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鸟电子书 > 穿越古今电子书 > 穿越时空之静数春日 >

第147部分

穿越时空之静数春日-第147部分

小说: 穿越时空之静数春日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们知道吗,有时候,不只是女人,男人在爱情面前也有可能昏了头。
  当凛在听到那位林静如说了三句话、总共才十个字的情况下,他就抑制不住自己想见她的冲动了。
  除了她,谁还会有着她的名字有着她的声音爱着她爱的音乐?
  她就像地球极处,吸引着他这只迷路了的候鸟南迁北移,有她在的地方,便是他安心落脚之处。
  如儿,那个,会是你吗?

  爱的颜色4

  地王路离我们所在的地方说远不远说近不近,但如果是赶时间的话,我一定是打车过去的。可是今天我像失心疯一样,想都没想就跑过去了。
  小云一边念叨着说我是疯子一边也跟着我跑了过去。后来小云说起这一幕,都嘲笑我说,原来这就是冥冥中注定好的,爱的力量就是伟大。
  跑了二十多分钟,去到的时候我和小云都大汗涔涔了。然后她就不停指着我喘着粗气,不用她说,我都知道她一定是想说我是疯子。因为途中很多次她想让我停下来慢慢走我都没理她。我感觉脚不是自己的,感觉自己就像是被丝线牵着的木偶娃娃,被人一扯就只能不由自已地跑起来。
  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感觉不再出汗了才进去。咖啡厅昏暗的灯光,悠扬慵懒的旋律,这真是一个适合用来谈恋爱而不是谈生意的地方。
  “请问是Evan吗?”
  “我是,林小姐你到了吗?要不要我来接你?”
  “不用了谢谢!我已经到了!既然你还没到的话我就先找位置等你吧,你不用急的!”
  “嗯,好的,我都已经到停车场了。”
  挂掉电话,让服务生带我们到一个偏僻安静的角落落座。忍不住跟小云说Evan已经在停车场,立刻就能见到他了。
  小云这时倒是镇定,“你看看你,人家Evan又不是明星,你激动啥?明天你还要对着IWill一整天呢!还有还有,你是来谈合作,你以为你是来和人家Evan约会啊?拜托,成熟点好不好!就你这花痴样,真丢咱们学校的面子……”
  我满脸黑线,不停翻着白眼,“到底是谁花痴啊!!”还作势去掐她的脖子。
  Evan的电话很及时地救了她。看着她掩着嘴笑的得意样我就巴不得掐死她!!
  “是的,我们就在爱岛café里,我到门口等你吧,我穿的是白色的竖领雪纺背心。”
  挂掉电话,甩掉小云这块虎皮膏药,到门口去等我的米饭班主。
  如果我是个男的,这个时候我是不是会叼着根烟,蹲在门口边边,看着人来人往的大街,活在自己袅袅青烟的幻界中。等到眼前突然一亮,看到心上的那个女生出现在视野之内,掐灭烟头,起身一拨头发,对着太阳露出堪比阳光的笑脸,然后大步过去牵起那女子手……
  哈哈,其实我觉得我蛮有写言情小说的天分的,哪天要是当设计不能糊口,似乎还能考虑下写写小说。
  正当我自顾自沉浸在这恶俗的低级幻想中时,不远处的一双眼睛直溜溜正盯着我。而他的脚像被钉在了原地,一动不动的。
  是的,他被震住了。
  竖领的雪纺白衣,高高扎起的团子头。那个跟如儿有着一样名字一样声音的女子,甚至还有着跟如儿一样的眉眼……那随时随地发呆的习惯,那没心没肺的傻笑……
  是上天太耍人,故意弄一个跟如儿几乎一样的人在这异世,还是说眼前的就是他梦里回忆中的如儿?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抬头对上那双灿若星辰的眼睛的那瞬,我感觉一下子陷入了幻觉,一个自己编织的华丽丽的幻觉。
  这个跟凛一样伟岸挺拔的男子,这个在柔和的灯光下有着刚毅轮廓的男子,这个定在路中和我四目相对的男子……
  怎么会,我找了这么久都没找到的,怎么会,就一下子毫无心理准备地就出现了……
  原来,上天对我很好。原来它让我和凛一直走着同样的路、呼吸着同样的空气、看着同样的月光……
  下一秒,我就是那个掐灭了烟的男子,用尽全身力气朝那个温暖的怀抱冲了过去。
  我不知道路人的眼光会有多诧异,我只知道自己从未怀疑眼前这个是不是凛,我只知道自己就想立刻扑倒在他怀里。
  凛稳住了我,然后没没有抱着了我,他最厚实的肩膀,却轻轻推开了我。
  我完全不知道自己的眼泪是什么时候飙落的,婆娑着眼看着眼前推开我的凛。真好,这里的凛没有病了,这里的凛没有了那股萦绕在眉心挥之不去的忧伤。
  可是为什么我还是会哭……
  完全不顾他感受地重新死死抱住他。他是我的凛,他怎么会推开我,他怎么舍得认不出我……
  “凛,凛,凛……”
  大喊,不顾形象地大喊,不顾形象地死死抱住我的凛大喊。
  “如儿……”被我抱着的凛颤了一下,然后他大大的温暖的臂膀环着我,他沙哑着声音,一句“如儿”似乎用尽了他全身的力气。
  ……
  这一晚,地王路中,一对情侣忘我地拥抱着,似乎彼此的相遇花尽了所有的勇气和精力,似乎隔了很远很远的距离很久很久的时间才重新回到一起……
  女生一直把头深埋在男生胸前,男生把头埋在女生颈窝之中,女子哭了一晚,仿佛这一晚要把全部的委屈抱怨都哭出来,男生的表情间杂着心痛怜惜高兴和无奈,仿佛一尊石化了很久的雕像突然有了生命有了喜怒哀乐……
 
