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夜人归 耽美-第7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高兴:“沈哥。你这是——”
“没事。跟……打了一架。”沈固把那个“人”字咽了回去,“莉莉说你结婚了?”
卢纬不好意思地低下头:“真对不起,本来应该给沈哥你说一声的,都是你帮忙的——不过,事办得挺简单的,琳琳她不愿意张扬……”
“和张琳?”沈固真有点惊讶了。这两人认识也就一个月吧?
卢纬有点尴尬:“沈哥你是不是觉得我太那个,才认识不到一个月就结婚……”
沈固迅速调整表情:“我没这个意思。闪婚又不是你一个。不过,结婚这事,我觉得还是慎重点好。张琳当然是好姑娘,不过你们是不是说得来,能不能过得好,这个……”
卢纬感激地笑笑:“沈哥,不瞒你说。当初一开始我求你帮忙的时候是有点为钱去的,你们都是我好朋友,我也不跟你们撒谎。我对罗薇——我确实是喜欢她。她死了我特难过,我总是想,要是我们有钱,她何必干得那么苦,那病就是累出来的。”
沈固想了想,还是谨慎地说:“卢纬,你其实不用这么想。我看你们当初干得都很起劲,也不只是为了缺钱,不还是为了自己的事业么。再说,罗薇这个病,未必是累出来的,可能她——一直都有这个病,就是自己不知道而已。”
卢纬感激地看着他:“沈哥,谢谢你。这事我也反复想过,可总是——不过我跟琳琳熟了之后我就觉得,她真是个好姑娘。虽然她哥有钱,可是她绝对不是那种娇小姐,一点小姐脾气都没有,特别的好。我,我还跟她说过罗薇的事,她特别理解。我觉得吧,我以后都不太可能找到比她更好的老婆了。她哥催我们快点结婚,琳琳也同意,我也就——其实我也觉得有点仓促,但琳琳都同意,我要是反对,不是让她很没面子?”
沈固笑了笑:“其实别人怎么看都没关系,只要你自己觉得合适就行了。张琳那姑娘我看不错,你们过得好,闪婚也没什么。”
池莉莉笑嘻嘻地说:“沈哥你不知道,卢纬刚才都把他老婆夸半天了,怎么怎么好,家里住的房子怎么怎么大,我们都嫉妒死了!”
卢纬红着脸摇手:“莉莉——”
庞峰云也笑着说:“这有什么不能说的,老婆又有钱又漂亮又贤惠,怎么不能说?沈哥,卢纬可宝贝他老婆了,刚才还问我们有什么办法驱虫,别让虫子咬他老婆的衣服呢。”
沈固笑起来:“驱虫子还不是用樟脑丸,这个也要问?”
卢纬嘿嘿地笑:“沈哥你别听他们说。不过,我们那房子里就是有虫子,衣柜里明明放着樟脑丸,还是有虫子。也不咬别的,就是咬琳琳带过来的一匹布。”
池莉莉调侃他:“什么布啊?现在谁家姑娘出嫁还带着布?别又是什么名牌晚装吧?”
卢纬做势要去抓她:“真是布。啊也不对,不是普通布,琳琳说叫什么锦,好像是——梁州锦,对,就是梁州锦。倒真是很漂亮的布,琳琳说是她老家的习俗,压箱底的。”
沈固疑惑:“张琳老家不是滨海?”没听说张琛老家在外地啊。
卢纬摇头:“我也不知道。大概是梁州的?要不然怎么用什么梁州锦呢。也不知道是什么虫子,简直是天天咬。我说把这块布拿出来晾晾吧,琳琳就是不让,说什么压箱底的东西不能拿出来,宁可让虫子咬……”
池莉莉很有经验地摆手:“那肯定不是什么心爱的东西,要不然女人最宝贝的就是衣服,肯定不能让虫子就那么咬。哎,你就不用操这个心了。想不到我们卢纬还是模范丈夫哩。”
几人哈哈大笑。卢纬拿出请柬:“我觉得总得补办一下,不说别的,也得请请你们。你们看什么时候有时间?沈哥,我跟琳琳说要不是你,我肯定不会认识她,你是大媒,我们得好好谢谢你。”
沈固接过请柬笑了笑:“那么客气干什么。这样,你们定时间,到时候我调一下休班就是了。你们说话,我先回去换件衣服。”
卢纬送他出来,在门口看看没人,小声说:“沈哥,有件事问你一下。”
沈固看他一眼:“什么事这么神秘?”
