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 中卷 复活夜-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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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意识地打开端木良的电脑,不奢望找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否则他不会把我留在这里。
我只是上线搜索三个字——古英雄。
翻到搜索引擎的第二页,就发现了一个名为“古英雄博客”的网页。
“古英雄”这三个字本来就不像生活中的人名,倒是很适合做网名或标题。
然而,博客首页有一张照片,居然就是——
瞪大眼睛拿起手中的照片,没错,就是他!
确切地说,就是我。
挂在博客首页的这张照片,正是我手中这张古英雄的照片。
这才是我从前真正的博客——古英雄的博客,而不是高能的“在卡夫卡的地洞里”。
手指颤抖着移动鼠标,博客访问量仅有91次。最后一篇文章,发表时间是2006年10月25日——三周之后,古英雄就与高能一同在杭州遭遇车祸,从此古英雄变成复活的高能,而高能变成死去的古英雄。
没错,这就是我,古英雄。
就连这张照片,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张,以至于挂在博客首页,就这样毫不遮掩地处身于网络,只要搜索我的名字就能找到,静静等待主人再度来访,才得以幽灵重生。
古英雄的博客总共只有七篇文章,最早一篇发表于2005年7月14日,内容很简短——
“今天,是我的23岁生日,开通了自己的博客。我知道没人会来这里看,唯一的读者就是我自己,一个小小的保险推销员,祝我晚安!”
博客第二篇,是2005年7月30日——
“该死的夏天,热得要人命。我顶着火辣辣的太阳,在大街上跑了整个白天,去了五家公司,却全吃了闭门羹。臭汗湿透了衣服,再跑一天大概就要中暑了!这就是我的命运?”
博客第三篇,一下子跳到了2005年12月1日——
“许多天没来这里看过了,点击量没有过变化(苦笑中)。对不起,我还在寻找父亲,已经找了一年零六个月,还是没有他的任何消息,就像他失踪的夜晚那样神秘。父亲会不会已经死了?”
博客第四篇,已经跨越到了2006年2月14日——
“情人节,我一个人在街上闲逛,没有女朋友,也没有男朋友,谁会喜欢我呢?”
看来古英雄与高能还真是有许多相似之处。
博客第五篇,2006年4月5日——
“清明节,跟着妈妈去给爷爷扫墓,我忽然问了一个严肃的问题:妈妈,我的墓什么时候造好呢?”
这句话简直令人绝望,是什么原因让24岁的年轻人想到自己的坟墓?
接下来博客第六篇,2006年9月19日——
“梦,我又做了那个梦,回到十五岁那年,跳到黑色的水中,救起那个盲人少女。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感觉自己是个英雄。”
啊,那个梦,自从我苏醒以后,也经常做这个梦。
梦是唯一没有断裂的记忆,在失忆以前和以后,这个梦永远都无法被抹去。
奇怪的是,博客看到这里,却没有半个字提到兰陵王,也没有提到过蓝衣社,更没有任何与面具相关的内容。也许,我以前隐藏得实在太好了,就连这个只是写给自己看的博客,也不泄露半点秘密。
第七篇,也是最后一篇博客,2006年10月25日,距离那个致命的时间愈来愈近——
“假如我死了,请在我的墓碑上,刻下这样几行歌词:
别哭,我最爱的人
今夜我如昙花绽放
在最美的一刹那凋落
你的泪也挽不回的枯萎
别哭,我最爱的人
可知我将不会再醒
在最美的夜空中眨眼
我的眸是最闪亮的星光
是否记得我骄傲地说
这世界我曾经来过
不要告诉我永恒是什么
我在最灿烂的瞬间毁灭
不要告诉我成熟是什么
我在刚开始的瞬间结束
这是郑智化的《别哭,我最爱的人》,希望在我死的时候,能够有一个我最爱的人,来到我的坟墓前为我唱这首歌。”
别哭,我最爱的人?我以前有最爱的人吗?现在还有吗?
当即下载这首郑智化的歌,用端木良的电脑放出来,晚上没人时把音量调到最大,整个楼面飘荡夜半歌声“别哭,我最爱的人……”
这个沧桑与沙哑的歌声,伴随绝望的情绪,几乎走向毁灭的尽头。却在每一句的字里行间,透露着对生命的无限眷恋,“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屏幕里的古英雄博客,照亮我被替换成高能的脸,听着那生离死别的激情,仿佛对这个世界道别。
突然,手机铃声响起,接起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
“Hello!我是莫妮卡!我回到上海了,现在就想见到你!”
半小时后。
我见到了莫妮卡。
五星级酒店48层总统套房,站在奢侈的落地大窗边,可以俯瞰黄浦江的九十度大转弯,迎面就是军刀般锋利的环球金融中心。整个上海都匍匐在脚下,神秘雾气缭绕夜空,不夜灯光柔和了许多,银河似的铺在水泥森林上。只有一块巨型电子屏幕,依旧顽强地闪烁着汽车广告,红色光芒穿破夜雾,自下而上地射映我的脸——高能的脸。
落地玻璃边还有一张脸,美丽的混血儿的脸,一千年前丝绸古道上雅利安人与华夏人的脸,比这个夜晚的雾气更加神秘的脸。
她的中文名字叫孟歌,英文名字叫莫妮卡,三个小时前刚从美国飞到上海,住进酒店房间的第一件事,就是给我打电话。
时针,走到深夜十一点整。
这样的暧昧时刻,匆忙让我来到她的房间,地上还堆着跨越太平洋而来的行李,以及她疲惫而焦虑的眼神。
她从背后抱住了我。
手足无措地往前挣脱,应该是窗户擦得太干净,我的额头重重撞到了玻璃,忍不住哎呀一声叫出来。
“小心!”