  天为你春1

  那晚之后Evan就有了个未婚妻。
  其实未婚妻的说法是我要求的,他非要说我是他的妻。我说我心里头也早就认定了你这个丈夫,几生几辈子。可是这一世,我们并没有得到法律和大家的认同。最后争了很久,他才妥协,只是,他怎么都不肯叫女朋友,他说最大的让步就是叫未婚妻,他说这一世我只能是他的妻。
  无论是我身边的人,还是他身边的人,大家都惊讶得合不拢嘴,哪里突然冒出个Evan的未婚妻了?一见钟情?!
  没人知道,我们的情,早在那一世就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了……
  我跟凛说我们的儿叫颜寄,寄托着我对他的思念。我说我离开的时候小寄才几个月大,我甚至还没来得及听他叫我一声娘,甚至,还没来得及教他叫爹爹……
  说起小寄的时候我眼红红的。这一世可以重遇到凛,可以圆那一世未完的爱,可是我们永远都不能看见小寄了。
  凛说,晴逸和小寄永远都是我们最爱的孩子,永远无法替代;他说,姥姥和魔男一定会照顾好小寄的,如果小寄长大后知道他爹娘死后在另一世相爱着,他也会很欣慰的。
  凛,你说,我们死后会不会又回到颜国?或许那时候颜国已经不是颜国了,江山没变,易主多年;或者那个时候,我们认识的人都死光光了,我们能找到的都是跟我们有着同样姓氏流着同样的血的子孙后代。
  可是,就算那样,我也还是想回去。
  这个世界太热闹,却终究孤单得像只有我们俩……
  傻如儿,就算能回去,也是很多年后的事了。你现在该做的就是好好爱自己,好好爱咱们彼此,好好爱这个世界,不要让自己的生活留下遗憾,不然等我们真回去了的时候,你又会想重回这里了……
  还有,与其花心思花时间想这些,不如想想我们的婚礼怎么安排,想想先为我生个儿子还是女儿吧?
  ……
  ……
  离我和凛在这一世的重遇已经三年了。也就是说,我已经毕业了整整两年。
  毕业后我在一个小小的设计室工作,那是霞姐的一个朋友开的工作室。加上我总共八个人,每天都在思想的碰撞中摩擦着灵感的火花,很忙,但很开心。
  IWill的人现在都把我当女主人,有好几个总是拿我开玩笑,每次见到我都“嫂子嫂子”的叫着。人事部的女同事偷偷跟我说,Evan自从和我一起之后,笑起来可温暖了,不再像以前那样,看着他的笑会觉得周围降几度。我严厉批评了凛这个情况,并让他请全公司的人喝了一周的下午茶。这下IWill的所有人就更喜欢我这个“女主人”了,没办法,红脸总是我唱!
  我还是习惯叫凛做凛,而不是Evan,就像他还是习惯叫我如儿。不过在别人面前,他也叫我YU,我也叫他Evan。
  和凛一起之后才知道原来外界传的Evan是Cindera董事长的私生子是真的。
