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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得之,我幸-第3部分

小说: 得之,我幸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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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总是说实话,女人最不喜欢实话。” 

      得之捶床大笑,小臻却一本正经,“大概因为名字起的不好,言臻,言真,说实话是我的习惯。”见得之笑得捂着肚子,又加一句,“你的名字就很好,什么都有,还看不出男女。” 


      她想起卫家齐第一次知道自己名字时不禁低声沉吟,“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可是这个意思?得之你深受父母喜爱。” 

      她当时还嘲笑卫家齐:“一个ABC也知道徐志摩?” 

      后来才知道卫家齐有着那样显赫的家世,他的祖父曾祖父是那样传奇的人物。卫氏一门迁居海外半个多世纪,子孙儿女却有着极深的传统文化根底,卫家齐的小楷写得极其漂亮,鹅黄色的小笺上周正挺拔的几个字——得之,我幸。 


      那些快乐,那些美好,虽然短暂却足够留给自己午夜梦回时笑着醒来的原因,她也想放下重来,可是她知道,命运到现在都没有放手之意…… 

      小臻见她发呆,伸手拉她衣袖,“小叶子,回神了,还是抓紧时间联络卫家同先生,不然我在这里打扰你一辈子。” 

      一辈子,以前的承诺动辄就是一辈子,现在看来那还真的是很长的一段时间,很长,很长。 


      第六章 情霸天下



      第二天的展览很成功,很快引起轰动,各大媒体争相报道,为恒信后期举行的拍卖做足噱头。同事指着报纸上端着香槟的殷其雷啧啧称赞,“这么有钱,这么年轻,皮相还生的这么好,可见上帝并不公平。”
      得之在现场溜达时不时的凑近观看,让押运人员荷枪实弹送进来的东西定是价值连城,每个女人大概都喜欢这样的首饰吧,一件件摆在丝绒表面的模型上,奢华,艳丽,光芒四射,让人不敢逼视。
      她盯着一只指环看,戒身镶满的碎钻,式样复古,水滴形的钻石,像一颗泪珠。
      “它叫情人的眼泪,原来的主人是英国的一位公爵夫人,丈夫死后将二人结婚信物全数出售,说是不想睹物思人。”
      声音低沉好听,她已听过两遍,不用猜也知道是那位殷先生。
      “谁知道呢,许是生活所迫,抑或思念这件事有心就够了,并不需要有什么物件找回过去。”得之摊开双手,这是宋歆沂的习惯动作,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学了来。
      殷其雷微微颔首,“你说的对。”
      这位殷先生实在年轻,大概只有三十岁上下,也许还不到,因为离得近,她的鼻端全是他的气息,烟草和古龙水混合,不知是什么牌子,简直跟他的气质贴合得天衣无缝,总之相当魅惑。
      得之指着最中心的展台,“那是什么。”
      “那是本次展会最贵重的拍品,当年从俄国皇宫里面流传出来的一条钻石项链,据说是叶卡捷琳娜女王的最爱,它也有个名字叫做情霸天下。”
      殷其雷细心介绍,引着得之快步上前。
      确是艳光四射,得之怀疑就算关上了灯,这条项链的光芒也足以照亮黑夜,几颗硕大的蓝钻个个都超过六克拉的样子,蓝钻四周装饰着大大小小的红宝石、海蓝宝石和碎钻,仿佛是满天的星子,流光飞舞。
      也只有皇室得以拥有这样的奢华吧,这般艳丽,这样张扬,真的可以情霸天下。
      得之的心微微触动,倒不是因着这蓝钻的耀眼,她想起另外一条项链,也是这样的璀璨得让人心醉,不由得说,“有一条蔷薇的眼泪,跟它倒是相配。”
      殷其雷不由的重新审视这位面容清丽的女郎,蔷薇的眼泪是纽约沈家的珍藏,已经有三十年没有在社交场合现身,这位叶小姐如何得知。几个念头在心中反复,对身边这位穿着灰色毛衣的女子生出大大兴趣。
      得之将身子凑近展柜,颈中的挂件从毛衣V里跳了出来,殷其雷知道自己现在应该目不斜视,但是目光却不得不在她胸前停留,那是一块腻如凝脂的玉佩,底部略有红色,他知道那是糖皮,得之像是有所感应,也顺着他的目光向下看。
      “哦,你是行家,怪不得对这个感兴趣,这是家传的。”
      殷其雷见她脸上掠过一丝微红,像是四月的桃花,而颈中皮肤白皙如瓷器,不由得燥热,轻轻调整自己的声音,“上等的籽料,年代久远,价值不菲。”
      “是,它也有个名字,因为雕着连理枝,所以叫做连理。”
      见他十分感兴趣的样子,得之也侃侃而谈。
      “可以拿给我看一下吗?”
      话一出口,他就察觉到自己的失控。
      “不行,君子无故玉不离身。”
      见她不以为意,还轻松开起玩笑,殷其雷一颗心稍稍放下,“你不是君子,是女子。”






