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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宠儿:25年来最佳美国小说第一名-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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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可不壮。她不扶东西几乎走不动。”    
    “说的就是呢。走是走不动,可我明明看见她用一只手拎起摇椅。”    
    “你净胡扯。”    
    “别跟我说呀。问丹芙去。她当时就在她身边。”    
    “丹芙!进来一下。”    
    丹芙停住冲洗门廊的工作,把头探进窗户。    
    “保罗•;D说你和他看见宠儿单手拎起摇椅。有那回事吗?”    
    又长又密的睫毛使丹芙的眼睛看起来比实际上更忙碌;而且不可靠,甚至当她像现在这样平静地盯着保罗•;D的时候也是。“没有,”她说,“我压根儿没看见。”    
    保罗•;D皱了皱眉头,没说什么。就算他们之间曾经有过一扇敞开的门,它也已经关上了。    
    雨水死死抓住松针,而宠儿的眼睛一时一刻也不离开塞丝。无论是哈腰推动风门,还是劈劈啪啪地生炉子,塞丝始终被宠儿的眼睛舔着、尝着、咀嚼着。她像一位常客似的泡在塞丝去的每间屋子,不要求、不命令的话从不离开。她一大早就摸黑起来,到厨房里等着塞丝在上班之前下楼来做快餐面包。灯光下,炉火旁,她们两人的身影像黑剑一般在棚顶上相互撞击和交错。塞丝两点钟回家时,她总在窗口或者门口等着;然后是门廊、台阶、小路、大路,直到最后,习惯愈演愈烈,宠儿开始每天在蓝石路上一英寸一英寸地越走越远,去迎塞丝,再同她一道走回124号。仿佛每天下午她都要对那位年长的女人的归来重新置疑一番。    
    宠儿坦率、无声的忠诚让塞丝受宠若惊。同样的崇拜如果来自她的女儿(说来就来),是会让她厌烦的;一想到自己养出一个可笑的、依赖性强的孩子,她就不寒而栗。可是有这样一个甜蜜、也许还有点特别的客人相伴,她十分满意,这情形就仿佛一个狂热的徒弟很讨他老师的欢心。    
    渐渐地,灯点得早了,因为夜幕降临得越来越早。塞丝摸黑去上班;保罗•;D天黑才回家。在这样一个又黑又凉的傍晚,塞丝把一块卷心菜切成四份炖上。她让丹芙剥半配克①豌豆,泡上一夜。然后她坐下来休息。炉子的热气使她犯困,她刚昏昏欲睡,就感觉到宠儿在碰她。比羽毛还轻的触摸,却满载着欲望。塞丝动了动,四下打量。先看看肩上宠儿那只娇嫩的手,再看看她的眼睛。她从那里看到的渴望是无底的深渊。某种勉强抑制住的恳求。塞丝拍拍宠儿的手指,瞟了一眼丹芙,她正专心地剥着豌豆。    
    “你的钻石呢?”宠儿打量着塞丝的脸。    
    “钻石?我要钻石干什么?”    
