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颜露水-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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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露开了门进屋里去,脸上的笑容突然消失了。她在门后面的一把椅子坐下来,疲倦地把脚上的皮靴脱掉。
明真这时从浴室里出来。“你回来啦?”
刑露点点头,把皮靴在一边放好。
雨忽然下大了,啪嗒啪嗒地打在敞开的窗子上。
“刚刚还没这么大雨。”明真说着想走过去关窗。
“我来吧。”刑露说。
起身去关窗的时候,刑露站在窗前,往街上看去,看到徐承勋从公寓出来,一辆车厢顶亮着灯的出租车在他面前缓缓驶过,他没招手,双手在裤子的两个口袋里,踩着水花轻快地往前走。
刑露心里想:
“他说到做到,这多么傻啊!”
“刚刚有人送你回来吗?”明真好奇地问,“我好像听到你在外面跟一个人说话。”
刑露没有否认。
“是什么人?他是不是想追求你?快告诉我吧。”
刑露轻蔑地回答说:
“只是个不重要的人。”
那天夜里,刑露蜷缩在她那张窄小的床上,心里却想着那幅泰晤士河畔。
她心里说:
“他画得多像啊!泰晤士河就是那个样子!”
突然她又惆怅地想:
“也许我已经忘记了泰晤士河是什么样子的了。”
随后她脸转向墙壁,眼睛发出奇怪的光芒,嘴里喃喃说:
“得要让他快一点爱上我!”
第二天早上醒来,刑露经过老姑娘的那家花店时,挑了一束新鲜的红玫瑰,付了钱,听到老姑娘在背后嘀咕:
“长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却总是自己买玫瑰花!”
快要到咖啡店的时候,她远远就看到徐承勋站在咖啡店外面。他双手插在裤子的口袋里,低下头去踢着地上的小石子。
刑露走过去,对徐承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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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真早呢!”
徐承勋抬起头来,脸上露出有如阳光般的笑容,说:
“想喝一杯早上的咖啡!”
刑露瞥了他一眼说:
“哦……原来是为了咖啡。”
“哦……那又不是!”徐承勋连忙说。
“可以替我拿着吗?有刺的,小心别扎到手。”刑露把手里的花交给徐承勋,掏出钥匙打开咖啡店的门。
徐承勋拿着花,顽皮地说:
“我觉得我现在有点像小王子!”
“《小王子》里的小王子只有一朵玫瑰啊!而且是住在小行星上的。”刑露把卷闸往上拉开。
“小王子很爱他那朵玫瑰。”徐承勋替她打开咖啡店的玻璃门。
“可惜玫瑰不爱他。”刑露一边走进去一边说,“而且,他爱玫瑰的话,就不会把她丢在行星上,自己去旅行了。”
“但小王子临走前做了一个玻璃屏风给她啊!”
刑露拿起吧台上的一只玻璃大水瓶,注满了水,接过徐承勋手里的玫瑰,插到瓶里,开始动手磨咖啡豆。
她带着微笑问徐承勋:
“你吃过早餐了吗?”
徐承勋回答说:
“还没有。”
“我正准备做松饼呢。有兴趣吗?”
“你会做松饼?”
刑露瞥了他一眼说:
“我不只会做核桃仁黑巧克力蛋糕。”
徐承勋说:
“那个已经很厉害了!”
“我还会做面包,今天我打算做一个核桃仁无花果面包。”
徐承勋露出惊叹的神色说:
“你连面包都会做?”
刑露笑开了,把刚刚冲好的咖啡递给他说:
“我可以做一桌子的菜。”
“哦……谢谢你。”徐承勋双手捧着咖啡,有点结巴地问道,“今天晚上一起吃饭好吗?”
