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鸟电子书 > 魔法玄幻电子书 > 不努力码字的艺人不是好魔王 >

第15部分

不努力码字的艺人不是好魔王-第15部分

小说: 不努力码字的艺人不是好魔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真是想想就有点小激动呢!
    可就在这种激动人心的时候,室友君居然不见了!找了好多地方却都找不到,乌鸦君内牛满面得都说不出话了。为了发泄心中的悲痛,乌鸦君决定去偷袭敌基督的蠢天使们发泄一下情绪,可是没想到却反过来被蠢天使们反偷袭了!
    想起那些长着白翅膀的家伙七手八脚的从他背上又拉又拽的扯下一大把一大把的黑毛,乌鸦君的翅膀骨就会泛起一种生疼生疼的感觉。特别想找到“同居室友”扑过去埋个胸,摸个小屁股!!!
    但是萌萌的室友君找不到了!!而且没有华丽的翅膀毛,让他怎么好意思要出现在别人面前?!
    倒霉催的堕天使只好化作小乌鸦满世界寻找他失落的羽毛,在寻找的过程中,他意外发现了一个比一根根寻找更好的治疗方法,那就是收集信仰力!
    寻找羽毛要一根根找,还要一根根的戳回翅膀肉里,戳一戳痛一痛,一个不好羽毛还会飞掉,就像刚才风一吹就会飘走好几根一样;而收集信仰力却可以长出一片片的新羽毛,在没长满之前完全不用担心会掉落!
    作为最高位的堕天使,乌鸦君虽然说每年都能获得一大推固定的信仰力,没几年就能变回原来英俊潇洒的极品美颜大帅哥,可是为了能快点变回原来的模样去继续寻找走失的室友君,乌鸦只好避开那些烦人的下属和只会看他笑话的小伙伴们,亲自降临人间收集信仰力。
    在无数贪婪的人类中,乌鸦君左挑右选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长相和名字都很符合自己审美观,并和这个人签下了恶魔契约,这个人就是路以西。
    根据契约的规则,乌鸦将一部分神识附在路以西身上吸取信仰力,而同时他要帮助路以西成名。这一类契约向来都是最简单的,可是谁想……
    看起来背景非常简单的路以西居然会隔三差五就被人追杀!
    在附身的第一年里,路以西几乎每隔一个月都要被人追杀一次。那时候人类路以西的逃生能力和反击能力都是非常差的,经常会一个不小心丧命于刀枪之下。每每都要乌鸦君用羽毛复活他,光是为了救他的命就花去了八根羽毛那么多。
    八根,对于全胜时期的堕天使来说,每天新陈代谢掉落的羽毛都不只八根;但是糟糕的是,此刻的他正在悲催的秃毛状态中!每一根羽毛都寄存着他的一片心。
    所以当路以西在参加O赛前第九次被杀时,乌鸦君再也受不了了。契约虽然规定要让路以西大红大紫,可是却没有讲到底要活着大红大紫,还是死后大红大紫。
    于是不打算继续浪费羽毛的乌鸦君干脆自己化身成了路以西参加O赛赚信仰力。没想好亲自出马的效果比附身要强好几倍,在短短几场比赛的时间里,乌鸦君光秃秃的翅膀上就长出了一片绒绒的小羽毛!
