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城□□为卿狂-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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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春此刻却完全没有那个心思,只是问:“那我风云阁的人呢?”
“当然也去追杀东方玉去啦。”唐蜜蜜继续给慕容春拭。
“什么!”
“是啊,现在江湖各大门派一起联手,发誓要找到魔教老巢,灭魔教、杀东方玉!风云阁是天下第一阁,自然不会置身事外,再说你也失踪了,而且东方玉不止跟你翻脸还要去找剑杀你,怎么着你们阁都要跟东方玉算账吧。”
唐蜜蜜继续拭。
慕容春有些不耐地拂开唐蜜蜜的手:“所以他们现在去了哪里?”
“归一山。听说东方玉和他的魔教就在那里。”
“走!”
“去哪?”
“归一山。”一沓银票甩向唐蜜蜜,“一万两,你做我保镖!”
“啥?!” 物以稀为贵。
在大家都只会写古传奇小说的年代,慕容春的现代版很自然受到了青睐。更何况,这还是一本百合小说!而这百合小说的主人公,更是江湖上所有男人垂涎的绝品娇花!
所以,所有男人都疯狂了。
而“寻玉”这个名字,也一炮而红。
慕容春眨巴着眼。
在现代如此平凡如此苦逼的劳碌女**丝,居然在古代彻底实现了人生价值——从不学无术的富二代,完成了到炙手可热写手的完美蜕变!
慕容春瞬间觉得背也挺了,脖子也直了,走起路来都有劲了。
就连圈起钱来,也有资本了。
“总之,没有这个数,我是不会把版权再给你的。”她伸了伸手指,比了个自己比较理想的价位。
书店老板将眼睛瞪得老大:“寻姑娘啊,您这样狮子大开口,我们连本都收不回来啊!现在世道不好,书不好卖啊。”
慕容春一囧。貌似自古文人都穷困呃,可能书从来就不怎么好卖吧。
但!既然从不学无术的二世祖踏入了自主创业的第一步,慕容春就不允许自己低头。咩,大不了换个出版社再降价好了~~~~(>;_<;)~~~~
所以,她大义凛然:“反正我就这个数,你看能出就出,不能出我就只能找别家了啊。反正最近也很多出书社在找我。我的新书写的可是幕清幽和唐门大小姐的故事,后面还准备出一个系列,一共八部呢。”
头可断,血可流,价不可降!这是作为一个作者的尊严~~~~(>;_<;)~~~~咳咳,尤其是当红作者。
好吧,果然是当红作者。
书社老板终于咬牙切齿点了点头:“你算是我们书社给出的最高价位了。”
没想到老板真的会答应,慕容春心情大好。
稿费啊!最高啊!那是对自己的肯定啊!不止因为她是风云阁阁主,而只因为她的故事啊!
一瞬间,她突然有种内牛满面的冲动。
都是两世为人的人,做事极为爽快。
很快,便将《清蜜》的手稿交了,并将稿费兑换成全国通用银票,然后心情很高亢地买来更多纸笔,继续奋斗下一篇。
作为一个从来只吃喝玩乐的人,第一次找到一个喜欢并擅长还能赚钱的事,其欣喜不是旁人能理解的。
自重生来,慕容春还没这么认真拼过。
不再吸取上辈子劳碌短命的教训,严格作息养生,而是点灯熬夜奋斗,如一个不知疲倦的机器,只想着将自己肚里的故事全部掏出来……
直到——
“慕容春,给我出来!”随着一声娇斥,一个女子踹门闯了进来。
奋斗了一晚的某作家揉揉肿胀的眼睛:“大姐,你哪位啊?”
“我唐蜜蜜!”来人嘟嘴、呼气、撅嘴,一气呵成。
“啊。”熬了一个通宵有点迟钝的某作家在脑中搜寻了半天,终于找到含有“唐蜜蜜”的文件名,“你是唐蜜蜜啊!蜜蜜,怎么有空来找我玩哈?”
“找你玩?我是找你来报仇的!”唐蜜蜜柳眉倒竖。
“我跟你有仇?”
“有。”
“什么仇?”
“你乱写……哼,总之,你毁坏了我的清誉!”
“哦。”
哦。
这就完了?
唐蜜蜜柳眉再度倒竖:“喂!你毁坏了我的清誉!”
“哦。”
“喂!我是来报仇的!你严肃一点行不行?”
“哦。”慕容春放下手中的笔,认真坐好,“那我很严肃的问你,你准备怎么报仇?对我下毒?”
“切,你当我傻么?你百毒不侵好不。”
“哦,那怎么办呢?”慕容春认真陷入了沉思,“要不你对我动剑?”
“你当我瓜嗦!”唐蜜蜜一激动,四川话都飚出来了,“你是风云阁阁主哎!武功那么高!我跟你动剑,不是自己找死嗦!”
“啊,这样……”慕容春眨巴着眼睛。
“哼,武功高了不起么。”唐蜜蜜忍不住嘟囔抱怨,“仗着武功高就随便欺负人。”
“这个真没有。”慕容春委屈。
唐蜜蜜再度“哼”了一声,别过头去。
慕容春眨巴着眼睛,问:“那你要爪子?”
