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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心中有鬼 一 於心有愧作者:纸醉金迷[出书版]-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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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距离的距离最是令人不知所措,他不习惯也不擅长,可是好像也没想像中那麽讨厌。


  第四章

  夜晚的海,像是蛰伏於洞穴中的蛇,肤触冰凉而安静,忽然醒来之时却也教人感到胆颤心惊。
  苏向槐有过一次濒死的溺水经验,那次是一个在育幼院恶名昭彰的「同居人」所为,虽然当年年纪尚小,可他一辈子也忘不了那张冷酷的脸庞。
  当时,他就站在一旁看著他渐渐死去,直到老师发现自己,他才悄悄从角落离去。从那之後,他光是从游泳池边经过,都会不自觉绷紧神经。
  沈仲宇白天在海港停留了很久,下午抵达一海产店,他便叫了满桌子的菜,後来因为两个人根本就吃不完,也就顺理成章吃到了黄昏。
  码头的日落很美,繁华中笼罩著淡淡的凄凉氛围,沈仲宇说他喜欢站在港边看夕阳,至少隔著人工障碍物,就不会亲眼目送那份美好结束。
  沉入水中的太阳速度太快,天色由灰转黑,待来到海边,沈仲宇已脱去鞋袜,苏向槐尾随著他,无言地在沙滩上迤洒出脚印。
  沈仲宇的步伐不疾不徐,但不管怎麽赶上去,两人始终都隔著一段路。苏向槐以为沈仲宇或许只是想要有个人陪他,可是又不愿意让人靠得太近,漫无目的的閒晃就这样过了两个钟头,直到沙滩上的情侣都走光了,沈仲宇忽然回过头,站在原地等他跟上。
  「怎麽了吗?」
  「没啊,你不会觉得无聊吗?」沈仲宇一手叉腰一手拎著鞋子斜身而立,修长的身影在荒凉的天地中,竟有股落拓之感。
  「还好,下午吃很饱,运动一下刚好帮助消化——」
  忽来的海风吹开苏向槐额前的浏海也吹开了沈仲宇脸上的笑容,尽管光线很暗,能见度有限,但再流泻出来的声音,已有明显不同。
  「要不要回去了?似乎也很晚了。」
  「喔…好啊。」
  「大学生——」
  「嗯?」
  「你知道吗?你今天好乖好听话,说一不二都不顶嘴的欸。」
  「你很喜欢我反抗你吗?」苏向槐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走到定点後很不优雅地抬脚抖掉拖鞋里头的沙子。
  沈仲宇笑了笑迎面而来,「虽然不喜欢但也不需要百依百顺啦,小媳妇的员工很容易养刁老板的胃口,你要我变成魔鬼上司吗?」
  「……少得寸进尺了!是今天才有的杀必死啦!明天去上班就跟你公事公办,你如果对我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我也是会拒绝的。」
  越是极力撇清越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沈仲宇但笑不语,苏向槐被他瞅到脸红,只好另辟话题。
  「对了,你是不是有跟林大哥提到我?」
  「林大哥?」
  「就学姐的男朋友,你的事业夥伴林文诩啦!」
  「我知道,我的意思是你们已经这麽熟了?」既然可以喊他林大哥,为何对自己就是连名带姓地叫?
  「也没有啊,他昨天和学姐一起来公司接我,让我有点意外就是了。」
  「你看到他们还会觉得尴尬吗?」
  「一点点……」
  「你还在喜欢红清吗?」
  「干嘛突然这麽问?」
  「问一下又不会怎样,这里又没外人……」沈仲宇靠他靠得很近,只差一步就能碰触到对方的身体,苏向槐抬头望见他的脸,如斯沉稳而令人安心的笑容,让他忍不住想去信任。
  「我想…就算学姐已经是别人的女友了,我还是可以偷偷喜欢她吧?」他犹豫了下,不甚肯定却又真诚的表情,让沈仲宇的目光在他脸上停留了许久。
  「当然可以,喜欢又不犯法。」苏向槐软弱的自白让沈仲宇嘴角的微笑有些僵硬,他试著扯开弧度,尽量让动作看起来自然地揽住少年那单薄的肩膀。
  喜欢一个人是不犯法,可是当你喜欢的那个人永远都不可能喜欢你的话——
  「沈仲宇——」
  「嗯?」
  「我可以再问你一件事吗?」
  「问啊。」
  「可以打给林大哥却不能接我电话的理由是什麽?」
  原本并肩而行後来却停下了脚步,沈仲宇驻足揽入苏向槐那对单纯而率直的眼眸,好乾净的一个人啊,完全找不到一丝心机,好想把他据为己有,他们之间有那麽一点可能吗?