    速度简直比坐太阳马车还快!
    在这样的激励下,若是一个勤奋的人,肯定会越战越勇,多多干活,多多收集信仰力才对。可是!我们刚才说过了,乌鸦君是一只高级别的堕天使。谁见过一个高位级的堕天使凡事儿都亲力亲为了?
    于是,在O赛结束后,乌鸦君面对着路以西那具因为追杀而变得极其残破的尸体,想出了一个让自己变得轻松不累的好方法!
    他再一次将自己的羽毛注入了路以西的身体里,只是和之前消耗羽毛复活路以西的方式不同,这一回乌鸦君将路以西变成了一具僵尸,一具只有在注入羽毛后才能行动的僵尸。
    那就好比一台人形插卡游戏机,插上羽毛就是会唱会跳帅气的男神路以西,拔出羽毛就变回一具破破烂烂的尸体。至于要不要抽空修补一下那些刀伤和窟窿眼,就全看乌鸦君什么时候心情好了。
    有了这么一具能活动的僵尸,乌鸦君的日常生活便轻松了不少,不但有人给梳毛准备食物,还有了不想上节目时的代替品。
    自那以后,像O赛、演唱会之类能遇到很多粉丝迅速抽取信仰力的现场演出或者直播表演,乌鸦君就变形成路以西的样子亲自出马;而类似于《欢腾之夜》这种的录播节目,就拔根羽毛放到路以西的尸体中,让羽毛版路以西去干活。而此时羽毛版路以西就好比是乌鸦的□□。
    至于说要让骄傲爱干净的乌鸦再次附身到路以西身上……拜托,别闹了。就算不是处女座,也无法忍受那么多坑坑洼洼的窟窿眼,看着就觉得脏。
    每次想要修复,却又每次都不知道该从什么地方下手。
    乌鸦摇摇头,无法忍受的别开了头,扬起翅膀飞到窗户边的鸟架上,望着玻璃窗外风吹云动云卷云舒的景象,昂着头一派“吾视线之下,均为吾之国土”的中二模样。满脑子想得都是收集信仰力、找回室友君、占领全地狱,打败敌基督,君临天下!
    不过,小乌鸦在你中二病发病之前,你要不要考虑变个身,坐个电梯,从二十四楼降到十二楼。说不定你就能愉快的见到你牵挂已久的室友君了。
    ****
    坐在十二楼公寓门口的林哈背靠着门,吸着利乐包的罐装小牛奶手指一下一下的在地上画着火箭发动机的设计图,恨不得现在就造个发动机砸在李思明脑袋上……
    九雌十雄,现在正是吃大闸蟹最好的季节,可该死的臭小明居然叛逃到跑去国外吃帝王蟹了!还有没有点作为华国人的自豪啊!就算国外帝王蟹泛滥,也不用在这种关键时刻去促进中外友谊邦交嘛!
    我们打个商量,能不能先把钥匙给我送来,再寄两箱帝王蟹给我?QAQ
    忘记带钥匙的林哈咬着吸管眼巴巴的盯着电梯,犹如王宝钏苦守寒窑般的等着物业的保安大叔们过来帮他开房子,问题是现在正值交接班时间,要等保安和物业的大叔们过来开门至少还要半个小时!!!
    想到要等那么久,林小宝脸上不禁垂下晶莹的泪珠。越是这种无家可归的时候,越能感受出家里那张堆满了零食的小沙发有多么的美好。
    吸吸鼻子,林哈发誓道,要是保安叔叔敢在十分钟之内赶来帮他开门的话,他今天晚上就立刻更新“苏美尔海神如何□□深渊大神玩囚禁play”的超级大戏!

