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奸海-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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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傅沐波请华西的主持人胡仲实、胡叔潜、胡子昂等到他的清寺范庄官邸来,见面后,孔祥熙竭力地称赞华西在川中所办的各项事业均有成效,最后还暗示性地说:“过去你们三位有相当的成绩,公司初办非请有经验的人主持不可。”
胡氏兄弟们听了孔的一番赞赏的话后,竟认为孔是可以依靠的大山,认为有了他就不愁以后没有出路;而且孔所主张的扩大建厂,也与他们正欲建立一个全国实业界中举足轻重的大型钢铁企业的愿望相吻合。于是同意接受与官僚资本投资组合中国兴业公司,并商定公司资本额为法币一千二百万元。公司成立后,孔祥熙即以“西南经济建设为中央急需进行之政策”为由,由行政院指使财政部令饬中央信托局、中央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四行并分函经济部、四川省政府投资外,孔还指示他自己所经营的中国实业银行、裕华银行、祥记公司等投资。华西方面,则由本身所拥有的机器厂、矿场和华联、中电等生产设备经估价后作为投资,并另外拉来了一些地方军阀和地方金融界参加投资,把这些股份列入商股。结果官僚资本占资本总额的百分之八十一强,商股仅占百分之十九弱。
孔祥熙诱“鱼”上钩的计谋实现了。下一步决定给点厉害它尝尝了。1942年春,因法币不断贬值,中兴资本随之增值二倍,孔、傅随机提出另增资二倍,新增资本二千四百万元的尊严》、《哲学的基本问题:“还不存在”的本体论》、《图宾,共计资本额为六千万元。当时中兴的建厂工程大体告完成,商股认为无增加的必要,表示不同意。孔、傅二人则以企业经营必须正常化和巩固企业基础为理由,于3月11日在范庄召开第二次股东大会,孔亲自主持,最后以绝对多数的官股股权,通过了增资决议案;“计增新股二千四百万元,由旧股东按比例摊认。商股股东如有不愿加认者,由政府(指四行和经济部)或其他股东代为认定。增认的股本须于本月21日前交清”。由于商股原本筹资就有困难,加以须在十天以内把款缴清,更加无办法办到,只得放弃,而官僚资本独享增资权利。孔祥熙凭借拥有股份的绝大多数开始完全控制中国兴业股份公司,胡氏兄弟们失去了对公司的发言权。但这仅仅是孔祥熙初试牛刀。
不久孔祥熙又提出新的要求,要把华西兴业公司及华联钢铁公司、中国无线电公司全部纳入中国兴业公司。而这一问题在商谈投资的过程中,孔都故意回避,每当谈到新企业的组织问题时,他都含糊其词地说:“这个问题好解决,共同的目标都是在于合力建成一个大型钢铁企业。”华西的人听了以为是仅指扩建华联钢铁厂而言,不涉及其他的企业。没想到孔竟在1939年2月4日在范庄官邸召开的一次筹备会上提出上述“三个组织合为一个公司”的建议。华西人感到吃惊继而坚决反对,只同意以华联钢铁厂与官僚资本合组中兴,其他企业保持独立。孔则坚持要华西全部企业都加入,以免日后发生“肘腋之患”。实际上这是孔祥熙在实施鲸吞之策。
看到以疏通说理的办法难以说服华西服从,孔祥熙于是搬出权力这张王牌逼迫华西。他在由财政部、经济部批复的投资公文中,以威胁的口吻提出“钢铁、电业、矿业均属重工业,与抗战建国息息相关”,必须由“华西、华联、中电三公司合组中国兴业公司”,并说“此举深荷总裁(指蒋介石)赞许。”胡仲实觉得硬斗不行,只好妥协,经过协商,孔只勉强同意华西可以独立,其他一律归并。为了掩盖自己的锋芒,孔还嘱由胡仲实等以发起人的名义,将筹组中兴的经过情况,呈报行政院批准,好象这主意不是由他而是由胡仲实提出似的。
1939年7月1日,中国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终于成立了。在此之前,华西公司虽一直受孔的支配,但他们总觉得依靠自己原有的企业管理和工程技术的班底,有资格获得“中兴”的经营管理权。他们把这一愿望寄托在“中兴”公司的人事安排上面。但孔祥熙的一条公司章程就把他们的梦想击碎了。这第十八条章程规定:“本公司各股东每股(一百元)有一表决权;一股东而有十一股以上者自十一股起杜里舒(HansDriesch,1867—1941)为现代活力论代表。,每五股有一表决权;一百股以上者,自一百零一股起,每十股有一表决权。”照此计算,官股共占九千八百五十一权,商股共占二千三百十一权,而董事、监察的当选,是以得票的权数多寡来决定的。这样在选举中当然对官股、对孔祥熙有利。因为官股占有23个董事席位中的16席,超过三分之二,所以在第一次董事会上互推的常务董事十一人,官僚资本占了九席,商股仅得二席。尽管孔祥熙会前为避免“清一色”之嫌,曾表示说:“董事会应尽可能多有一些四川朋友”,但选举结果仍没有把这话反映出来。
至于董事长人选,华西当然不再敢争了,心里都明白这非孔祥熙莫属。但孔却故作“谦虚”,股东大会虽选举了他,可他并不急着要出来,而硬要等到徐堪找胡仲实等联名“上书拥驾”才珊珊就任。而且一任就达十年之久,直到蒋政权覆灭为止。在这期间孔始终保持住对董监会的控制局面。公司的总经理、总会计都由他的人担任,而让不太重要的协理、总工程师职位给华西人担任。不仅如此,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越加放任地安置私人,盘踞于各部、处、室。傅沐波更是大权在握,独断专横。而商股在职的主要负责人胡仲实、胡叔潜、胡子昂则受到上下一致的排挤,逐渐被冷落,胡子昂后来曾干脆辞去协理一职。原来从华西调到“中兴”的技术人员又被分化收买,日益陷于孤立,纷纷拂袖而去,整个企业即被以孔为代表的官僚资本所控制。
