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与光同尘作者:谦少-第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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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别别!”南大店主连忙说好话:“你拍个照过来,我好判断一下。”
程曦拿着手机开始拍照。
在他发图片的时间里,南仲远一直在絮絮叨叨:“程少你怎么沦落到要自己做饭啊,你平时十指不沾阳春水,这大过年的……”
“闭嘴。”程曦态度不很耐烦,但心情显然是不错的。
南仲远也不生气,絮叨了一会儿,忽然恍然大悟:“你不会是在小鱼家吧?”
程曦的眉毛挑了起来,“嗯”了一声,这一声并不算默认,而是尾音上扬,带着点反问的意思,大致可以翻译为“你好奇心这么重是不是不想要你的店了?”
“没事没事,我就随口一问。”南仲远连忙转移话题,看了一眼图片,思索片刻,灵光一现:“你就做火锅嘛!”
“什么火锅,配料多少。”程曦认真得很。
“你别挂电话,我指挥你做。”南仲远身为厨师是很合格的:“有电磁炉吗?好,弄口汤锅来,现在开始找东西,小鱼家是川菜口味,你找菜油,就在流理台最右边,干辣椒挂在挂钩上,葱姜蒜,豆瓣,最好是郫县豆瓣,我看刀架下面的就是,其余的大料用五香粉代替就好……”
程大少爷虽然态度不甚好,做事还是颇积极的,按着南仲远吩咐,在炒火锅底料之前先把鱼抹好盐,用料酒和葱姜蒜腌着,五花肉也腌好。鸡肉就剁碎混好配料扔进高压锅里,等出锅再加盐,鸭掌鸡爪都焯过水,时间紧迫,要糟要卤都来不及,南仲远让他烧一锅水,放好葱姜老抽,盐和冰糖调好味道,然后中火放在锅上煮,虽然有点不伦不类,但是只要入了味,还是好吃的。
南仲远在厨艺上确实成了精,程曦悟性再高也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厨艺深浅,其实不在于菜式,而在于火候,所以南仲远选的都是不怎么需要火候的菜,火锅自然不用说,配料他都是按勺子算,几个干辣椒几勺盐,一丝不苟。鱼可能麻烦点,煎熟就好,不强求。鸡肉只要不烧焦,怎么炖都好吃。至于鸭掌鸡爪只要不煮到烂熟,都算好吃。
指点了半天,他八卦心又起来了。趁着程曦在炒火锅料,心情好,旁敲侧击地问:“是你自动请缨还是上面的旨意啊?”
“你管这么多干什么。”程曦炒着火红的火锅底料,根本不回答他。
其实这两个答案都不对。
最开始是程曦自动请缨,但是林妈妈不知道是要给这个上门的“儿媳妇”一点下马威,还是干脆就是自己懒得做菜,看程曦态度诚恳,说了句“要帮忙叫一声”,就当了甩手掌柜。
可惜林郁一点不配合林妈妈。程曦刚刚把火锅底料炒好,在南仲远指挥下找到油烟机的开关,还没打开,林郁就推开了厨房门。
“要帮忙……阿欠!”林郁被厨房浓烈的香辣味呛得打了个喷嚏,仍然坚持不懈:“要帮忙吗?”