    “戴耳朵上。”    
    “但愿我有。我有过一副水晶的。我服侍过的一个太太送的礼物。”    
    “给我讲讲,”宠儿高兴得咧开嘴笑了,“给我讲讲你的钻石。”    
    这成为又一种喂养她的东西。正当丹芙发现了甜食对宠儿的可喜效果并大加利用时,塞丝认识到,宠儿从故事中能得到深深的满足。塞丝感到震惊(正如宠儿感到满足一样),因为一提起她的过去就会唤起痛苦。过去的一切都是痛苦,或者遗忘。她和贝比•;萨格斯心照不宣地认为它苦不堪言;丹芙打听的时候,塞丝总是简短地答复她,要么就瞎编一通。就是同保罗•;D———一个部分地分担过的人,一个她至少能较为平静地与之交谈的人———在一起时,伤痛也依然存在———好似马嚼子拿走时留在嘴角的痛处。    
    但是,当她开始讲述耳环的时候,她发现自己想讲,爱讲。也许是因为宠儿同事件本身的距离,也许是因为她急于聆听的焦渴———无论如何,这是个始料未及的乐趣。    
    在剥豌豆的嘎巴声和炖卷心菜扑鼻的香气里,塞丝讲起曾经挂在她耳朵上的那副水晶耳环。    
    “我在肯塔基伺候的太太在我结婚时给我的。那个时候、那个地方所谓的结婚。我猜想她看出来了,我发现不会有结婚仪式和牧师时有多难受。什么都没有。我想总该有点什么———说明它是对的,是真的。我不愿意只是从一个装满玉米皮的草荐爬上另一个。也不愿意只是把我的尿桶带进他的小屋。我想应该有个仪式。可能跳跳舞。头发里插一点石竹花。”塞丝笑了,“我从来没见过一次婚礼,可我在衣橱里看见过加纳太太的结婚礼服,也听她讲过婚礼是什么样的。蛋糕里放了两磅葡萄干,她说,还做了四只全羊。直到第二天大家还在吃。那就是我想要的。也许吃顿饭,我和黑尔,还有所有‘甜蜜之家’的男人们,坐下来吃点特别的东西。请卡温顿庄园或者高树庄园的另外一些黑人过来———那是些西克索偷偷去过的地方。可是什么也不会有。他们说我们可以做夫妻,就完事了。仅此而已。    
    “这样,我决定起码要有条裙子,不是我干活时穿的麻袋片。于是我去偷了布料,弄出一条说出来你都不信的裙子。上身是用她针线笸箩里的两个枕套做的。裙子的前摆是块台布,一根蜡烛曾经倒在上面,烧了个窟窿;再加上她的一条试烙铁用的旧腰带。后背最费时间了。看来我找不到一样不会马上失去的东西了,因为事后我还得把它拆开,把各个部分都放回原处。黑尔可真耐心,一直等着我把它做完。他知道我没有它就不会走下一步。最后,我从外面仓库里的钉子上拽来了那个蚊帐。我们用它过滤果酱。我尽了最大努力又洗又泡,然后用粗针脚把它缝在裙子的背面。那就是我,穿着你能想象出的最难看的长裙。幸亏我的羊毛披肩使我不至于看着像个沿街叫卖的小鬼。我那时只有十四岁,我猜想,所以我才那么自豪吧。    
    “不管怎么说,加纳太太肯定见过我穿它。我自以为偷得挺高明,其实她什么都知道。甚至我们的蜜月:跟黑尔一起去玉米地。那是我们第一次去的地方。是个星期六下午。他请了病假,所以那天不用去城里干活儿。通常他星期六和星期天都去打工,为贝比•;萨格斯赎自由。但是他请了病假,我穿上了裙子,我们手拉着手走进玉米中间。我现在还能闻见保罗们和西克索在远处烤的玉米棒子的香味呢。第二天加纳太太朝我钩手指头,把我带到楼上她的卧室。她打开一只木盒子,拿出一对水晶耳环。她说:‘我想给你这个,塞丝。’我说:‘是,太太。’‘你的耳朵穿孔了吗?’她说。我说:‘没有,太太。’‘那么穿吧,’她说,‘你就能戴它们了。我想把它们给你,祝你和黑尔幸福。’我谢了她,可在离开那儿之前我从没戴过它们。我来了这房子以后,有一天贝比•;萨格斯解开我的衬裙,把它们拿了出来。我就坐在这儿,在炉子旁边,抱着丹芙,让她在我耳朵上穿了孔,好戴上它们。”    
    “我从来没见你戴过耳环,”丹芙说,“它们现在在哪儿呢?”    
