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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福华 归剑入鞘作者:tangstory-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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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后像被休息日安宁的街景提醒了一样,回过头看了室友一眼,“不过说真的,今天是礼拜天,现在是上午十点,你干吗还站在这儿?”
那你说我该站在哪儿?John再次把这句话咽回到肚子里,转而问了句:“你一会儿打算出门?”
“我说了能做的事儿还有大把。”
“Well……”John沉吟了一下,有点不确定自己接下来该说什么。他知道Sherlock肯定能看出自己已经跟Sarah和好了,但未对此事发表什么意见,也没有什么介意的表示。
“嗯……今天还打算去监视那个叫Robert的记者?”几秒后John终于接上话题,“还是去调查那个律师,叫Mon……什么来着?”
“Montague John Druitt,以及他虽然有律师执照,但目前是个私立中学老师。”

Sherlock的确并未被凶手打乱节奏,依然在用他独有的方式寻找与排查——推理出可能的嫌疑人,找到他们,观察他们。
坦白说John承认自己在这方面真的很崇拜Sherlock——正如他自己说过的那样,常人眼中像大海捞针一样困难的事儿在他那里总会变得简单起来,好似强风吹散浓雾,或者阳光穿透密云。
其中某些人在见到本人时就被Sherlock排除了,比如一个叫Francis的“医生”。事实上John觉得此人还挺可疑的——他有过犯罪记录,曾经伪装成专业医师行骗,听上去很狡猾——但自己的同居人对他的评价是:别说在不伤到卵巢的情况下割走子宫了,他甚至都分不清肝脏和胃哪个在上面。天知道他是怎么想出来靠伪装成医生行骗的,这年头的犯罪阶层可真是越来越没指望。
而某些人则仍在Sherlock的名单上,需要进一步观察。比如那个跟自己同名的律师……老师。

“不,我今天不是和另外一个John有约会,”Sherlock离开窗边,在书桌上找到半杯冷了的咖啡,边喝边开了个讨人厌的玩笑,“而是打算再次去‘拜访’下另外一位医生。”
Sherlock,那是我的杯子,十分钟前我刚用过——John不知道该不该提醒他一声……好吧,还是算了。
“别告诉我你忘了,John,上周四晚我们可是坐在他隔壁桌喝了一个小时的啤酒,”Sherlock似乎把John的沉默当成是他在努力回忆对方是谁,“哦,在全世界都知道酒精会降低人的智商之后,感谢你再次为我证明了这一点。”
“闭嘴,我记得。”John确实记得这个人,全名Thomas Neill Cream,在苏豪区里开了个专做娼妓生意的地下诊所——他并没有正规的行医执照,但胜在收费低廉。
“Good,”Sherlock露出一个假笑,“总之别光站在这儿无所事事了,你们今天不是打算去看电影吗?鉴于昨晚她在你新更的无聊博客下留言说‘John,天气预报说明天只有十度,我们不如换个安排?’”
“那也不是说我们就一定要去看……”
“因为你就是永远这么没有新意。”Sherlock把杯子放回到桌上,走去自己的卧室换衣服,边走边像真挺困惑一样嘟囔了句,“不过我本来以为‘正常人’在结婚前总有一堆事儿忙,你知道甚至连Mycroft结婚前都忙得瘦了五磅,尽管他说他瘦了七磅。”
“呃……关于这个……”John不知道该不该告诉室友其实自己并没在筹备婚礼……好吧,这个也算了。

实际上他本可以对Sherlock坦白直言:我并没有开始筹备婚礼,因为我们已经决定把婚期延后了。
但是假如……John是指,早几个月和晚几个月其实没有任何区别。
假如自己终有一天会结婚的话,那么还不如干脆什么都别跟对方说。

John H。 Watson不是Sherlock Holmes,这点毫无疑问。但即使他不是一个天才,一个咨询侦探,John也能看出来Sherlock正在用他的方式向自己表示尊重。
当然平时Sherlock还是那个Sherlock,自大、傲慢、无礼,支使自己为他倒咖啡拿手机洗衣服,用他不讨人喜欢的幽默感说着不讨人喜欢的刻薄话——不过话说回来,他对自己还真算是客气的了,听听他对Anderson说的那些话,那才真是地狱之音。
但John知道他并不是不尊重自己。譬如昨天,在他们一起去调查那个叫Robert的记者之前,Sherlock曾特意问了自己一句:今天是周六,你没其他安排吗?
John毫不怀疑如果自己说“Well,事实上有,你知道我要结婚了,所以周末该去陪Sarah,不该陪你查案子”,那么Sherlock也不会表示任何反对。
因为重视所以尊重,John能从Sherlock身上清楚地感觉到这一点。就连那句该死的“要不要跟我上床”也不是因为他不尊重自己——好吧,或许这句话对于Sarah真的挺不尊重,可那也没办法,谁让她对他来说只是个somebody,充其量是“我室友的女朋友”,半点都不重要。
大概所谓的“怪胎”与普通人的区别就在于普通人会把感情比较平均地分配,对重要的人多好一点,但对不那么重要的人也愿意释出善意。这也许就是为什么社会学家说人是需要“交际”的群体性动物——其实太极端使用感情的人往往都不大合群。
Sherlock是人,他肯定也有感情,尽管他说他没有,并成天顶着个“已婚,和工作,勿扰”的牌子到处溜达。但是John知道即使他不爱人,对于重要的人他还是会对他们表现出好意。且因为能拿到“Sherlock Holmes之国”的签证的人实在寥寥无几,这份好意难免让人觉得受宠若惊。
“John H。 Watson,其实他几乎已经给了你一张‘Sherlock Holmes之国’的永久居留签。你知道申请那玩意儿有多难吗?而你居然凑够了那个天文数字的移民分,只差最后提交一份申请书了,”John独自站在客厅里,在脑中默默问自己,“所以你是否依然决定要搭‘Sarah Sawyer号’航班离境?”

