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魂歌词作者:小谧-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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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从C城回来,陶瓷重新回到餐厅工作;他虽然只参加了三期平民大厨驾到;但是他清秀的长相和认真的态度给观众留下了一定的印象;来餐厅吃饭的很多客人都点名要见他,其中有两家高级餐厅还试图挖他。
王辰和赵子扬表态道,“如果有好的机会;你可以走,不用顾忌我们;我们是你的老板,更是你的学长,作为学长;我们也希望你有更好的发展。”
他师傅张大厨也说;“我把可以教你的都教给你了,我老了,这辈子也就这样了,你还年轻,还有很多可能性。”
陶瓷十分感动悠西餐厅隶属于宁氏饮食,比起王辰和赵子扬玩票开的Blcak Rose,它有自己的一套饮食文化和管理规则,有很多各派系的大厨,而且每年都有好几次全国统一的专业烹饪培训,他可以学到更多,也确实会有更好的发展。
在犹豫很久之后,他最终依依不舍地告别了Blcak Rose的众同事,接受罗颖兮的邀请,跳槽到了悠西餐厅。
对于他的到来,不止罗颖兮高兴,艾美也很高兴,“太好了,以后我们就是同事了!”
她凭借自己在烹饪上奇思妙想的创新和不俗的烹饪才能,在前不久结束的平民大厨驾到决赛中获得了季军和主办方的资助。罗颖兮平时看起来懒懒散散的,其实挺有经商头脑,艾美获奖后,马上就跟她妈提议请艾美做悠西餐厅的代言人,拍摄了一支广告带动悠西餐厅的客流量。
艾美青春靓丽,又有亲和力,平民大厨勇夺季军再加上广告的轰炸式播出让她瞬间爆红,她有了自己的粉丝,还有娱乐公司来找她问她要不要签约做艺人。让陶瓷很佩服的是,她并没有因为各种赞誉而迷失自己,一直坚持着自己最初的梦想,夏天的时候她就要远赴法国深造了。
初到一个新的餐厅工作,虽然罗颖兮罩着他,艾美也很照顾他,但是陶瓷还是感到有一些不适应。
罗颖兮掌管的这家分店是全国连锁的店面中无论面积还是客流量都是顶尖的,福利待遇也是数一数二,只有最好的员工才能调到这边工作,员工之间的竞争很激烈,人际关系方面非常复杂。那些员工当着罗颖兮和艾美的面,大家都对陶瓷客客气气的,背后却是说什么的都有。
才来一周,陶瓷就忍不住开始怀念Blcak Rose轻松愉快的工作环境。然而,也只是怀念一下而已,他从来没有想过回去。从小经历各种磨难,他比谁都更清楚,这世上没有那么多如意的事。他想要进步,想要学到更多东西,就只能勇往直前。想当初刚出社会进入法院工作的时候,人事关系还更复杂,他也一年年熬过来了。
之后的日子,在厨房里,他尽量少说多做,打消那些大厨以为要抢他们饭碗的误会,在休息间,他试着找轻松的话题主动和那些服务员聊天。这样下来,虽然不能和大家一下子处得多融洽,但是大家对他的敌意和偏见明显淡了一些。
逼近年关,沈光烨在外地有好几个案子还要开庭,因此他最近一段时间都在外地。不用每天和他见面,陶瓷赫然有种松口气的感觉,同时又有些愧疚。时间过了这么久,他对沈光烨依然只有单纯的好感、欣赏和感动,唯独没有心动的感觉,他都不知道怎么对待他才好了,直言拒绝怕伤了他的心和自尊,拖下去又不是个办法。
因为这件事,他有些心烦意乱。
至于戈锐,那次在C大运动场见过后,他再也没跟他见过面,也有意无意地屏蔽了所有关于他的消息。
他就像从他的生活中消失了,他每天都很忙,没空为了他而纠结。只有在街头、在出租车上、在电视上等等地方听到他的歌声时,他才会有些恍惚地想起他这个人。
他以为他们就这样了,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彼此淡忘,最终变成彻底的陌生人。
二月初的一天下午下班后,罗颖兮突然拿出三张票,说要请他和艾美一起去看戈锐的新年演唱会,“是不是很surprise?是不是开心得很想尖叫?”