  「我是不是问太多了?」
  他的沉默让少年萌生退意,好不容易踏出的脚步悬在半空中,沈仲宇浅浅一笑即时拉了他一把。「下不为例。我跟你保证以後绝对不会让你找不到人的。」
  「不、不用啦!我只是担心你怎麽了……不过你都是个成熟的大人了,应该也不会出什麽事啦——呃、我是说如果有什麽我帮上忙的你还是可以跟我说说看,说不定我——」
  「谢谢。」没等他把话说完,沈仲宇已经伸手将他搂入怀中,拥抱的力道不轻不重,令人难以挣脱却也不至於让人难受。
  「你干嘛突然抱我?」苏向槐一脸错愕,想逃开可是身体却动不了。那双手的温柔就像此时此地的空气,忽然变得温暖而湿润,一点一滴从毛细孔渗透进来。
  「谢谢你担心我。」
  「哪有人在谢这种事的?」
  「那我就当第一个吧。」
  若有似无的笑声轻轻滑过耳畔,苏向槐缩了下脖子,突然觉得脸颊有些发烫。「抱、抱够了就放开我……这样没办法走路欸。」
  「再一下,一下就好。」起初还有点力气,但随著头部越埋越深,男人的低喃终於流露出些许疲惫。
  从那之後,沈仲宇没再出声,只是搂著他靠著他,透过他的体温确认自己并非孤立无援。
  呼吸间不经意的浮动证实了苏向槐的猜测,虽然不晓得沈仲宇为何心情欠佳,但如果是无法对人倾吐的心事,他也很乐意成为他的肩膀,就像他过去为他所做的一样,他都希望自己能派上一点用场。
  隔天一下课,苏向槐便搭上捷运前往沈仲宇的公司,好死不死在转角碰到刚好买便当回来的杨红清。
  「学姐怎麽知道我要来?」他伸手接过便当边走边聊,其实多半也都是对方在讲话,自认识以来,他们始终都维持著这种互动模式,比起谈论自己不堪一提的身世,他更习惯聆听。
  「下午去公司的时候听仲宇说的,不过这样也好,往後又能常常见面了,就算毕了业也不怕跟你失联。」
  「怎麽会?」苏向槐乾笑了几声,在这之前他确实这麽想过。
  「怎麽不会?你的手机怎麽打都打不通,你换号码了吗?」
  「没有啦!是掉了。」
  「掉了?为什麽?向槐,你是不是出了什麽事没跟我说?」
  「也没有啦!」
  「还没有?你有事别瞒我。」
  「真的没有啦!手机是在通学的时候掉的,这不是很稀松平常吗?学姐太大惊小怪了。」
  「你不要骗我喔!」
  「真的啦!相信我啦!」
  「那手机重办了吗?」
  「嗯…有新门号了。」
  「那等一下要记得给我喔!」杨红清一路上都用著忧心忡忡的眼神看他,害他连回头都不敢,只好埋头前进。还好她没问起自己是怎麽跟沈仲宇认识的,要不然那麽令人难以启齿的经过,他还不晓得该从何说起。
  ※
  「咦?红清去哪儿捡了这麽一个小帅哥回来?」
  「半路拐到的。向槐,把便当提过来这里放吧!」
  一个打扮俏丽的女孩子帮他们开了门之後便追著他们不放。
  第一次踏进「全员到齐」的办公室,苏向槐不禁有点生分,有对上视线的人他都一一点头示意了,不过没瞧见沈仲宇。
  「文诩,向槐来了。」
  「第一天就提早到,习惯很好喔!」
  苏向槐腼腆一笑,林文诩带他来到主走道上,对著刚进门就跟他们打过招呼的女生说道:「小莫,他是S大二年级的学生苏向槐,今天起会以晚班工读生的身分成为新同事。向槐主要是来帮你的,你要多带著他一点。」
  「没问题,包在我身上。」