那是美妙的一天,他们去看了一场电影,然后到一家小餐馆吃饭。徐承勋充满活力,总是那么愉快,那愉快的气氛能感染身边的人。他们什么都谈,刚刚看完的电影、喜欢的书,还有他那些有趣的朋友。他教会她如何欢笑,而她已经很久没有由衷地笑出来了。当他谈到喜欢的画时,那些也正是她喜欢的,她默默佩服他的鉴赏力。他又告诉她,有一种英国玫瑰叫“昨日”。刑露笑笑说,她只听过“披头四”和“木匠乐队”的《昨日》。
送她回家的路上,徐承勋说:
“《快乐王子》里的王子,没有玫瑰;不过,他有一只燕子,那只燕子爱上了岸边的芦苇,但是芦苇不爱它……结果,它没有南飞,留了下来,替快乐王子把身上的珠宝——送给穷人。我小时候很喜欢这个故事。”
这时候,徐承勋怯怯的手伸过来握住刑露的手。
刑露羞涩地说:
“最后,燕子冻死在快乐王子像的脚边啊!这个世界根本没有王子。”
他们相爱了。是怎么开始的呢?仿佛比她预期的还要快,有如海浪般扑向人生,冲击人生。她躲不开。
后来有一天晚上,他们去看电影。徐承勋去买戏票,刑露在商场里闲逛着等他。那儿刚好有一家卖古董珠宝的小店,她额头贴在橱窗上,看着里面两盏小射灯照着的一颗胖胖的玫瑰金戒指,圆鼓鼓的戒面上头,镶着一颗约莫五十分左右的钻石。以前在珠宝店上班的时候,她见过比这颗戒指名贵许多的珠宝,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颗戒指却吸引了她的视线。她心里想着:
“是谁戴过的呢?好漂亮!”
突然之间,她在橱窗的玻璃上看到一张脸,是那个光头矮小的男人的脸,他就站在她身后盯着她看。
刑露扭过头去,却什么也没看见。
她心里怦跳起来,叫道:
“我明明看到他的!又是他!他打算一直监视我吗?”
她追出商场去,想看看那个人跑到哪里去。就在这时,一只手搭在她肩膀上,她整个人抖了一下,猛然回过头来。
“可以进去了。”徐承勋手里拿着两张刚刚买的戏票。看到她苍白着脸,他问她,“你怎么了?”
刑露手按着额头说:
“你吓到我了!”
破碎的梦想
刑露九岁那一年,父亲带着她飞去英国见一个她从没见过面的、垂死的老人。
那是刑露头一次搭飞机。机舱里的空服员全都跑来看她。大家围着她,说从没见过这么粉雕玉琢的一个小人儿,眼睛那么大,那么亮,像天上的星星,长大了不知道还会有多美。
她困了,蜷缩在父亲的大腿上,父亲摩挲着她的头发,说:
“你会爱上英国的,但是,你会恨她的天气。”
刑露早就梦过英国了。
自从有记忆以来,每年圣诞节,刑露都会收到从英国寄来给她的圣诞礼物。那些礼物有穿深红色天鹅绒裙子的金发洋娃娃、上发条的金黄|色玩具小狗、毛茸茸的古董泰迪熊、一整套硬纸板封面的童话书……有一次,她还收到皇室成员才能吃到的美味果酱和装在一个精致铁盒里的巧克力。
每年的圣诞,成了刑露最期待的日子。
这些礼物,全都是一个老人寄来给她的。刑露只见过他的照片。照片中的老人瘦削潇洒,目光炯炯。
老人是刑露素未谋面的祖父。
刑家几代之前是从上海迁徙到香港的名门望族,出于子孙不懂经营,加上挥霍无度,到了刑露祖父这一代,也只剩下表面风光了。
祖父的父亲一共娶了三房太太,三位太太总共为他诞下十四个儿女。从英国留学归来的祖父排行第十三,并不是最得宠的一个儿子。性格反叛的他,当年跟父亲吵了一架之后,拿着自己那份家产,带着妻子和独生儿子回英国去了。
祖父交游广阔,出身显赫,很快就打进了伦敦的上流社会。他断断续续在大学里教过书,也做过一些小买卖,但是从来没有一份工作做得长。到了后来,千金散尽,只得依靠妻子的妆奁度日了。然而,纨绔子弟的习性和挥金如土的本性却始终改不了,喜欢美酒、美食和一切昂贵而不实际的玩意儿。
