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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部分

拓拔瑞瑞-黑色豪门错嫁冷血大亨)-第2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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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句话让秦臻僵在原地,她的影子就在人海里散去,瞧不见半点。
    “雷绍衡永远也学不会放下,而我永远也不会像海蓝那样去爱一个人。”
    待秦臻回悟,面前早就空无一人。
    人潮还是那么拥挤。
    雷绍衡被判刑的消息全被压下来了,秦臻和聂文诚动用了所有手段。
    瑜园里聂彤则是由罗思予陪着来看廷雨,廷雨平时就不爱说话,挺沉闷的一个俊男孩。纵然他们大人不说,但是他一个十岁的孩子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毕竟已经闹翻天了。可廷雨就是不开口,谁也不理。聂彤却不大晓得,她就只知道雷绍衡去外边忙事情了,所以叔叔聂文诚才让她来的。
    聂彤跑到廷雨身边,见他闷闷不乐的样子道,“廷雨,你不要难过,雷叔叔很快就回来的,不就是去做生意嘛,我爸爸和叔叔都一直不在家的呀!我陪你一起等好不好?等到雷叔叔回来!”
    廷雨低头只是画画。
    任是聂彤如何说,廷雨都不再说话了。
    等到晚上,廷雨就一个人回房。那画还在手上,他蜷缩在角落里继续画着。画里面分明是一家五口,爷爷,父亲,母亲,还有兄弟两人。他的笔落在那弯着眼角微笑个子高些的男孩儿身上时,突然眼泪啪嗒啪嗒全落了下来。
    谁的哭声似受伤的动物,呜咽悲鸣。
    夜深到不行。
    被关押的雷绍衡已经不去想外边儿的事了,他只有七天的时间,七天后他就要前往另一个遥远的地方。他在审判过后就一直睡了两天,期间除了吃饭,就没有再做别的事。许是打通了关系,所以都待他很好,没有为难他。
    第三日时狱警来道,“雷绍衡先生,有人来探视你。”
    雷绍衡又要拒绝,狱警却又道,“他说他是你的伯伯。”
    雷绍衡一听这话总算是答应接面。
    那是在特别的小房间里,四周都是墙,吊着一盏灯,灯光很昏黄,显得有些压抑。
    雷绍衡一进屋子,就见风老在那儿端坐着。他驻着那辟邪神兽的拐杖,朝他在微笑。雷绍衡见了他,漠漠走过去在他对面也是一坐。两人这么瞧着对方,谁也不先开口。风老眯着眼睛,似是在等他,雷绍衡是最有耐力的一个,可这次却先败下阵来先开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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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低声道,“惊动了您,让您大老远跑来了。”
    “你也知道我年纪都这么大了,禁不起这折腾。”风老道。
    雷绍衡了然,其实这个时候风老都应该在瑞士的滑雪胜地格斯塔德,他这次亲自出现,自然是因为事情闹大,他不得不来了。雷绍衡笑着,眉宇之间曾经的戾气却已不再,豁然开朗许多,“老爷子,我觉得这样挺好,我是控制不住自己的人,您都知道。”
    风老没有说话,他又是说道,“您能这么等下去,我不行,她还在,我忍不住会去找她。我累了,可也觉着挺轻松的,您就别管我了,就这么让我去吧。求您了,您就成全我一回儿吧。”
    风老半晌才说了这么一句,“你这孩子还是第一回开口求我。”
    雷绍衡一怔,随即就笑开来。
    风老垂眸,眼中一丝精光闪过去,“那我就真不管你了。”
    “恩。”雷绍衡郑重点头。
    风老叹息一声,驻着拐杖踱出屋去。等到了屋外边后,魏森已经在等候。
