享玉女相伴之艳福。而在宋玉和司马相如的故事中,接受他们所遇到的美色并不会带来任何不良后果,他们之所以拒绝,似乎只是表明自己定力之大,意志之强。也可以说他们的拒绝美色并无什么目的,只是为拒色而拒色。当然,这里的“他们”是指他们第一人称作品中的主人公,而非宋玉和司马相如本人。至于宋玉和司马相如作此两赋的真正动机,如今已难确考。东晋时的葛洪倒是记载过一种关于《美人赋》创作缘起的传说,见《西京杂记》卷二:
  文君姣好,眉色如望远山,脸际常若芙蓉,肌肤柔滑如脂;十七而寡,为人放诞风流,故悦长卿之才而越礼焉。长卿素有消渴疾,及还成都,悦文君之色,遂以发痼疾;乃作《美人赋》,欲以自刺,而终不能改,卒以此疾至死。文君为诔,传于世。
  小说家言,此处只能聊供参考。其说已符合后世“好色伤身”的说教模式。由此再进一步,又可引导到“坐怀不乱”故事中极多见的一种情形——美色的诱惑来自某种邪恶势力,比如明人小说《封神演义》中伯邑考坚拒妲己勾引的情节,正是这种典型。这时“德”与“色”已截然对立起来,好色即败德,而且必召致伤身丧命之类的恶报;而拒色则作为美德大受歌颂。
  总之,在“坐怀不乱”类型的拒色故事中,可以看到三种内在动机:功利的、人格的、道德的(其实也就是礼教的)。前两种与早期儒家将“好色”视为人之本性而加以接纳和照顾的态度完全相容,最后一种则不妨视之为宋明理学大倡礼教之下的产物——至少是道学家们乐意采纳的“布道”讲题之一。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后世某些带有色情意味的文学作品也往往利用这一题目。
  (二)欲与礼
  既然确认“好色”为人之本性,那么作为这一基本原则的逻辑延伸,自然就应承认人类性欲的应有地位和满足性欲之为合理。在早期儒家经典中,情况确实如此。
  先秦诸子中,正面谈论与性有关问题最多者当推孟子;其见解之开明,论辩之风趣,皆为他人所不及。古有帝尧以二女(娥皇、女英)下嫁于舜为妻的传说(注意此事也是多妻婚姻,且二女地位无分高下),孟子不止一次就此事展开议论。《孟子·万章上》有一段对话:
  万章:《诗》云“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信斯言也,宜莫如舜;舜之不告而娶,何也?
  孟子:告则不得娶。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如告,则废人之大伦,以怼父母,是以不告也。
  万章:舜之不告而娶,则吾既得闻命矣;帝之妻舜而不告(舜之父母),何也?
  孟子:帝亦知告焉则不得妻也。
  舜是帝尧所发现的大贤人,故以二女下嫁,又对他加以“重点培养”,准备将天下传给他。但舜却有着极坏极蠢的父、母和弟弟——舜的任何成就或幸运都为他们所绝对不能容忍。这个故事实在是神话学家和精神分析学派的史学家的大好用武之地。不过我们在此处只关心孟子为尧、舜双方不告父母而行嫁娶所陈述的理由——“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如果禀告父母,他们必然要阻挠这场令人艳羡的婚姻,而婚姻受阻,“人之大伦”就要废坏了,所以不告而行事(孟子还为此事找了另一重要理由,留待下一节再论)。这“人之大伦”究竟何指,可以有不同的说法,但在《孟子》此处上下文中交代得很清楚,就是“男女居室”——男女之间的性结合。
  

人欲:早期儒家所持开明态度(4)
现代中国人一谈到“性交”、“性结合”之类,总不免觉得是羞、丑、秽、亵之事,颇难启口,但先哲们却绝非如此。先看《礼记·礼运》: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这句名言在古代广为传诵,不必多说。还有不那么为人注意的言论,比如《荀子·大略》:
  《易》之《咸》,见夫妇。夫妇之道,不可不正也,君臣父子之本也。《咸》,感也,以高下下,以男下女,柔上而刚下。
  《易经》中的《咸》卦与性交有关,古今论及者不少。荀子之说,已属较为明确。有的学者还从中看到更为具体的细节,如“男下而女上”的女上位性交姿势之类;也有人认为该卦的各爻辞所述皆为性交前戏,“并且自外而内,步骤分明”[17]。
  关于性生活,儒家经典中还有更为直率明确的论述。下面是见于权威经典中的两则:
  妾虽老,年未满五十,必与五日之御。(《礼记·内则》)
  妾虽老,未满五十,必预五日之御。满五十不御。(《白虎通·嫁娶》)
  两者仅文字小有出入,显然后者是袭自前者的。此事牵涉到儒家早期的礼制,需要稍加讨论。这里先要弄明白何为“五日之御”,此可见于《礼记·内则》之郑注:
  五日一御,诸侯制也。诸侯取九女,侄、娣两两而御,则三日也;次两媵,则四日也;次夫人专夜,则五日也。
  要弄明白这段郑注,又要先了解诸侯“一娶九女”中“九女”之构成,这可见之于《春秋公羊传·庄公十九年》:
  诸侯娶一国(之女),则二国往媵之,(又各)以侄、娣从。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诸侯一聘九女。
  要完全准确地弄明白这段话,也大非易事[18];为省枝蔓,这里仅简述由考据所得的结论。上面这段话的意思是:诸侯娶某国之女为妻时,女方两个同姓之国也各送一女从嫁,此二女称为“媵”;这样已有三女,而此三女又各有两女陪着一起嫁过去,这样就有九女,也就是所谓“一娶九女”、“一聘九女”。这三国的陪嫁两女中,一个是新妇(正妻及两媵)之侄女,一个是新妇之妹。既嫁过去之后,这九女就要为该诸侯侍寝——注意这里“御”不一定指性交,而是侍寝(侍寝时诸侯当然可以和她们性交,但不是必须性交),轮流的法则就是上引郑玄注所述:以五日为周期,前三夜每夜由一国的陪嫁侄、娣二女侍寝;第四夜由两媵侍寝,正妻即“夫人”地位最尊贵,她在第五夜时和诸侯睡觉,因此夜仅一女在房,故谓之“专夜”。上述这套一娶九女、九女侍寝(天子则有一百二十一女,以十五日为周期轮流,其中十三夜侍寝之女皆多达九人)之说,只能视为“儒家经典中所记述的古代礼制”,是否真正实行过,并无确切证据——只有王莽刻意复古,曾一本正经打算实行(见《汉书·王莽传》)。
  一个大圈子绕过来,“五日之御”已可明白,于是上引《礼记》和《白虎通》之说也就很容易理解了:妾只要她未满五十岁——对古代妇女来说这已是非常老的年龄了,就必须让她参加五日一周的侍寝行列。姑不论这规定里明显含有“要让妾获得性满足”之意,就看对性生活考虑、规定到如此细致,也足见先哲对人欲是何等关心重视而且不加忌讳。早期儒家对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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