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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

福华 归剑入鞘作者:tangstory-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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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l……Just……”John抬手探入同居人的西装,隔着衬衫来回爱抚他的腰线,感到Sherlock的身体轻轻颤了一下,“……Just DO it,NOW!”

于是接下来的半小时里Sherlock准确无误地执行了他所叙述过的每一个动作——或许还有些附加动作,理应得到额外加分的那种,John不知道——总之他只希望Hudson太太真的出去了,因为他们甚至没关客厅门,而John能听到自己呻吟声有点……Just a little bit loud。

一切结束后他们静静躺了一会儿,就在壁炉边的地毯上,赤身裸体地。
“John……”随即Sherlock轻轻喊了John一声,带着那种软绵绵的鼻音。
“Yes?”John同Sherlock并肩躺着,望着毫无趣味可言的天花板,却觉得没什么能比这一刻更好。
“嗯……我只是想说,你知道我不会说那个词,”Sherlock的声音带着性爱余韵,听上去异常温存,“我是指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我不知道现实人如何定义‘爱’这件事……”
“Hey,别再想这事儿了,”John的手在地毯上摸索了两下,找到对方的手然后握住,“你真的不用担心这个,Sherlock,其实连我这个‘现实人’都不确定那玩意儿到底是什么,we’re good,it’s fine……”
“No,it’s NOT fine,”Sherlock突然打断他,用力握了下他的手,“我是说我确实不了解该怎么做,但是John,别把我想得那么……我只是想说,这件事我可以学,”他转过头望着他,多少惊讶于发现说出这句话其实一点都不难,“John,我愿意学,for you。”
“…………”
John的沉默让Sherlock难得有些忐忑,或者是不好意思,总之他又把头转了回去,盯着天花板讨人厌地叽叽咕咕:“反正我比你聪明多了,我学什么都挺快的。”
“…………”
“…………”
“Sherlock?Is it Christmas already?”
“What?”
“YES……I think it’s Christmas。”

这年圣诞John终于跟Sherlock一起回了家,出发前躲在卧室里折腾了半个多小时,大概换了一百套西装——如果他真有一百套西装的话。
“别那么紧张,John,我妈又不会吃了你,”最终当John换好衣服走下楼,Sherlock坐在扶手椅中好笑地挑起眉,“说真的,她只是爱唠叨了点,就像另一个Mrs。 Hudson。你真的不用为了去见另一个Hudson太太紧张成这样。”
“Good……Good。”John严肃地点了下头,不过确实觉得轻松了些。
这股轻松劲儿一直保持到他亲眼看到Mrs。 Holmes的那一刻,然后就彻底一去不复返了——“Sherlock Holmes!你这个彻头彻尾的骗子!”John在心里虚弱地咆哮了一句,同时努力朝同居人的母亲露出一个僵硬的微笑。

