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之,我幸-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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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着她亲吻约翰的头。”
那七纱舞真的是很魅惑,纱衣被舞者一件件脱下,轻纱飞舞,美得动人心弦,却象是罂粟一般,美丽中带着邪恶,一舞尽后,空余芳华。
最后,莎乐美终于吻着约翰血淋淋的的嘴唇,终于得到爱人的吻。得之微微抽气,殷其雷微笑着观察她,想起自己十几岁时带着女生去看恐怖电影,女孩子在身边尖叫抽气流泪,而他只觉得有趣,心里暖洋洋。
得之在回去的路上一直沉默,殷其雷于是开玩笑,“你今天不会以为我带你去看肚皮舞吧?”
“我是这样认为的。”她的坦诚让他气结,她却开心的笑,“神说的真的很对。”
“什么?”
“世界上只有两种感情能把人永恒地联系在一起,要么是爱,要么是恨。如果他不能爱你,那么就让他恨你吧,巴比伦神庙上神的喻示,爱恨纠缠,永不分离。”
殷其雷扯动嘴角,不置可否。
得之在车上不知不觉睡起来,到了自家楼下还未清醒。她的脸脸微微泛红,头靠在车窗上像个小孩子,嘴唇出奇的干净红润,没有唇彩的颜色。殷其雷的喉头发紧,理智已经控制不住身体,不由得倾身向前,只是刚凑上前,就被什么东西击中右眼,酸痛无比,他立刻低咒出声。
得之挥着拳头慢慢清醒,“到家了,你怎么不叫我?你眼睛怎么了?”
“还不是你?”他咝咝抽气
“我?我怎么了?”得之凑向前去,只见他眼眶微微泛红,立刻明白自己干了什么好事,连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
见他不语,她陪笑道,“不然,你也打我一拳?”
殷其雷斜睨她一眼,凉凉的说,“我干嘛打你。”
第二十四章 如是我闻
殷其雷的表情让得之觉得好笑,伸出手就往他眼角抚去,“不要意思,真的不好意思,我知道我有这个习惯的,不过你放心,你不会变熊猫的。”
想到这里,她更加忍不住,如果让记者拍到他熊猫眼的样子……她真的不敢想象那样的场景。她努力憋笑的样子让他郁闷,“想笑就笑吧,这样会内伤。”随即自己也大笑起来,扯动眼角的伤处,微微抽气。
得之没见过他大笑的样子,先前几次见面,他总是让人捉摸不透,虽然嘴角常常挂着一丝浅笑,但总觉得他神秘莫测。现在他大笑起来,眉头舒展愈发显得英气,让她想起清晨的松林,有种说不出的神清气朗,记忆中的一些影子重现眼前。
她的手还留在他的眼角,帮他一点点揉按,她的手很漂亮,白皙,干净,带一串紫色水晶手链,不时扫在他脸上,残存着她身体的温度。她的指尖微凉,让他想起小时候有次发烧,大姐就是这样把手放在他额头,那是他最幸福的时光,而现在一切都不复存在。
车内的暖气很足,让殷其雷的觉得浑身发烫,有些口干舌燥,只好转移话题,“你的手怎么这么凉。”
“啊。”得之把手收回来,嘴角带一丝寂寥,“因为心里没有春天。
她凑近他的脸,“没事了吧?”
“本来就没什么。”他没好气。
“好了,对不起,那天我请你吃饭赔罪?”
他终于相当满意的点头,“一言为定。”
得之很久很久没这样开心过,也没有一个人能让自己这样开心,直到第二天她还时不时想起殷其雷红了眼眶的样子,弄的程迦闵相当诧异,“要见大客户就这么开心?”
开心,才不。特别是去振亚这种地方,还好已经过去多年,要是前几年,她不当场神经崩溃了才怪。她计算过遇见卫家齐的可能,只一瞬间就觉得自己可笑,怎么会,他如今在整个卫氏的地位举足轻重,怎么会随便出现在子公司里面。
现在的振亚规模已经相当可观,寸土寸金的地段,气派明亮的写字楼,仿佛直插入云端,比七年前那幢更胜一筹。程啧啧称赞,“就这样还只是卫氏企业的冰山一角。”
得之在心里苦笑,是,这还只是冰山一角,振亚,振华,美华酒店,兴亚科技……每一个都足够仰望许久。
曾经,那个人在远处给她看这栋大厦,那时候这里还是工地,他说要和她分享所有的成就和荣耀,一转眼,已过了这些年,物是人非事事休,有些事情说起来怕是真的要欲语泪先流,不提也罢。
会客室宽敞明亮,跟他们见面的是企划部主管,她认得那是当年的同事刘凝,极为精明强悍的一位铁娘子,人家大概没有认出她,也对,都过去了这些年,谁还会把她这样一个人记在心里。
不过是谈一些框架的东西,没有一点细节,她在一边不时微笑。因为空调温度有点高,额头上面微微泛起油光,她最不喜欢拜见客户,不知怎么越老越有些自闭倾向,看来真的是累了。
告辞时分刘凝却忽然开口道,“几年不见,得之倒是没怎么变。”
她没意料她刘凝会这样说,只好微笑颔首。
原来,还有人没有忘记,想她当年在振亚也是出了名吧,那样轰轰烈烈,最后还不依不饶跑到人家公司来,哭得那样狼狈,人尽皆知。她忘不了她最后一次来振亚,躲在人家卫生间里面流泪,无声的啜泣,哭到没有一丝力气再哭下去,心都被烧成了灰烬。
现在想起来,只觉得自己傻,再没有别的感觉。
出电梯的时候,看见的大队人马簇拥着一个人,很熟悉的侧脸,挺直的鼻梁,坚毅的下巴,她迅速转过脸不敢看过去,不觉加快了脚步,可是终究没有逃过去,卫家齐已经发现了她,目光热烈而执着,直直看进她眼睛里。
她被一种莫名的情绪击中,一些念头在心中百转千回,如露如泡影,如梦如闪电。
第二十五章 不药而愈
整个大厅仿佛都安静下来,她只觉得热风在耳边呼呼的吹,把她的思维都卷到了另外的地方,再也寻不回,身边的人仿佛都不存在,只有他们两个。
卫家齐站在大队人马中间,全身散发着凛然的霸气,仿佛天生的帝王。她忽然觉得陌生,好像这不是她记忆中的那个人,不是。
得之还没回过神来,卫家齐已经来到他们身边,敏捷而迅速,的确是他的惯常风格。他微笑着和程打招呼,温文有礼,最后目光落在她身上,只是饱含深意的说了一句,“我很期待我们这次的合作。”
她只是微笑,她现在已经没办法在他面前伪装什么,对这个人,得之感觉无力。
对这个CSAE很期待的还有程,回去的路上他总是似笑非笑的望着得之,“最近桃花很旺哦,先是殷其雷,现在又是这个卫家齐,那天在酒会我就觉得不对劲……”
“殷其雷怎么了?”