艾美很给面子地直接尖叫出来,“啊啊啊,颖兮姐我爱死你了——”
陶瓷的心湖微微起了一点涟漪,却不为所动地把票还给罗颖兮,“我不想去,你们去吧。”
“为什么不去?”罗颖兮皱眉,“你真的不喜欢戈锐了?”
“我……”
“去吧去吧!”艾美瞪着他道,“你知道这次新年演唱会的票都难买吗,网上订票简直是秒杀,黄牛票都一票难求!神通广大的颖兮姐弄到票请我们免费去看演唱会,而且是VVIP票!这么大的馅饼掉下来你不接着,当心遭雷劈啊!”
罗颖兮道:“戈锐这次新年演唱会的主题是青春怀旧,陶瓷,我不知道你因为什么原因不喜欢他了,可是我不信你会忘记我们上学时一起听他歌的那些时光,就当是去缅怀青春了,我们一起去吧。”
她的话触动了陶瓷的某一根心弦,他的表情微微有些松动。
艾美和罗颖兮对视一眼,轮番对他进行劝说,陶瓷被她们念得头都大了,“好好好,我去就是了,你们这一千只鸭子快别嚷嚷了。”
吃过晚饭后,陶瓷和罗颖兮、艾美拿着荧光棒入场,坐在VVIP的位置,这里虽然离舞台很近,但是因为角度和灯光问题,台上的人很难看得清台下观众的脸。
陶瓷的心情和以往每一次看戈锐演唱会时都完全不同,最初是粉丝的迷恋和疯狂,后来是作为恋人的激动和荣耀。而现在,却只剩下怅然和伤感。
这场演唱会走的确实是青春怀旧风,戈锐不仅演唱了很多他前几张个人专辑里的歌曲,还改编翻唱了不少他们学生时代的流行金曲。耳熟能详的曲子和足够煽情的歌词,让五万观众从演唱会一开始就沸腾了,演唱会几乎从头到尾都在上演万人大合唱。
这样的场面,这样的盛况,在歌坛,除了戈锐,再没有人可以做到。
在一片震耳欲聋的安可声中,戈锐再次登场。
没有华丽的舞台,也没有酷炫的服装,他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衬衣和枣红色长裤,拿着麦克风坐在舞台的边沿。在轻柔的背景音乐声中,他仰头望着夜空,舞台两边的大屏幕映出他俊朗的侧脸,他感慨道:“今晚夜色真好,好多星星啊……”
在大家对他的开场白有些莫名其妙时,他问:“我很多年以前曾经组过一个乐队,大家知道叫什名字吗?”
偌大的工人体育场,所有人齐声回答:“知道——”
“大家能一起喊出这个名字吗?”
“夜——星——”
“夜星——”
戈锐笑了笑,“谢谢大家还记得它,因为这个乐队,我结交了很多同样爱好音乐的朋友,因为这个乐队,我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可以说这个乐队是我所有青春时光的见证……现在,请在座所有听众,以最热烈的掌声和尖叫声,欢迎夜星乐队曾经的鼓手阿星上场——”
“不是吧?”
“阿星?”
“真的是夜星乐队以前的那个鼓手阿星吗?”
