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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

诺亚动物诊所病历记录簿(第四季)-第31部分

小说: 诺亚动物诊所病历记录簿(第四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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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外国友人的俄耳,手里拿着一串红艳艳代表了中国传统特色的冰糖葫芦串,就太吸引人了。
  虽然看过这种传说中的水果串,但真拿在手上的时候,看到亮晶晶的冰糖包裹着一颗颗颜色鲜艳的小果子,俄耳居然有点不知道怎么下嘴。
  他试探着伸出舌头舔了舔其中的一颗,是冰糖的清甜,尽管他不太喜欢吃甜的,但这种像亲吻般轻柔甜蜜的味道却让人很难拒绝,于是他又舔了舔,然后含住了第一颗红红的山楂果,却并没有咬掉,只是慢慢地吸吮着,红色的果实在薄薄的唇间时现时隐,带着湿润的晶莹,变得更为诱人。第一颗舔掉了味道之后,他开始一整根的顺着舔了下去,顿时引发了四周一片倒吸一口气的声音。
  同样抓着一根一模一样的冰糖葫芦串,边走边一口一个吃得那个叫嘎嘣嘎嘣的骆赛,回头一瞧俄耳,差点把嘴里没咬碎的一颗山楂果给噎死。
  就吃个冰糖葫芦你至于吗?!
  而且这种显然是错误的吃法吧?把甜味都舔到了,待会光吃山楂不把牙酸倒了才怪。
  看到医生眼睛不眨地盯着他手里的冰糖葫芦,俄耳忽然微微压下身,沾着甜丝丝冰糖滋味的唇瓣几乎触到了骆赛的耳朵:“医生,你想吃我这根吗?”
  那双琥珀珠子般的眼睛带着蛊惑人心般的魅力,细长的唇瓣仿佛是被艳红的山楂染得更红润,被冰糖的甜蜜沾得更晶莹,附近也有买冰糖葫芦吃着的人,此刻也居然觉得他手上那串被舔得已经没有冰糖只剩下葫芦的冰糖葫芦才是世界上绝无仅有最最好吃的冰糖葫芦串,或者,让自己直接变成他手上的那一串冰糖葫芦就更好了!
  “虽然我也很想给医生吃,不过不可以呢……”俄耳非常可惜地轻叹,“因为我的唾液有剧毒,医生如果吃了会死翘翘的。”
  “……”
  只是一串冰糖葫芦而已!
  不吃也是完全可以哒!他一点都不觉得可惜。
  俄耳尝了一颗表面的冰糖被舔光光的山楂果,皱了皱眉头:“好酸……”然后恍然大悟状,“原来吃冰糖葫芦不能先舔掉外面的冰糖啊!”说完之后相当理所当然地从医生手里拿着的袋子里将留给特洛斯的冰糖葫芦串拿了出来,换上自己已经舔光糖膜的那串,非常有滋有味用正确的吃法把它吃光了。
  “……你不是说有毒吗?”
  “医生不用担心,平时他就经常舔我的嘴巴。特洛斯的唾液有治愈的能力,正好综合了毒性。”
  就算能扛毒,但被迫吃没有糖膜的冰糖葫芦串也太坑狗了吧?没准会导致从来没吃过冰糖葫芦串的特洛斯对冰糖葫芦产生错误的认知,以为就只有酸味……
  意犹未尽地舔了舔指尖残留的甜味,尽管内心充满了期待,但俄耳依然保持着一份矜持的优雅,他微笑地问:“那么接下来,我们要尝些什么呢,医生?”
  作者有话要说:  



☆、99…02

  99…02
  一入小吃街,骆赛就有如龙入深海,虎归深山……好吧,夸张了点,那就是蜜蜂钻进蜜糖罐、老鼠掉进米缸里差不多,他是一路走一路捧着吃,甩开了腮帮子地海吃,一副难得回来一趟绝对要吃够本啊十几二十斤算什么咱就是个准备过冬的棕熊先把膘养出来回去就只能继续吃那些外国佬的白水煮蔬菜煎牛扒煎鸡扒煎猪扒。
  这不能怪他啊,您能在外国吃到那么丰富多彩的小吃吗?
