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与光同尘作者:谦少-第9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脑子都空白了。整整过了几秒钟,看到手机屏幕像要熄灭的样子;才大梦初醒般接起了电话。
“喂,”程曦的声音从那边传了过来,似乎不比他轻松:“林郁吗?”
林郁抿紧了唇。
喉咙像卡着一块烙铁;无数字在争先恐后地往外涌;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砂砾一样摩擦着喉咙,磨得生疼。
程曦那边沉默了一瞬。
“我在你家楼下;你能下来吗?”
…
林郁站在窗户边上,掀开窗帘;往下看了看,雪地里热闹得很,一堆小孩在追逐着放烟花玩,似乎有个影子,沉默地站在树下。
林郁紧张地放下了窗帘,回过头,被站在自己身边的林妈妈吓了一跳。
林妈妈左手端着一个保温杯,右手拿着林郁的大衣。
“去吧。”她神色温柔地看着林郁。
无须多余言语,无须徒劳解释。爱是这世界上唯一无师自通的事,也是这世界上最冷暖自知的事。就算是他最亲近的人,也只能替他递去衣服,目送他奔向未知的未来,最多,也只能让他在严肃的寒冬里不要冻伤而已。
林郁默默接过了大衣。
“还有这个。”林妈妈递过保温杯:“这是妈妈熬的汤,要是他不上来的话,就让他喝一点,暖暖身体。”
…
程曦站在树下,大衣的肩头积了薄薄的一层雪,要开车,出来的时候没有戴手套,手机拿起又放下,手指头冻得有点僵了,他习惯性地摸了支烟出来,看见旁边那群正好奇打量自己的小孩子,又放了下来。
有个胆大的小女孩子,大概是这群小孩子的头头,羊角辫上扎着两个蝴蝶结,大眼睛圆溜溜地,问他:“哥哥,你怎么不回家啊……”
程曦对小孩子这种生物向来敬而远之,以前总感觉是软趴趴的一小只一小只,碰一下就会摔倒,所以根本懒得理他们。现在大概是因为林郁的缘故,性格温暖耐心许多,用大手摸了摸那小女孩子的头顶,笑了起来。
“因为我的家就在这里啊……”
他一笑起来,简直是雪地生春,整个人耀眼得如同发光的恒星,那个向来胆大的小女孩子都默默红了脸。
旁边有个小男孩不服气地问:“那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呢!”
程曦笑了笑,还没说话,旁边的小女孩子先打抱不平了:“杜仲平,你太凶了!”
“你才凶呢!”小男孩做个鬼脸,飞快地跑开了:“哦~!男人婆喜欢这个人!男人婆想嫁给他!”
小孩子打打闹闹之间,程曦忽然抬起头看着楼道口,满地火红的鞭炮碎屑,还有小孩子拆掉的红包,一地的人间烟火气。
他勾起了嘴角。
都说是不是真笑,要看眼睛。
这大概还是这几个月来,他的笑意第一次蔓延到眼睛里。
“来了。”
匆匆忙忙的脚步声,像在追赶着什么,从老式家属楼狭窄的楼道里一路响下来,大概是生怕晚到了一秒,等着自己的人就走了。
上次也是这样的,端着笔记本都跑得飞快。
下次,程曦在心里想,下次一定不准他跑得这么快了。
…
在林郁完全展现出继承自林爸爸的理科天赋之前,林妈妈也曾满心希望地教他背过诗。只是后来慢慢放弃了。
那么多的诗里,林郁最记得的,是一句“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
林郁一直不懂,“情”是虚无缥缈的,怎么会用一个“怯”字来形容。
但是此刻,如果他还有思考的能力的话,他应该会知道,自己现在就是情怯。
因为太喜欢,喜欢得胆怯,生怕自己做错,生怕去面对,所以最后的几步台阶走得步履维艰,所以直到走出了楼道口,还连头都不敢抬。
这些天白小胥当着双面间谍,对程曦稍微改观,也知道程曦一定会回来找林郁。所以整天跟林郁灌输“绝对不能轻易原谅,一定要狠狠骂那个人渣”之类的观念。
白小胥虽然自己也被晏斯梵整得够呛,可是他并不明白,真到了那时候,哪来记得什么原则什么原不原谅。只要站在那个人面前,只要知道他在这里,你就心跳如擂鼓,万千情绪涌上心头,却一点不由自己。
林郁拿着一个保温瓶,站在楼道口,怔怔地看着程曦。
是瘦了,所以比记忆里更高,轮廓更明显,眉宇之间,似乎多了一点什么,虽然唇角不再有那种玩世不恭的笑容,整个人却仿佛比以前还要耀眼。他站在雪地里,头顶是千家万户盛放的烟花,火树银花,俊美如同神祗。
他看见林郁,抬了抬手,似乎要说点什么,但最终没有说,而是朝着林郁走了过来。
他一抬腿,林郁就直接往后退了一步,然后拔腿就往楼道里跑。
“站住。”程曦的声音背后传来,只顿了一秒,就变得温柔很多:“别走,小鱼。”
林郁跑了两步,手臂被拉住了。
虽然林郁是个体力渣的理科生,但程曦并没有强硬地把他拽过去,而是抓着他,不让他跑远了,林郁挣扎了两下,也就算了。
“转过来,小鱼。”程曦声音一如旧时:“我不是来跟你告别的,我是来认错的,你先听我说完。做题目也要先分析已知条件的,对不对?”
不知道是程曦的话起了作用,还是因为听到了自己熟悉的词语,林郁总算没有一门心思往楼上跑,而是转了过来。
因为放过鞭炮的缘故,昏暗的楼道里弥漫着火药的味道,林郁别开眼睛去看楼道下累累的煤堆。
程曦把他的脸转了过来。
“小鱼不愿意看我吗?”