“Oh,again。”Sherlock换好衣服从卧室里走出来,对上同居人的目光,突然蹙起眉头感慨了一句。
“什么‘又来了’?”
“Seriously,John,你真没刷爆我的信用卡?”
“What?说了没有!”John瞪了他一眼,同时在心中没好气地补道:别烦我,我只是在哀悼我浪费的移民分!
“那就别再露出这种表情了,”Sherlock话音微顿,尝试用“正常人”的思维推理了一下室友的想法,“还是说这其实代表了你想跟我谈谈?”
“谈什么?”John蓦然有点紧张,于是试着给自己找点事做,例如从书桌边走到壁炉边,把手里拿的骷髅放回原位。
“我哪儿知道,”Sherlock对着壁炉上方挂的镜子整理了一下衬衫领口,“早说过我懂的是推理,不是读心术。”
“……扣子松了。”
“What?”
“西装,左边的袖子,袖扣松了。”
“John……”Sherlock放下手,挑眉道,“你能不能别突然换话题?做你的正常人,咱们两个人里有一个不正常就够了。”
“Oh,thanks for your remendation。”
“You’re wele。”Sherlock又挤出他那个皱皱巴巴的假笑,终于转身离开客厅,踏着一贯富有韵律的步伐走下楼,还跟正要进门的Hudson太太打了个招呼。

之后烦闷的日子又再过了两天,第三天案子终于有了转机:
九月二十七日各大媒体同时收到一封署名为Jack the Ripper的群发电子邮件,写信人声称日前报道的连环凶杀案正是自己所为。
虽然不知此信是真由凶手所写还是一个恶作剧,但不得不说为了big news和“真相”无所不用其极的大众媒体其实也正盼着这个——警方那个来来回回说着“对不起,这个无可奉告”的新闻发布会本身就证明案件仍有内幕可挖,而现在终于被他们等到了——凶手直接把信送上门了!他甚至还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可真是太上道了!

与媒体的激动不已正成反比的是苏格兰场的焦头烂额,Lestrade甚至还没来及腾出手和嘴给Sherlock打个电话就收到了对方的短信:“已看到信件全文。 SH”
“奉劝你们不必浪费精力查IP,肯定一无所获。SH”
“不过要查也随你,反正你们也只能干这个。 SH”
Lestrade一边盯着响个不停的手机,一边听到至少有三个不同的声音在同时喊长官,真心觉得世界末日也无异于此了。

John工作时没空上网看新闻,直到下午三点多才从一位热爱闲聊的病人口中听说这个消息,忙让对方稍等一分钟,给Sherlock发了条短信问他在哪儿。
“客厅里,沙发上。 SH”
嗯哼?John边给病人量血压边瞟了眼手机屏幕,猜测同居人现在可能心情不错,而下一条短信则完全证实了他的猜测:
“万事俱备,就差你了。 SH”
于是John干脆以两张英超联赛第七轮球票为代价把后面的预约推给了同事,尽可能快地回了公寓,两级两级地跑上楼。

“Sherlock?”
“John。”
“有线索了?”
“Obviously。”
“所以?”
“所以去给我倒杯咖啡,然后坐下来听我说。”
Oh God,yes!John走进厨房,承认他真的爱这个。

五分钟后Sherlock心满意足地得到了他的咖啡——以及他的助手——有条不紊地开始了他的推理。
“看看这个,John,”他们并排坐在长沙发上,面前摆着一台笔记本电脑,Sherlock探身将屏幕转向同居人,用眼睛示意道,“说说你的想法?”
“Well,一封电子邮件,来自《每日邮报》的员工信箱……你在报社里有朋友?他居然把信直接转发给你了?”
“这样比较快,继续。”
“好吧,假设信真是凶手所写,那么他起码会用电脑,也不害怕被追查IP……信件标题是‘我是苏豪连环谋杀案的凶手’,简单明了,夺人眼球……Dear Boss,I keep on hearing the police have caught me but they won’t fix me just yet。I have laughed when they look so clever and talk about being on the right track。”John念出信的前两句,试着分析道,“前一句应该是在反驳外面流传的各种小道消息,比如‘其实警方已经抓到了凶手,但由于身份特殊不便公开’什么的……后一句则显然是针对官方新闻发布会上‘我们已经有了不少线索’的场面话,they look so clever,这肯定是在反讽。”John边说边浏览着后面的内容,信不长,几眼就能扫到结尾,“XOXO,Jack the Ripper?说真的,这混蛋的幽默感可真让人恶心。哦,还有句PS,they say I’m a doctor now。”John冷哼了一声,“他明显一直在跟进关于凶杀案的各种报道,医生这个推断本来只有警方知道,前天才刚被媒体挖出来。”※
“Excellent,John,再一次漏掉了所有重点,but you know……”Sherlock露出一个“不过正投我所好”的假笑,“首先写信者是男性无疑。原本基于身高侧写我认为女性也有作案可能……”
“当然凶手是个男的,女人不可能干这个!”John忍不住抢白了一句,随即意识到自己打断了同居人的推理,赶紧道了句歉,“Sorry,我是指你说过,性宣泄什么的,所以凶手当然是个男人。”
“我是一直在用he称呼他,但那只是个代称。无冒犯之意,John,可你总该知道地球上有女同性恋这个物种,你姐姐就是,既然性宣泄也存在于同性之间,那么就不能排除女性恋者作案的可能。”Sherlock瞥了室友一眼,倒没见怎么不高兴,表情甚至有点戏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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