卢纬小声问:“沈哥,你知道琳琳家里有什么遗传病么?琳琳她——梦游。”
沈固皱眉:“梦游?”他倒没听说张琛有这么个毛病。
卢纬紧皱着眉点头:“琳琳自己可能还不知道呢。虽然人家都说梦游的人会保护自己,但我还是怕她万一梦游到外头去出点事怎么办?”
“你怎么知道她梦游?看见过?”
卢纬摇头:“不是。琳琳有个习惯,总是喜欢睡觉前接一盆水放在厨房,说自来水也要澄清一下,第二天早上好做饭用。有两次我因为一早就要跟着去接新娘,4点多钟就起来了。结果我到厨房一看,那盆水被人倒了,盆里还扔着个金镯子。那除了琳琳还有谁?第一次我也没声张,把那镯子放到她枕头边上就走了。到第二次我忍不住问琳琳,可是她硬说根本就没起来过。那镯子很特别,好像是一条小蛇,头咬着尾巴,做得很精致,不像市面上卖的那种千篇一律的首饰。可是那镯子我从没见她戴过。有一回趁她不在家我还翻箱倒柜地找过,也没找到,不知道她半夜是从哪里拿出来的。”
沈固想了想:“我倒没听说过张琛家里有这个病。梦游倒也不一定是遗传,过份疲劳或紧张都有可能,我看你还是带她去看看的好。就像你说的了,不一定是什么大事,可就怕万一出事。”
卢纬连连点头:“是啊,我也是这么想。可是我又不想让琳琳知道,要是带她去医院什么的,医生一问她不就知道了么?万一她觉得我是嫌她什么的——”
沈固笑了笑:“你可以算模范丈夫了。这样,我倒认识一个私人医生,等我问问他,如果他肯给介绍个心理医生就比较好办,你可以预先给医生讲明白不要直接问,这种事医生一般都会配合的吧?”
卢纬感激地点头:“谢谢沈哥了。那我跟琳琳商量一下,定了日子再来给沈哥送请柬。”
沈固回到503,那兄弟俩正头靠头地趴在桌子上研究图纸,钟乐岑已经洗了澡,头发还湿漉漉的。桌子边上放着那个装骸骨的盒子。沈固只听钟乐洋啧啧赞叹:“好一个四灵聚财阵,还兼养阴,设这阵的人是个高手!不过,走的可不是一般路子,透着股邪劲!”
钟乐岑把盒子往他手边推了推:“养小鬼,当然不是正路。乐洋,这孩子不肯上路,你帮他一把。”
钟乐洋打开盒子看了看,叹了口气,掏出一张符纸随手折了只纸鹤,手指一弹,纸鹤的翅膀居然微微扑扇起来:“人有人道,鬼有鬼道,仙鹤引路,早去西方,断绝诸念,两不相妨。”纸鹤突然化成一道白烟,绕着那盒子盘旋起来。也就是几秒钟的时间,沈固又听见了孩子的啼哭声。钟乐洋眉头一皱,手指再一弹,烟雾散开,把整张桌子都笼罩在淡淡的白烟中。渐渐的,烟雾凝成一个七八个月大的婴儿,躺在桌上哇哇大哭。钟乐岑忙着戴上眼镜:“这孩子究竟是为什么——”他话还没说完,孩子翻了个身,三人人都愣住了——孩子后脑勺上有个一元硬币大小的窟窿,窟窿里黑洞洞的。婴儿的脑袋上长着细软的头发,头发稀疏,能看见柔嫩粉白的头皮,于是那个黑洞就愈发的令人惊心动魄。
钟乐洋长出了一口气,烟雾散去,孩子也消失了:“怪不得不愿意去投胎,尸骨不全。”
钟乐岑小心地把盒子里的小头颅拿出来,果然,后脑处缺了一块圆形的枕骨。
沈固忍不住问:“为什么要把孩子的头骨拿去一块?”