Holmes夫人根本不是什么“另一个Hudson太太”,半点都不。
在她身上可以完美地看到Sherlock和Mycroft的基因……不,是在Sherlock和Mycroft身上能够完美地看到她的基因。
她高贵、高雅、高高在上,那双浅色的眼睛甚至比Sherlock还要严厉百倍。
“John,很高兴见到你,终于。”Mrs。 Holmes直接称呼了他的名字,并望着他笑了笑,但John完全没有感到解脱——那个笑容的傲慢程度简直难以言表,Sherlock和Mycroft完全难望其项背。
“……我也很高兴见到您,当然。”John犹豫着该不该伸出手,他怀疑那位夫人根本不会屈尊跟自己握个手。
“你喜欢套头毛衣,虽然为了见我穿了西装。”Mrs。 Holmes突然换了个话题,这种自说自话的突兀之感就跟John第一次见到Sherlock时一模一样——John不认为这是Sherlock告诉她的,也不想知道她是怎么看出来的——反正那是Sherlock Holmes的母亲,遗传学家在这一刻可以尽情欢呼来庆祝他们的胜利。
“Mummy,我知道你最近过得挺无聊的,”Sherlock在一边不耐烦地哼了一声,“不过别再拿我男朋友找乐子了,除非你想让他真得一次PTSD。”
“Oh,young man,我没吓着你,是吧?”
John目瞪口呆地看着Mrs。 Holmes朝他眨了眨眼——那表情也和Sherlock如出一辙——然后就在他眼前唰地变成了另一个Mrs。 Hudson,牵起他的手兴致勃勃地唠唠叨叨:“Love,让我看看你的尺码……你喜欢什么颜色?米色?姜黄色?姜黄色不错,它很衬你的眼睛……”
GOD,这一幕真该被拍下来发到Youtube上,给所有立志成为演员的人看看……以及John敢肯定那位夫人是故意的——很明显Sherlock遗传的不只是她的演员天赋,绝对还有那种……让人头疼的个性。
“哼,别太信任我妈的手工活儿,”Sherlock在一旁事不关己地说着风凉话,“要知道以前我和Mycroft只有‘玩游戏’输了时才会穿她织的毛衣去学校。”

转年一月下旬John果然收到了一件手织毛衣——他非常非常感谢她,真的,从他母亲去世后就没人为他做过这个了——可就像Sherlock说的,那也真不是什么能够堂而皇之穿出去的玩意儿。
这不是指那件毛衣织得很糟糕,与之相反Mrs。 Holmes的手工活儿极为不错,技术上。
John只是真的没法理解那位夫人的思考回路:看在上帝的份上,她到底为什么会想给一个三十岁的男人织一件有彩色糖豆图案的毛衣?这简直不可理喻!

事实上John觉得自己没法理解所有姓Holmes的人的思考回路——他可记着呢,有人说过“我愿意为你学着去爱”,多感人啊——可惜John完全看不出说过这句话的人有任何“尝试学习”的意向。
Sherlock依然是那个Sherlock:烦人,不讲理,老把自己支使得团团转,好像他活该为他做这做那似的。
有时John会跟自己发誓,他不能再这么惯着他了——不出意外的话他们很可能得一块儿活到八十岁,他不能在八十岁时还任劳任怨地帮他拿手机倒咖啡!
“别老抱怨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在John对此提出抗议时Sherlock的反应完全可以称得上无耻至极,“现在去帮我倒杯咖啡——Quick,if you love me。”※

不过他们倒是经常会在一块儿睡了,字面意义上。
睡着的Sherlock是他最可爱的时候,安静地躺在那儿,偶尔还会像个孩子一样咂嘴和流口水。
那些时候——看他老实地睡着,与他一起呼吸——总让John觉得……其实帮他倒咖啡也不是那么烦人。
And life is good。

但也有些时候,比如在休息日早上七点半就被Sherlock粗鲁地推醒时,John还是觉得这日子过得实在让人想报复社会。
“Sherlock!你能不能行行好,现在才刚……”
“棺材,John,棺材里是两个人!快点,赶在葬礼之前!”
“Wh……God,one minute!”
最终他们果真在棺材夹层里发现了失踪者的尸体——凶手是一家可定制特型棺材的公司的高层职员,借职务之便把被害人的尸体藏在顾客定制的加大型棺材里——这令Sherlock又一次发表了一篇关于“伦敦的犯罪阶层越来越没指望”的演讲。※
苏格兰场赶到凶手住处时扑了个空,不过明显人还没来及跑太远。于是经过一场鸡飞狗跳的追逐战,最后他们在泰晤士河边堵住了他——看来就连一个愚蠢的杀人犯都知道在冬天跳进泰晤士河可不是什么好主意。