“不要的,”程曦眉头紧皱地盯着情形似乎有点不妙的火锅底料:“你先出去,这里味道太大了。”
“没事的。”林郁反正聊天从来没抓到过重点:“我现在穿的是旧衣服,等会吃完饭就洗澡穿新衣服。”
程曦被呛得咳嗽了两声,手机里南仲远终于大发慈悲:“可以了,把电饭煲里的汤倒进锅里,电饭煲不用洗,把米淘好放进去就好。”
“我来。”林郁小心地挤了过来:“我会淘米。”
程曦勾着嘴角,朝他笑了笑,林郁顿时红了耳廓,躲开程曦的目光,躲到一边淘米去了。
南仲远的方案可行性很高,除了鱼被炸得过于焦脆了之外,其余菜的水平都很高,尤其是林郁阻止了程曦然后自己戴着面具和手套去开高压锅的时候,鸡肉的香味已经飘到客厅了。
火锅确实是很省事的选择,程曦把切好的牛肚火腿牛羊肉都装盘,看见林郁正蹲在地上,认真地把莴苣叶一码一码地掰下来,表情认真得可爱。
火锅汤底滚沸,他舀了一勺汤,吹凉了,叫林郁:“过来尝尝汤。”
他身上仍然穿着阿玛尼的衬衫,整个人俊美得犹如神祗,身前却系着一条林妈妈给的嫩黄色的小鸭子围裙,笑起来的样子温柔得无可救药。不知道为什么,林郁认识他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看见他有这样温暖平淡的时候。
如果林郁有林妈妈一半的文学素养的话,他应该就知道怎样形容此刻的程曦。
宜室宜家。
他身上那些锋利的,阴郁的,玩世不恭的东西,似乎都已经被磨掉,剩下的只有温暖的,平静的,站在这里朝林郁微笑的程曦。
林郁像被蛊惑了一般,站了起来。
他一凑近,锅里的热气就冲到了他的眼镜上,眼前一片模糊,他正要擦眼镜,鼻梁上却忽然一轻,世界都模糊起来。
“张嘴。”程曦低声叫他。
被摘去了眼镜的小理科生,就像失去保护壳的蜗牛,满眼都是对这个世界的茫然。程曦把汤递到他嘴边,他迟疑了一下,张口喝了。
“好喝吗?”
“好……好喝。”明明说的是汤,脸却红了。
下一秒,下巴被捏住了,有柔软温暖的东西覆盖上来,眼前一片模糊,但是鼻腔里满是某人独特的气味,林郁茫然地睁大眼睛,看见近在咫尺的程曦的眉眼。
他的眼睛真是好看,就算背着光,仍然像藏着一片星空一样,墨黑又深邃,看得人几乎要沉溺下去。
“闭上眼睛。”程曦惩罚地咬了咬他的唇。
林郁无措地闭上眼睛,感觉程曦结实修长的体格覆上来,本能地想往后退,却被搂住了后腰。
唇舌交缠,林郁青涩得不知所措,程曦接吻的风格像极他这个人,极具侵略性,勾住林郁的软舌,只是稍一玩弄,未经人事的小理科生连腿都软下来,还好程曦捞住了他,在他耳边轻声笑:“好不好玩?”
林郁整张脸通红,窘得头上都要冒烟,正准备说话,程曦又把眼镜给他架了回来。
林郁皱了皱眉头,把脸别开了。
“你很熟练……”他的声音虽然低,却很清晰。
程曦一眼就看穿了他心思。
“小鱼,”他揉了揉林郁头发,低头抵着他额头,唇角带勾,眼睛带着温暖的笑意,一直看到林郁的眼睛深处来。
“别生气,以后只会和你一个人练习。”
☆、第102章 白鸿
程曦把火锅端出去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大年夜,外面一片喧哗;万家灯火;鞭炮烟花响个不停;林家的窗帘半挽着,外面偶尔有极漂亮的烟花绽放,照得半个客厅都是流光溢彩。那些黄花梨家具沉静地摆放在客厅中,有一种中式的温和而隽永的美感。
“好了,菜做好了。”程曦端着汤锅上桌;林郁在旁边小心翼翼地跟着;大概是怕他摔着,程曦看得笑起来:“小鱼去拿碗筷吧;小心被我撞到。”
他笑起来的样子太过灿烂;连对他有些许成见的林妈妈都被融化了,眼睛里也带上点笑意来。至于林爸爸,更是从看到火锅的那瞬间就睁大了眼睛——单从外表看来,林爸爸大概就是那种“科学怪人”的原型,头发乱糟糟,衬衫也皱巴巴,一个衬衫领子还折在里面,整个人不知道是没睡醒还是在思考问题,反应都慢半拍,林郁在摆碗筷,他坐在桌子边上,两个对峙了大概两秒,他才反应过来,把林郁放过去。