  知道这件事后我心里特别难受。在古代,凛身为皇子,就要跟很多同父异母的人分一个父皇,来到现代,却要当别人的私生子。我有个好妈妈,有个身兼父职的妈妈,少了父亲并没有给我很大的阴影,可是凛却只能孤零零一个。
  为什么总是不能给他一份完整的父爱呢……
  和凛一起后我见过他的那位“父亲”两次,客客气气地吃过两顿饭,两次都像在向严厉的上司汇报工作情况。
  很明显能看出来这位凛的爸爸非常非常不喜欢我。大概是我一没家底,二自己没名气,他当然以为我是冲着他们Cindera来的,至少是冲着IWill而接近凛的。
  当然,外界也都是这么看我的,一个新晋的名不见经传的设计师,勾搭上IWill的头头,以后还要担心自己的设计红不起么?
  不管别人说什么怎么想,只要跟凛在一起,就一切都好。
  在学校时凛每天都来学校找我吃饭,周末的时候就一起回我家吃饭。工作之后我住家里,所以每天他都来接我下班,然后一起回家吃饭。
  我想,凛这一世没有爸爸妈妈,可是我妈妈可以给我们所有的爱,她可以一人身兼父职地疼爱我,她当然还能一起把凛也疼爱了。
  事实上,妈妈真的很疼爱凛,甚至我怀疑她现在喜欢凛比喜欢我这个正牌女儿要多。
  你看她多番旁敲侧击地让凛快点和我结婚就知道了……
  哎,你见过这么想嫁女儿的妈妈么?难道我长得像嫁不出去的样子?!
  每当这个时候凛就会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看着我,像极一个受了委屈无处可诉的小媳妇儿。
  其实还没毕业时凛就向我求过婚了。
  这位IWill的神秘leader为了他的未婚妻,除了出动IWill为我的毕业设计展走秀,还亲自上阵为我走处女秀。那天媒体的排场绝对会让人误以为是哪位著名设计师在展示新装。最后他牵着我的手出来,在无数人和闪光灯面前,单膝跪下,请我嫁给他。
  只是我没答应。我这一辈子只会是凛的,别人仿佛跟我生活在不同的世界,我从没想过自己会嫁给除了凛之外的人。所以我一点都不着急。
  有个小女孩说过,最适合的结婚年龄是80岁,因为那时候不用工作不用读书,也没有别的事情可以烦恼,所有的时间都可以用来和另一半彼此相爱。
  我当然不会80岁才嫁给凛,我等不到那么久。只是,这个时候,刚出社会,我还是想靠自己的能力打拼几年,过一下设计师的瘾,然后再回归家庭,当凛的黃面婆,为他生儿育女、操持家事。

  天为你春2

  三年里,凛带领着IWill从一支男模队伍变成一家模特公司,从原本的除男模队外只有十个不到的工作人员到今日变成上百人,拥有市场部、项目部、人事部、财务部、总经办和培训部等六大部门。原先帮凛打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