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鸟电子书 > 游戏竞技 电子书 > 网游之与光同尘作者:谦少 >

第24部分

网游之与光同尘作者:谦少-第24部分

小说: 网游之与光同尘作者:谦少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可他说了。
  于是就只剩尴尬而已。
  易云攸毕竟家教好,就算知道站在自己面前的这个小杏林并不是自己以为的呆萌的理科女生,而很可能是一个戴着高度近视眼镜的理科宅男,也没有直接转身就走,还是站在这里。
  只是林郁毕竟没有迟钝到底。
  【私聊】你对步惊云说:我理解的。
  【私聊】步惊云对你说:什么?
  【私聊】你对步惊云说:我在论坛上做过调查,百分之九十的被认为是女性的玩家被发现是男的之后,以前和他关系很好的男性玩家都会改变对他的态度,程度重一点的还会从此厌恶他。如果你觉得和我在一起很尴尬,是正常的。我想这应该是人类的正常心理反应,虽然我没有理清这种厌恶情绪的产生过程,但我理解你。以后有时间了,我会去看基本人类精神学的书。
  易云攸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明明还是那个人,一样的语气,一样的态度,但自己,却不能用以前的态度回应了。
  【私聊】步惊云对你说:没那么夸张的,我不会厌恶你的。
  【私聊】步惊云对你说:你说过的,我们是朋友。
  【私聊】你对步惊云说:那就好,你刚刚说想要跟我说的事,是什么?
  【私聊】步惊云对你说: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我已经忘了。
  …
  林郁大概永远也不会明白,这世上的人,说的话,未必就像表面听起来那样。
  他也永远不会猜到,易云攸没有说出口的那句话,究竟是什么。
  何况,他现在正忙着把自己和步惊云的对话截图下来,等会和白小胥一起研究,然后得出步惊云之所以知道自己是男的也没有和自己反目成仇的原因,然后用在程曦身上。
  与此同时,程曦早已经上了车。
  接他的司机永远都是那一个,从八岁,到十八岁,永远都是这一个,十多年过去,除了司机的鬓角有些花白,其余的几乎一成不变。
  秦家有很多用来接送客人的车,但这辆车,是独一无二的。除了没有族徽,其余的,和常常出现在记者镜头里的那辆是一模一样的。
  司机下车,为程曦打开车门,仍然是一贯的沉默。程曦也早已经不是小时候那个满心渴望的孩童,十几年的时光,他早修炼出名为“漠视”的坚硬外壳,这世界上的风刀霜剑,再也不能伤他分毫。
  还是熟悉的路。
  程曦的小学和中学都在S城读,都是和易云攸一起,上的是贵族小学,以前小学时候总爱趴在这辆车的窗户上看,路过的风景都看得清清楚楚,大概是去的时候和回来的时候心情不同,所以总觉得司机走的是不同的路。
  现在他都不在乎了。
  …
  到目的地时已经是中午,这地方是秦家的度假别墅,但也有些年头了,记忆中爬了满墙的爬山虎,门廊上垂下来的茂盛的蔷薇花,十几年来,一成不变。
  他还是从侧门进。
  女佣递上手巾,茶几上已经摆上了他喜欢的明前龙井,说是喜欢,其实也只是以前来的时候多喝了两口而已。老作派的大家族就是这样,心思都用在细节处。
  司机在外面接了个电话,恭敬地对电话那头的人说:“好,好,知道了。”悄无声息走进来,躬身说:“夫人说宴会时间延长,要晚点过来。”
  程曦只点了点头。
  反正和他的意见没关系,也不用言语来回答。
  午饭摆在老地方,菜色也是按惯例,这两年S城上流圈子里流行起吃虫草,秦家也不能免俗,可惜这道药膳卖相太差,程曦碰都没碰。
  “晚点”晚到了午后,程曦坐在沙发上,来的时候忘记带烟,这司机倒是很贴心,从书房提出一个手提电脑来,躬身放到程曦面前,又悄无声息走了。
  这司机很少和程曦说话,本来也没什么话好说,而且他应该也不知道该怎么称呼程曦才好。
  不止是他,这世界上大概没有一个人知道,该怎么称呼程曦才好。
  不愧是秦家,笔记本上带着郁金香的LOGO,开了电脑,还看见桌面上有天之涯的图标。两年前的那件事发生后,程曦知道他们不会再放任自己,所以他们知道自己在玩什么游戏也不稀奇。
  只是呆在这里,程曦没有玩游戏的心情。不仅不想玩游戏,连说话都懒得说。
  每次来这里,都好像在提醒他,不要忘记自己的身份。其实他从来都没有忘记自己是谁,他知道,自己就是一段被忽视的黑色历史,被层层粉饰的过往,和一个提不得的名字。
  他是个十八年前就不该出生的错误,悬在两家人心上的阴影,言语间的忌讳,一刻也不能放松的提防。
  他是个孤魂野鬼。
  …
  下午四点,忽然下起雨。
  庄园门口传来喇叭声。
  佣人都跑到门口,别墅里听不见一声咳嗽声,门廊上走过一个端庄身影,穿着参加宴会回来的正装,司机跟在背后拿着伞。
  熟悉的高跟鞋的声音。
  她站在门口,佣人替她取下遮雨的外套,她化着一丝不苟的妆,端庄脸上看不出岁月的痕迹。
  程曦的眼睛很像她。
  她说:“你来了?”