刑露的父亲是这样长大的。他是个美男子,由于母亲的溺爱,从来不知道忧愁为何物,也看不见家里已经外强中干了。他善良开朗、快活,书读得很随便,跟父亲合不来,却懂得一切美好的生活。他爱游历、爱好艺术,到处写生,留下了不少风流韵事,远至马达加斯加也有年轻的情人为他流泪。
他二十六岁那年,回英国去领了母亲留给他的一笔遗产,便再也没有留下的理由。三十三岁那一年,他就像候鸟回归那样回到香港,在到祖母家里邂逅了家中厨娘情窦初开的女儿。这个少女对他神魂颠倒,为了把他留在身边,不惜怀上了他的孩子。
两个人租下界限街一间小公寓,匆匆结了婚。七个月后,一个晨光初露的秋天,刑露出生了。
妻子曾经对丈夫如痴如醉,为他显赫的家世和堂皇的仪容倾倒,夫妻俩有过一段甜蜜的新婚日子。然而,几年过去了,婆婆留下的遗产已经花得七七八八,她发现从来没做过事的丈夫竟然天真地决定当个画家,以为这样就可以养活一家三口。
结果,他那些油画一年到头也卖不出去,丈夫抱怨是别人不懂欣赏,妻子则认为丈夫是不切实际。生活愈来愈拮据,妻子千方百计替丈夫找到一份画师的工作,负责画戏院外墙那些巨型的电影广告牌。丈夫认为这是一种沦落,妻子则哭着说已经欠了房东三个月的租金。丈夫为了逃避妻子的唠叨,只好勉为其难地答应。
其实,他早就被生活一点一滴地打垮了,那些浪迹天涯的轻狂往事已经束到记忆的高阁,就像酒变成了醋,只留下单调乏味的婚姻生活。每天离家上班,就意味着可以暂时逃离妻子的抱怨。于是,他以游戏人间的方式投入地画过《冲天大火灾》里的摩天大厦、《金刚》里的黑猩猩和《唐山大兄》里李小龙那一身漂亮的肌肉。
为了纾解生活挫败造成的郁结,每个月拿到薪水之后,他把钱花得好像还是当年那个风流倜傥的阔少爷似的,有时候更喝得酒气冲天才回家。妻子在默默的忍耐中克制着怒气,为了帮补家计,她在一户富有人家家里当个厨娘,兜兜转转那么多年,她发现自己竟然又走在母亲那条老路上。于是,只要一有机会,她就会絮絮不休地提醒女儿:
“永远不要爱光棍!”
“不要相信男人的甜言蜜语!”
“只有嫁给钱才会有幸福!钱是可以买到幸福的呀!”
她把化为粉碎的梦想寄托在孩子身上,期望她将来嫁个金龟婿。女儿是她的骄傲,长得美若天仙,温驯听话,聪明用功。她每天为女儿梳好那一头浅栗色的秀发,喂她喝牛奶和鱼油,把孩子打扮得像小公主似的,不会比任何一位真正的千金小姐逊色。
她对女儿管得很严,生怕她走上岔路。刑露小学毕业后,升到一所男女合校的中学。母亲一听到女儿要跟男孩子一起上课,就吓得昏了头。拜托东家帮忙,终于靠着东家的面子把女儿弄进了一所贵族女中。
丈夫打心眼里瞧不起妻子的势力和肤浅。他教给女儿的是另一些事情:他教刑露画画,时常穿着衬里缀着补丁的西装和那双鞋底补了又补的皮鞋,像一位绅士似的,牵着她的小手,带她去看画展,也带她到海运码头去看停泊在那儿的远洋油轮。他走遍世界,告诉女儿伦敦、巴黎、威尼斯、蒙特卡洛、布达佩斯的事情,从前的情人、见过的大人物、参加过的大宴会……女儿崇拜父亲,父亲也在女儿身上看到曾经年轻热情的妻子。父女俩渐渐成了同盟。
做父亲的,有一次因为一时高兴,把女儿的照片寄到英国给自己的父亲,用一个小人儿来打破父子之间多年的隔阂。祖父被那张照片打动了,那时刚好是十二月初。到了圣诞节,刑露收到祖父从英国寄来给她的一份精致的礼物、一张近照和一封写着寥寥几行字的信,大意是:
“我想念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