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倦旅(gl)作者:相许雁丘-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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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字简直就是洪绡的死穴,简简单单便令她放了手,乖乖地跟着一丈红走出门去。
简单地吃了顿饭,饭菜是洪绡做的,白菜豆腐,当真是简陋到了极点。
她这才晓得,一丈红所说的,食物短缺的程度。
零星的几片叶子,还有稀稀落落的一袋子米。两个人都是习武之人,那些东西,还不知能不能撑上两天。
洪绡体内的寒意还在肆虐,也觉不出饥饿,她捡了几粒饭,就说饱了。
实际上她从上无名山上起,已经有两日不曾吃过东西了。
一丈红抢了她的碗,将一碗饭打得冒尖,又塞了回去,笑道:“你不必省着吃,相思这一两日,大抵也要回来了。”
洪绡心中又是暖,又是酸。
她哪里是省着吃。
在一丈红注视的目光中,洪绡总算将碗里的饭吃得一粒不剩。至于是饱是饥,她就半分不晓得了。只是摸了摸肚子,好似有些发硬,大抵是吃饱了罢。洪绡露出笑脸,道:“吃得好多,撑得慌。”
一丈红含笑点点头,道:“能吃便好。”
洪绡便笑了,她现下的情形,吃得多了也觉不到,倘若要吃,只要肚子不曾撑破,死命往里头塞东西也行。
算不算稍稍有些好处了呢。
只是一碗饭落了肚,她的手脚仍是凉的,也没有多涨了半分热量。
两人洗过碗筷,便到了午休的时候。
主厅隔了两间卧房,一间是相思的,另一间……
一丈红倚着门框,一伸手将正要出门的洪绡拦在里头,指了指房中的一张床道:“你睡在这里。”
洪绡义正言辞:“这是相思的房间。”
房间简陋得瞧不出是一个女子的闺房,除了床,便是一张书桌,书桌上齐整的码了几本书。
华佗神方,金匮要略……
还有一叠写得密密麻麻的纸,用透骨钉扎了,定在书桌上。字迹娟秀齐整,正是相思做的笔记。
着实是个细致用心的好孩子。
一丈红轻抿薄唇,轻笑道:“这几日她不在,这里正巧空着。”
“你先前不也说,相思这一两日就要回来了吗?”
“只是午休,不碍事。”一丈红眸光流转:“抑或你觉得这里住着不惯,书房里还有一个卧榻。只是褥子棉被,得你自己取来,我这里却是没有多的。”
现下天气凉了,睡在书房里头,那得多受罪。
至于回去取被褥么,有必要这么麻烦吗?
尽管两座山隔得近,站在这里的山头,隐隐绰绰能瞧得见屋子的轮廓。可下山上坡,总是个麻烦事,更不要说扛着被褥两边奔波,实在毫无必要!
洪绡便堆了笑脸,道:“那就不打扰你了。”
一丈红眸光悠然地在她身上一转,笑道:“别打什么歪主意。”
转身落锁。
对,在外头落了锁。
可又哪里难得倒洪绡。
她四下一探,隔着桌子倾身推开窗。那窗子并不大,钻一个人也算绰绰有余。
洪绡推了推,桌子好似嵌在地上一般,纹丝不动。
她索性整个爬上了桌,缩了头往窗外探。
半个身子都钻了出去。
两只手撑住左右窗格,往外一使力。
噗通。
掉了出去。
洪绡左右探了探,这才松了气揉起摔得发疼的额头来。
所幸周围并无第二人见得,否则她这雪上飞鸿,就得成平沙落雁了。
还是脸落的地。
洪绡那一下蹬到了透骨钉,相思的笔记散了开去。
洪绡站在窗前,手忙脚乱地收拾着桌上的笔记。
突然,她的手一顿,停了下来。
这一页纸比其他的纸张显得要小,且泛着黄,显然有些年份了。
上头是一个稚嫩的笔迹,好似刚学字不久的孩童,歪歪扭扭,实在说不上好看。
上头只有几个字。
师父,药苦,不喜欢,头痛。
最后一个字没有写完,好似终于失却了所有气力一般,那一竖歪来拐去,终于一笔划出了纸面,不知去了哪里。
但看得出来,这几个字,透着一股子难受劲。
究竟是因为头痛喝药,不喜欢。
还是因为药苦喝了头痛?
