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女生-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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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nightinBeijing,我留下许多情。”
暗夜的歌声渐行渐远,我把平摊的手掌慢慢倾斜,看它一点点滑落,滑落,终于啪地一声坠入黑暗。
十六岁时,爱上一个人,以为自己会嫁给他。
现在我也不过十九岁而已,十九岁,已经无力去相信爱情。
我靠在楼顶的水泥墩子上,忽然全身瘫软。我累了。
拨通许磊的电话,“老许你在哪儿?我”
老许听起来很为难,“我在开会呢。辅导员临时通知的全院的班长全在的。”
“一会儿能完吗?开完出来好不好?”
“一会儿还有个党支部会”
我摔上手机翻盖。
“靠!”
用熊猫的话说,我是一个地道的事儿妈。尽管我年龄不大,还不够做谁的妈,长期以来我一直在寻找一个奋斗方向。上大学前大学就是我的方向,上来以后发现不过尔尔。但还是不吸取教训,继续寻找一个生活的理由。也许这些理由在别人看来都是很愚蠢的,就像我们看一头猪,也许它也努力想搞明白自己生活的目的,但我们知道它就是用来炖粉条的,可是它不知道。
我妈给我的最低要求是考上硕士研究生,为此他们两口子可以吃糠咽菜砸锅卖铁,至于学什么她倒无所谓。这个糊里糊涂的要求就成了我的长远目标,我的近期目标是尽快卖字,挣点路费好在五一出去玩一趟。我用学习填充自己的空虚,学习确实会带来快感,郁闷时与其依赖一个危险的肩膀,不如去做微积分忘掉心里的伤。在阳光明媚的时候我的心情多半是好的,会想一些积极向上的东西。比如晶体光学,比如实验报告,比如事业,比如未来,只是能让我驻足的东西实在太少,有一次一个江南的网友向我描述乌庄的样子,听得我只想赶紧去租一条船漫游江南。但也只是三分钟的热度,我一直清楚地知道,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需要怎样的努力才能有资本在未来得到我想要的东西。
杜韵给我打过一次电话,电话里的她沉着冷静像个大姐姐的样子,说要走了,找到工作了,向我道别。
“是么?那你保重,一路顺风。”
“晓蓓”,杜韵的声音变得忧伤,“丁鑫好吗?”
“他挺好的,找了个韩国妞泡着,我还指望他拉我一吧呢。”
杜韵没说什么。
韩国妞纯属胡扯,是丁鑫自己瞎编的。
我听丁鑫说,杜韵的工作是陈魁他爸安排的,在一家制鞋厂不知道干什么。我听得几乎把下巴掉下来,“她不是学勘察的吗?”
“是的,学勘察的女生不好找工作,她一个本科生也没什么特长。也好,本来纳鞋底就是中华女性的传统手艺,好歹是份正经工作。”
丁鑫一边说一边笑,“妈的,四十岁以前绝对不结婚!等老子事业有成了,凭我这么英俊潇洒风流倜傥”
我赶紧打断他,“是是是,你就是人称玉树临风胜潘安,一树梨花压海棠,人称J大小淫虫的丁鑫是吧?我吐啊吐啊的也就习惯了。”
我想,丁鑫不是那种儿女情长的人,尽管他的个人资料现在写的是:“昔日的爱情,已被格式化;现在的爱情,该页无法显示或暂时不可用;将来的爱情,内存严重不足,请关闭部分程序后重试”看着是一副我心依旧的样子,但要说到守身如玉,就凭他?还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事实上他也并不避讳,他告诉我,现在还是有床伴的,是个老留学生,比他大几岁。
“唉,不和你说了,再把你给教坏了。”
我心想,他妈的你这种人就应该被踹。
这两天正开招聘会,我上校园网一查,看到无数姐妹们的血泪控诉。用人单位的偏颇,同学的歧视,老板的骚扰看得我心里一寒,靠,怎么都到这地步了?
不行不行,我得做准备了。要不然下半辈子岂非要喝西北风过日子?风花雪月的事权且放一放吧。
我这么物质的女人,当然不想挤进失业或待业青年的大军中。我想要华居美服想得理直气壮,上小学时我妈经常对我“洗一次碗给五毛钱”这类充满创意的建议惊讶不已。我爸总教育我小小年纪不要耽于名利。
其实我对名不感兴趣,就认得利,见钱眼开是我的一贯作风。
我不喜欢学习——课本上的知识,但是我很早就认识到了钱这个好东东的无限魅力,也明白用知识换资本是我最好的选择,所以我无怨无悔,寒窗苦读十余年,只因书中自有黄金屋。
面包与爱情,我永远不假思索的先选面包。
爱情只要有荷尔蒙就能分泌,没有面包就没有荷尔蒙载体。推论是:没有面包,爱情会饿死的。
反之则不然,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我的财迷不下于我的花痴。
我剪掉了长发以示自己发奋图强的决心。在理发店看那千丝万缕一把把掉下来时,心里有受虐般疼痛的快感。它们曾经是我的宝贝,彼时我一丝不苟的爱护着它们,洗护都很到位,所以我的头发很好,乌油油的清爽无比,深得伊人的喜爱。只是我的头发太硬了,做物理实验时测头发丝的直径,我的数据最大,老师笑,“怎么这么粗?头发硬的女孩子厉害啊。”
头发硬的女孩子厉害?也许,我妈曾说,虽然她的宝贝女儿已经长得花儿似的了,她还是觉得如果我是男孩会更合适一些。可能是眉毛的缘故吧?微浓而且有明显的眉锋,好在有一双看来清澈见底的眼睛和微微上翘的睫毛,才掩饰住那眉锋的锐利。从小我就是争强好胜的人,虽然看起来只是一个乖巧的小女生。我小的时候身体发育极慢,一直是全班个头最小的孩子。一个小不点儿要维护自尊需要比常人更大的努力吧?总是有淘气男生抢走我的帽子,在他们的手里传来传去,总是有人尖声打着呼哨,给我起难听的外号——每个外号前都必加一个“小”字。连数学老师都习惯地对站在黑板前手足无措的学生说,“白长那么大个子!让小豆豆给你讲吧。”这时我其实非常愤怒,谁是豆豆?我不叫豆豆啊!