  倒不是说没有食材,像肝脏、大肠、心肺、胰脏等等的动物内脏都是小吃街上非常常见的食材,国外也是有卖的,在超市其实还是有羊腰子、牛肝、猪脚、杂碎甚至兔子头小牛头之类销售,貌似还非常便宜,以前俄耳就试过买了颗小牛头回来给医生做了一道酸辣汁拌小牛头肉,让医生记忆犹新的是,那玩意儿虽然味道还行,但居然是要配搭着牛脑一起吃的……
  即使是有食材,那也架不住我大中华对烹饪的追求那是五千年都保持着犹如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万类霜天竞自由式的伟大精神,光一猪肝都能给你整出个炒肝儿、杂肝汤、吹猪肝、酱猪肝、烧猪肝、香煎猪肝、葱香猪肝、猪肝面线等等不一而足的各种吃法,各种翻着花样地整,让人目不暇接之余口水横流。
  就算想要翻个花式,但有食材,也得有配料啊!各式地道酱料在国外真心不多见,8块钱有找的老干妈都被供奉为至尊调味品。所以当骆赛闻到一股神奇又熟悉的味道之后,立马是动如脱兔地蹿了过去。
  小小一家门面的店铺,居然大排长龙。
  本着有福同享,骆赛是不会把身边的俄耳忘掉的,他向站在距离他至少有十步之远的俄耳招呼道:“俄耳,你怎么不过来?一起吃吧!”
  “……”俄耳好想一声仰天长吠,然后往地底下一钻回地狱去!
  在他的心目中,小吃应该是一些精致漂亮的小点心,又或者是一串串烤得香喷喷的肉串,再不济,至少看上去是能吃的东西啊!可是……
  瞧那小小一个小方块的玩意儿表面都长出白毛了有木有,颜色都灰了不说还臭气熏天,还玩意儿能吃吗?!
  那边的油锅旁,老板正把那些小方块丢进了油锅里,本来已经灰白得够凄惨的小方块现在直接就变成可怕的黑色了!!
  就连好涵养的俄耳,此刻也忍不住像医生一样咆哮了……卧内个槽啊!!!这玩意儿该不会有毒吧?医生家乡的人类到底是何种可怖的存在?!居然能够把这种连地狱双头犬都受不了的可怕玩意儿当成食物来吃!
  显然,继魔鬼之蛋后,俄耳又发现了一种恶魔般存在的食物——臭豆腐!
  随着慢慢的油炸,那块黑色的玩意儿也渐渐地膨胀起来之后被捞了上来,看上去倒是外焦里嫩。味道一熏染开,就出现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明显效果,爱吃的都凑了上去,食客们一拿到自己那份臭豆腐,撒上足够的辣椒和香油,就毫不客气地吃起来,吃得是左一个津津有味,右一个齿颊留香,中间那个意犹未尽直接跟老板嚷嚷:“老板,再来三串!”至于不爱吃的,恨不得脚下生风踩着风火轮地直接捏着鼻子绕路走。
  在还没轮到骆赛的当儿,那边站得远远的青年已经跟身后的那堵围墙一起墙体化了。可是那股味道好像阴魂不散般地缠着他,可是身为一头合格的护卫犬,就算面对的是刀山火海也不会后退半步,又怎么能因为臭味而离开主人的身边?!
  俄耳觉得以今为止他的人生,正受到了一次非常严峻的挑战!
  他的背靠到了墙壁上,抬头再看了一眼不远处的医生,褐色的发丝遮掩下,琥珀色的眼睛流露出极为矛盾又依依不舍,令人心碎的眷恋,就像即将要与心爱之人的永远分开,从恋慕之人的心里彻底割裂开来的凄美。
  然而,一切一切犹如潮水般从四面八方汹涌而至的压力,仍然残酷地催逼着他的每一根神经,曾经坚韧的意志逐渐被摧毁,他的嘴唇微微的蠢动,却没能吐露出一个声息,喉咙间,是哽咽般的的低语:【特、洛、斯!!!!!!!!换人!!!!】
  那边的骆赛终于好不容易轮到了,刚接过老板递给他的那串臭豆腐,一回头,却看见俄耳默默地站在墙根处,脸色苍白,顿时就犹豫了。
  确实,臭豆腐的味道并不是每个人都受得了,以前他就试过有一次跟着老妈去吃喜酒,之前放学因为肚子饿在路边吃了臭豆腐,到人家五星级的酒楼乘坐电梯的时候,一不小心打了个饱嗝,直接把一电梯的人给熏了出去。
  “诶,兄弟!啥意思?嫌俺的臭豆腐不地道?”老板瞧见他犹豫不决的模样,不乐意了,从来没有人试过拿起他的豆腐串居然还能等到凉透了才放嘴里。
  “不是不是。”骆赛吸了吸口水,“我家的宠物不爱闻这个味道,吃了估计它会躲我一个礼拜……”
  不大好意思地正想把臭豆腐放回去,突然后面伸出来一只手,直接把那串臭豆腐捞了去,刚才还在十步之遥的外国青年,已经站在了他身后,居然还吃得有滋有味,一串不多,转眼就给他吃了个精光。
  “太……他妈好吃了!!”