☆、第26章 嘲笑

  程曦坐在沙发上,看着对面的妇人动作优雅地坐了下来。
  毕竟是如今掌握着秦家实权的人,眼角眉梢都是威仪,她身上,除了大家族里身份尊贵的女人该有的端庄,更多的,已经是喜怒不形于色的决断。
  司机站在她身后。
  程曦早猜过,这个一直替她接送自己、可能也负责让人暗中监视自己的“司机”,在秦家的职位,绝对低不到哪里去。估计还很可能不是姓秦的人,而是她从自己家带过去的心腹。
  “外面下雨,怎么穿这么薄?”她皱起了眉头,看着程曦身上穿着的薄薄的牛仔衬衫,此时此刻,她的表情就如同寻常人家的母亲一样。
  “来的时候不知道要下雨。”程曦合上了电脑。
  程曦看新闻的时候,也常常看到她的身影,毕竟是秦家当家的人,丈夫已经去世,港媒都恭敬地称她为“秦夫人”,也看到她儿女的新闻,她有一子一女,都是在国外上学,相貌好,叛逆,一掷千金。有花边新闻说她和子女关系十分差,子女怕她就像怕阎王一样。
  但她对程曦,一直都是很好的。
  尽管性格威严,但是,在程曦面前,她一直很像一个正常的母亲。
  “上次他来这边,见过你。”似乎是习惯性的动作,提到那个“他”字的时候,她稍微别开了脸,四十岁的年纪,仍然有着毫无瑕疵的修长脖颈,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连眉眼也卸去了一点坚硬威严,多了一分柔和。
  “他说,你长高了很多。”
  是上次学校的五十年校庆吧?当时自己也奇怪过,即使是有着官场应酬的原因,那个人的身份,也并不需要光顾这样场合。
  所以,是为了看自己而来的吗?
  看自己,却不让自己看到他。确实是符合他身份的行事风格。
  “站起来让我看看。”她让程曦站起来,自己也跟着站了起来,绕过茶几,走到了程曦身边。
  刚刚成年的少年,有着遗传自那个人的身高,身形修长,宽肩窄腰,即使是穿着简单的牛仔衬衫,也是鹤立鸡群的。
  “老林说,你们学校的条件不好。”她像最寻常的母亲一样,伸手替程曦理了理衬衫衣领:“这个周末还是回沈家吧,我很久没见过沈泽了,替我问他父母好。老林会替我带礼物过去。”
  又是上次一样的古董汝窑梅瓶,还是顾恺之的书画?
  像所有把孩子寄养在别人家的父母一样,因为怕别人对自己的孩子不好,所以加倍地礼遇别人,礼物珍贵到夸张的地步,远远超过养大一个孩子的代价。
  “好。”程曦抬起眼睛来,看着她:“如果,有机会的话,也告诉‘他’,我向‘他’问好。”
  毕竟,是父亲。
  “好。”她垂下眼睛来,不知道是因为提到“那个人”时的习惯,还是因为程曦的正脸实在太像那个人。
  坐了太久,衬衫的衣角有点褶皱,她用保养得宜的手替程曦抚平,右手的无名指上,看得见常年戴过戒指的痕迹,因为被取下,手指上有一圈的颜色较浅,毕竟是四十岁的女人,低头的时候,眼角已经有了些微皱纹。