华西人就只能这样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企业被一步一步地蚕食掉,而毫无办法
“三不公司”股市夺利
1935年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里人头攒动,人声鼎沸,拍卖声,吆喊声、询问声汇成一曲紧张而又烦躁的追求金钱的交响曲。证券的每一瞬间的行情,都会在这一“交响曲”中及时地表现出来,它的每一个旋律和每一个和声都强烈地震撼着在场的每一个人的神经,并随着它的传播而波及更远范围的人们。一天股市的行情里突然跳出一匹“黑马”,价格一个劲地往上升,成了引人瞩目的中心。大家惊奇地注视着它在黑板上不断变换的数字,从中似乎悟到了一些什么,都纷纷地掏出钞票大量买进。这匹“黑马”就是“民国二十三年关税库券”,简称“二三关”。随着买进的人的增多,一场围绕着“二三关”而展开的悲喜剧拉开了帷幕。
“二三关”是国民政府为了筹措资金而发行的公债,共一亿元。按照民国时代发行公债的惯例,政府发行公债时都是以对折先向银行抵押,并从银行里领取抵押金,等到抵押期到之后,政府再根据财经情况或跟银行结价,也就是说正式把公债卖给银行,或把公债收回,不再公开发行。实际上这后一种情况是很少出现的,所以一旦抵押后,银行往往在抵押期内就送到交易所开拍,做出的行情一般在六折左右,即100元的公债可卖60元左右,然后政府就以低于行情一折半(15%)与银行结价,这样银行可以有40%的利润可赚,因此也乐于为政府代发公债。
但这“二三关”公债一开始上市就显得很反常,在交易所开拍时价格竟在七十元以上,银行觉得这个比过去高出一折的行情一定站不住,于是纷纷将尚在抵押期内的抵押品“廿三关”卖出。银行的这一举动是根据以往的经验作出的。他们总认为政府迟早会跟他们结价的,过去是结对折,现在行情涨了,如果政府仍按惯例结价,他们赚的更多,如果改以六折结价,而他们以七折卖出,也不会亏,所以放心地卖。
殊不知,他们自己已走进了中央银行副总裁陈行、中国建设银公司总经理宋子良、财政部钱币司长徐堪所设的圈套。他们一面掌握着国民党的金融大权,一面又建立秘密公司操纵股市,谋取暴利。由于他们的行为狡诈阴险,倚势凌人创立,故名。主要代表还有蒂蒙(Timon,前320—前230)、,人们私下骂他们为“不行”、“不良”、“不堪”,把这个没有挂牌的秘密公司称作“三不公司”。他们设的圈套的第一步就是在开拍“二三关”时暗中拉抬,使其价格高于通常的六折,达到七折的高度,然后设法引诱银行卖出。当他们通过交易所的亲信,了解到交易所的帐目已逐日增加,知道银行已经卖出公债了,于是都发出会心的微笑。因为这“二三关”库券尚在抵押期内,还未结价,银行竞私自卖了,到时如果政府改变主意,要求赎回抵押的公债,而银行就不能原物归还。这样银行不仅要损失原先付给政府的抵押钱,而且还可能要赔偿一些钱作为破坏契约的罚款,更重要的是失去信誉,这对银行可是致命的。“三不公司”考虑到这一利害关系后,认为依靠他们的权力,能把这一“理论”变成现实。于是命令经纪人大量买进,银行看到这股价不断上涨,已达七十七元,才知有诈,有点慌了神。
真是“屋漏偏遇天下雨”,这时由徐堪透露给他的亲信,中国实业银行南京分行经理、证券交易所第三十二号经纪人刘子余的关干“政府准备收回二三关税库券。改发二十四年关税公债一万万无”的谣言,正满天飞。徐在透露这一“信息”时,还委托刘代为买进。刘子余不仅代买,还自己跟了批头,并拉上许多朋友买进。由于此项库券刚刚发行,尚未结价,市面流通额十多,在大众哄抬之下,竟将行情指至九折以上,而且还谣传将涨至百元,超过票面。此间的银行界,也被这谣言弄得晕头转向,如果是真的,以后政府收回,而自己交不出债票,被财政部扣上一顶“破坏债信”的大帽子,就会吃不消,于是只得忍痛高价从市场买进原先自己卖出的债券。这样行情就更看涨了。刘子余所拉的朋友大多是他的“中实”方面的人,大家都借钱来“跟批头”。其中押注最多的是“中实”储信部经理沈宝昌,集资达五十万元,几乎是倾其所有,以为是自己人传来的上面消息,一定可以稳操胜算。中国银行沪行经理贝然称的岳父蒋履福,当时的财政部公债司司长也跟着大量买进。
看到这不断上涨的势头和非真非假的消息到处传播,浙江第一银行总经理兼国债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难苏亲自到南京见孔祥熙,询问“收回库券改发一万万元关金公债”之说是否可信。孔祥熙对此问虚与委蛇,既不肯定,也不否定地说:“政府为了财政上的需要,确有这么一个打算。库券仅有五千万,若照以往与银行结价的通例,财部实收不过二千五百万元,这是无际于事的。”李深恐财政部收回“二三关”券,银行无贷可交,将要受到处分,于是想趁现在还没有决定的时候,说服他不要收回公债,他向孔说;“如政府发行一万万元公债交银行结价,财部所得亦不过万元,但是付出的代价却是影响债信,未免得不偿失;照部长的说法,改发公债不过是增加二千五百万元的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