  仰天长啸状的外国青年,以威武霸气的气势表达了对臭豆腐的森森爱意。
  “特、特洛斯?!”换人换太快了吧?!
  显然,跟受不了臭豆腐味道的俄耳比起来,已经遇到并尝试过超市的鸡爪子、菜市场的榴莲之类等等堪称不可思议食物的特洛斯,接受能力要强大得多,一串臭豆腐,不在话下啊!
  难得有外国友人捧场,老板也乐了,直接给他弄了几串来,不懂英文?不打紧啊,美食无分国界嘛!
  吃得特洛斯是一个通透舒服,骆赛则在一旁囧囧有神,待会要是换回来俄耳的时候,打起饱嗝来那味道……特洛斯两只耳朵都不够他咬吧?
  特洛斯摸着肚子,抬头嗅了嗅空气中各种交缠的味道,哦!烧饼、卤煮、灌肠、馄饨……啊啊啊……真是各种香味各种吸引汪!
  他猛地回过头来,眼神发亮,掩饰不住的迫不及待:“接着要去吃些什么,医生?”
  作者有话要说:  
  以前话题与本作无关,可忽略,但不写又明显不足以平息个别民愤,故此明知是唠叨还是唠叨一下吧。
  告诉你一个业余写手的一天时间安排【Live的限定、暑假限定】
  7:00 起床叠被做早点,伺候女儿和某只LG。
  8:00 姨妈过来帮忙带小孩,离家开始地铁通勤上班。
  8:30 上班时间【如外勤,则要自己跑到指定地点去……远的话还得提早。】
  12:00 上午下班,饭堂用饭。【饭堂小,吃完之后当然要自己刷碗。】
  1:00 午休
  2:00 上班【如外勤或开会之类,必须自己坐车去约定地点,公车不用想,没到那个级别。】
  5:30 下班,通勤回家。【地铁真心挤……】
  6:30 回到家之后折腾一会儿孩子开始吃饭【还好不用我做饭,不然买菜都能跑死我。】
  7:00 带女儿去游泳【每天必去,但坑爹远,来回大于一小时。】
  8:30 上水洗澡各种返回。【等车或被要求去购书中心买书什么的各种折腾。】
  9:30 回到家。先把游泳的东西洗干净待明天用,煮晚点给女儿吃【话说为什么每次都要煮面啊,而且还指定要先熬点肉汤什么的……老娘游完泳已经很累了好不好。】,收拾屋子,收衣服等各种杂务。
  10:30 睡觉【指的是小女睡觉,不是我,而且这个点数能睡觉算是幸运的了。】
  11:00 幸运的话小家伙睡着了,终于有自己时间打开电脑……打哈欠啊……
  所以,我想跟那些抱怨L更得慢,不如坑掉算了的人,你们知道为什么不少老写手渐渐都没有写了吗?并不是没有爱,只是生活的重心随着生命规划的弧度而逐渐转移到别的一些地方,比如说工作、家庭、子女。L我自己也曾经在没有家庭负担的时候天天很轻松地写作很轻松地更新,所以说能坚持十年以上的人,不能说没有,但确实非常不容易。
  如果连这点都不能体谅,麻烦出门左转好走不送。
  平时L都挺实在的,每次回复都很慎重并考虑措辞不要太激烈,真心很少说这么重的话,但某些人,特别是某些读者,不是因为文写得文笔不通脑残小白三观不正之类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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