    风老过去,魏森就随他走。
    风老幽幽道,“哪里能那么容易放了他。”
    魏森一个激灵,就觉得特别寒。
    这几日天气越来越冷,天色很阴,众人莫不是狐疑这该不是要下雪。
    春城也是会下雪的,但是极少。
    所以这个城市里的人们倒是有些期待,期待下雪。
    窗帘拉开,外边的云层特别厚实,覆着一层又一层。
    有人敲门走了进来。
    猫儿盘着身子蜷缩在蔚海蓝的腿上在打盹,蔚海蓝则拿着一本书在看。听到敲门声,她扭头望过去,就朝他微微一笑。她的脸庞比先前红润了许多,身体也瞧着恢复许多。头发还是那么长,散开来像是一道黑丝瀑布。她穿着绒毛的外套,暖暖的,看着挺可爱。
    风景辛拿着一条毯子,走过去将猫儿赶下她的膝盖,替她将毯子盖上。
    他伸手顺了顺她的头发,想要说些什么,可最终什么也没有说。她已经要忘记他了,她现在还是空白一片,她马上要走了,她刚刚恢复,还没有进入稳定期。他的手窒了下,终是缄口不言退出房去。
    而后魏森走了进来。
    魏森道,“小猫虽然每天都有洗澡很干净,但是还是尽量远离一些。明天就要去意大利,蔚小姐早些休息。”
    蔚海蓝安然地点点头,还是在微笑。
    魏森望望她,折出屋子离开。
    门被带上了。
    屋子里又很安静。
    蔚海蓝看过一段书就轻放在一边,她低头看了一眼那只猫儿,纯白毛发,眨眼长大了。
    她轻抚着腹部。
    铃铛叮咚叮咚响一响。
    很快,很快也要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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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420:尾声——写在狱中的日记(大结局下)
    眼看着明天就是执行刑罚的日子,天气却冷得厉害起来。
    狱警送来一床被子让给加暖。
    雷绍衡微笑接过。
    雷绍衡将被子往自己床上一叠,又躺了进去。他本身就不怕冷,所以被子里也还暖和。可是有人这么送来了,他也不推拒,让人白跑一趟不大好。早先他可没有那么好说话的,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他说东边,准不让别人往西边去。他闭了眼睛,算算还有些时间,可以好好睡一晚,明天就要上路。
    但是雷绍衡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
    他觉着自己要做些什么,记些什么。
    一个念头从脑子里跳出来,他要立刻去做。不然,就没有机会了。
    雷绍衡将狱警唤来,让他给一本子,再给一支笔。
    狱警点头赶紧就将东西送来,还不忘叮咛说这里找不到什么好的,将就着用用。
    雷绍衡接过道,“谢谢。”
    那狱警登时就愣了下,好似没有想过他会道谢,笑呵呵地就又走了。
    雷绍衡不再躺床上,拉开椅子一坐,将本子往桌子上一放。
    那本子一翻,手里的笔一顿,一笔一画写了起来。
    (—)
    从小到大,没有写过日记。
    总觉得日记这种东西,太浪费时间,也太矫*情,我既没有老到百来岁,也不健忘,更不好这口。但是在黎明来临之前,我突然很想仔细记一遍,有关我和她的一切。这么多年来,我和她之间,所经历的一切。提起笔,一时间竟然也理不清,有些好像记不起来了,脑子一片空白。
    这样的空白让我仿佛回到那一年。
    那一年我没有见过她,在这个城市。
    我走过曾经驻足的街道,忍不住回望,可是再也没有见过那张熟悉的脸。有一回来到那家叫前世今生的咖啡馆,我一个人进去坐了一会儿。桌子上放了一本小本子。我拿起来看了几眼,什么神佛什么阿难,我不信神也不信佛,我要拆了这里。
    要是有人问我为什么。
    我就说因为我喜欢上了一个女子。
    要是有人问我有多喜欢这女子?