慕容春也学着飚了句川话。“爪子”在川话里是“干啥子”的意思,这还是她当年在21世纪看四川方言版《猫和老鼠》学的呢。
“我要你对我负责。”唐蜜蜜迅速说了一句话,然后低下头去。
慕容春沉默了一下,说:“我没听清。”
“我要你对我负责!”这一次,唐蜜蜜认真说了一遍,且带注解,“就是说,我想跟你好。”
“不行,我有玉儿了。”
慕容春回答的迅速让唐蜜蜜很不爽,但她随即撅嘴:“无所谓,我不介意跟别人共事一夫。”
“大姐,我是女的他是男的。”慕容春觉得有必要提醒这位性别盲小姐。
“那我也不介意跟人共事一妻!”唐蜜蜜梗着脖子争辩。
“……”慕容春动了动嘴唇,最终无力吐槽一句,“可我是攻的一方,谢谢。”
因为她写的两本都是百合小说,所以作为一个21世纪的资深腐女,还是将腐知识在小说里科普了一下。
所以,作为读者的唐蜜蜜,居然能听懂“攻”的含义。
唐蜜蜜脸红了,却还是固执:“我不管,反正你这样一写,是没有人愿意娶我了,所以你必须对我负责任,跟我在一起!”
“拉倒吧,就你唐门大小姐的身份一亮,多的是想高攀的男的愿意娶你。”
“那种人又不是真心喜欢我!我能要么?”唐蜜蜜委屈。
“那我也不是真心喜欢你呀。”慕容春也委屈。
“哼。”
“你是猪么?”
“你骂人!”
“没骂你,就见你老学它哼哼,还以为你也是……”
“哼!”
于是,熬了一个通宵的苦逼古代码字人就这样被纠缠了一个白天。
最后,她撑不住了,求饶:“你放过我吧大小姐,大不了我以后不写女女小说了行不?我要睡觉啊啊啊。”
“不行!女女小说那么好看,你怎么能不写!”唐蜜蜜瞪大眼睛。
要知道,自从看了以自己为主角的百合文后,她完全将自己代入了角色中,深深体会到了同性之爱的美好。于是,一颗直直的少女心,瞬间被掰弯,从此化身无敌粉。
“你要继续写下去!”唐蜜蜜握拳,“然后娶我。”
“妹啊我不能娶你啊!”
原谅一个通宵赶稿人的暴躁。
“为什么不能?你爹不是娶了你娘么?你爹是风云阁阁主,你娘是唐门圣女。他们的爱情故事可一直是我的楷模!我从小就向往嫁给风云阁主的。”
“可我是个女的啊!”
“是啊,我本来也以为你是女的我这辈子就没戏了。可是自从看了你的小说,我发现,女人跟女人,也可以在一起!”
“……”作为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人,还是考虑去挖个坑把自己埋了吧。
在抓耳挠腮扯头发后,慕容春摊手:“可是我有玉儿了啊,你看他那么好,你就舍得伤害他一个无辜的人么?”
“他好?无辜?”听到这句话,唐蜜蜜眼里的情意被冷笑代替,“他现在是全江湖的敌人!是我们整个江湖都在通缉的坏人!” 在通讯极端不发达的古代,想“站在最显眼处”是很难的。
尤其,还不能被风云阁的老少奶妈团发现。
最终,慕容春想到了一个方法:写文!
是的,写文。
写小说。
既然是穿越过来的,就要利用自己的优势。既然赵爽能把以办杂志和狗仔的姿态在这里开班《江湖在线》,还兼职卖消息、办比武相亲会,那自己,为什么不可以写小说呢?
别说,以前在21世纪慕容春就是个书迷,从古典文学诸子百家,看到金庸武侠,再到琼瑶言情,然后到郭小四的四十五度明媚忧伤风,再到饶雪漫的永远十八岁风……乃至后来的起点小说,她基本把所有风格都看遍了。
如今想编个故事,也算信手拈来。
向来鄙视抄袭,所以也不准备向其他穿越女主那样把现代看过的小说翻抄过去,而是准备认真自己写。
当然,写小说不是目的。目的是吸引东方玉的注意。
所以,首先,她给自己取了个笔名,叫“寻玉”。追寻的寻,东方玉的玉,她应该懂吧?
然后,她决定写一些能耸动江湖的故事,这样才好广为流传。比如说,搞个基同个恋什么的。
最后,成功需要桥梁,成名也一样。与其重新写故事冲名气,不如在已有出名的氛围里写同人呢。
比如……武林第一美人幕清幽和八大女侠的断袖情史什么的。
唔,就这么干!
买来一本刊载了那条消息的《江东在线》,慕容春点点头:她有信心把这简单百余字的秘闻,扩散成八段悲喜交织爱恨纠结上天入地□□的故事!
八大女侠里,她只认识两个,一个是唐门大小姐唐蜜蜜,还有一个是名剑山庄大小姐明潇潇。
唔,那个唐蜜蜜还是比较刻字。至于明潇潇么……慕容春想起那日相遇,她居然叫东方玉为“东方哥哥”,好像一副很亲热的样子,忍不住心里就泛起一股醋意。
于是拍板:先写幕清幽和明潇潇的故事。
三日后,街头巷尾就流传着一本小说集子,写的是武林第一美人和名剑山庄大小姐明潇潇的爱情狗血史!
据说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不止感情描写很细致,就连具体那啥的细节都描写得很到位!
一时间,洛阳纸贵!无数人捧着新买的小说看得鼻血直喷。
而某个幽林里,一位白衣男子也在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