  小莫看上去与杨红清年纪相仿,苏向槐称呼她时下意识加了个姐字,结果招来强烈的抗议。
  「向槐,叫『小莫』就好,可以的话,我也希望你不要喊我学姐。」杨红清边替他解危边忍著笑道。
  「那怎麽行?」
  「怎麽不行?你不是都连名带姓叫我?」
  「沈仲宇?」苏向槐回过头去惊呼出声,刚进门时没看见人,这会儿也不晓得是打哪儿冒出来的。沈仲宇把公事包挑在肩上,一副「看吧」的无奈表情,惹来哄堂大笑。
  「呃…沈、沈董好……」
  「没关系没关系!我就喜欢人家连名带姓叫,你还是继续喊我沈仲宇就好。」以为自己应对不佳而连忙改口的苏向槐,反而让沈仲宇先开口讨饶。
  「诶?原来BOSS喜欢人家连名带姓叫他啊?那我也来——」
  「你凑什麽热闹?今天晚上没课啊?留下来加班一起赶文件啊!」
  「BOSS差别待遇……」小莫噘著嘴缩了回去。
  「差别待遇?帮你请了助理还说我差别待遇,这年头好人还真不好当。」
  「哎哟,人家今天才知道BOSS这麽贴心嘛……不过原来向槐不是红清的人吗?BOSS既然早就跟人家认识了,这麽可口的美少年怎麽不早点带到公司来?」
  「向槐是红清的人没错啊!不过是我跟他面试的,为了大家的福利,我当然得严格把关。好啦!快六点了,你如果舍不得走,今天乾脆跟教授请个假留下来顺便办场迎新会好了。」
  「多谢『沈董』提醒差点就迟到了!反正来日方长,今天就暂放『沈董』一马,我走了。」小莫跑回自己的办公桌收拾包包,正准备关电脑时又忽然挥手叫住苏向槐。「可以麻烦你过来一下吗?」
  小莫手脚俐落地点开了一个名为『中文规格翻译』的资料夹要苏向槐看,「我电脑不关,你就直接用……这里头有已经定稿的档案,你可以打开参考看看。我需要你做的是,按照这个格式另存新档,把桌上的英文型录翻译成中文之後搬进去,这样O。K。吗?」
  「嗯。」
  「先做一个晚上,明天再看情况帮你调整工作内容。上一个工读生翻得很不错,希望你也不要输给他喔!」
  「上一个工读生?」
  「应该算吧?我今天一早来开电脑就发现桌面多了这个资料夹,问了林Sir,说是找假日工读生翻的,翻得不错欸,我只有调整格式跟做局部修饰而已。」
  苏向槐看那些档名越看越眼熟,好不容易会意过来,却看见沈仲宇很低调地对他竖起大拇指,他慌忙收回了视线。
  沈仲宇後来跑去接一通国际电话,林文诩便继续了先前的新人介绍活动。
  除了匆匆照面的财会是个年逾四十的阿姨之外,沈仲宇的另外两名事业夥伴看起来就不是泛泛之辈。
  苏向槐之所以会有此定论,绝对不是因为他们不像小莫像只麻雀似的追著他们跑,而是打从林文诩领他逐步接近他们的势力范围之时,他便隐约感觉到一股敌意。
  敌意,来自於那张有礼却充满了疏离的笑容。
  方凯新与郝思沛,据林文诩的描述原是业界享誉盛名的工程设计师,金童玉女的他们不知有多少厂商欲将之延揽旗下,但当年却完全冲著沈仲宇的面子毅然放弃高薪与之合夥成立新公司。
  不同於沈仲宇的随性,方凯新是个拘谨近乎严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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