光照在他墨黑头发上,眉目璀璨如星辰,林郁看了一眼就慌忙地别开眼睛。
程曦的眼睛暗了下来。
果然。
有因有果,无人能逃脱。就算再尽力用所谓“最好的方法”,也会造成难以愈合的伤疤。
“我不是想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然后来找你重新开始的。我知道我做错了很多事,不会逃避责任,你要怎么样都可以,只要你听我说……”程曦的声音低下来,是从未有过的,谦卑而温柔的姿态,几乎带着一点请求:“和我说句话吧,小鱼。”
林郁小心翼翼地偷看了他一眼。
他张了张嘴,嗓子里像含着刀片,半天才发出一点声音。
他说:“我只要像以前一样就好了。”
声音低不可闻。
“什么?”程曦声音温和。
“我只要像以前一样就好了。”林郁把自己缩了起来:“我不要认识你了,我不要当你的副帮主,我只要像以前一样……”
像以前一样,躲在你看不见的地方,努力收集关于你的信息,这样就可以一直看着你。因为你不知道我的存在,所以也没有办法抛下我。
程曦心如刀割。
“不是的。”他摸着林郁的脑袋,想要说点什么,最终却只是揽住他肩膀,紧紧地抱住他。
“不是这样的……小鱼,”他吻着林郁的头发,像是在安抚一般,轻拍着他的后背:“不要后悔认识我,小鱼,我已经回来了,所有的一切我都会告诉你。不要讨厌我,不要恨我……”
…
最终程曦还是没有在楼道里告诉林郁一切是为什么。
因为林妈妈下来查看情况了。
她穿着柔软的家居拖鞋走到一楼,看见站在楼梯口的两个人,那是个挺拔而英俊的少年,有着俊美的眉目,和藏也藏不住的锋利神气,是如同阳光一样耀眼的存在。
而她向来不喜欢和人身体接触的儿子,正被他拥抱着。他像安慰小孩一样轻拍着他的背,低声在他耳边说着什么。觉察到她的目光,抬起头来,两人的目光撞在一起。
…
程曦大概永远也没办法忘记林妈妈看自己的那一眼。
那眼神里有质问,有心疼,也有着属于长辈的特有的无奈,她似乎已经知道,眼前的这个人,就是当初那个让林郁难受到想要把自己封闭起来的人,她大概也知道,眼前的这个人,应该唯一能陪着自己那个死心眼的儿子走完一生的人。
她垂下了眼睛。
“外面冷,”她的声音平静,带着属于母亲的温柔和无奈:“不急着走的话,就上来坐一坐吧。”
…
很久之后,大概是易云攸问起来,问程曦为什么那时候会突然跑过去见林郁,而不是等到几年后,一切都按他的计划确定下来,尘埃落定之后再去。
程曦没有解释,只是跟他说了一段话。
那段话是当初在隆冬的s城城郊,国道上,他问程则钧,为什么要带程晟过来。程则钧回答他的。
那个身为程家家主,也算是他父亲的人说:“这世界上没有谁可以代替谁做决定,一切的情有可原,豁然开朗,前嫌尽弃,其实都比不上两个人坐下来,好好地谈一谈,不要善意的谎言,不要所谓的‘我是为了你好’。你没有资格替别人决定。对于别人来说,你为他避免的伤害,可能还比不上他以为自己被最亲近的人遗弃的痛苦。”
他说:“我也是最近,才明白这个道理。”
…
情怯情怯,是因为有情,所以才胆怯。越在乎,越重要,才越会被迷障迷住双眼,做出许多错误的事来。权势再滔天,手腕再铁血,牵扯到一个情字,百炼钢都成绕指柔。优柔寡断,患得患失。
程则钧和程曦是一样的人,脊梁笔直,天生有反骨,这样的人,也只能用这样隐晦的方法,来表达自己对长子的歉意。
而这,大概也是这二十年来,他身为程曦的父亲,亲身给程曦上的第一节课。
只是一切都过去了。
半生已去,尘埃落定,程曦已经长成成年人,他们那一辈的是非错对,不过是一个答案。无论答案是什么,在程曦心里,他们也只是生了他的人而已。在他最需要他们的童年,他们没有出现,所以往后的日子里,他也不怎么需要他们了。
他需要的,大概是一个温和的,木呆呆的理科生,会全心全意地仰望他,喜欢他。而他在商场上厮杀之后,关上电脑,只要走到客厅,给在沙发上看书睡着了的他盖上毯子,摸摸他的头,就会觉得心绪宁静,此生何求。
这世界其实很公平。
他在冰雪里出生,在冰雪里长大,筚路蓝缕,心如铁石。然后终于遇见一个人,一笑万花开,世界都明亮。
作者有话要说:啊啊啊啊我以后再也不敢说我要双更了!!!
这章劳资写了又改又写又改你们这两个家伙折腾死我了啊~
想小爷我纵横江湖这么多年,脸皮厚到当城墙,今天也是第一次一整天不敢看评论不敢刷微博不敢上qq啊!什么叫近乡情更怯,这就叫近乡情更怯啊!
明明打不到我,我为什么还是怕读者啊t^t
☆、第100章 商议
林家的房子和程曦想象中并不一样。
并没有夸张到满地古董;也没有到处都是化学仪器,只是全套的中式家具;一水的黄花梨,一张八扇的大屏风被用作隔断;上面嵌的是色调雅致的绢画花鸟。现在市面上许多中式家具做得繁复精美;其实反而落了下乘,中国古代审美里讲究的就是一个意境;乍一眼看上去并不耀眼,但细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