林郁认真地把碗一个个摆好,然后摆上酒盏,筷子,林郁家的筷子很漂亮,莹白如玉,细腻如脂,筷头上雕了一朵半开的牡丹花,雕工精致得让人垂怜,在灯光下,整双筷子带着温暖的光泽,看上去十分柔和。
“象牙筷?”程曦看了一眼。
“不是,”林爸爸扶了扶眼镜,眼睛仍然盯着正沸腾的火锅汤底,目不斜视地解释:“是我在实验室里用羟磷灰石和磷酸钙那些东西模拟象牙的结构做的,其实严格来说,也可以称之为象牙。”
“是因为妈说非洲偷猎野象的情况很严重,她身为一个玩古董的,应该做点什么。”比林爸爸“更懂人情世故一点”的林郁给程曦解释:“所以爸爸就用仿生学做了这个,现在关键是要把成本给降下来,如果有和天然的象牙一模一样的东西出现,而且价格还低于天然象牙,那么天然象牙就会慢慢被淘汰出市场了。妈说看问题要看到关键点,堵不如疏。”
如果是个普通人,也许反应过来都要一段时间。
但程曦毕竟是程曦。
他把最后一个红烧肉放在桌上,然后微微笑了。
“伯母确实是高人。我们经济学有句话,是说:资本只要有10%的利润,它就会到处被人使用;有20%,就会活泼起来;有50%,就会引起积极的冒险;有100%,就会使人不顾一切法律;有300%,就会使人不怕犯罪,甚至不怕绞首的危险。所以光靠法律,是阻止不了那些偷猎者的。从源头抓起就行不通了。”他态度谦虚,也不卖弄:“而且象牙的质地很独特,目前在奢侈材料里还没有可以取代它的,就像皮草,大部分消费得起的人不会因为保护动物而拒绝使用。就算有十分之一的人购买,都是可观的消费能力。所以从消费的这一端阻止也行不通。”
“都说学术精进,一通百通,伯母竟然能想到从中间的环节去干预,”程曦笑起来无比真挚,赞扬道:“实在是大智慧。”
有个笑话是说有个弄臣拍马屁,皇上勃然大怒,身边的近臣趁机奉承道:“陛下英明,亲贤臣,远小人,社稷有福,黎民有福。”皇上顿时龙颜大悦。
这世上没人不喜欢听好话,你说好话别人却嫌你阿谀,只能说你说得不够高端,没说到点上。一般的“伯母真显年轻”“伯母的菜做得好吃”搬到林妈妈面前,实在不够看。只有像程曦这样引经据典,娓娓道来,连林爸爸都在一边赞同地点头,被称为“大智慧”的林妈妈自然也心花怒放。
“哪有什么智慧,不过是责任所在而已。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我自己是收古董的,懂牙雕,也希望牙雕能够传承下去,又不希望破坏生态,自然要想个办法才行。”林妈妈语气淡定,嘴角却是翘起来的:“别光说话,生菜熟了,吃菜吃菜。”
林家的灯是宫灯形状,灯光是暖色的,饭桌上满满一桌菜,毕竟是南仲远指导的,红烧鱼虽然尾巴有点焦了也还过得去,炖鸡香味四溢,红烧肉软糯弹牙,当中的火锅周围团团围着十几样材料拼盘,青翠的生菜,金针菇,蘑菇,冬瓜,一片一片的牛羊肉,毛肚,团团围住,一锅红通通的汤底,烧得正沸,一个个小红辣椒浮上来,刚下去的牛肉丸在汤里翻滚,金针菇都浮了上来,连空气里都弥漫着麻辣的香味。
林爸爸已经吃掉三颗牛肉丸,看程曦和自家夫人讨论完了,于是一边夹生菜一边没有眼色地发表评论:“其实从生物学的角度讲,如果野象被人类灭亡了,也算是自然规律,毕竟人也是自然界的一种动物……”
“自然界的物种灭绝,大多是基于食物链的断裂。”林郁被辣得耳朵通红,喝了一口水,也加入讨论中:“但是人类猎取其他物种,不是出于生存的需要,而是出于心理需求。而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讲,人类的心理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