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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罪乐的青春-第28部分

小说: 罪乐的青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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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伟哥强忍着泪水,苦苦哀求着,说,跟我走吧,别做了。

  小娴冷笑道,你养我啊?!

  伟哥紧握着小娴的手,斩钉截铁地说,我养你!

  小娴似乎有所动容,可惜最终仍就甩开了伟哥的手,平静地说着,算了吧,你还是走吧,我们是不可能的。说完把钱塞到伟哥衣包里便头也不回地跑了出去,至此之后伟哥再也没见到过她,据说小娴第二天便让老板娘换了场子。

  小强自然是不知道这段不堪回首的历史的,伟哥没有跟任何人提起过,只有那晚醉后讲过一次。小娴深深地伤害了伟哥那颗残缺的心,致使我们看到了现在的伟哥,一个风流倜傥、漂泊不定的伟哥。

  我轻拍伟哥肩道,你怎么了?伟哥深深地埋着头,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我隐约感到伟哥身体颤抖得厉害,怕是在低声抽泣,我将餐巾纸放于伟哥伸手可及的位置,便不再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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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都说上帝造男人的心的时候用的是石头,所以造就了男人的坚强硬朗,其实男人的心更像玻璃,硬却易碎,一旦破碎就很难愈合。

  小强也注意到了伟哥不同寻常的表现,想要安慰几句,却又不知道如何开口,只好作罢,任其在痛苦的深渊里挣扎。我与小强继续闷声喝着酒,待到一杯下肚,伟哥已经好了许多,拭干泪水我们仍是男人。

  伟哥揉着略红的眼睛,强颜欢笑着,良久才艰难地吐出几个字来,来,今天哥三个喝个痛快。

  
  ==

  大家喜不喜欢给说句话啊~我都没动力了~ 
第50回
几杯下肚伟哥的精神好了许多,双眼已经比先前有神了一些。伟哥摸着肚子,很难受的样子,缓缓对我们说,咱换个地儿吧,我有些饿了。

  这离吃完才多久啊?就又饿了,我真怀疑伟哥上辈子就是猪变的,说不定还真跟猪八戒有着某种扯不清的关系。

  伟哥辩解说,刚就没吃饱,一喝酒才发现肚子空空的。

  随伟哥的意,我们换了个烧烤摊继续喝酒。

  烧烤摊上伟哥坦然了许多,才跟我们提起这几天所发生的事。伟哥拿着一串排骨,含上一块,嚼了几口还没咽得下去,便迫不及待地跟我们说了起来,你们知道我遇到谁了吗?我与小强坚决地摇着头,伟哥这才继续说着,我以前的女朋友,高中那个。

  高中?就我所知道的伟哥高中就只有过一个女朋友,难道是小娴,我诧异地盯着伟哥,我很不愿意去提起那个伤透伟哥心的女人名字,伟哥似乎明白我的意思,苦笑着说,你想的没错,就是她。

  小强在一旁听得云里雾里,百思不得其意,问我们,你们说的谁啊?我狠推着小强,示意他别闹,一会儿再跟他解释,此刻伟哥正处动情处,不能破坏气氛。小强也极为听话,完全领会了我的意思,对伟哥说,你继续,你继续。

  伟哥继续说,前天我一个人无聊,在市区里转悠,天太热了,我就找了个咖啡馆坐坐,她也在里面,跟一角落里坐着,一副墨镜,穿得很厚实,全身包得跟一木乃伊似的,我心说这女人还真他妈怪,大热天的穿这么多,我再细看,才发现是她,没怎么变,只是脸色有些苍白。我过去打了招呼,她愣了一下,不过马上就笑着回应了我,下午我们就在那儿坐了一下午,我感觉她现在性格变多了,有些悲观,有些消沉,我总觉得什么地方没对。她已经没有做小姐了,一年多时间已经赚了十几万,现在没有工作,就想到处逛逛,说什么准备最后再看看成都,过几天就去巴厘岛看看,以后都不再回来了,晚上我们一起吃的饭,她吃得很少,而且坚持要跟我分开吃,我想她注意卫生嘛,也就没多想什么,后来直到要分开的时候她哭了,说以前很对不起我什么的,我想要吻她,可惜被拒绝了。