    “没了,”塞丝说。“早没了。”然后她不再说一个字。再开口要等到下一回,当她们三个抱着淋透的床单和衬裙、顶着大风跑回家时。她们喘着,笑着,把浆洗的衣物搭在桌椅上。宠儿用桶里的水把自己灌了个饱,看塞丝用一块浴巾擦干丹芙的头发。    
    “我们是不是该把辫子解开?”塞丝问道。    
    “呃呃。明天吧。”丹芙想到一把篦子揪着她的头发,就蜷起身子。    
    “今天的事今天完,”塞丝说,“明天,那可不行。”    
    “疼。”丹芙说。    
    “天天梳就不疼了。”    
    “哎哟。”    
    “你的女人她从来不给你梳头吗?”宠儿问。    
    塞丝和丹芙抬头看着她。四个星期过去了,她们仍然没有习惯那低沉的嗓音,以及似乎是躺在里面的歌声。它就躺在音乐之外,调子与她们的不同。


《宠儿》第二部分第15节

    “你的女人她从来不给你梳头吗?”这个问题显然是提给塞丝的,因为她正看着她。    
    “我的女人?你是说我的妈妈?就算她梳过,我也不记得了。我只在田里见过她几回,有一回她在种木蓝。早晨我醒来的时候,她已经入队了。要是有月亮,她们就在月光下干活。星期天她睡得像根木头。她肯定只喂了我两三个星期———人人都这么做。然后她又回去种稻子了,我就从另一个负责看孩子的女人那里吃奶。所以我回答你,没有。我估计没有。她从来没为我梳过头,也没干过别的。我记得她甚至总不跟我在同一间屋子里过夜。怕离队伍太远了,我猜是。有一件事她倒肯定干过。她来接我,把我带到熏肉房后面。就在那儿,她解开衣襟,提起乳房,指着乳房下面。就在她肋骨上,有一个圆圈和一个十字,烙进皮肤里。‘这是你的太太。这个,’她指着说,‘现在我是唯一有这个记号的。其他人都死了。如果我出了什么事,你又认不出我的脸,你会凭这个记号认得我。’把我吓得够戗。我能想到的只是这有多么重要,还有我多么需要答上两句重要的话,可我什么都想不出来,所以我就说了我脑子里蹦出来的。‘是,太太,’我说。‘可是你怎么认出我来呢?你怎么认出我来呢?也给我烙上吧,’我说。‘把那个记号也烙在我身上。’”塞丝格格地笑了起来。    
    “她烙了吗?”丹芙问。    
    “她打了我一个耳光。”    
    “那为什么?”    
    “当时我也不明白。直到后来我有了自己的记号。”    
    “她怎么样了?”    
    “吊死了。等到他们把她放下来的时候,谁也看不清楚她身上是不是有圆圈和十字,我尤其不能,可我的确看了。”塞丝从梳子上抓出头发,往后扔进炉火。头发炸成火星,那气味激怒了她们。“噢,我的耶稣。”她说着一下子站起来,插在丹芙头发里的梳子掉在地上。    
    “太太?你怎么啦,太太?”    
    塞丝走到一把椅子旁,拾起一张床单,尽她胳膊的长度抻开来。然后对叠,再叠,再对叠。她拿起另一张。都还没完全晾干,可是对叠的感觉非常舒服,她不想停下来。她手里必须干点什么,因为她又记起了某些她以为已经忘记的事情。事关耻辱的隐私,就在脸上挨的耳光和圆圈、十字之后,早已渗入她头脑的裂缝。    
    “他们干吗吊死你的太太?”丹芙问。这是她头一回听到有关她妈妈的妈妈的事。贝比•;萨格斯是她知道的唯一的祖母。    
    “我一直没搞明白。一共有好多人。”她说道,但当她把潮湿的衣物叠了又叠时,越来越清晰的,是那个拉着她的手、在她认出那个记号之前把她从尸首堆里拽出来的名叫楠的女人。楠是她最熟悉的人,整天都在附近,给婴儿喂奶,做饭,一只胳膊是好的,另一只只剩了半截。楠说的是另一种不同的话,塞丝当时懂得,而现在却想不起来、不能重复的话。她相信,肯定是因为这个,她对“甜蜜之家”以前的记忆才这么少,只剩了唱歌、跳舞和拥挤的人群。楠对她讲的话,连同讲话时使用的语音,她都已忘记了。那也是她的太太使用的语言,一去不返了。但是其中的含义———却始终存在。她把潮湿的白床单抱在胸前,从她不再懂得的密码中分辨着那些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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