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沉云夺日(叔叔跟侄子的文he)-第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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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最大的恶梦还在延续。
任潇云知道所有的事情,他才是悲剧的始作俑者。他狠毒阴冷,他和那个‘我’是一样的,他们自私地想拥有祺日,所以一起将祺日推下了悬崖。
我知道,他在千方百计地打压我。他妒忌的丑态,我永远不会忘记。他想逼死我,他让我拿不到学位、找不到工作,这些年他疯狂地报复王家、他也逼疯了老夫人,那是他的亲生母亲。
这并不奇怪。
因为,他是个自私地利用亲人的骨髓延续了生命,杀死了亲兄长,到最后更对亲侄子有非分之想的禽兽。”
任三爷突然一把夺走我手上的书,像是要用力地撕开。
“三叔不要!”我倾上前想要将那本书夺过来。他的手劲很大,只不过是一瞬间,就将那本子扯开撕烂,然后奋力地将那碎纸片向上抛开。
我怔怔地看着。
当那残破的本子落在我的脚边的时候,我看着他。
他喘着粗气,向后退了一步,跌回沙发上,伸手,却紧紧地抓住我的手肘。
他说:“这些不是真的!”
他苍白细致的容颜因激动而泛着不自然的绯红,恍惚地摇首,说:“祺祺这些都是假的。你听听三叔说”
我茫然地弯下腰,用另一只手将那本子捡了起来。
我把它牢牢地抱在怀里。
他用力地抱着我的腰,“祺祺当年,不是这样的。”
“三叔不知道、不知道那个捐赠的人是你祺祺、祺祺,三叔不会这么做的祺祺”
我望着他。
“那我,真的是为了当您的供应者,才出生的,对不对?”
“因为您,我才存在的,是不是?”
“我爸根本不爱我妈。”我蹲下身,和他平视:“是因为任氏,因为财产,因为这些东西,然后,那个秘密就是我并不是我爸妈因为爱而孕育的,而是在实验室中,为了作为您活下去的最重要的工具,而强行诞生的最优良的基因配型,对不对?”
我伸手,碰了碰他的脸。
“三叔。”我说:“这些我都不怪您。”
他抬眼看着我,像是不信一样地哑轻声唤了一声“祺祺”。
“我只要知道一个事实。”
我站起,慢慢地将手从他的手心抽离,向后退开几步。
“您这次,一定不要骗我。”
我听到我的语气骤然冰冷。
“王筝”
“是不是您害死的?”
番外九(上)
重生之沉云夺日 番外九(上)
PS:这是为了解释上一代的番外,比较长,希望大家不要跳过TAT
严格说起来,任家实在是个大家族,除了祖辈在内陆的叔伯们,后期跟着来南洋发展的,再加上王家的旁系,十几家子凑合起来,怎么说也有个百人。
然而,这么一大家族,并没有所谓的大家长,这里头完完全全是靠身份地位来说话的,任大老爷任定邦光耀了任家门楣,他死了之后,庞大事业就这么骨碌地落到了厉害的老婆手里。几番下来,外人也说不清,到底这任氏究竟是任家的还是王家的了。
放到古时候来看,这也许就是所谓的外戚专政,谁让王太——也就是之后的任夫人任老太把公司权力都往自家人身上挪,一点一点地,慢慢地
任家那帮子人看不过,却也不敢大声说什么。任夫人的手腕他们也是见识过的,说不上不留情面,不过也实在是相去不远了。
再者,任定邦留下来的三个子女,虽说人人都分到了一些小企业还有不动产,然而最庞大最值钱的任氏股份,任家三少任潇云一个人就足以和任夫人平起平坐。这简直是让外人惊愕不已的一件事情,相比之下,任大少爷那百分之十,就显得零星可怜,要认真比对下来,堪称惨淡。
律师公布结果之前,任王两家所有人都在场,除了做主的几个人神色平静得可怕,其余的人仿佛是要等待大赦一样地,频频张望。
然而,当那面目精明的洋人律师,像是朗诵一样地把骤然逝去的任大老爷先前立下的遗嘱宣读出来的时候,所有人可说是面面相觑,就连王家的几个家长亦是面露不信。
当时,任夫人坐在真皮奶色的长沙发上,女儿任筠雅已经是个二八姑娘,承袭母亲的漂亮脸蛋满是茫然——她是最在状况之外的,她只是在某天从学校回来,天真烂漫地看着收到的情书时,下人突然慌慌张张地说,老爷没了。
这几天任筠雅哭得昏天地暗。她是在父母的溺爱中长大的,一夕之间没了爸爸,对她的打击甚大,她甚至觉得她的人生不完全了,因为最疼爱她的爸爸没了。
任大少爷任潇洋端坐在单人沙发上,鼻梁上架着那时候最摩登的蓝边眼镜,西装笔挺,那称得上俊秀的脸庞在遗嘱宣读完毕的那一刻,几乎是濒临崩溃了。脸上的血色尽数褪去,一贯温柔的面目近乎狰狞,他先是难以置信地坐直了,然后抬起眼,看着对头——那个从头到尾,一脸漠不关心的三弟,任潇云。
任潇云在任大老爷死去的那晚上就再没合眼,那双如同死潭的瞳眸下环着黑影,难得穿了一件白衬衫,却也穿不出少年人该有的翩翩模样。从任大老爷没了到这个时候,他几乎没掉过一滴眼泪——或许是有的,不过并没有人看见。他们看见的,只是一个连走路都要人搀扶,即便天气再热也要盖着一个毛绒毯子,面色惨白得如同垂死之人一样的任家三少。