  说着伟哥拿起酒杯示意大家走一轮,一杯酒后,伟哥再次神色凝重起来,用手使劲抹着脸,有种要哭的感觉。

  良久伟哥才继续说,第二天我又去找她了,她住宾馆,我们在宾馆里待了一天,什么都没做,就只是坐着。

  我突然意识到小娴一定出什么事了,不然就伟哥这种肉食动物而言是不可能和她在宾馆什么事都没有发生,或许我这样想是玷污了伟哥以前的纯洁,不过就我认识的伟哥而言这种事儿发生是很正常的。我打断道,你们没有…

  话未说完,一阵刺骨的寒意便扑面而来,是伟哥,伟哥正冷眼盯着自己,那目光犹如冬日夜里的一匹恶狼,饥饿,凶残,狂躁,噬血成性…盯得我心里直犯嘀咕,怕是惹祸了,我赶紧闭了嘴,示意伟哥继续,伟哥这才收敛了目光,接着说,Zuo爱是吧?我想来着,可惜被拒绝了。我们聊着从前,她说当时年轻,追求刺激,觉得跟我一起没有那种感觉,所以和我朋友走了,他们天天在外面疯着,很风光,很潇洒,后来我那朋友没钱了,逼她去做小姐,既然男朋友不在乎,她想也可以接受,反正来钱也快,她就去做了,后来才发现我那朋友在外面还有女人,他们就分手了,分手后学也不想去上了,自己过惯了奢华的生活,一时间没钱的日子确实忍受不了,就继续做起了小姐。后来她问我还爱她吗?我当时没有答她,我自己都不知道还爱不爱她,虽然这些年我都没有忘记过她,但是此刻我真不知道那是爱还是恨。她突然扑到我背后哭了起来,说其实这次来成都的原因就是为了再见见我,她说以前是她年轻不懂事,不知道什么是爱,不知道什么是情,世界上就只有我对她最好了,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我是爱着她的,至少我是从来没有忘记过她。我想要用行动证明我对她的爱,可当我把她压到身下时,她却哭得更厉害了,使劲挣扎,哭着叫我不要这样,我哪儿管那些,我继续想要强吻,她最终还是把我给推开了,最后她才告诉我说她当时没什么安全意识,后来感觉身体有些不适去检查时才发现自己已经染上爱滋。

  说到这里伟哥低声抽泣起来,我想男人都不太能接受自己曾经最爱的人生活得不好吧,更何况是得了绝症。爱滋是什么,意味着死亡,老妈以前学医的,我多多少少知道一些相关知识,一般黄种人的潜伏时间为六七年,这样算起来小娴还有三五年的时间可以活,其实保养得好可以活得更长久一些,可是世上又有多少人有那种经济实力去养这种病呢。潜伏期间虽然与正常人没多大区别,但是身体却已经不好了,易得病,却难以治疗,时刻忍受着内外的煎熬。

  我突然觉得小娴可怜起来,虽然我对她的印象不是那么的好,可是当我听到其患有爱滋病那一刻,她在我心目中的形象突然发生了很大的转变。

  我安慰伟哥说,伟哥,多陪陪她吧。

  伟哥只是低头抹着眼泪,待到泪干时才抬起头来对我说,我知道。

  说完举起杯子一口干了一杯。

  喝到夜里十一点过,我们三人才散去。小强没醉,独自回了寝室,我扶着伟哥慢慢往家走去。

  家,那是我们的家吗?
第51回
第二天,当我醒来时,宣宣已经去上了班,伟哥不见人,我摸出手机输上号码,想要拨过去,可一时之间又想不到有什么要说的,也就收了起来,这个时间我想还是不要打搅他们的好,他们需要的只是两个人安安静静地一起。