钟乐岑轻声说:“这是养尸。”
沈固眉头皱得更紧:“养尸?”
钟乐岑轻轻把那小头颅放回盒子里:“用四灵阵聚阴在这孩子身上,然后把孩子的头骨拿走一块,聚来的阴气就会集中在这块头骨上。用这块阴骨,就可以养尸。”
“到底是养什么尸?”
“就是寿命已尽的人,用这块阴骨聚来的阴气养着,虽然死了,也还能像生人一样。这种方法与化僵不同,算是——活死人吧?”
沈固半天没有说话。钟乐洋呸了一声:“这是缺德的玩艺,一旦养阴阵破了,立刻就死!而且逆天而行,魂魄也不得转世,终生要在冥间受苦。现在你们破了这阵,这人就算自作自受了。不过这块骨头如果找不回来,这孩子也没法再入轮回。”
“这到哪里去找?”
“要是实在找不到,用孩子父母的一分精魄来补也可以。”
“金玉大厦是八年前奠基的,这事得拜托小黑子,让他查查那时候有哪家丢了这么大的孩子。”
钟乐岑疲倦地揉着眼睛:“还有睚眦和九头鸟……”
沈固把他的眼镜接过来:“你先别管什么睚眦了,先去好好睡一觉。”
钟乐岑勉强睁着眼睛:“我还有事。”
“有什么事?”
“诊所……”
“诊所有小来,不然就休业一天。”
“可是今天得去寂莲做法事。我每三个月过去一次的。”
“不急在这时候,洗澡睡觉去!”沈固一直把钟乐岑拉到卧室门口,“进去!”
钟乐岑回头看弟弟:“乐洋,你——”
钟乐洋饶有兴趣地看着他们,摆摆手:“哥你不用管我。我是毕业实习期间,没人管。”
钟乐岑实在是太疲倦了,心事一放下,眼皮就沉得受不了,无力地点了点头,爬进卧室睡觉了。沈固给他把门关上,回头就见钟乐洋盯着他,脸上的笑容也没了,吊儿郎当劲也收了起来:“我说,我们谈谈吧?”
沈固把脏兮兮的衬衣脱下来扔到沙发上,走进卫生间擦了把脸:“谈什么?”
钟乐洋把他上上下下打量了一会,单刀直入:“你和我哥同居了?”
沈固回头看他一眼:“合着你哥就不能跟人住在一个屋里是吧?只要是个人一块住就是同居?”
钟乐洋一挑眉:“你的意思是你跟我哥没关系?”
沈固迟疑了一下。说有关系吧,他和钟乐岑确实不是所有人想的那种关系,可说没关系吧?好像也不是那么回事。
钟乐洋狡猾地笑了:“那就是还没得手?”
沈固被他噎了一下,眉猛地一挑:“说什么!”
钟乐洋往后退了一步:“好家伙,煞气不小!也就我哥,普通人还真不敢跟你过呢。”他收起笑容,“我说,你对我哥究竟有没有意思?”
沈固冷冷看着他:“你的意思是说,除了打你哥主意的人,你哥就不能再有朋友对他好点?”
钟乐洋挑起一边眉毛:“你跟我哥是纯朋友?”
沈固沉默一下,转回去洗脸。钟乐洋在他背后慢悠悠地说:“你要是对我哥真没半点意思,刚才的话当我放屁就行;要是对我哥有意思就说,我哥自己会选择拒绝还是接受;就是不能这么不明不白地吊着!想跟我哥好没关系,但是要负责任,至少拿出个明确态度来。要是想玩玩就算——我哥虽然好脾气,可也不等于就能让人欺负。”
沈固冷笑一声:“你哥在苏完那儿受气的时候怎么没见你?”
钟乐洋也沉默了一下:“苏完不一样。他跟我哥换过命,只能活三十年,我哥总觉得欠他的,这没办法。不过你——”他眯起眼睛,目光锐利地打量着沈固,“甭拿你那煞气对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