  岁月是这么可怕的东西,只是一晃眼,已经是十八年。
  当年费尽周折万般保全下来的孩子,终于平安长大,继承了父母的容貌,这样挺拔而优秀,站在这里,提醒着自己,当年也曾经有过那样的疯狂,那样与全世界为敌也要和那个人在一起的执着。
  只是,一切都过去了。
  所有惊心动魄的故事,那样疯狂和叛逆,生离死别的痛苦,曾经一夜一夜辗转反侧的煎熬,这些年的时光,都会像旧日记一样,被埋在灰尘之下。终有一天,会被渐渐忘记,只留下别人嘴里的只言片语,无人记得。
  百年之后,尽数埋葬。
  …
  虽然说着“我们是朋友”,但是易云攸还是在下午四点下了线,用他的话说,是“我妈打电话让我回家”。
  他说得云淡风轻,林郁也绝不会猜到,在他这句话的背后,本来有一个计划,他本来这个周末并不准备回家,而是决心表白之后,然后回去说服自己的父母,他要交一个喜欢学术研究的理科生女朋友。
  易家并不是什么小家族,即使比不上秦家,也是有着自己企业的。易云攸的母亲,和沈泽的母亲,还有“秦夫人”,当年其实是同一所贵族女校里读出来的同学,三人境遇各不相同,秦夫人更是远嫁,但还是有机会的时候会偶尔坐在一起喝一杯下午茶的。
  正是因为这样,易云攸才和程曦成了挚友,甚至比和跟程曦一起长大的沈泽关系更好。
  用沈泽的话说,大概是因为他们身上都长着“反骨”的缘故。
  不过易云攸终究是在父母期望下长成的独子,已经计划好的命运,继承家族企业,可能闹一两段无伤大雅的风流韵事,但最终会找个大家闺秀联姻。
  他的反骨,只够支撑他走到这里而已。
  …
  不过林郁压根不知道这些。
  这一个多月和程曦关系越来越好,这几天更是干脆和程曦并肩而战,他整个人的心情都是不错的。连白小胥替他传达了“黎老怪这几天又收了不少同事儿子的结婚邀请函,心情非常坏”这样的信息,都没影响到他的心情。
  因为晚上廘战要去PK场和南风打架,他作为“廘战最好的朋友”(其实也是唯一的朋友)自然要去加油。所以他只能趁下午完成这周唯一的娱乐:采药。
  上次的极品药草人参娃娃被抢,狼族又出示了截图证明火狼虽然打死了林郁但还是没抢到药草,所以林郁身上最好的药草是一支灵品的朱雀草。
  他准备自己采点朱雀草来,试一试灵品药草的水。
  跑了半天,包裹都快堆满了,他跑回仓库清货,正准备出城,结果一个组队邀请甩过来。
  【私聊】天启对你说:小鱼MM。
  林郁进了队伍。
  【私聊】你对天启说:我是男的。
  队伍里已经有五个人,除了浣花天启,还有个穿得很妖娆的女刺客,名字比较嚣张,叫“老娘让你跳”,还有战士“黄霸霸”,云麓也是世界频道上经常看到的土豪“白柯”,弓手的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