  灵儿已做好早餐等着我,见我愣着不动突地跳到我跟前,吓得我差点儿大小便失禁。可能很多女人认为这是一种很可爱的表现吧,但是男人们却并不这样认为,男人思考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情,全身所有神经都保持着绝对的松弛,此时是承受不得半点儿惊吓的,这就好似女人喜欢为男人做早餐,然而却忽视了一点,男人往往是不吃早餐的。

  灵儿将我拉到桌前,让我坐下,为我讲解着这份早餐,这是英式早餐,很营养的,试试吧。



  我瞟了一眼,就一煎蛋,而且都还没煎好,黄|色的地方还有着粘稠的部分,很是鲜活,仿佛风一吹,还能泛起涟漪似的,真不知道是她在忽悠我,还是英国人忽悠了她。

  我笑道,这也叫英式早餐?

  灵儿嘿嘿地笑着,不好意思地说,厨房里没什么菜嘛,我就看到鸡蛋,你将就将就啦。

  我假装气愤,指着盘中半生不熟的蛋说,就算只有鸡蛋,你也得用心去做啊,你看,你这也叫煎蛋么?都没做好嘛。

  灵儿得意起来,不懂吧,这样营养些,你可得记住了,本小姐就只说这么一次哦。说完灵儿便坐了下来,津津有味地品尝起这英式早点来,我想告诉她,其实鸡蛋本身是很不卫生的,里面有着很多细菌,煮熟了吃才是最卫生最营养的,可想想我还是忍了下去,没能说出口,怕打击了她的积极性,若是因此惹怒了她,以后再想吃个什么可就没有了。

  吃过早点我正说去睡个回笼觉的,结果话到嘴边还没说得出来灵儿就先我一步说出了一会儿的安排,逛街。灵儿说很久很久没有和我一起逛过街了,今天一定要逛个够,见灵儿的热情比太阳还来得猛烈,我也就只能答应下来。

  出门前我就已经做好了壮烈就义的心理准备,就灵儿旅游时的表现来说,今天不逛到脚断我是别想回来了。外面阳光很刺眼,我就纳闷了,灵儿不是一直都把皮肤看得很重要么,这么大太阳干嘛还要出来呢,灵儿面对我的质疑十分不屑,说,不知道了吧,现在国外流行棕黑色,黑点儿好,看起来健康。我想也是,个个白得跟白血病似得,什么美感都没有了。

  可能因为国外流行的缘故,这种新潮的思想已经蔓延至国内,任凭太阳公公使劲,人流就是不退。

  我使劲擦拭着额头上的汗水,这鬼天气真让人受不了,不知道海南此刻是什么样子,也像成都一样人山人海么?

  在灵儿的带领下我们钻进了一家商场,里面凉快了许多,虽然有些闷,但至少没有外面那么热,这时候我才发现逛商场原来是这么美、这么光荣的事情,真想一辈子待里面不出去了。

  灵儿游走于各品牌时装专卖店间,似乎气温对她没有丝毫的影响。一件换一件的试,试完总觉得不是那么的合适,看来身材好了也是有烦恼的,有的服装看起来很好看,可是穿在身上却完全是另外的感觉。有位哲人这样说过,模特儿身上的衣服永远要比自己穿上来得好看。

  坐在供顾客休息的凳子上,享受着空调,也可以算是件美事儿。灵儿一个劲地让我评分她身上的衣服,我敷衍地应对着,服务员满脸堆着笑,似乎把我当成了凯子,一直在给灵儿介绍更贵的衣服,终于灵儿还是盛情难却,买了条超短裙,就几块布简单地缝合一下,那小姐居然收了灵儿四百九十九,如果不看她是个女人,我真恨不得上去抽她丫的,这不抢劫么?不,比抢劫还来得生猛些。

  小姐似乎发现了我仇恨的目光,白了我一眼,嘴里嘟嚷着,也没听清楚说些什么。我提着袋子赶紧离开了这是非之地,那小姐看起来蛮阴险的,说不准再待下去一会准得再套进去一些。回到街上才后悔起来,反正又不是花我的钱,想买就买呗,看灵儿上演时装秀总比在街上晒太阳来得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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