只是,父亲的死,确实让他动容了。他连着数天吃不下一点东西,眼神像是毫无焦距,露出的白皙手掌似是瘫软地垂在沙发的两侧——这样的人,生得再怎么好看,也让人隐隐觉得不自在。再说,不知是不是常年养在房里,任三少简直比生来是姑娘的任筠雅看去更加纤细,五官自然是精致的,却白得仿佛能看到青紫的血管。
没错,他是绝顶地好看,可是,常人看了一眼,鸡皮疙瘩便涌了上来,谁还在乎他生得漂不漂亮,总觉得男生生成这样,简直是恶心的了。
这些都是外人的心思,任家三少可以说是被捧在手心的,也可以说是被人嫌弃的。这一点,包括他的生母,有时候也会有这种感觉。任夫人对这个儿子的感情过为复杂,她心里爱他,可是当看到儿子一副病弱垂死的模样时,她又觉得深深地绝望。
然而,遗嘱宣布的时候,表面上甚无反应的任夫人心里简直是汹涌澎湃——她虽然知道丈夫疼爱三儿,却没想到他竟是偏爱到这般地步。
当下,她望向儿子。
任潇云坐在沙发上,他依旧是疲劳地往后靠着,偏着头——这已经是他习惯的动作。然而,他睁着眼,像是看着对头的大哥任潇洋,又像是看着远方。总之,那双眼,在一片死寂之中,仿佛透着一股凌冽的气势。
任夫人那一刻简直要落泪了,她顿然觉得——她赢了。她彻底地胜利了。
那个女人生的儿子,在三儿面前,不过是个小丑一般的人物。那个让任定邦至死都觉得愧疚、念念不忘的女人,所生下的儿子,亦是平平凡凡,怎么斗得过她,还有她的三儿。
任夫人当下几乎是要冲过去拥抱亲吻儿子的了,她自然不知道丈夫怎么会把多数的股票都给了她和三儿,不过她觉得这证明了,三儿在死去的丈夫心里的地位,已然是远远超越任潇洋。
正当所有人神情心理如是复杂的时候,任潇云又偏了偏头,他刚才根本没仔细去看周围人的面色,甚至是任潇洋投来的,隐隐带着愤恨的视线。他都视若无睹。
他闭了闭眼,迷迷糊糊地像是要睡过去一样。
他真的太累了。
他这几天都合不下眼。
因为那个唯一理解他的爸爸,已经早他一步,死去了。
那之后,任家内外几乎都知道,任潇洋是对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面上和气,心里怀恨的了。
任潇洋实际上是个脾气温和的人,任大老爷死前,他对这个病弱将死的弟弟,确实是心有怜悯的,两兄弟虽然一个月说不上什么话,不过也不至于到交恶的地步。然而,这件事情之后,任家大少的心理难免要扭曲的了——他不是不知道自己的身世,那时候任家主宅里的许多下人都是服侍过大老爷那几代的,难免会不小心嘴漏透露出来。
故此,在任潇洋心里自然是这般认为了——尖酸刻薄的任夫人害死了他的生母,而现在,她生的病弱儿子,又要来把该属于他的给抢走了。
在一段时间里,他几乎是绝望的了。
他那时候不止一次悄悄地到弟弟的房里,看着床上那不省人事的少年,他简直恨不得将已经入土的任大老爷揪出来,亲口问他——到底,自己有哪一点比不上任潇云!
任潇洋是个留洋高材生,然而,任家三少由于身体的关系,没有正经地上过学,虽然任大老爷聘请过教书先生来家里讲课,不过因为任潇云的作息不定,很快地就辞退了。所幸这任家三少不知是不是常年只能在房里,故而也养出了常人比不上的专注力和耐力,在有一段时候,他几乎是疯狂地摄取知识,虽不至于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然而,他所掌握的,却足够把博学多才的任大老爷给问倒了。
然而,就只是这样亦还不够,如果只是掌握书上的,充其量不过是个书呆子。
只能说上天在这方面是绝顶公平的,祂给了任潇云异于常人的天赋,却收走了他健康的身体——这一点来看,任潇云就算再怎么厉害,一生中的作为也是有限的了,再加上,谁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在睡梦中死去。
任家三少不擅于交际,可他却像是随时能看穿他人的心思,不知是不是任大老爷在世的时候教导过他什么,总之他的手腕可说是层出不穷。故而,当温景将任大老爷生前留下的一些见不得光的事业交给任潇云的时候,虽说不是轻而易举,不过却也费不了多少心神,就把这事业给悄悄地发扬光大起来了。
底下的人渐渐地,也就尊称他一声“三爷”,他亦是轻轻地抬了抬眼,受用了。
任三爷看去,就像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人——虽说他的身体也没这个本钱能够随意胡闹,不过,他的眼神仿佛永远透着一股死气,鲜活不起来。然而,当他开口的时候,便是又要干一番大事的时候了。他并不喜欢恶斗,若非必要,他是不太愿意见血的。可要是把他给惹了,任三爷顶天怒气一来,就是身边的忠仆温景也招架不了。
任三爷年岁到底是轻了点,当时候底下又是蛇鼠繁杂的人居多,自然有一些不懂规矩不知识人的,暗里做一些违了任三爷心意的事情。任三爷早前还算宽容——迟早是要改朝换代的,他不急于一时,只是没想到那帮人转眼居然打劫自家的事业来,把仓库的货抢了不说,还放火烧了。
任三爷那会儿睁大了眼