“只见你一面就打听你的联络方式,还不是对你有兴趣?”
“哦。”
“还有卫二少,看你那眼神就不太对,那天在酒会,站在你身边就好像守着自己的东西一样,一脸的生人勿近。”
“有吗?看不出来,老板大人你这么八卦。”得之撇嘴。
“不过话说回来,不也老大不小了,这样的两个人可都是极品中的极品,我个人觉得卫家齐更适合你一点,搞不好人家晚上就约你一起共进晚餐。”
得之深深看了程一眼,“师兄,认识你这么多年,你好像一夜之间变了个人。”
程不以为意的笑笑,“那是因为你从前的注意力从来都不在我身上。”随即又补充,“现在,以后大概都不会在我的身上。”
真的让程说中了,中午时分卫家齐便打电话约她晚餐,言语温和平常却让人不容拒绝,“就当是老朋友见面也不可以吗,请不要拒绝我,我想这点情分我们还是有吧。”
真的是不能拒绝,对他,她从来都无力拒绝。
她想这样也好,只要能平和的面对他,多见他几次,她就不可以真的不在乎他,就可以证明她和他的故事真的结束了,就可以让这些年来的挣扎不药而愈。她知道伤口永不会好,但是她不能让那道伤疤永远在黑暗里面溃烂,她想,这是个可以解脱的办法。
也许,这样真的可以忘记。
走出写字楼已经看见他立在车边,穿灰色大衣,长身玉立,翩然如玉。因为是从公司直接出来,所以是司机开车,她看到车内还有他的文件和眼镜,心中叹一口气,众人仰望的成就,终究需要太多东西交换,比如生活,比如时间。
他们来到一间越南餐厅,城内出了名的好气氛好环境,在河边一道木质的旋梯蜿蜒而上,古朴至极。天花板上挂着薄纱幔帐,暗红色珠帘,昏黄的灯光从飞檐式的的灯笼里投射出来,有点时空错位的感觉,像是真的在那潮湿的河内,远处是湄公河上点点柔波,波光好似一斛明珠,潮湿而暧昧,采莲女子在河边轻声唱,“绿叶白花美不美?绿叶白花黄的蕊……”
原木的桌椅让得之觉得好像嗅到了森林林里潮湿的气息,身边卫家齐的脸在这样的灯光映衬下却眉目分明,下颌的弧线更是柔和到不可思议,为她拉开椅子,和以前一样熨帖妥当。
坐下去远远可以望见窗外河面上的冰,好像镜子般明亮,和满室的热带风情格格不入。见她发呆,卫家齐含笑问,“怎么了?”
得之赶忙喝了一口茶,却被烫了舌尖,含含糊糊的答道,“没,没什么……”
菜式精美可口,她最喜欢三文鱼上面的薄荷汁,清香醇厚,让人感觉有种隐忍的情绪在里面,好像那些伤痛过后随之练就的泰然,有种麻木的快感。得之一向是美食主义者,现在只有暖暖的胃会让她感觉幸福,所以吃的十分尽心尽力,惹得卫家齐停住手抬起头望着她,“得之,你还和以前一样。”
她伸向牛肉卷的手微微一顿,“已经不一样了,你没看出来吗?”
真的是不一样了,虽然没有尘满面,鬓如霜,但她知道,她已经在这七年里面已经渐渐苍老,起初还痛,现在已经没有知觉。
卫家齐却微笑,“还是一样的贪吃。”
无比亲昵,带着无限宠溺在里面,可是现在听来只能加重那份苦涩。她并不回答,只是将椰子汁狠吸一口,整张嘴都鼓了起来,好像一只河豚。
从餐厅出去的时候,她偏要从木梯走下去,卫家齐只得随行。
因为天色已晚,她不得不扶着扶手,即便是这样,在接近地面的时候还是一脚踩空,险些跌倒。好在卫家齐一双手牢牢捉住她,紧紧将她困在怀里,叹息道,“就知道会是这样,得之,你是个惹祸精。”
他离她那样近,他的体温,他的气味都扑面而来,两个人无比亲近的靠在一起,连呼吸都彼此交缠,亲密异常。得之的心被深深触动,随口就答,“我就是惹祸精,怎么样?”
好像又回到了从前,两个小情侣轻松的斗嘴。
偏偏这时,有人忽然将他们大力扯开,不由分说一拳挥到卫家齐脸上,而他竟然只是皱了皱眉头,自是岿然不动。
得之这才将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