☆、第21章

在经过多次的实验后,聪明而伟大的恩基终于研究出了制造出人类的方法!
    来自与地球土壤的生命之源+安奴纳奇神的血液=一只萌萌、棒棒有无限可能的人类!
    不过这种人类的身体只有安奴纳奇众神的十分之一,相对的他们的寿命也只有众神的十分之一。但是,他们繁殖的速度却是神的好几十倍。
    恩基圈养着人类们,就像是几万年之后人类圈养着宠物一般。恩基赐予人类生命,赐予人类水源与所住的土地,而同时人类为恩基献上无数的黄金珍宝,以及苏美尔神界有史以来最真最纯的信仰!!!
    神明们因信仰力而变得强大,恩基因为信仰力而变得美丽无比!!!
    啥?你们问为什么效果不同。当然不同啦,刚造出来的人类各个蠢的要死,叫他们干啥就干啥,哪里有那么多的想象力?在他们来看,好看的就是强大的!!!强大的就是美丽!!!
    世界从拥有人类开始的那天起就是看脸的!
    当稍显英俊的神界大皇子摇身一变,变成了绝色的极品大男神时,曾经把他踢下床的安努眼睛直了,口水流了,望着恩基……身后金灿灿金灿灿的黄金!!!
    “儿子,要上床吗?付点黄金就行了~”安努眨巴着眼睛望着满地金黄色就差没有扑上去了。
    早已认清父皇本性的大皇子在转身与冷笑之际只说了一句话,“我上你床,我还要给你钱?神经病!”
    被拒绝的安努只能默默的躺了。_(:зゝ∠)_既然拿不到新黄金,那就抱着老黄金睡呗~
    安努很淡定,反正他只要黄金就够了,但是有人却不淡定鸟,偏帮恩基的人类因繁衍速度迅猛而快速占领着地球,坐在神王宝座上的恩利尔渐渐觉得自己的地位不稳。
    小心眼的神王躺在天幕之床上戳戳安努的光溜溜的皮肤说,“爸爸,哥哥养的猴子们数量太多了,就快把黄金挖光了,你以后再也收不到新鲜的黄金做礼物咯!”
    什么!再也没有新黄金了?闹闹闹!!!不可以!!!不可以!!!把人类灭了灭了!!!向来什么都很随便的的安努大神吓得连说话都开始使用反复修辞手法啦!
    “不想以后没有金子的话,就把人类灭掉吧!”恩利尔眨眨眼睛一副纯真善良的模样,“反正哥哥都不给你黄金玩,你也不要给他留宠物玩嘛~”
    “对哦!”安努点点头,重新恢复了他神渣般冷冷的表情,慎重其事的交代道,“那么就把人类灭掉吧!”
    ****
    新的一章写完,林哈长长的呼出一口气。保安叔叔过了整整一个小时才来帮他开门,所以监狱play什么的,还是下回再继续!
    看看文章底下的收藏数、点击数、评论数,林哈越发的有种累觉不爱的感觉,明明都已经都二十多章了,可是全文的点击数量却只有两百多,平均每章10个点击,收藏也是刚过十位数,评论……
    【居然还有插图,作者好敬业。】
    【小哈巴加油,么么哒!】
    【此文不火,天理难容!】
    【恩利尔好讨厌!!!恩基快点灭了那个小婊砸!】
    【有没有人注意到主角栏上的名字写的是巴尔?话说二十多章了,为何主角的影子还没有看到?】
    很好,多五条评论,一共九条评论了!九条!马上就要破十啦!
    林哈在随之一阵的小激动之后又陷入了长长的失落中,看id,留下评论的基本还是之前那几个读者,也就只多了一个新读者而已,这样的增长真的好慢。再看看一下粉丝数量早已经开始用万为计算单位的“巴尔82君”……
    落差好大!我也要学安努躺一躺!_(:зゝ∠)_林哈抱着小笔电躺倒在沙发上,累觉不爱。
    不是说*网的男作者都会引人关注吗?比女作者涨粉速度快很多倍吗?为什么完全没有感觉到啊!
    林哈现在恨不得用自己D站ID来宣传一下自己的小说,可是每次当他想要怎么干的时候,理智却提醒他,让他把已经写好的宣传语和文章链接一字字给删了……
    这篇文是他自己为了吸收信仰力而写的,所以文章的正牌主角当然必须是巴尔,而文章的作者名……
    当然就不能叫巴尔啦!
    试问一篇文的作者名和主角名完全一致会给人什么感想?玛丽苏、自恋狂、天然雷!
    人对事物的第一印象往往是左右一个人初期判断喜好的关键,在主角名和作者名那里设置那么大的一个天雷,谁还会觉得作者是个正常的好青年?谁还能开心愉悦的点开第一章跳坑?!
    就是担心相同的作者名和主角名会吓跑读者,林哈在注册时特地将作者名设置成了“林家小哈巴”这种看起来、读起来都像是条丑脸汪汪的作者名。
    作为一只牛牛的神,林哈背叛了真爱的小奶牛们,忍辱负重背负起了狗狗的名字,现在要是在用大号宣传一下……那不是白背负了?!
    哪怕借着“朋友写的小说”这类蹩脚的名义进行宣传,脑洞巨大的粉丝们一看主角名还不得分分钟揭露真相?!
    林哈甚至能想象到,从此以后在他视频上刷得满满当当的口号,一定会从“82小土豪是我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