在众人的惊叫和掌声中,一个高高瘦瘦的男人从升降台下来,缓缓走到戈锐返场前在舞台中央准备好的架子鼓后坐下,然后举起鼓槌朝大家挥了挥手示意。
大屏幕没有给那个男人特写,只是远远地模糊地给了一个画面。
随后劲爆的音乐响起,在吉他、贝斯、电吉他和架子鼓的精彩配合下,戈锐演唱了夜星乐队曾经两首最脍炙人口的摇滚名曲——《光芒》、《你的眸色》,凡是喜欢戈锐的没有人没听过这两首歌的。
“陶瓷,你还记得吗,我送你的那块磁带就有这两首歌……”被舞台上和周遭的气氛感染,罗颖兮有些哽咽起来。
陶瓷沉默。
怎么会不记得呢,罗颖兮送他的那一块被表叔扔进了灶炉里,后来又买了一块一模一样的,那块磁带曾经陪他度过无数个孤寂凄冷的日夜,里面的每一首歌每一句歌词他都能倒背如流。
最后一首歌是夜星乐队的灵魂歌曲——《昨夜星辰》。
五万人再一次大合唱时,很多人都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站在了座位上,声嘶力竭地跟着音乐吼叫起来。
罗颖兮和艾美激动得都哭了。
罗颖兮最疯,像个小女孩一样毫无形象地大喊大叫,“戈锐——戈锐——我爱你——”
此时,大屏幕上一一闪过当年夜星乐队成员的各种照片。
而另一个大屏幕则是戈锐站在夜星身边,一只手拿着麦克风,另一只手搭在他的肩上的画面。
看着场上那两人一个唱歌一个打鼓,默契得一如十年前,看着戈锐一直等待的人奇迹般回到了他的身边。
陶瓷想,故事该大团圆结局了吧。
他从未如此深刻地觉得自己只是一个局外人,一个观众,一个无意间参与了男主角们的故事,最终被打回了原状的群众演员。
他一直忍耐着,最后还是受不了了,《昨夜星辰》唱到二分之一处他找借口要去卫生间,匆匆离场了。
他不知道的是,最后这首歌唱完时,戈锐说了三句话。
“再见,夜星……”
“再见,青春时光……”
“再见,我曾经的爱……”
第四十八章 (改错字)
戈锐新年演唱会后的第二天清晨;郊区墓园。
戈锐身穿一件黑色羊绒大衣蹲在墓碑前放下了一束带着露水的白色玫瑰;然后拿出一块手绢专注地地擦拭着墓碑上的那张黑白照片和碑上的铭文,身穿黑色羽绒服的夜星则在一旁一撮撮拔去墓碑附近的杂草。
“妈,阿星回来了;他来看你了。”戈锐凝望着相片上笑容温柔的女人;轻声道。
夜星低声喊了句,“阿姨……”
然后声音忽然就哽住了;戈锐的眼眶也有些泛红。
过了好一会儿,夜星问:“你经常来看阿姨吗?”
戈锐摇头,“很少,不敢见她。”
夜星不再说话。
两人就这么沉默地坐在墓碑前,直到朝阳冉冉升起;阳光洒在两人身上,戈锐起身道:“我们走吧。”
夜星说:“等一下。”
他双膝跪在地上,结结实实地磕了三个响头。
走出墓园,上了车,车子开出去很远,快到市区,两人谁都没有说话。
直到戈锐的肚子发出咕哝声,夜星道:“去吃早餐吧。”
“你想吃什么?”戈锐问。
夜星想了想,道:“以前杏花巷那家早餐店还在吗?我记得我们以前上学时经常去他家吃牛肉面,他家老板很厚道,肉又大块又多,汤头和面的味道也很正……他家店名叫什么名字来着?这么多年了,我都想不起来了……”
戈锐对这家店也印象深刻,“叫意中餐。”
“对对对,就是这个名字!啊,突然好想吃他家的牛肉面了……”
戈锐道:“早就关门了。”
“是吗。”夜星露出有些失望的表情。
戈锐看他一眼,“我知道有家店和他家的味道很像,不如去那家吃?”
“好啊。”
吃了面后,夜星却更加失望,皱眉道:“味道一点都不像。”
“我觉得挺像的啊。”戈锐说着又吃了几根面条。
夜星看着他,幽幽地说:“十年过去了,我们的口味和爱好都发生了改变,记忆也有所偏差,我们记忆中的牛肉面不是一个味道了,所以你吃这家的牛肉面觉得相像,我却不觉得相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