初中时看到拿破仑的一句名言,我如获至宝地抄下:“我承认我比你们矮一个头,但是如果你们因此而嘲笑我,那么我将砍下你们的头,消除这个差别。”
我的偶像是拿破仑。
第38章
那时我从不允许自己落后于任何人,考试成绩,各科竞赛,演讲辩论,兴趣小组在迷上篮球前我经常放弃午休,一遍遍在校园角落那架紫藤花下徘徊,一遍遍编织我的小论文,我的广播稿,看我喜欢的杂志《读者文摘》,《我们爱科学》和郑渊洁的《童话大王》,所有老师都深信我是个异常早熟的孩子,所以我小学没毕业时,已经把那篇金博士的《我有一个梦想》背得烂熟于心。我深信自己异乎寻常,来到这个世界上有着非同一般的使命。只是体育课是我永远的难堪,因为个子太小,我从不能在四百米跑中达标,不管我发狠地在放
后绕着操场后跑多少圈。我的体育老师在一个黄昏静静地看我在操场上奔跑,然后他走过来,说,“回家吧,挺晚了。”
我不记得是否在老师面前哭了,但是我以后的体育成绩都顺利通过,虽然确实是达不到标准。有一次韦君他们几个小男生起哄,说老师包庇我。我红着脸,“没有。”
“没有?那你厉害的话你去爬理工大的软梯啊!你要是能爬上去我们就说你没有。”
理工大的体育场上都是很大很大的大孩子,他们忙碌地走来走去,没人注意到我们。我握着齐胸高的软梯末端,心里颤颤的怕回头看他们都挑衅地看着我,一股说不清滋味的气涌上胸口,我攀上铁梯,立刻感受到它随我的身体动作不停地摆动。会变形的软梯远比一般的梯子可怕,因为没有稳定的落脚点,我根本估计不到它下一刻会扭动到哪里。
我的动作凝固了,我希望有人喊我下来,有个台阶可下,那我就不用这么担惊受怕。
但是没有。
我没有退路。
我一点点地适应着它,用身体感受它摆动的规律,我的手快要捏进铁链里去了,因为双脚随时可能悬空。这是一个缓慢而奇妙的过程,在最初几格我爬得很慢很小心,但是当我逐渐适应之后,这就成了一个没有悬念的游戏。我开始发现技巧,虽然我很慢,但是很安全。
我的速度一点点加快,终于我抬起左手,触到了那原本遥不可及的顶端——那在下面的小孩看来几乎是伸在云彩中啊!那一瞬间胜利的狂喜溢满胸怀。
当我下来时他们已经走得差不多了。可是我不怎么介意,这是我自己的胜利。
从此我爱上攀登。
在东摸西爬的日子里我和熊猫一样保持一头利落的短发,不然爬墙头太不方便了。后来我为一个远去的男孩子重新蓄起长发,希望他能注意到。熊猫笑我“野百合也有春天”。
野百合当然有春天,只是花期短暂。
走出理发店我摸着一头菲薄的短发冷笑了,杨琼,我和你就这样了喔
爱来爱去没了发明,灯火惊动不了神经,有时爱情徒有虚名。
老许显然不满意我的新造型,总抱怨说,“你怎么也不和我说一声?”
管得倒宽,你是谁啊?
我已经懒得去想老许和我的事了,我们现在出双入对,自习室里有我就有他,但是道不同不相为谋,他不再憨憨地对我傻笑,我的心事也很少告诉他。在心里,我们俩的距离有一万光年。
上次在情人节的夜里
那天他说要出去买衣服,我说“哦”。
“陪我去可好?”
“没心情。”
他很不高兴,“那我叫傅萍去好了,她很会讲价。”
我回头待笑不笑地看他一眼,“请便。”
许磊忿忿,我等他受不了我拂袖而去,可他就是不走。
关于傅萍的历史问题我懒得提了,上次在他寝室一个小妹妹打电话来,老许含糊了两句混过去了,还自以为很机警。打着哈哈对我说,“以前的同学,唉,真烦呐。”
我面无表情地打着星际,以前的同学要是个个都能叫出“磊磊哥哥”这么肉麻的字眼,我就把脑袋借你当球踢。
我得承认,我是故意的。
老许喜欢坐在那些他“主持并召开”(原话,他自己说的)的会议上顾盼生姿,积极踊跃地发言,煞有介事地总结,讲毫不幽默的笑话来活跃气氛,未来村支书的气质暴露无疑。
村支书就村支书吧,看看台下多少有志青年在敬仰地望着他啊!
我的革命情操还有待陶冶,一到这种场合呵欠打得能露出牙肉,一会儿就睡过去了。尽管事后我极尽谄媚之能事地恭维老许有做村长的潜质,他还是用愤怒而无奈的眼神往死里看我。如果目光能杀死人的话,我早死了一万次了。
“看我干吗?人家都认错了”
“你一点都不支持我。”
“我觉得政治是肮脏的代名词不是不是你不是,我是说他们。”
“你写的东西我篇篇都看,可是要你给我做点事这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