      第七章  故人



      不知是不是白天看完钻石心情特别好,还是因为长达半个月的加班终于结束所以浑身舒畅,得之带着小臻逛超市时还不停的哼着歌,听得某位智商奇高的小P孩眉头直皱,“小叶子,你很丢人哎……”
      “我怎么了?”
      “唱的难听死了,没看见大家都在看我们吗,你怎么和妈妈一样不让人省心呢?”
      某只小鬼做无奈状。
      “啊,我丢人?好啊,等会不要吃某个丢人的人包的饺子。”
      得之终于如愿以偿的看到小臻闭嘴,再早熟的小孩还是小孩,特别是在面对美食诱惑的时候。
      得之喜欢这个时候的超市,人人身上带着人间烟火,亲切可爱无比,她一度很喜欢这样的氛围,看着小夫妻推着购物车小声商量该买油菜还是生菜,或是看着年轻的OL望着桶装冰淇淋的那种内心纠结都让她感觉很窝心。
      牵着小臻,他胖胖软软的小手让得之觉得安稳,孩子确实给人力量和温暖,比如自己的母亲,母亲曾经说过,如果不是得之,她一早离开叶家,可是到最后,终于是忍无可忍了。
        难怪女人把结婚生子当作人生圆满的标志,师太的的小说里经常调侃职业女性,“工作会叫你妈妈?”
      小时候觉得可笑,现在听来,这句话里面全是志得意满和无限苍凉。那时候,自己差点也会拥有这样的圆满,可是终究还是造化弄人,那些热闹,那些美好都是别人的,而自己,只有回忆。
      正在走神,小臻拉着她来到了巧克力专柜,抓起一盒巧克力就放进购物车,得之弯下身子看清楚,KISSESE,吃吃笑出来,“小鬼,你还喜欢这个啊。”
      小臻很正经的说,“我妈妈有很多这样的盒子,吃完舍不得扔,应该和好吃才对啊,能让她那样念念不忘的大概都是好东西吧。”
      得之在心中叹气,原来不只是自己,原来所有的人都没那么容易忘记过去,就算是伤心羞辱的回忆,也仿佛是自身血肉一般,说要剥离出去,却谈何容易。如果硬要她把过去一丝丝剔除,不如给她一刀还痛快些,因为那些事情里,总有一些支撑一个人坚持走下去的甜美东西。
      带着小臻走出卖场,明月已经挂在天上,想不到却遇到了故人,真的是一位故人。那年她躺在病床上曾经咬牙切齿的说不要再看到任何一个卫家的人,如今还是不想遇见,倒不是因为恨,是因为不堪,因为他们的出现会时刻提醒自己,自己曾经那么痛苦,那么无助,曾经让最爱的人在心上剜了深深一刀,血流满地。
      而这位故人却像是专门为等待得之而来的一样,“叶小姐,你好,好久不见。”
      “董绍琛,是很久没见了,大概有七年了吧,那真是很久,像是上辈子。”她把董绍琛三个字拖的很长,有那么一丝的讽刺和讥诮。
      这位董绍琛是卫家老伙计,心思缜密,是极为妥当的一个人,今天穿一件深色风衣,在满街的霓虹的映衬下得之突然觉得他的面目模糊。
      她还记得是董绍琛代表卫家齐来见她,大方的把一张空白支票放在她的面前,她气的笑起来,“绍琛,我还不知道你姓什么。”
      “董,董绍琛。”
      “董绍琛,你多次帮东家摆平风流债?你不觉得猥琐?”
      董绍琛一如既往的沉静,“叶小姐,事已至此,我们都不愿意纠缠……”他的话还没说完,她已经把支票撕碎仍在他脸上,扬长而去。
      那天,她还真的是激动。
      七年后的董绍琛跟七年前并没有太大变化,“叶小姐,不如我送你一程。”
      得之并不答话,反而对着小臻说,“来,叫叔叔。”
      小臻似乎也体会到了两个人身上的波涛汹涌,抬起头来,“董叔叔好。”
      董绍琛的神色在看到小臻的时候变得有些莫测。
      “今天就不麻烦董大律师大驾了,我和小臻还要去买蛋糕,后会有期。”
      她的这声后会有期说的董绍琛心下大惊,却不好再问什么,只得看着他们扬长而去。
      小臻见得之不语,轻轻拉了一下她的手,“那是卫家的律师吗?”
      “你怎么知道?”
      “小叶子,你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搜索引擎这种东西吗?”
      “对,什么都瞒不过你。”
      “小叶子,卫家齐是谁?我叔叔?”
      得之的脸色霎时变得苍白,她听见自己的声音变得酸涩无比,“是,他是你二叔。”
      她被回忆中的这三个字刺的体无完肤,只觉得这楼宇间的风阴凉无比,似乎要吹到她心里去,连最后一丝温度都要带走,一些曾经像水一样冰凉的东西慢慢结成了冰,扎在肉里,钻心的疼,可是她已经没有眼泪了,她的眼泪已经在七年前流干了。