莫妮卡揉着我的额头,而我尴尬地缩回去,极力掩饰慌张:“没事!我没事!”
“骗人!你要是力气再大点,我看这窗户就要被你撞碎,到时候我们一起摔下去,明天的报纸上就会说——‘五星酒店离奇命案,一对鸳鸯殉情坠楼!’”
我终于苦笑了出来:“没想到你的中文水平不但没有退步,反而还会编新闻标题了。”
“高能,不——古英雄,在美国的日子里,我总是想起你的脸,不管是不是你自己的脸。”
“我知道自己的脸,不,高能的脸,没那么好看,并不值得你那么思念。而且,那么多天来没有任何你的消息,而你连我的名字都说错了。”
二十二岁的女孩着急为自己辩白:“你到底叫什么重要吗?高能也好,古英雄也好,在我眼里都是你的脸,虽然并不怎么好看,但起码你的眼睛很特别——这是你自己的眼睛,不会被别人替换的眼睛。”
“你喜欢我的眼睛?”
“一开始是眼睛。后来,就是你的整个人。”
“就算我恢复了记忆,大概你也是第一个这么对我说的人。”
想起刚才看到的古英雄的博客。
“你的眼睛能读人的心,让我对你产生了浓厚兴趣,而不再是原来的任务。接着我发现你的眼睛很真,有时候真实得像个小男孩。在这个什么都很假的世界,所有人都说谎的时代,对任何人的眼睛都无法信任的城市。只有你——高能或者古英雄,只有你的眼睛,让我感到真实,让我可以相信,让我不用处处提防。”
她一口气说了那么多,让我怀疑她最近是不是补习过中文了。
不过,我确实有些感动。
真实?
这是以前从未有过的评价,也许是对我这一辈子最高的评价。
低下头扪心自问,我是一个真实的人吗?
突然,我闪到总统套房的镜子前,看着原本属于别人的脸——这张脸上只有两样是属于我的:两只眼睛。
真实的目光。
“知道吗?你自己最大的问题,就是过分自卑。”
镜中出现莫妮卡的脸,这张年轻的混血面孔,披散栗色波浪的长发,乌黑眼眸盯着镜子里的我。
自卑?她说得没错,我从来看不起自己,觉得只能是个失败者,永远得不到想要的一切。
“莫妮卡,一个人怎么才能从自卑回到自信?”
“看着我的眼睛。”
然而我却在躲避。
她轻轻移到我的身后,整个人靠在我的肩膀上,几乎贴着我的脸,栗色长发卷过耳朵,这就是传说中的耳鬓厮磨?
“如果你不敢的话,那就在镜子里看着我。”
与一贯命令式的口吻不同,她的声音如此温柔,就像枕边窃窃私语,把我溶化在水里。
看着镜子里的她,我们的脸贴得那么近,不断摩擦彼此脸颊,互相传递火热的体温。
这不是我梦寐以求的时刻吗?在这样的夜晚,这样的房间,遇到这样的女子,与她四目相对深情相拥心无旁骛……过去二十六年生命中从未有过的,却日夜盼望的情景,梦一般发生在自己身上,古英雄,你还要犹豫什么?你不是一个正常的男人吗?你压抑了那么久,还要继续束缚自己吗?你存心要与自己为敌,要在将来追悔莫及吗?
然而,当一切血液冲上头顶,勇气却一点点消退。无数个问号又充满脑子,她究竟是什么人?她所谓的任务是什么?为什么突然回美国又突然回来?这些问号如同蝇蛆在脑中生长,编织为一条结实的绳子,牢牢捆住我的双手,只要稍微挣扎一下,便越收越紧令人窒息!
这样的纠结让我进退维谷,宛如站在酒店顶楼,向前踏出一步就会坠入万丈深渊。
“今晚,你留下来吧。”
莫妮卡又在耳边呢喃,仿佛温柔的小绵羊,而我却不是虎狼猛兽,更不是自信的牧羊人。
该死的!怎么又来了!太阳穴神经剧烈疼痛,只要她将我抱得越紧,脑子就被勒得越疼,又一次接近爆炸时刻。脚下天旋地转,白色光芒再度闪烁,数千只迁徙的火烈鸟,将我剪成无数碎片。
在欲望爆发之前,世界,变成了黑色。
我,什么都不知道了。
醒来,已是凌晨一点。
手机铃声把我从昏迷中唤醒,睁开恍惚的眼睛,看到华丽的总统套房。我躺在一张宽大的床上,依然穿着原来的衬衫,挣扎着摸出裤袋里的手机。
是妈妈打来的电话,问我那么晚还不回家。我只能解释说在公司加班,让她不要太担心。
摸了摸发烫的脑袋,这是今天第二次间歇性晕倒,怎么变得如此频繁?今晚的刺激太强烈?还是脑子问题越来越重?不会再有华院长为我治疗了,如果有什么事只能等死?
“Are you ok?”
莫妮卡端了一杯热饮料,坐在床上递到我手中。她已换上一身睡衣,眼神动作都像女朋友,反而让我更加紧张。
“我又昏迷了?怎么回事?”
“是的,你大概太累了吧,我把你扶到床上休息到现在。”
端起杯子一饮而尽,我喘着粗气:“为什么对我那么好?除了父母以外,这辈子没人对我这么好。你还太年轻,太任性……”
“住嘴!”她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