洪绡将那一页纸放回一叠笔记里,顺序之类的也顾不得,只是将一摞纸齐整码上,仍以透骨钉扎了,回身往主厅中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 卡文了,熬夜了,好心塞
☆、畅想
一丈红的门落了栓,这倒是有些意料之外。
虽然溜门撬锁是她吃饭的本事,可眼下手头没有趁手的薄刃,洪绡也拨不开那门闩。
好在这乡间小院,也难不倒她。
洪绡一纵身,上了屋顶,轻巧得好似鸿雁翩飞。摸了一处地点,轻手轻脚掀开几片瓦,轻巧地滑了下去。
身子还未从屋顶上彻底消失,脚下便已踩到一片实地,有些狭窄,但于洪绡而言,已经足够了。
这是屋子的横梁,洪绡对房屋的构造熟稔无比,瞧也不瞧,便落了下来。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竟无半分阻碍。洪绡甚至能好整以暇地理了理被小洞刮蹭得有些凌乱的裙摆,半弯着腰肢,将掀开的瓦片复原回去。
一丈红似乎并未察觉。
这一番动作完毕,洪绡这才松了口气,打量起四面的环境来。
说是闺房,不若说这是一间酒窖罢。
大小不一的酒坛错落的堆叠摆放,有的还封着口,有的则已经空空如也,只是摆在房间的一隅里。
空气中似乎也弥漫着我浅淡的酒香,不若酒窖中一般闷人,却也令人生了几分困乏。
一丈红的床像是在另一个时空,被褥床帷,皆是媚艳的赤红,红得晃眼。就像是哪一家新婚的洞房,艳俗喜庆。一丈红斜倚在床头,一手提着酒坛的边沿,一手扶在酒坛底座,扬了头,露出细长优美的脖颈,喉头轻轻滑动,一滴赤红的液体从她的嘴角滑落到下巴,鲜艳似血。
洪绡终于忍不住,顺着墙角悄悄落下,凑上一丈红跟前,将那酒坛抢了下来。
因着洪绡捣乱,最后一口喝得有些急了,一丈红捂着嘴,猛地咳嗽起来。鲜红的液体从指尖的缝隙迸出,乍眼一瞧,好似咳血一般。
洪绡捧了酒坛去看,只见那里头的酒水鲜红透亮,好似宝石一般。只是那酒味里头,带着一股刺鼻的血腥。
这是什么稀奇古怪的酒。
洪绡蹙了眉头,将酒放在脚旁。攀了一丈红的肩膀,在她背上轻拍。
一丈红理顺了气,面色绯红一片,也不知是酒上了脸,还是咳的。她的眸光盈盈若水,千般话语,万般情思,都一并揉在了一道目光里头,勾撩着人。
现下的她,少了几分平素里的成熟狡黠,却显了几分纤柔与十足的妖媚。
洪绡本是想肃了脸,喝问一两句的。
见了这样的情形,还说得出什么话来呢?
她就是志怪小说里被勾了魂的书生,莫说是几句重话,就是有得道高僧来救她,她也能举着鞋底给撵出去。
取了手绢,替一丈红擦拭嘴角。她的手绢上头,绣着双雁翩飞的缠绵景致,有一只让一丈红的酒染了,到真个成了“红雁”。
这一方手绢,是在出了岳离宫的路上买的。
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
雁儿犹能双飞比翼,她这些年,四处胡走,只影又是为谁?
这一霎,仿似都有了答案。那红的一只雁儿,可不正像是一丈红吗?
一丈红氤氲着一双眼眸,轻舒玉臂,揽了洪绡脖颈,唇齿间酒香盈然,语带责备:“你这小贼。”
洪绡的心口跳得厉害,咬了嘴唇,轻声笑道:“小贼来偷人了,姑娘怕不怕?”
就像是梦里那个午后的延续。
颈后的手掌一使力,洪绡站不稳,扑地跌落在床上。
一只脚蹬中了放在脚下的酒坛,咕噜噜滚出好远。
洪绡听见酒洒出坛子的淅沥水响。
今日真是主笨手笨脚,不宜行窃。
身下的却是一丈红的身子,软玉馨香,让洪绡再也没有法子挪开眼去。
红帐,红床,穿着大红嫁衣的美娇娘。
只差一对红双喜字,与一双红烛。
便凑足了一场洞房花烛夜。
——倘若当真是一场洞房花烛,那应当是多美好的情形。
她与一丈红相互替对方梳发,一梳梳到尾,二梳白发齐眉,三梳……生死相许。
两个人穿着一般儿的红嫁衣,宽袖窄腰,修束着窈窕的身段。曳地的长裙下,露出了一双红绣鞋的尖尖头,两人的脚尖交错着,好似从芦苇中探出头的鸳鸯交颈。
她们合卺而饮,杯里的酒烈,她喝了大抵是要醉死过去的,可纵然没有喝,眼前的一丈红娇颜艳媚,单是瞧着,也使人醺然醉矣。
两个人的发,束在一处,打着结。黑色与白色痴缠着,分也分不开,像是一副烟雨飘渺的水墨画。
——单是这般想着,就美得令人心肝儿发颤。
连声音也开始发了颤:“一丈红……我、我有许多资财,在各处都有房契,还藏了许多宝物……”
一丈红挑了洪绡的下巴,使她略略抬起头来,含笑道:“然后呢?”
洪绡牙根都发了酸,一句话也说不清,脑子懵懵懂懂,费力地挤着每一个字:“我一个人,花不完,也住不下……”
“嗯。”
洪绡舌头打了结,磕磕绊绊才终于将一句话说完:“所以,你嫁给我吧。”
“噗。”一丈红掩了嘴角,眸子弯成了初一的一弦弯月。
洪绡见得她笑了,自己也随着笑。
她拉下一丈红的手掌,手心合拢,十指交错,亲密无间地握在一起。
“一丈红,我们下山去,一个宅子一个宅子的住,一个风景一个风景的瞧。我将所有藏的宝物都找出来,瞧得上的咱们就留着,瞧不上的……待往后咱们跑得腻了,就去开一间杂货铺,一个羊脂玉杯,卖半两银子,拳头大的夜明珠,五两银子带走。老板娘人好心善,不二价。”
一丈红纤指点了点洪绡的额头,轻笑道:“你这哪里是做生意,分明是在败家。”
洪绡用鼻尖蹭了蹭她的手背,笑道:“你若是瞧不惯,大可以卷了店里的东西出走。我不在乎店里的物事,可是娘子跑了实在是急煞个人,我就在你身后跟啊跟,你气呼呼的,拿了东西去换酒喝,我就偷偷走上去,向那酒肆的掌柜道,”她粗声粗气道:“喂,兀那糟老头,你整日里正事不做,却引我娘子不遵妇道,喝那劳什子黄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