      第八章  品味



      饺子还没有下锅,门铃却响了起来,得之有点奇怪,这个时候谁会上门?举着满是面粉的手去开门,原来是邻居萧玲玲,她们在几年前认识,几次来往很是投契,于是时不时一起打法寂寞时光,吃喝玩乐不亦乐乎。
      那萧玲玲穿着咖啡色麂皮短上衣活像一个小猎人,手中牵着一只可爱的牧羊犬,这女郎眉眼英气,笑起来却异常甜美。
      “很明显啊,我是来蹭饭的,有吗?”
      得之无奈“饺子,萝卜馅儿的,你要吃几个?”随即弯下腰摸摸狗狗的头,“你呢,小美,你要几个?”
      大狗愉快的把爪子放在得之手心,对着得之狂摇尾巴。
      萧玲玲撇着嘴摇头,“见色忘主。”
      三人一狗吃的心满意足,萧玲玲跟得之在厨房洗碗,小臻早就和小美玩在一起,一人一狗真是和谐。
      萧玲玲忍不住问,“那个是谁?你儿子,这么大了?啧啧,叶得之,你这保密工作太厉害了,叶景之知道吗?如果他知道……”光是想象一下她那个闷骚老板知道这件事后的表情,玲玲就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
      得之一脸无力,“他是宋歆沂那个儿子啊,他三岁的时候你还见过呢。”
      “原来是他,我就是说啊,你怎么生的出这么可爱的儿子。”
      得之无奈,“萧玲玲同学,我还想问你呢,你家小美不是喜乐蒂牧羊犬吗,怎么长这么大,看着跟苏牧似的。”
      “你还别说,我也问医生了,可是医生说小美大概长不了苏牧那么大吧,要观察一下,观察一下。”
      萧玲玲自己动手冲一杯薄荷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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