“Hi,John,最近怎么样?”在Sherlock被Lestrade拖住谈话时,Donovan凑近John打了个招呼,顺便还警戒地瞄了不远处的咨询侦探一眼。
“Good,你怎么样?”
“我?我挺好,”Donovan显然有话想说,并且觉得她得抓紧点时间,“John,我是想和你谈谈,关于你和freak——你知道我们都知道了对吧?你和他……”
“I’m sorry?”
“我们当然都知道了,瞎子都能看出来你们睡过了,我为了这事儿还输了五磅……”
“WHAT?”John不敢相信苏格兰场那帮人居然拿这件事打赌!
“听着,John,我不是想多管闲事,也不是想叫你离他远点,尽管我确实讨厌他,”Donovan快速说道,“我只是……总之我只是想告诉你,你得有你自己的生活。”她犹豫了一下,换了个角度解释这件事,“这么说吧,你知道为什么我和Anderson分手了,在他离婚之后?因为我们没法在一块儿——我们是同事,上班就是案子,如果下班后还只能和对方聊案子……反正我们谁都受不了这个。所以我只是想告诉你……友情建议,你的生活中绝对不能只有freak和他那些案子,这太疯狂了,你不能老围着他转,你得培养点别的兴趣爱好……”
“John!我们走。”
Sherlock终于摆脱了喋喋不休地抱怨着新年开头就一堆案子的探长,颇不耐烦地喊了John一声,同时冷冰冰地瞪了Donovan一眼。
不过Donovan可没被他吓住,再接再厉并且了无新意地在他们身后喊了一句:“Try fishing!”

其实Donovan也没那么讨厌自己的室友——John边走边笑起来,把手插进外套口袋里。
John明白她这么说无非是想提醒他,希望他们不要重蹈她和Anderson的覆辙。更妙的是John能推理出一个事实——他和她其实没多熟,反正没熟到让她这么关心他的感情生活。所以真相是她在关心Sherlock,用一种迂回而别扭的方式。
“What?”
“Nothing。”
“那就别笑得这么古怪。”
“嗯……Sherlock,如果你想知道她和我说了什么的话……”
“没兴趣。”Sherlock傲慢地哼了一声,过了几秒钟又拿腔拿调地问了句,“John,你一点都不喜欢钓鱼,我知道。”
“Um……也不讨厌,事实上。”
“…………”
“…………”
“好吧,改天我们去钓鱼。”
“What?”John诧异地看了同居人一眼,但又马上明白过来,“其实你听到她说什么了对吧?”
“…………”Sherlock抿了下嘴,斩钉截铁地回道,“总之我们可以去钓鱼,假如你喜欢的话。”顿了顿又补了句,“那不无聊。”
“WHAT?”
“我说我们去钓鱼……”
“我听到了,我是指后面那句!”
“That’s……not boring。”
John突然停住步子,定定望了同居人几秒钟:“Sherlock,我想你说的没错……”他微昂起头,微笑着挑起眉,“You’re damn clever,学什么都挺快的。”

——“爱”的定义千千万万,永远没个标准答案。
普通人许会为了爱情神魂颠倒,欣喜若狂或痛哭流涕,但对于Sherlock Holmes而言,爱的答案或许更为简单独特,就是愿意在探案之余陪John H。 Watson去做任何他想做的事,并且说那不无聊。

“……Coffee?”几秒后Sherlock也挑起眉,眼含笑意地看了眼路边的热狗车。
于是他们一块儿买了咖啡,没急着打车回家,而是捧着热咖啡沿着河边散了会儿步。
那是一月最后的一天,并非什么适合散步的好天气——已经上午十点多了,天空却仍堆满积云。泰晤士河静静流淌,远处的伦敦之眼缓慢旋转,将一批批兴高采烈的游客带往高处。
但太阳到底早就升起来了——冬日阳光如利剑一般刺破阴霾,被空气温柔地拥裹着投向大地。
照亮人世之美。

END

※ 你说咱们是绕着太阳走的,可即使是绕着月亮走,这对于我和我的工作也不会有什么影响。 ——《血字的研究》
※ Quick,man,if you love m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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