    我就说我愿化身石桥,受那五百年风吹,五百年日晒,五百年雨淋,只求她从桥上经过。
    我也会怕。我怕会忘记。就好像没有认识过她。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我没有那么长的日子。不用再一遍一遍去想。我只想一遍就行。过了这一次,我就再也不想了。
    (二)
    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还是个孩子。
    一个爱哭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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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候没有多少感觉,就记着她递过来的那块蛋糕了。我真是讨厌,什么不好给,随便给个苹果给个橘子都成,怎么就给我这个。还是带了草莓的。偏偏那也是我曾经最喜欢的,这会让我想到另一个人,一个让我等了几天几夜都没有回来的人。
    再见到她,她已经长大了。那头发乌黑如墨丝,比这个世界任何的东西都要漂亮。
    我也开玩笑地逗过她。
    我说在我心里,她最好看。
    估摸她是害羞了,所以就往别的话题扯,非要问我住持大师对我说了什么。我就一五一十地告诉他那老和尚说的。诸如身上戾气太重,迟早会出事儿。我就回应我是孤魂野鬼,就算出事儿,也没有什么可怕的,反正也没有人替我心疼。她又念我乱说话,怎么会没有人。
    有些时候,我是在自欺欺人。我比谁都明白。比如我问她会不会的时候,其实是真的想知道她会么。比如我说她好看的时候,其实也真的不是玩笑。比如我问她要是犯错要怎么才能原谅的时候,其实我在给自己找后路。
    红尘之中,若是少了个你,其实真的挺没意思的。
    真的。
    (三)
    在很长的一段日子里,我一直都记得她说的那个笑话。
    很难想像,她那样的女孩子,怎么就会说出口。
    ——想知道吗?那就让我睡上一觉。
    她坐在我的身边,当那个答案呼之欲出,我看见她正襟地端坐着。这么虔诚的姿势,光和影子都交错而过,好像方才那话不是她说的。就这么一个瞬间,我就有了想要亲吻她的冲动。我没有告诉她,这种老掉牙的连荤*段子都算不上的笑话,我早就听过,而且还特没劲。可就是觉得她真可爱,亲她是不能了,那就逗逗她吧。礼尚往来这个道理,我还是懂的。
    让她在选夫宴会坐冷板凳,这是我给她的第一个礼物。
    缺席考试,这是我给她的第二个礼物。
    至于这第三个礼物,我可是费了些力的。
    我让莲的女人穿上她设计的礼服走秀,想着她的作品怎么也不能让别人给撑坏了,好歹也要找自己人。莲当时不乐意。我当时说了什么来着。噢,我好像是说,这是我一小女朋友的。
    女朋友?我从来没有过。更别提还是一个小女朋友。
    莲虽然不情愿,但好歹是自家兄弟就应了。
    她确实很小,跟个孩子似的。让她剪个头发还要哭,不过她也就是爱哭这毛病没变。我一想到这个,真是又气又好笑。
    只是这礼尚往来好像太久了些。
    而我竟不想结束。
    (四)
    至于是在什么时候对这个小女朋友上了心,我也觉着挺莫名。
    无数个画面闪了过去,是她拿着手机忽然之间宛如含苞待放的嫣然一笑?是她在酒吧闹事,举着酒瓶子顶别人的脖子,我去接她就见她耷拉着脑袋一声不吭?还是在那个下雨的夜里,她留下一把伞给流浪狗?……这些镜头怎么越来越多,我的脑子又开始乱了。
    我只记得那震天的摇滚乐,那是个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儿。她一个女孩子,瞧着挺安静挺乖的,骨子里就是只野猫,还带了利爪的,一爪子过来就让你见血。但她是只活在白色世界里的野猫,认为所有人都是白色。这个世界,那么黑那么脏,她怎么能不被染黑,她真是太天真太愚*蠢。
    话题好像有点偏了。
    我得拉回来。
    究竟是在什么时候对她上了心,我绞尽脑汁却记不起最初的瞬间。
    好像很久以前的事情,久到封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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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在是过了太多年。
    我却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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