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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有情人终成眷属-第1部分

小说: 有情人终成眷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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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1年秋;靠着三百美元的奖学金;羞怯、瘦弱、寒酸的我从温尼卡社区剧团进入西北大学就读。开始两三天的戏剧课我都坐在一个名叫利迪亚·克拉克的女孩后面,她一头浓密、蓬松的爱尔兰黑发,使我心颤。她伏案记笔记,我却在后面神思恍惚,眼里心里都是她的倩影。

  课间休息时,我简短唐突地问候了一句:“嗨,你好吗?”但却不知道如何进一步发展我们之间的关系。我从未和女孩子约会过。女孩们都希望有男孩请吃汉堡牛排,请喝可口可乐,有车接送。可我身无分文,又没车,连跳舞都不会。女孩?我毫无办法。

  人们常说命运很有关系。我和利迪亚都被排在同一节目单中,我在《里米尼城的弗兰西斯卡》中扮演一个中世纪的情人,身穿紧身衣,头发鬈曲,腰别匕首。利迪亚在一出叫《马德拉斯大厦》的多愁善感的英语剧中扮演一个角色。不知道是不是她有意找机会和我接近,彩排时利迪亚问我她的第一句台词该怎样说才好。她上台的第一句台词是:“明尼,我的青蛙死了!”

  哎,我当然知道她的第一句台词该怎么念,对全部的表演,我早已烂熟。我知道这就是我们谈话的开始,我却不知道该怎样停止。

  首场演出的那晚,我的一小段中世纪台词正好是第一个节目,我肯定自己演得糟糕极了。正当我在化妆室一角沉思时,利比迪亚进来对我说:“你演得真好!”

  要是卡利·格兰特的话,他准会想出二十个幽默或动人的回答,我却只是伸了伸舌头。利迪亚以女性特有的智慧,既没有走出去,也没有碰碰我。最后还是我瓮声瓮气地说:“我的意思是,嗯我想跟你说,嗯我们可不可以,出去喝杯咖啡?”

  她竟然答应了(那里还有凡夫俗子听不到的仙乐伴奏)。在去咖啡馆的路上,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囊空如洗,连五美分都没有。可我又不敢告诉身边这位貌若天仙的美人儿,我只有暗暗祈祷我能撞上个熟人借点钱。祈祷应验了,我们撞见了比尔·斯威尼,借了二十五美分。愿上帝将名字记在功劳簿上。

  利迪亚和我喝着茶,因为喝茶持续时间较长(可以老续免费的开水),我们坐了两个时左右,无所不谈。我把她送到宿舍以后,沿着黑暗的街道跑回家,边跑边说:“我爱她,我爱她。”一遍又一遍。我的确爱上她了。

  从不怀疑这件事会发生,尽管在那夜之前,我几乎没和她说过什么话。但我深信我们会相爱。多么难得的机遇:百分之一?千分之一?但它发生了。

  那个秋季在忙忙乱乱的工作和朦朦胧胧的爱情中过去了。1941年12月7日,日本袭击了珍珠港。任何介于18岁到45岁之间的健康男性都知道自己悄久将去何处——参军。

  我加入了空军。在应召入伍的前六个月,我们继续在一起上课,一起在剧组里工作、演戏。“坠入爱河”是个很不恰当的说法,至少对我是如此,也许用“如痴如醉”要好些。但这只是一厢情愿,我觉得利迪亚那时根本没坠入情网,她总对我保持一定的距离,等着我成长为一个成熟的真正男子汉。

  但她仍然和我外出,因此我肯定对她还有点吸引力。因为身无分文,我们很少真正约好了出去。我们经常在湖边散步,我记得有一次,天下雪了,她挽起了我的胳膊,我们走了整整四十分钟,我的胳膊一动不动。雪花漫天飞舞,她的手套和我的袖子都盖上了层雪。春天,我们常常站在学校的紫丁香花丛旁拥抱,每次达十分钟之久。在离校前的最后几周,我挖空心思地想让她和我结婚。她坚如磐石地拒绝我的建议。她不想怀孕,也不想结婚。她一心一意想拿到学位。

  我绝望地使出士兵们常用的一招。“你知道你可能再也见不到我了,我们必须在心里留点什么。分别也许是几年,也许是永远!”我讲得令人心碎,主要因为我真是那么想的,但这并没有动摇她的决心。

  一天下午,我们在学校地下室印海报的时候,利迪亚说:“我收到一个高中同学的信,他叫彼特,他要到这儿来呆几天。”

  “彼特?”

  “我想,我会和他见面的,他要去海军服役。”

  “海军?”

  “我们可能共进晚餐,当然,还有些别的人,就在山脊街的那家馆子。这可不是约会。”

  “是啊,当然,不是约会,肯定不是约会。”

  我的努力白费了!但并没有失去一切。尽管她有可能不愿和我结婚,但我绝不能在参战前五天失去这位梦中的情人。她见彼特的那晚,我连唬带蒙地借了一个朋友的车,“看在上帝的分上,借我 一小时,当然,我有驾驶证!”(实际上没有。)

  一路上,我反复练习要赢得她芳心的一番表白,因为恶毒的彼特正阴谋偷偷地夺走我的姑娘。我避免了驾车时发生车祸,信心十足地踏进餐馆。我看到利迪亚正坐在一张大桌旁呢。人们都扭过头来望着我,我忘了表白,一个字也记不起来了。

  长时间的沉默,我走向餐桌,抓起利迪亚的手,“走,跟我走。”她顺从了。

  我深信我的后半生是从那个时刻开始的,那是我一生中仅有的最重要的一次小孩似的莽撞行为——打断了宴会。我至今仍引以自豪,我也永远感谢我的情人。当她站起身,抓住我的手,和我一起走出餐馆时,确实,她已坚定不移地成为了我的情人了。

  我去进行军事基础训练之后更加努力地向她求婚。“想想吧,亲爱的,”我在信里写道。“如果我们结了婚,万一我战死在战场,你会净得一万美元的。”尽管我这颗英格兰人灵魂认为这是非常合理的要求,却也无法感动她。

  军事训练耗尽了我的精力,我甚至放弃了在信中提及的结婚这个话题。然而那天,在经过几小时的嫜碍练习之后,我摇摇晃晃地回到兵营,发现床上搁着一封电报。电报说:“我已决定接受你的建议。爱你的,利迪亚。”

  就这样她沿着北卡罗来纳州格林斯博罗的松柏成荫的道路来找我,和我结婚。我好不容易弄到两天的假期,飞奔入城,订了一个房间,用我的津贴买了个十二美元的结婚戒指。

  结婚那天的情景仍然在我的脑海里栩栩如生:一个穿着军装、瘦长难看的小伙子,而利迪亚身穿淡紫色结婚礼服,光彩照人。我们去教堂的路上被淋了一阵大雨。谁会在乎这点呢?我们边跑边笑,爬上台阶,跑到圣坛前。

  我和利迪亚刚刚庆祝完金婚纪念,五十年是一段很长的时间,但从在北卡罗来纳州教堂里我站在我的情人——我的妻子身旁的那一刻起,半个世纪,两个孩子,后来的一个可爱的孙子也似乎只不过是一瞬间。

  摘自《读者》2005年第23期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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